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象:误解婚姻神话_象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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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9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0766(2006)05—0099—06

一、“巴蛇食(吞)象”神话由来及其旧解

“巴蛇食(吞)象”神话较早见于《山海经》。

其一,《海内南经》: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其为蛇青黄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

其二,《海内经》:有巴遂山,绳水出焉。又有朱卷之国。有黑蛇,青首,食象。

两则均言食象的蛇为“青首黑蛇”,正是巴人的图腾;晋人郭璞注巴遂山之蛇为巴蛇;两个神话发生的时间、地点均与蛇巴迁徙过程吻合;第一则明言“巴蛇食象”。所以,两则神话其实讲的是一件史事:巴蛇食象。

至迟在战国晚期,“巴蛇食象”已成为神话,连才华冠世的屈原也百思不得其解,在《天问》中发出疑问:“一蛇吞象,厥大何如?”屈原的家乡与战国时期的巴国紧邻,对这个神话当然不陌生,将文本中的“食象”记为“吞象”,可知这两个短语通用,可能口语中更多用“吞”,书面语多用“食”,今民间流传该神话的众多话语版本均言“吞象”而不说“食象”。汉代文字学家许慎也根据这个神话,在《说文》中记道:“巴,虫也;或曰食象它(蛇)。”宋人范致明在《岳阳风土记》中还记下巴蛇神话的遗迹:“巴陵……今在鄂州蒲圻县界,……《江记》言,羿屠巴蛇于洞庭。今巴蛇冢在州院厅侧,巍然而高,草木丛翳,……兼有巴蛇庙,在岳阳门内,太守欧颖废之。”“象骨山,《山海经》云:‘巴蛇食象’,暴其骨于此山湖旁,谓之象骨港。”《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象骨港在湖南临湘县西南30里大江东滨。现在学界一般不怀疑《山海经》乃先秦古书,承认该书保留了一整套的古史资料[1]。如此看来,被该书津津乐道的“巴蛇食(吞)象”,当是被传承下来的三四千年前的人文神话。

这个神话属于“×食(吞)×”型中的典范,以其谲秘诡异,至迟从战国晚期的屈原开始,二千多年来吸引着无数学者智士殚精破译,因而留下种种解读。迄今主要有:

(一)自然神话说,即“巴蛇食(吞)象”中的蛇和象都是自然界中的动物。包括:巴郡产一种蛇,它能够把一只大象吞下去,三年以后才把象骨吐出来[2];巴蛇(一种很大的神奇的蟒蛇)可以食象,过三年把象排泄出来[2];“巴蛇吞象”并非神话,古代确有那么大的蛇[3];是史书记载的远古巴族人捕到大象后食象肉的真实图景,后通过史学家们的加工讹转为“巴蛇吞象”[2];传说巴陵(今岳阳)有大蛇,被后羿杀死,蛇骨堆积似丘陵。因为有那么大的蛇,也就产生了巴蛇食象的传说[4];指蚕蛹吞食蚕茧,盖茧大于蛹,古人以讹传讹,遂成“巴蛇吞象”[2] 等。

(二)人文神话说,即“巴蛇食(吞)象”中的蛇和象都是氏族或部落图腾。如:南方巴人的先祖是以蛇为图腾的蜑人,他们曾在湖南洞庭湖一带与象部落进行战争,失败后西迁,与古羌人融合,自称巴人[2];以蛇为图腾的巴部落与象部落发生了战争,结果是巴蛇部落战胜了象部落,所以“巴蛇食象”[5] 等。

综上所释均不得要领。这个神话的本义何在?我认为,要准确破译这个神话,关键在精当考释其三大要件:巴蛇、象、食。

二、释“巴蛇”和“象”

