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补语”问题*_状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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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

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

都是木头,都是他舅。

都是木头,都是他舅。

他舅,木头。

木头,他舅。

——一首流行秦腔说唱词

一 取消“宾语”还是“补语”

现在通行的汉语语法体系,讲到动词后头的句法成分有两顶帽子,一顶叫“宾语”,如“打扫房间”的“房间”,一顶叫“补语”,如“打扫干净”的“干净”。“补语”原是翻译国外语法学里的“complement”,狭义的complement只指接在连系动词to be后起“补足”作用的成分,广义的complement包括谓语中除动词之外的所有必需成分。(见Crystal,1997)西方语言里的complement是动词后头的成分,如She is a student的a student,She kicked the ball的the ball,She was in the garden的in the garden,而汉语里通常所说的“补语”与“宾语”对待,如“洗干净”的“干净”,“等得不耐烦”的“不耐烦”,“嚷得嗓子都哑了”的“嗓子都哑了”,都是动词后头的成分。所以金立鑫(2009)说,汉语的“补语”与国际语言学界通行的“complement”的概念不一致,很容易引起误会。金先生还指出汉语“补语”的另外两个问题,一是逻辑上缺乏基本的自洽性,内部区分的各种小类交叉重叠;二是违背了句子成分的匹配原则(即主宾语与动词匹配,定语与名词匹配,状语与动词形容词匹配),“补语”没有一个稳定的匹配对象。总之,“补语”这顶在汉语里经过翻改的帽子“已经对中国语法学研究产生了负面的倾向”。金先生于是提出一个解决汉语补语问题的方案(下简称“金方案”),取消“补语”这顶帽子,通常说的补语不再带“补语”帽,而是改戴另外两顶帽子。一部分改戴“次级谓语”(secondary predication)的帽子,有如英语John paintedthe house red(约翰把房子漆成红色)和John drove the car drunk(约翰醉酒驾车)里的red和drunk,它们是与主语、宾语等名词性成分有语义选择关系并处于主要谓词后的动词性词语,如:

还有一部分改戴“后置状语”的帽子,它们是与谓语的核心动词有直接句法依存关系的动词性词语,主要是谓语后面的副词、介词短语以及时量和动量成分,可以移动到谓语前做前置状语。(前置和后置在语义表达上略有差异,可用“时间顺序原则”加以说明,如“写”是先“写”后“在黑板上”,“写”是先“在黑板上”后“写”。)例如:

金方案在汉语里取消了一顶帽子“补语”,增加了两顶新的帽子“次级谓语”和“后置状语”,在范畴设置上使语法体系更加复杂。

吕叔湘(1979:74-77)谈汉语的宾语和补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方案(下简称“吕方案”)正好相反,是取消“宾语”这顶帽子而不是“补语”这顶帽子。取消“宾语”是因为这顶帽子总使人误将宾语和主语相对待(其实主语是对谓语而言,宾语是对动词而言),还有动词和宾语的关系不限于动作和受事的关系,所以宾语应该改戴“补语”帽合适。这样,原来觉得戴“宾语”帽不太合适的动量时量词语如“学一遍”“学三年”里的“一遍”和“三年”改戴“补语”帽后就不再成问题,原来的“补语”则分三种情况处理:一部分取消带帽资格,如“走不了”的“了”,“走出来”的“出来”,“提高”的“高”,“说清楚”的“清楚”,“打扫干净”的“干净”,这样的动词短语都算作复合动词,不该分成两个句法成分;一部分(加“得”的)改戴“后置状语”的帽子,如“好得很”的“很”,“等得不耐烦”的“不耐烦”,“嚷得嗓子都哑了”的“嗓子都哑了”;还有一部分(动词后边的形容词,可以扩展成短语的)可以继续戴“补语”帽,如“我去晚了”“路走多了”“鞋买小了”里的“晚”“多”“小”,但如果要把“补语”限定在名词性词语,那么它们也可以改戴“后置状语”帽。

吕方案取消了一顶帽子“宾语”,增加了一顶帽子“后置状语”。按照语法体系的“简单性原则”,一顶帽子够用就不要用两顶帽子,吕方案要优于金方案。按照语法体系的“周到性原则”,吕方案把许多大家都认为是“补语”的成分()排除在外,说它们是复合动词的一部分而取消戴帽的资格,这也难以让人接受。当然,这两个方案都是想让汉语的“补语”与国际语言学界通行的“complement”范畴尽量一致。

