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器运营模式对比研究论文

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器运营模式对比研究

王 珊1王宏亮2

(1.安徽中医药大学 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2;2.合肥市大德公益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0011)

摘 要: 作为当前社区服务的重要供应方,合肥市社会组织相对先发地区存在数量少、项目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器肩负着解决当前社会组织发展困难的艰巨任务。通过比较研究合肥市范围内几家社会组织孵化器的运营模式进行,分析目前合肥市孵化器在孵化机制设计、孵化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区别,从顶层设计、核心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 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器模式;对比研究

一、研究背景

1.相关政策

合肥市当前社会组织孵化主要政策包括:《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16〕5号)》中列出的《合肥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内容为“鼓励运作成熟的专业社会组织来我市指导培育本地社会组织。新引进并在我市民政部门备案的专业社会组织,以及新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正常运行1年后,可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申报财政奖补,经市民政部门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用于服务工作的开展。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社会组织联合会竞争性奖补资金,对发挥培育孵化和桥梁纽带作用、成绩突出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奖补,打造’百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十条提道,“加强市、县(市、区)、开发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完善孵化培育、资源整合、提升能力、合作交流等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孵化园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水电、物业管理,以及能力建设培训等服务,孵化期2年。鼓励街道(乡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房租、水电等补贴。”

2.相关概念

社会组织简称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The third sector、Voluntary sector,有多种定义。即使在国内社会组织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狭义的社会组织和氏族、宗教、学校、志愿团队、网络社区等。狭义的社会组织特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特指民政系统辖属的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三种。鉴于当前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可能存在商业身份注册或者未民政注册,同时,又积极的参与和提供社区服务,这些未民政注册的公益机构、草根机构又是当前社会组织孵化器的主要潜在孵化对象。本文采用广义的社会组织概念,重点包括民政系统的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间公益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区兴趣文娱团队等社会服务的供应者。

目前,行业内的社会组织孵化概念来源于商业的创业孵化和科技孵化。孵化是指主要通过提供场地支持、后勤支持、管理支持、资金支持、技术支持、行业交流等功能设计为商业机构或个人提供的一种创业支持服务。而社会组织孵化由哈佛大学的 L. David Brown 首次提出[1], “认为社会组织孵化器是一种特殊的 NPO 支持型组织,以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在发展初期所遇到的资金、场地、人员配备等问题。”本文社会组织孵化器是指,凡是以推动广义社会组织成长为目标的,提供孵化或相关支持服务的机构均视为社会组织孵化器。

3.社会组织分类

2004年,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开始启动,2009年,南京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成立,并在其后多家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相继成立,至2014年全国各大中城市均开建以社会组织孵化园、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组织创新园、社会组织支持中心等命名的各类孵化机构。从建设—运营的角度分析,依据王世强[2]的分类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政府主办—政府运营型: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建设培育机构,提供场地设施、资金补贴、能力建设等技术支持服务。同时,担任组织监管、指导评估、倡导引领等监控管理角色,集“教练” “裁判”于一身。在国内该模式以北京、张家港等地的部分孵化园为代表。例如,张家港的公益组织培育中心,该中心由民政下属的社工协会主办,主要领导为当地民政局党组成员。执行上虽与社会组织合作,但从理事会治理结构上看,实际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在政府。

久坐对于中老年朋友来说,是个坏消息。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上的研究显示:每天静坐3个小时以上,人的预期寿命减少两年。

第三,民间主办—民间运营型:由基金会、企业、教会等机构出资设立,自身举办或交由其他社会组织运营的孵化器。其中资方来自于非政府组织(商业、公益慈善、教会等)。具体运营时,由自身机构运行或委托其他机构代为落实运行,提供包括资金支持、培训能力提升、行业交流等方便传递的能力建设服务。其中国内项目代表为:乐施会支持的“社会组织协力营”、正荣基金会“和平台”计划等。在此类型的孵化中,政府完全不参与,或参与程度极低。完全由民间自发筹资和组织,同时,项目带有较重的“使命目标”特色。

二、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的发展现状

1.蜀山区社会组织孵化模式

2012年8月,蜀山区琥珀潭社区成立合肥市首家社会组织联合会,在全市率先提出:“社会组织进一步,政府职能退一步”的发展思路,吸收引进社会公益机构,以“孵化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居民”为主要方式,通过集群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通过1年时间建成以3支文娱团队、2支志愿服务、1支四点半课堂、1支法援队伍的组织成果。通过几年的发展,结合蜀山区具体情况,整体建成以街镇单位为主要服务单元层级,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为孵化核心机构,以集群式发展为主要培育方式的社会组织孵化模式。通过成立区级的社工协会,孵化更多街镇社工协会,依托“民生社工服务社”的集群效应,在更多街镇孵化社会组织,同时,面向政府争取购买项目,推动社会工作的延续性发展,整体属于“政府主导—民间运营”的模式。