(一)巴蛇

“巴”是图腾名兼族名,“蛇”是图腾物;“巴蛇”就是以蛇为图腾的巴人。此外,“巴”义为“蛇”,“巴”等于“蛇”。

《山海经·海内经》:“西南有巴国。太昊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巴人出自甘肃、青海一带的太昊族,逐渐东迁,大约五六千年前已分布于汉水上游、大巴山南北麓[6] 397。据《战国策·燕策》《史记索引》《水经·沔水注》等书记载,今陕西佛坪县西北椒溪,古名巴溪或巴水;今佛坪县北10里之长角坝,即古代巴溪戍。这“是古巴国在汉水流域的明证。按今川陕间有大巴山脉,并有巴水,当为古巴族活动之地;川陕之间皆为巴族的根据地,似可假定”[3] 398。《水经注·沔水注》载南郑县南有巴岭山。汉中盆地南、北都有巴水、巴溪、巴岭山、巴山等地名。梁武帝大同年间,于巴岭侧立东巴州,治木马县,即今陕西西乡县南木马城。南与镇巴县接界有巴山林。而镇巴县东有巴庙,祀巴蛇神,或曰巴王神,南临巴庙河。宁强县南有巴山,即平利县与重庆城口县交界的大巴山。邓少琴先生指出:“大巴山为川陕两省界山,或以巴岭山称之,山南山北,有神蛇戍、巴蛇洞以名其地者,应当说今之大巴山即古称之蛇山。凡此区域之中,即古代巴人活动之地。……凡在大巴山北山南,均以巴称。巴应即蛇之称也。”[7] 要之,五六千年前蛇巴空前兴盛,以今大巴山为祖庭,南、北麓尽为蛇巴。

更有出土文物佐证。据2000年初新华社电讯:1999年9月至10月,考古学界在四川宣汉县普光乡罗家坝遗址发掘出4500年前的古代巴人文物,“大量的陶豆、大口尊、尖底盏以及捕鱼用的网坠等陶器,经专家考证,这批龙山遗物从造型、质地、装饰纹上判定为典型的巴文化遗物”[8]。当今出土文物证实,白虎之巴大约四千年前兴起于湖北清江流域[9]。此前五百多年的巴当然是蛇巴。那么,此时蛇巴已经走下大巴山南坡,南扩至四川盆地东部。亦有学者论证,罗家坝遗存同巴渝哨棚嘴文化(命名地在重庆长江岸边的忠县)同型同宗[10]。那么,在四五千年前,蛇巴已南抵长江之滨,西至川西平原,如此强劲的扩展,必然有漫长的蓄势阶段。因此我们推测蛇巴在五六千年前(甚至更早)兴盛于大巴山。

蛇巴循大巴山东下,何时入楚?《淮南子·本经训》:“尧之时,……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断修蛇于洞庭。”高诱注:“修蛇,大蛇也,吞象,三年而出其骨之类。”修蛇与巴蛇何异!宋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三引《江源记》:“昔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后羿在洞庭湖斩杀的修蛇就是巴蛇。因为蛇巴不归顺尧,故遭灭顶之灾。尧所处的时代,距今四千一二百年——进入洞庭湖地区的巴蛇王族就在这一时期被后羿擒杀,今巴陵可能就是埋葬蛇王遗骨之址,并因此而得名。

战国后期,巴人在楚地分布更广。《文选·对楚王问》:“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文学是现实的反映,可知至迟在屈原时代,巴人的《下里巴人》已成为楚国的流行歌谣,否则不会一人唱数千楚人或巴人咸和,巴人在楚地人多势众且文化影响巨大是生成这一文化景观的沃土!可为此作证的,还有楚地带“巴”的古地名比比皆是。以今湖南为例:巴州、巴陵郡、巴丘山、巴陵山、巴丘湖(岳阳)、巴湘桥市(临湘)……这些地方过去都有巴族居住过,且是住得比较集中的地方[11],联系古代岳阳城内的巴蛇庙、巴蛇冢,且流传至今的地名中的“巴”以岳阳为中心,可以推测岳阳就是“食象”的蛇巴辐聚地之一。