二 “次级谓语”的问题

首先,金方案定义的“次级谓语”必须满足的一个条件是“述谓句子当中的某个名词性成分”,如(1)诸例。其中“你给多了”一例里的“多”述谓的名词性成分不妨说是个隐而不现的“零宾语”,但是“李四喝得满桌子的人都害怕了”一例则完全不满足这一条件,不得不说“满桌子的人都害怕了”是“具有独立的表述功能”,须知这样的用例是十分常见的,上面的条件近于虚设。“李四写在黑板上”为什么不说是跟“你给多了”一样包含一个“零宾语”,而是把“在黑板上”归为后置状语?“字写在黑板上”又该如何分析?这个“在黑板上”符合次级谓语的定义(跟“字”有语义选择关系),那么同一个“在黑板上”它在“李四写在黑板上”里是后置状语,在“字写在黑板上”里是次级谓语,这样的分别是否合理?另外,“走快了”→“快走”,“快”前置和后置的语义差异其实很大,前者是“走得过快”的意思,后者没有这个意思。“李四写在黑板上”→“李四在黑板上写”,“在黑板上”前置和后置的语义差异也很大,后者可以有“李四站在黑板上写”的意思,前者没有这个意思。相反“给多了”→“多给了”语义表达上倒只是略有差异,然而“给多了”的“多”却归为次级谓语。

实际上要断定语义差异的大小,要说清楚谁跟谁有“语义上的选择关系”,这都是十分困难的,见仁见智。“他说错了一句话”里的“错”到底跟哪个成分有语义选择关系?可以说“错”是指向“说”,又能前置说成“他错说了一句话”,那么“错”就是后置状语,但是也可以说“错”是指向“他”和“一句话”,那么“错”就是次级谓语。“李大说得可怜巴巴的”可以说成“李大可怜巴巴地说”,语义差异也不大,“可怜巴巴de”应该是后置状语,但是金方案将它归为次级谓语,说前置的“可怜巴巴”并不指向“说”而是指向“李大”。其实到底是说的人可怜巴巴还是说的样子可怜巴巴,这是说不清楚的。“老王这顶帽子戴得不合适”,到底是“老王”不合适、帽子不合适、还是戴它不合适?可以说都不合适。“张三走快了,李四走得慢”,“快”和“慢”一般说是指向“走”,但是我们在口语里不也经常说“张三快,李四慢”吗?说它们指向“张三李四”也不算错。这些事实都表明,在汉语里我们并不怎么关心通常所说的补语是指向名词性成分还是指向谓语动词,只要它是动词的补足词语就可以了。

三 “后置状语”的问题

首先,金方案将“张三干到深夜”的“到深夜”归为后置状语,说后置的时点状语必须用介词“到”来引导,前置(张三干)就不需要介词引导。如果这么说可以成立的话,那么也可以将“他把衣服洗干净了”的“干净”归为后置状语,说前置的目的状语必须用介词“为”来引导(他把衣服洗了),语义上的略微差异可以用“时间顺序原则”来说明(前置表目的,后置表结果,很自然)。

将动词后补出的介词短语分析为后置状语,这在古代汉语也许还说得通(刘丹青,2005),在现代汉语则忽略了讲语法必须要讲的结构层次。“写在黑板上”的语义层次也许是“写|在黑板上”,但是结构层次是“写在|黑板上”。朱德熙(1985:54-55)指出“坐在椅子上”的结构层次应该分析为“坐在|椅子上”,在口语里实际是“坐·de 椅子上”。“爬到|山顶上”的情形更明显,“爬到”可以单说(“爬到了”“没爬到”),还可以插入“得”“不”转化成表可能性的述补结构,所以朱先生说最合理的办法是把“山顶上”看成述补结构“爬到”的宾语。宋玉柱(1980)又指出时态助词“了”是加在“坐在”之后而不是“坐”之后(他坐在了椅子上/*他坐了在椅子上),他说汉语的“坐在”之类,很像英语的think of,talk about之类的“短语动词”,在句子中作为一个单位看待,相当于一个及物动词,而跟英语he is walking along the street里的walk along很不一样。

