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公平正义理论创新_公平正义论文

习近平的公平正义理论创新_公平正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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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6)01-0017-06

      公平正义是引导人类社会追求进步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导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和新论断,将党的公平正义理论提升到了新的水平。正确认识和把握习近平同志的公平正义思想,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明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进一步明晰了公平正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公平正义理论的价值定位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

      (一)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1]13这一崭新的历史定位表明,公平正义不是附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外在物质规定,而是反映其本质要求的内在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引导和激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坚持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在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夯实公平正义的价值基础,在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坚守公平正义的精神之魂。党和人民高举正义的旗帜走过九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继续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才能再创辉煌。将公平正义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高度,说明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平正义有了更加明确的价值定位和现实需求,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质言之,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人类追求社会主义的永恒主题。放弃了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就等于放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不仅清楚地表明我们党对于公平正义内涵的理解更加清晰,同时也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旗帜鲜明地追求公平正义,以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和崇高理想的坚定信心。

      (二)把公平正义提升到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高度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1]14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其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体三个层面。在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谋求社会全面进步的价值导向,它既蕴含了中华民族独有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伦理基因,又充分汲取和借鉴了人类文明的思想精华,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同心实现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价值牵引。把“公平正义”提高到全社会首要价值取向的高度,升华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价值观,不仅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之一的理论认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政法工作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着重大作用。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1]148的新观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融入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中,这一论断不仅是对当前社会公众呼唤公平正义的积极回应,同时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战略意义。它突出强调政法工作的一切努力和追求就是为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离开了公平正义也就失去了政法工作的价值和基础,表明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依法治国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对于更新新时期党的政法工作的价值理念,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确立了增进人民福祉的公正价值取向

      为了谁、依靠谁,这是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发展动力的重要问题。只有认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在哪里,目标指向是什么,前进的目标才会更加清晰,追求公平正义的动力才能持续增强。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283无产阶级政党的责任和使命就是要消除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使广大劳动群众共享革命的政治成果与物质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和观点转化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旗帜鲜明地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指向。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当选总书记后的首次公开讲话中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3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有责任“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4这份掷地有声的“执政宣言”,一方面明确宣示了习近平同志执政为民的崇高使命意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其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以及勇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担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理应成为历史的主宰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受益者。同年11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提出“中国梦”的执政理念。在对“中国梦”的阐释中,这种促进公平正义、为人民大众谋福祉的愿望表现得更为鲜明:“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1]36“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1]40中国梦的提出,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国民个体的人生与理想的高度重视和尊重。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正义不仅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内心渴求,同时也是支撑中国梦的重要基石。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国泰民安、国富民强,中国梦的图景就不能真正实现。立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96,强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96在向“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与发力的新一轮改革进程中,“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最大的社会正义,这一实践过程本身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是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自觉内在于全面推进改革实践中的生成过程。将增进人民福祉这一问题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的突出位置,表明我们党已经深刻认识到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指向。深入推进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铲除公平道路上的种种障碍,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从“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到“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这些论断体现了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与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宗旨的有机结合和根本统一,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促进社会公正与增进人民福祉之间内在逻辑关系的深刻认识和高度自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基本内涵。

      三、构建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内容体系

      社会公平正义在本质上是对权利、自由、利益等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其核心要求是建立一个维护公平的内容体系。习近平指出:“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3]。以“三个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创造性地将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将公平的起点、过程与结果有机结合起来,深刻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公正理论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权利公平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逻辑前提和实践前提,是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活动资格的底线确认。只有权利公平,人们才能确认自我价值,才能创造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和公平意识普遍增强,对“权利”的认知和诉求从生存层面上升到发展层面,对个体因性别、年龄、健康、出身等原因而导致的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受到的权利伤害与歧视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习近平同志非常关注人民群众具有普遍的底线平等权利,他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党和国家首先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责任,高度体现了人民性,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法律保障。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1]137。为了在全社会培育尊重和敬畏宪法的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这一重大举措,一方面是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最可靠保障,同时也显示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真正做到依宪执政的巨大决心。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尊严,坚持依宪治国,为维护权利公平的顺利实现奠定了牢固的法理基础。

