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答论文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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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答

孙立如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 100029)

说明: 201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职称工作的法律性文件。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现就《规定》中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规定》何时开始实施?

答: 《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2.《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 《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职称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由过去分散的政策上升为统一规定,由一般性政策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规定》的出台,将对从源头上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依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3.《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其中,DeviceID表示设备编号,StartTime表示两设备间产生连接时的时间戳,EndTime表示两设备连接断开的时间戳.

答: 《规定》共8章44条,分别为: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组织评审、评审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了职称评审的主体;(二)规范了职称评审的基本程序;(三)优化了职称评审服务;(四)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

4.哪些职称评审适用 《规定》?

答: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此《规定》。

269 Effect of rescue process of acute ischemic stroke on treating in-hospital ischemic stroke

5.职称评审的原则是什么?

答: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在政策制度建设方面:晋城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兴水战略的决定》《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发挥生态自然修复的意见》《晋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办法》《晋城市利用煤矿废水发展农业节水园区工程实施办法》等。市水利局编制了《晋城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规划》,与财政联合出台了 《晋城市水土流失补偿费治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等。编制完成了《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6.职称评审的主管部门是哪些?

答: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7.职称评审的标准有哪些?由谁制定?

答: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8.谁是职称评审的主体?

答: 《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的主体为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均应当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9.职称评审委员会按什么组建?

答: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类别有哪些?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类别,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

10~20 cm土层在不同耕作方式下,常规耕作大于深松耕和免耕,且无显著差异(P>0.05)。由此可知,秸秆还田耕作方式主要在0~10 cm土层对微生物生物量碳起作用。

11.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智能工厂是两化深度融合的结果,是两化融合的具体实践和落地。通过建设作用与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两化融合应用系统,实现贵冶的生产范式的重构,实现有感知(反馈)、有控制(执行)的智能化的工业软件的综合集成体系,形成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平台,完成智能化工厂建设。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12.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13.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哪些要求?

22.职称评审委员会如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4.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具备哪些条件?任期年限有何规定?

在监控过程中,为了方便企业其他部门监控机床和机床生产厂家进行远程故障诊断,此处进行了服务器和各个客户端之间的数据同步,主要思路如下:在服务器的数据库SQL server 2008 内的数据库中设置事务发布,即可实现当服务器的数据发生更新时,服务器上的SQL server 2008主动将数据对各个客户机上的数据库进行更新,而后客户机进行显示。

2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的程序有哪些?

利用Design-Expert8.0.6软件对表3进行多元回归拟合,得到山羊发酵乳水解度与菌种添加量/%(X 1)、后熟时间(X 2)、发酵时间(X 3)的二次方程模型为:Y=8.29+0.82X 1-0.069X 2+0.80X 3-0.33X 1X 2+0.57X 1X 3+0.092X 2X 3-1.10X 12-0.81X 22-0.84X 32回归模型的方差分析结果见表4。

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15.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怎样产生?

答: 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照《规定》规定的评审委员会的备案制度核准备案,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备案。

16.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三,多媒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历史课堂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传统历史教学当中学生处在被动的位置,并且整个课堂是静态的,在新的教学环境下,就要充分注重教学模式的创新。多媒体技术在历史教学课堂当中加以应用,就能为学生呈现出动态化的学习环境,这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就有着积极意义。通过多媒体的应用将历史教学内容和影片相结合,让学生通过动态化的视频呈现了解历史,这就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答: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答: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答: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以确保职称评审质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本次活动中,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作了关于全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能管中心建设等相关扶持政策的宣贯。各节能服务单位实地调研企业,听取企业领导对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的介绍,并就各企业的节能潜力进行了交流。

答: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7.哪些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9.职称评审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 职称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

一是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二是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三是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四是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评审结果确认、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20.申报材料如何提交、审核及公示、上报?

词汇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不同的语境和语域有不同的词汇,要选择合适的词汇翻译同一概念。例:礼仪之邦。(p136 book3)

答: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1.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18.职称评审一定要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吗?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答: 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2/3。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学科或者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也可以不设评议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评审专家按照分工,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组或者分工负责评议的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的参考。

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十九大以来,高校掀起了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简称“三进”)的热潮,以武装青年大学生。当前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呈多元态势,对大学生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产生不良影响,迫切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学生,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作为一名高校思政理论教育工作者,通过对研究成果的梳理和分析,提出研究新方法和新视角,为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借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在稽察工作方面:一是扩大稽察覆盖面,加强了基层建设管理薄弱环节的稽察,重点对农村饮水安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等项目开展了稽察;二是稽察规模翻了一番,全年安排6个批次,稽察项目数量由230个增加到450个。

因此,笔者建议教育者要关注学生这方面的心理,学校及社会各方要加强校园环境及其文化建设,规范和倡导优良的校风、班风、学风,给学生创造出好的校园环境,浓郁的人文氛围,比如合理布局的校园、宽敞舒适的教室、静谧且书香气息浓郁的图书馆、温馨整洁的宿舍、鲜花与古树相伴的校园小路、绿草如茵且富有激情的运动场、充满青春活力的学生活动中心、雅致洁净的食堂等。因为美好的校园环境、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可以激发学生在内心深处产生对校园的热爱,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更好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4.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需要公示吗?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25.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最后由谁确认?

答: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26.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如何处理?

答: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27.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由谁进行职称评审?

答: 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28.《规定》对优化职称评审的公共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 《规定》明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广在线评审,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等数据采集;并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9.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督的主体及监管的方式有哪些?

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30.职称评审委员会违反《规定》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经核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或者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职称评审权限或者超越权限和范围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1.职称评审申报人违反《规定》取得职称的如何处理?

答: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3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应如何处理?

答: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如何处理?

答: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4.评审专家及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如何处理?

答: 评审专家违反《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稿日期: 2019-07-28

作者简介: 孙立如(1964-),女,北京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劳动经济管理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寇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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