将动词后补出的动量时量词语()分析为后置状语,这种分析忽视了语法结构的平行性。朱德熙(1985:51-53)反对把它们划归补语,主张归入宾语,理由就是“动词+动量时量”这一类结构和一般的述宾结构“动词+名量”在结构上有许多平行的现象。为了强调这一点,我们把朱先生列出的平行关系转录如下:

朱先生说:“把这一类格式放到述补结构里去的惟一的理由是说:后头表动量和时量的词语在意义上是补充前边的动词的。如果这个理由能成立,那末我们也可以把宾语归到补语一类里去,因为宾语也可以说是补充前边的动词的。”有人还是认为把“洗一次头、敲一下门、念一遍书、住一天旅馆”看成跟“买一本书、吃一块糖”平行的格式不妥当,因为“书”是论“本”的,“糖”是论“块”的,可是“头”不能论“次”,“门”也不能论“下”,“一本”是“书”的定语,“一次”不是“头”的定语,“一次头”和“一下门”意思上讲不通。针对这一质疑,朱先生回应说“这可不见得”,举例有:

(5)一次头也没洗|一下门也没敲|一天旅馆也没住

朱先生还说这种句式一点也不特殊,因为名量也能在这种句子里出现:

(6)一本书也没买|一块糖也没吃

而且数量词也不限于“一”:

(7)两次头一洗,就感冒了。|三天旅馆住下来,胃口就没有了。

金方案让动词后的动量时量词语由“补语”改戴“后置状语”的帽子,同样忽视了上面所述的结构平行性。既然金方案很重视名词性成分和动词性成分的区分(次级谓语是指向名词性成分,后置状语是指向动词性成分),那么应该注意到“三个小时”“一次”都是名词性词语,跟“洗干净”“打翻”里的“干净”和“翻”相去甚远(吕叔湘,1979:75-76),给它们戴“宾语”的帽子(金方案没有取消“宾语”)更合适。

那么能不能把“后置状语”的范围按吕方案那样限制在原来加“得”的补语呢?也不妥当。这些补语前头加的“得”大多可以用“个”来替换,还能“得”“个”连用,意思仍然是表示结果和程度:

(8)玩儿得痛快 玩儿个痛快玩儿得个痛快

跑得飞快 跑个飞快 跑得个飞快

等得不耐烦等个不耐烦等得个不耐烦

问得明明白白 问个明明白白 问得个明明白白

打得落花流水 打个落花流水 打得个落花流水

嚷得嗓子都哑了嚷个嗓子都哑了嚷得个嗓子都哑了

这些加“个”的词语有人分析为补语,即带“个”的补语(丁声树等,1979:66),有人分析为宾语,即程度宾语(朱德熙,1982:121),要分析成状语很难让人接受。朱德熙(1985:49)说,如果因为“好得很”跟“很好”“走得慢慢儿的”跟“慢慢儿的走”意思差不多,就把“得”字后头的“很”和“慢慢儿的”看成后置的状语,这就跟因为“票买了”和“买了票”里的“票”都指受事,就把动词前边的“票”看成前置的宾语一样没有道理。

总之,这一节和上一节提出的问题都表明,将原来的“补语”改戴“次级谓语”和“后置状语”两顶帽子后仍然是“逻辑上缺乏基本的自洽性”。

四 主要问题所在

汉语“补语”的主要问题在哪里?是不是在于补语内部的小类之间有交叉?许多人(如刘勋宁,2006:193等)觉得结果补语、程度补语、状态补语的界限分不清,例如“累得”和“红得发紫”中的补语。一般说“恨透了他”里的“透”是程度补语,因为程度补语前面的谓词一般是形容词,但是许绍早(1956)说它是结果补语,因为程度补语后头一般不能带宾语。其实采用不同的标准划归的小类不同,这很正常,另外界限不清不等于没有界限,只要交叉的部分不大,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把实际上是大类和小类的上下关系看成小类之间的平列关系,问题就比较大。语法书常常把趋向补语、结果补语、状态补语、程度补语并列,但是不少人指出,趋向补语也是表结果的,例如“走进来”,“走”的趋向结果是“进来”;状态补语也是表结果的,例如“写得很好”,“写”的结果状态是“很好”;程度补语也是表结果的,“恨透了”,“恨”的结果是达到“透”这种程度。我们至少应该承认,各类补语表达一个共同的、抽象的“结果”义,正是这个原因导致“动补式”和“动结式”两个名称常常混用。不过,只要澄清“结果”有狭义和广义之别,这个问题也好解决。