2.包河区社会组织孵化模式

2012年12月,由包河区民政局牵头筹建包河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园区从设计到孵化多方借鉴国内先发地区经验,在组织和园区设计规划上引入上海NPI作为技术输出,同时,在社区活动上引入上海屋里厢做“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在滨湖社区进行了阶段性尝试,为后期2014年的“包河区公益项目创投” “社会组织创新孵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截至2015年8月,包河区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正式成立,直接间接共孵化30余家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提供约500万的创投资金支持,开展了10多场能力建设培训。截至2016年3月,已规划建设滨湖社区、常青街道、方兴社区、望湖街道4个街镇级的创新孵化园区。依托专业社工机构建设:以区创新孵化园为核心、街镇孵化园为集群、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平台,及专业社区社工为抓手的社区社会服务体系。整体上看,包河区的社会组织孵化,以项目资金引导孵化机构成立,以政策指导、政策咨询、项目咨询来提高孵化机构的能力。孵化模式注重社会组织通过“创投”模式获得资金支持,通过标准化竞争方式推动机构成长。同时,依托民政 “社会组织评估”,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机构规范化建设,整体具有“政府主导—政府运营”的模式特征。

3.庐阳区社会组织孵化模式

2014年底,由庐阳区民政局出资,成立合肥市首家以社会组织孵化为基本任务的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园区依托逍遥津街道辖属场地,委托上海NPI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托管运营,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利用“社会组织创业大赛”模式为孵化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利用资源对接会、园区季度期刊、宣传推广支持等模式提供宣传支持;利用“红杉营”“组织能力提升沙龙”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服务;利用“双周工作坊”“外出参访学习”“公益资讯邮件”等方式提供行业资讯服务。首期孵化共评选20多家机构,其中为8家机构提供5万元的创盈奖项目经费,为其余机构提供5 000元的启步奖项目经费。全年累计为30余家机构提供孵化支持,促进新成立十几家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3月,共有2家机构孵化“出壳”,推动园区孵化机构获得30余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或捐赠。整体看,庐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具有“政府主导—民间运营”的模式特征。

4.其他社会组织孵化模式

除上述三个区由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孵化外,2012年,安徽益和公益服务中心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的支持性工作。从最开始的“传播” “财务” “个人成长”等单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活动,到逐步推动“民间公益机构协力营” “民间公益培力营”等系统化的能力提升项目。2014年,依托乐施会和正荣基金会的资金支持,正式转型为支持性机构,于2015年通过“和平台” “小额资助平台”面向固定对象提供孵化服务。整体项目通过支持经费和管理培训的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分散式孵化服务,并取得较好的服务效果,呈现“民间主导—民间运营”特征。同时,领域内还存在诸如以安徽实践家慈善教育基金会为代表的“企业主导—企业运营”的孵化园。各类孵化园虽然在数量和规模上与“政府主导”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从孵化效果、资金利用率等方面均各具特色。

第二,政府主办—民间运营型:由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由民间机构承接运营管理的社会组织孵化园。民间机构向政府汇报园区工作及孵化机构的发展状况,依据协议组织招募、评审、入孵、出壳等孵化过程。同时面向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辅导、资讯发布、后勤维护、管理咨询等支持性服务。该模式国内以南京的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和恩派承办的社会组织孵化园为代表。政府作为资方,主要责任为“定目标,查任务”。而民间组织负责日常的运营,虽然在运营上有一定的自由权和调整空间,但整体安排和指标设计还是依据政府的需求为主,政府处于主导地位。

三、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园模式的对比分析

政府主导—政府运营型:优点是孵化设施好、资源支持力度大、效果产出明显、项目能及时在社区实施。缺点是社会服务项目流程繁琐、与被孵化机构的伙伴关系缺乏。集中体现为孵化产出的项目服务对象过于集中。

表1 合肥市孵化器基本特征对比

表1 (续表)

1.共性问题

where is the material permittivity, is the high frequency permittivity, ω is the angular frequency, ωp is the plasma frequency, and Γ is the damping rate. The plasma frequency and the damping rate are defined as:

可以利用交换设备空闲端口,低成本的解决级联造成的带宽瓶颈。同时通过多线互连,可以实现链路高可靠性的通信,避免单线互联时链路故障造成的网络中断。而且链路聚合技术的链路备份切换速度非常快,达到了毫秒级,比传统生成树技术更有优势。

民间主导—民间运营型:优点是与社会组织的陪伴关系好,社会资源相对丰富,公益性慈善性突出。缺点为社区参与程度低。集中体现为孵化成果倡导类居多,服务类偏少。

孵化器整体“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严重。大部分孵化期设施相对齐全,但设施展示设计过多,实际场地利用效率并不高。孵化器的孵化培训、交流、参访学习等能力提升服务投入较少,大部分孵化器专业人员技术服务费用不足孵化器运行成本的20%。政府、孵化运营方对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能力提升认识不足。

2.不同模式优势劣势

表1为对比几类孵化器的主要基本特征。

政府主导—民间运营型:优点是孵化专业化程度高、孵化资源整合力度大、孵化服务意识强。缺点为孵化过程缺乏话语权,对流程的掌控能力弱。孵化成果与社区需求之间偏差较大。集中体现孵化产出中民政需求项目产出比例低。