(二)象

上古时期,今湖南境内多象人——以象为图腾的族团,故留下一批古老的图腾地名:岳阳和临湘县西北有象骨山,或为象人首领埋葬之地。岳阳有象湖,当为象人繁衍之地。宁乡县之沩山、沩水,亦与象人南迁居此有关。《路史·国名纪丁》有虞氏后:“妫,长沙县有沩水,《水经》云:东入临湘(今长沙)。”“为”,罗振玉释为象人手牵象之形,此为今世公认。“为”与象关联,象人姓“妫”,傍居的河流为沩。这支象人再由宁乡南迁至道县有鼻亭,《水经·湘水经》:“应水又东南流迳有鼻墟南,王隐曰:(应阳县)东五里有鼻墟,言象所封也。山下有象庙,言甚灵,能兴云雨。”《路史·国名纪丁》:“有庳,象国,今道州。《孟子》作鼻。”《括地志》:“鼻亭神在营道县北六十里,故老传云:舜葬九疑,象来至此,后人立祠,名为鼻亭神。”象是舜的弟弟,《尚书·尧典》云:“帝曰:‘……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是说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住在妫河河湾的舜——舜和象人有染。鼻,即以象的突出体征为名,“有鼻”即伟大的象。《地舆志》:“零陵郡应阳县东有山,上有象庙。”王万澍《衡湘稽古》卷四:“舜何以至零陵?盖象国也。孟子曰: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舜的时代尚保有浓重的氏族部落印记,舜弟名象,证明舜弟受封于今湖南零陵的象人之国,四千多年前舜常到这个象国,探望胞弟及其属国。

湖南境内还有一支象人名善卷,也以主要特征善于卷物而命名。随着人口增殖等原因,其后裔分别以“善”、“卷”命名。如常德市南善德山有枉水、枉渚等地名,枉、卷乃音转,因善卷所居故叫枉人山,实即卷人山,故枉人山又叫善化山。此“枉人”、“卷人”均即“象人”。长沙,宋代因其地有善化港、善化驿、善化桥而分置善化县,也系善卷迁此而得名。常德之得名乃起于市南之善德山,又简称德山,常德与善德音相通。在市区东南15里的德山区,即《衡湘稽古》卷二“善卷”的“武陵枉山,其上有善卷之坛”之“枉山”,《元和郡县志》:“善德山,本名枉山。开皇中,刺史樊子盖以善卷尝居此,改名。”古时善德山上建有善德祠以祀善卷。《清一统志》卷二七六长沙府载:善溪,在安化县东北180里,源出常德府武陵县。《安化县志》谓善卷曾至此而得名。光绪《湖南通志》卷三九辰溪县:“古善卷先生墓,在县西南,宋时封茔立祠。”[12]

象人以象为图腾。1975年湖南省醴陵市仙霞乡狮形山出土一个象尊,雕塑的就是一只大象的形象。出土时位于一座高约400米的山上近顶地方,考古学家推断为三千多年前祭山遗物,是湖南地区古代以象为图腾的铁证。此外,上举湖南道县古代立有象祠,祀鼻亭神,唐代始毁。《柳河东集·道州毁鼻亭神记》记此:“鼻亭神,象祠也。不知何自始立,因而勿除,完而恒新,相传且千岁。元和九年(814年),……撤其屋,墟其地,沈其主于江。”学者释“鼻亭”:上古音bǐe-dieg,可能为壮语phi dang、傣语phidang的对音,即长鼻(鬼)神。也是象图腾的明证[13]。其实,“鼻亭”就是“鼻神”的古读。明代天启六年(1626),道州知州李嵊慈主持重修象王庙,此庙民国时尚存,备受当地人民祀祭。章太炎《太炎文录续编》卷一:“湘人云道州象祠至今尚存。”

湖南简称“湘”也得名于“象”。“湘”源自“湘江”之名,古代象人曾傍江而居,故名。

进一步推论,豫(大象)、鄂、湘、渝的“襄”、“相”、“瀼”、“獽”、“乡”、“向”等族名、地名、姓氏,均缘象人而得。

综此,我们认为,“有鼻(庳、卑)”、“善卷”、“善人”等,都是象人别称;“善人”、“卷人”则是“善卷”之析;“枉”则是“卷”的转音,“常”与“善”通。这些称谓是象人支系名。这些地名均与古代象人的活动区域重合。

一言以蔽之,尧舜时期“蛇”巴和“象”人共处湖南,以巴陵(蛇王陵)为中心;“象”人支系众多,但总是围着“蛇”巴转。

三、释“食”

“食(吞……)”除表征口腹之欲的能指,在民间语言中还用作称谓性事的所指,即隐语。此用法以氏族社会吞食图腾物致孕的生育信仰为平台,进入阶级社会后,“吞食图腾物致孕”的观念被浓缩为隐语“食”(吞……),古今贯通。