说汉语的“补语”没有一个稳定的匹配对象,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补语”跟“宾语”一样是对动词的补充说明,动词就是它的匹配对象。要说语义指向的话,“宾语”也可以有多种选择,“我怕累”的“累”指向“我”,“我怕辣”的“辣”指向“菜肴”,“他不学好”的“好”指向谁不明确,我们并不因为宾语没有一个稳定的语义指向而说“宾语”是个有问题的范畴。

汉语的“补语”主要是动词后头的动词性成分,不像西方的complement主要是动词后头的名词性或非动词性成分,容易引起误解,这倒是个问题。不过complement这个范畴最初就带有印欧语的色彩,从语言类型学上看,不仅是complement,就是“名词”“动词”这样的范畴是否具有普遍的同一性还是个问题。沈家煊(2007、2009、2010)论证英语里noun和verb之间是“排斥关系”,而汉语里“名词”和“动词”之间是“包含关系”,“动词”包含在“名词”类内。国外语言学家对汉语“补语”的误会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汉语造成的,那么补救的办法不是非要让汉语的“补语”尽量跟西方的complement相一致,也可以是让西方人改变他们的习惯观念。

我们同意汉语的“补语”在汉语语法体系中缺乏自洽性是主要问题所在,不过我们认为“缺乏自洽性”主要是指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把动词后表事物的成分不管是动作对象还是动作结果一律叫“宾语”,而对动词后表性状的成分则区别对待,把表动作对象的还叫宾语,把表动作结果的分出来叫“补语”,这在逻辑上讲不通。既然我们已经承认汉语的宾语可以是名词性的也可以是动词性的(朱德熙,1982:122),同时又承认宾语包括对象宾语和结果宾语(朱德熙,1982:110),为什么非要把动词形容词充当的“结果宾语”叫做“补语”呢?我们的意思是,可以把动词后表动作结果的分出来叫“补语”,但是逻辑上不可将它与“宾语”作为对待的句法成分。如果我们一定要把“补语”和“宾语”对待,那么就得说“宾语”只有对象宾语没有结果宾语,或者就得说“宾语”只能是名词性成分不能是动词性成分,然而这两种说法都与汉语的事实严重不符。

五 我们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取消“宾语”这顶帽子,保留“补语”这顶帽子,原来的宾语改戴“补语”帽(跟吕方案相同),原来的补语不用改戴帽子,可以仍然戴“补语”帽(跟吕、金二方案不同)。

估计马上有人会反对说,那不是别出心裁把“吃饱”跟“买菜”归为一类、把“问明白”跟“写文章”归为一类了吗?其实这样的想法前人早就有过,谈不上别出心裁。吕方案把原来的宾语改叫“补语”之后说,要是不把“补语”限制在名词性词语的范围内,那么“我去晚了”的“晚”,“路走多了”的“多”,“鞋买小了”的“小”也可以归入“补语”,叫“性状补语”。朱德熙(1982:121-122)把别人分析为“带‘个’补语”的动词性词语()分析为“程度宾语”。二位前辈都已经各自把一部分原来的补语同宾语归为一类。吕先生已经表示我们不一定非把“补语”限制在名词性词语的范围内,而朱先生把带“个”的补语分析为宾语的理由应该也是结构上的平行性,因为“问个明白”“笑个不停”和“盖个亭子”“写篇文章”在结构上是平行的,可举例如下:

(9)盖了个亭子问了个明白

盖一个亭子问一个明白

盖他个亭子问他个明白

盖得个亭子问得个明白

盖了个精致亭子问了个彻底明白

盖了些亭亭馆馆问了个明明白白

盖得了些亭亭馆馆 问得了个明明白白

其中“盖他个亭子”和“问他个明白”的平行关系(都能加虚指的“他”)是朱先生已经指出的。邵敬敏(1984)则进一步论证下面的甲类和乙类在结构上平行,支持朱先生乙类是述宾结构的观点(甲类肯定是述宾结构):