孵化服务缺少理论支撑。社会组织孵化器相对商业的孵化出现时间短, 虽然有“生态系统论”“组织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孵化理论”等多个相关理论可借鉴,但在大部分孵化园的规划过程中,孵化的目标缺乏理论支撑,孵化服务设计相对随意,对社会组织的成长关键因素把握不足。进而导致孵化过程中,场地使用率低、能力建设活动参与程度差、孵化平台利用率低等孵化资源浪费的情况出现。缺乏理论支撑导致孵化成果无法衡量,更难像商业项目孵化一样用货币衡量成果或计算效率,缺乏理论支撑最终导致孵化服务无法评估的现象出现。

为保证钻孔垂直度,本工程采用“塔式钻具吊打防斜工艺”钻进。上部松散层及全风化基岩段采用“一开二(次)扩导向正循环施工工艺”,稳定基岩段采用“二开一(次)反提导向扩孔施工工艺”。

很多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问题,更有甚者,为了节约资金,减少了安全设施的购买,更别提主动的聘请安全管理人员,就目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给施工进程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也就使得社会对于安全工程管理岗位的需求减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学校的内在培养动力不足。

孵化过程缺少集群效应和机构之间合作。无论是政府主导和民间主导,在孵化过程中,由于社会服务项目专业化要求的日益提高,各家专项类社会组织之间服务能力互通性越来越少。同时,由于社区服务项目是小额资助(5万-10万元资助),项目结余资金不足以支持初创期机构开展商业化合作。集中表现在社会组织在孵化器层面的机构合作数量少,尤其是同一批社会组织在业务领域或服务对象有重叠的情况下,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更缺乏动力。

四、合肥市社会组织孵化的发展建议

1.加强孵化器顶层设计,尤其是孵化目标、范围的设计

在孵化期建立规划时,无论采取何种孵化模式,需要明确孵化器的目标产出,通过项目化的目标控制确保孵化器的目标、运管方目标和资方的目标三者之间的统一。通过孵化范围的精心设计,让孵化产出更符合社区需求、社会需求。

孔老一身后的宪兵于是手起刀落,从身后割断了捆扎的绳子,七八根断绳蛇一样落了一地。孔老一扎过绳子的地方由青转红,起了一道道血印子。

2.加强孵化器内部治理的研究投入

目前,已知的孵化研究大多数限定于框架性研究和整体研究,对地域特征及孵化专项研究不深入。而每个区域在社会组织发展阶段及类型偏好上更是大相径庭,在其他区域可行的方案在本地区很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现象。

3.加强孵化器研究与反馈机制的建立

在高速发展的社会组织孵化环境中,需要时刻关注孵化对象需求的变化。作为孵化,一般周期为1-2年,如果等1期孵化结束再去评估孵化效果和反馈,难免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应该在孵化器孵化过程中,常规性地收集各方意见,定期开展多方座谈,增加各个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4.加强孵化器资源整合能力的建设

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绝不是仅依靠几家社会组织就能解决,是在政府、企业、社区、基金会多方面共同参与情况下的综合治理。其中在社会组织孵化方面的表现尤为明显,政府有限的资源投入与社区居民广泛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加之日益增长的人力服务成本和社会多元化需求,更是为社会服务发展带来极大的资源压力。因此,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上,一定要充分链接企业、基金会、社区居民、社会公益机构等多个参与主体,充分调动各方资金、能力建设、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理念创新、先发经验等优势资源,更好地完成社会组织孵化任务。

五、结语

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合理运营影响了社会组织孵化的数量、项目承接能力、为社区提供服务的水平,通过孵化器运营模式的对比分析,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注重孵化器的顶层设计,增加内部治理的研究投入,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有助于提升孵化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戟晖.基于 NPO 成长困境发展 NPI 的政策建议[J].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2010(2).

[2]王世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一种重要的支持型组织[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2(5).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Operation Mode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 in Hefei

Wang Shan1 Wang Hongliang 2
(1. School of Medic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Anhu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Hefei 230012, China;2. Hefei Dade Public Welfare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Hefei 230011, China)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supplier of community service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Hefei have some problems, such as small account and insufficient project undertaking capacity.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 in Hefei is shouldering the arduous task of solving the difficul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By comparing and studying the operation models of several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of incubators in Hefei in terms of mechanism design and financial support,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reform sugges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top-level design and core management ability.

Key words: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 model; comparative study

中图分类号 :C93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9499(2019)05-0045-03

doi: 10.3969/j.issn.1674-9499.2019.05.018

收稿日期: 2019-03-06

基金项目: 安徽省合肥市横向课题 “合肥市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发展现状调查”(RD18200130)

作者简介 :王珊(1982—),女,安徽桐城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企业管理、组织理论研究;王宏亮(1983—),男,安徽合肥人,中级社会工作师,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

[责任编辑: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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