      机会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自由选择、生存发展、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平等机会。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社会成员无法拥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产生权力寻租、资源垄断等恶劣的社会效应,而这些正是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堵塞平民阶层上升通道的根本原因。对于社会上存在的机会不平等现象,习近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4]137-138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既是民众之望,又是政府之责。正因为如此,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公民,让人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两会期间提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4]235。这三个“共同享有”,既是总书记对中国梦奋斗目标的有力解读,同时也是新一届政府立足于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诠释。对于个人而言,只有“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才会有“人生出彩”的可能,才会有“梦想成真”的可能。对于国家而言,只有秉持社会公正的理念,才能为追逐中国梦的全体国民创造出一个公平发展的空间,创造出一个人人有机会成就梦想的舞台。与此同时,李克强总理也明确表示,“我们要努力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不论是来自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来自怎样的家庭背景,只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就可以取得应有的回报。不论是怎样的财富创造者,是国企、民企还是个体经营者,只要靠诚信公平竞争,都可以获得应有的收获。”[5]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对待机会平等问题上的高度契合,足以看出党中央已经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在了新时期党和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消除一切有违机会公平原则的体制与机制障碍。[6]

      规则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存在形式和重要保证。它要求社会成员遵守公平的规则约束,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则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我国现存的各种妨碍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提出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4]517,明确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4]516-517。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提出要“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4]517。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居民公平发展的制度性根源,习近平总书记在2001年12月提交的博士论文中针对由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平等,指出“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7]此后,他在不同的公开场合多次表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主张“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4]523这些改革思想和举措对于促进规则公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明确了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思路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不断深化对公正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科学认识的同时,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当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具体思路。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8]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按照这一要求,在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改革时,首先,必须以公平正义来凝聚改革新共识。作为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公平正义为秉持不同改革观的人们寻求到了基本层次的一致性认同,成为社会最大的公约数。唯有高举这面旗帜,形成社会主导的价值取向和比制度层面更牢固的道德秩序,才能提高改革的社会认同度、参与度,改革才会获得更大和更为持久的动力。其次,必须将公平正义置于改革的顶层设计之中。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把公平正义置于改革的顶层设计之中,将改革的各项举措明确无误地向着“公正”发力,改革才能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改革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最后,必须将公平正义寓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举措之中。改革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只有将公正原则寓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之中,改革才能更富有开拓性和创造性,才能保持科学、健康发展,最终取得显著成效。

      (二)在推进民生建设中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对于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础作用,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4]513。在如何改善民生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首先把教育公平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对改善民生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国有二亿六千万名在校学生和一千五百万名教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十三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9]。其次,合理的收入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改善民生的最直接的方式。要“把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10]92,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城乡收入差距过大、行业收入不公等问题。第三,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也是改善民生的必经之路。要在“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10]92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和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第四,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需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4]536,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此外,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1]。改善民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共同追求,但是明确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的幸福生活目标联系起来,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理念创新,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在实现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具体实践中对民生思想的完善、丰富和发展。

      (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和根本要求。自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中国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定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理念明显增强。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个别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漏洞缺失,一些凌驾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之上的行为在各级各地还时有发生。着眼于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4]89,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4]92。这一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新时期我国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新任务,并就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废止劳动教养、严禁刑讯逼供等一系列具体法律制度做出明确规定。这些在法治框架下稳步推进的改革论断和措施,不仅表明党和国家对法治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夯实了法治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涉及“法治中国”的具体任务做了更为详尽的部署。这些重大举措清晰地勾勒出司法体制的改革路径,一方面凸显了党和国家建立现代化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同时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辟了光明道路,为全面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的伟大历史实践描绘出美好蓝图。

      (四)在加强执政党建设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执政党的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针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制度反腐的大旗,明确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4]136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以健全的制度来制约权力的基本路径,是我们党从源头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重大举措。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的执政党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如“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4]531、“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4]532;对于严重妨碍公平正义实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4]532等等。在此基础上,为了规范党内生活、制约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党中央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制度条例。所有这些,目的都在于用制度来更好地体现社会公正原则,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总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探索与创新,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以崭新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蕴,从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公正理论。深入研究习近平同志的公平正义思想,按照公平正义原则正确处理和解决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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