(10)甲:吃个新鲜 喜欢个快 比个高低 得个名扬天下

乙:吃个痛快 跑个快比个不停 打个名扬天下

邵先生还进一步认为乙类的宾语是“结果宾语”,而不是朱先生说的“程度宾语”,因为下面两句在形式和意义上都是平行的:

(11)把他骂了个花瓜(《骆驼祥子》)

把他打了个半死

既然“花瓜”分析为结果宾语,“半死”也能这么分析。其实下面的平行例子更加明显:

(12)跑了个一身汗

跑了个满身大汗

(13)啃了个一嘴泥

啃了个满嘴烂泥

(14)吃了个大肚子

吃了个大腹便便

(15)他长得个虎背熊腰

他长得个膀大腰圆

实在没有必要把“一身汗”等分析为结果宾语而“满身大汗”等分析为程度宾语,特别是最后一例用“他长得怎么样?”和“他长得什么样?”问都可以。

丁声树等(1979:67)曾认为“吃个馒头/唱个歌”和“吃个饱/唱个痛快”不同,因为可以说“吃这个馒头”和“唱这个歌”,但不能说“吃这个饱”和“唱这个痛快”。这是只看小处不看大处,这点差异朱德熙(1982:122)也注意到了,不过朱先生仍然从结构平行的大处着眼做出他的分析,何况实际还能说“吃得这个饱”和“说得这个好听”,口语里说快了就成了“吃这个饱”和“说这个好听”。我们这里再补充一个事实,下面那些通常所说的补语都可以在后头加“的样子”几个字:

(16)她哭得个半死不活(的样子)。

李大说得个可怜巴巴(的样子)。

她打扮得个花枝招展(的样子)。

还有,“盖了个亭子”和“问了个明白”不仅在结构上平行,在语义上也是平行的。尚新(2009)从形式语义学的角度指出,在“V个NP”中“个”的功能是把事物个体化,在“V个VP”中“个”的功能是把事件个体化,事物的个体化和事件的个体化是平行现象。①

总之,这些事实都表明,中国人并不怎么关心通常所说的“补语”本身是名词性的还是动词性的,只要是对动词的补充说明就可以了。

还需要强调一下,中国人也并不怎么关心通常所说的“宾语”是表示动作的对象还是结果。结果宾语和对象宾语的动词往往同形,例如古川裕(2009)就注意到“换了印度装”里的“印度装”可以是对象宾语也可以是结果宾语。“换了一块牌子”,如果是“换下”,“一块牌子”是对象宾语,如果是“换上”,“一块牌子”是结果宾语。“美元换人民币”,“人民币”可以是换的对象(change Renminbi into US dollar),也可以是换的结果(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下面是同类的例子:

(17)烧了一车炭|撕了一块衣料|挂了一个电话|吹了一个气泡|叮了一个疙瘩|抹了一道眉毛|约(yāo)了两个苹果|打了一尊雕像|搞了一个女人

中国人的心目中“拆了一间房”和“盖了一间房”都是“一间房”,“图个痛快”和“吃个痛快”都是“个痛快”。正像现在流行的一首童谣唱道,“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②,在汉语里,表对象表结果都是宾语,名词当动词当都是补语。

过分看重汉语里名词和动词的对立以及对象和结果的对立,这使我们把宾语和补语对立起来,造成汉语语法体系的不协调、不一致。现在把上面说明的对应关系和归类的不一致举例归纳如下:

(18)拆房子(动作对象——宾语) 怕累(动作对象——宾语)

盖房子(动作结果——宾语) 想累(动作结果——补语)

(19)写老师(动作对象——宾语) 打假(动作对象——宾语)

写论文(动作结果——宾语) 打死(动作结果——补语)

(20)换(下)了印度装(动作对象——宾语) 不学好,学坏。(动作对象——宾语)

换(上)了印度装(动作结果——宾语) 没学好,学坏了。(动作结果——补语)

上面每四项当中只有右下角一项跟其他三项不一致。如果用朴素的眼光来看汉语,并把动词后补出的词语都叫“补语”,取消“宾语”,那么合理的格局应该是:

现在的汉语语法体系过分看重事物和性状的差别、名词和动词的对立。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规定: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只充当宾语,不充当补语。把“想累”“打死”和“盖房”“写字”对立起来的主要理由是“累”和“死”是动词不是名词。按照这个规定,下面这句话里动词后的成分都是宾语:

但是吴延枚(1984)说“橘子洲头”和“湘江两岸”虽然是名词性词组但应该算作补语,因为可以问“回什么地方?”却不能问“伫立什么地方?”,只能问“伫立在什么地方?”,而介词短语“在什么地方”是补语。他列出很多从古代到现代的这类例子:

其实,把这些个成分分析为跟宾语对待的补语那才叫别扭呢,且不说“飞机飞上海”已经可以问“飞机飞什么地方?”。要是我们一开始就不规定“名词性词语不充当补语”,把两者都叫“补语”,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这样的规定完全是因为受印欧语观念的束缚,在汉语里过分看重名词和动词的对立,已有的解决汉语“补语问题”的方案又从西方的语法学搬来“次级谓语”和“后置状语”两个概念,在我看来这还是没有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只是换了一种印欧语眼光而已,让汉语戴这两顶新帽子仍然是戴得不合适。③

六 结语

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取消“宾语”,把动词后补足的词语都叫“补语”,首先确定这个大格局。其次可以对“补语”进行第一层分类,从一个角度可以再分对象补语、结果(广义)补语、施事补语、工具补语等,从另一个角度可以分事物补语和性状补语。再次进行第二层分类,如表性状的结果补语再可以分表趋向的结果补语、表结果(狭义)的结果补语、表状态的结果补语、表程度的结果补语等。这样的体系才是一个自洽的体系、一个简单的体系。自洽和简单对体系而言同等重要,自洽和简单的体系才真正是一个贴近语言实际的体系。

从大处看,汉语主要的句法结构只有主谓结构(主语包括静态主语和动态主语)、述补结构(补语包括静态补语和动态补语)、偏正结构(包括定中结构和状中结构)、联合结构(包括静态成分联合和动态成分联合)④等有限的几种。汉语的句子和词组是一套结构原理,所有的句子都是这几种结构和它们的组合叠套(赵元任,1968:5.1.6;朱德熙,1982:19;赵金铭,2010)。朱德熙(1985:54)说,“爬到山顶上”最合理的分析法是把“到”看成“爬”的补语,把“山顶上”看成述补结构“爬到”的宾语。现在宾语归入补语,这就是一个述补结构叠套一个述补结构。⑤“坐·de椅子上”里的“坐·de”“说得很清楚”的“说·de”是述补结构的词汇化形式,可看作一个单位不分析内部的结构关系。至于表可能性的述补结构如“写得完”“写不完”,它们的结构层次也有偏向“写得|完”“写不|完”的倾向:

(24)除非你去,才说得他服。=除非你去,才说得服他。

(25)你说不说得服他?|你还看不看得见它?|他到底还不还得起呀?

“V得、V不”可不再分析内部的结构关系。不过还得承认这类述补结构是述补结构里很特殊的一类,补语不能离开这种格式而存在,有的补语没有什么实义,如等,格式整体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作补语的成分本身(刘丹青,1983),所以朱德熙(1985:51)认为这里的“得”既不属前也不属后,实际等于说不必对整个格式作二项切分。

*本文初稿曾在“第16届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2010年6月,香港)上报告。

注释:

①杉村博文(2010)甚至认为,“画出来”的补语“出来”可以看作动词加结果宾语“画画儿”所表达的创作行为的“语义的一部分”。

②这首说唱词取互文和回文手法,不仅仅是说“大舅二舅”同一、“桌子板凳”同一,而且说“他舅”和“木头”同一,表达的是“一有多种,二无两般”之意。

③吕方案已经把补语里的大部分和宾语归为一类,只有小部分归入后置状语,因此只能说是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摆脱得还不够彻底。

④到底有几种最基本的结构还可以讨论。联合结构又可分并联和串联两种,前者如

⑤所谓的“双宾结构”如“给他一本书”也是述补结构叠套一个述补结构,“象鼻子长”这类结构是主谓结构叠套一个主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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