(一)吞食图腾致孕的生育信仰

吞食图腾物而孕的生育信仰就是相信妇女怀孕是因为吃了图腾物所致。原始人发现妇女怀孕时腹部涨大,便误以为吃了什么东西使腹中致孕。当他们看到动物蛋能孵化出小动物时,便以为人吞食图腾动物的蛋也能生子;当他们看到植物果实落地后会发芽长枝时,便以为吞食图腾植物的果也能妊娠。我国很多民族都有这类始祖诞生神话,如简狄吞鸟卵而生商族始祖契,女脩亦吞玄鸟卵而诞秦族第一代男人大业,修已吞薏苡而生夏族老祖宗禹,佛库仑吞朱果便生下满族老祖父……[14] 228。

由此推究,开始时的图腾生育观念认为女子吞食本氏族图腾物便怀孕。后来,随着理性增长,在部落社会时期,尤其是母系社会晚期,两个不同图腾的氏族牢固结合,逐渐产生两性结合才产子的观念,于是有甲图腾食乙图腾孕生男性始祖的神话。上举夏、商、秦等族始祖降生神话属此。这方面的证据也不少,如辽西阜新县查海遗址出土的“蛇衔蛙”图纹[15],陕西宝鸡北首岭出土“鸟啄鱼”纹[16] 149,河南临汝县阎村出土仰韶时期“鸟衔鱼”图,等等。三例均属距今七千年上下的部落社会时期。此后的例子更多,尤其是后两种,定型为“鸟食鱼”类型,从公元前5000多年持续到公元1500年或者更晚[16] 148。此类可概括为“×食×”型神话,“食”者为女为“妻”,被“食”者为男为“夫”。“巴蛇食(吞)象”就属于此类,义为“蛇”女“食”(吞)“象”男。

(二)“食(吞)”成为性交的隐语代码

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吞食图腾而孕”仅仅保留“吞(食、吃、啄、衔、叼……)”继承“性事儿”内涵并作为性交的隐语代码,从上古沿用至今,主要活跃于民间。

《诗经》以“食”隐指“性”,如《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得息兮。”情人(狡童)没有来,少女不得遂其愿——“不与我‘食’”,故寝处不宁。又如《陈风·株林》写灵公与夏姬“乘我乘驹,朝食于株”,古代日食两餐,早上特别饿,故“朝食”指他们见不得人的强烈的性行为。食则饱,不食则饥,所以与“食”同类的“饥”、“朝饥”也成为性饥饿的隐语,周代已广为人知。如《曹风·候人》:“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荟兮蔚兮,南山朝;婉兮娈兮,秀女斯饥。”“朝”即“朝饥”,指情欲萌动;“秀女斯饥”,也指少女怀春,如饥似渴。又如《周南·汝坟》:“未见君子,惄如调饥。”“调饥”也是“朝饥”,写思夫女子的性饥饿[17]。汉代如“对食”。《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房(道房,宫女名)与宫(曹宫,宫女名)对食。”东汉人应劭解释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即当今的“同性恋”。后来,宫女与阉者的不正常性行为也可称“对食”。南汉时,宫中有一条规矩,作状元时必先受宫刑,此后多成为宫女的“对食”伴侣。故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依多半状元郎。”

当今“食”隐语又与各地方言、习俗结合,衍生出不胜枚举的“食”系隐词。“食鸡”,广东指嫖娼。“吃荤”、“吃片子”,北京流氓团伙指玩弄女性。“吃面”,北方犯罪团伙指玩弄女性。“吃匾食”,旧时天津江湖指与女子性交。“吃肉”,福州犯罪团伙指嫖娼。“吃野食”,上海指女子偷汉。“吃豆腐”,江南地区指调戏妇女。“吃冷盘”、“吃热炒”,江西流氓团伙分别指与中老年女人、青年女子发生性行为。“吃腿儿饭”,杭州流氓团伙指暗娼。“吃(pā,川、渝指食物熟软)肉”、“吃烧白”、“吃夹砂肉”,川、渝等地流氓团伙指男女做爱[18]。以上“食”系性隐语虽然运用于地下社会,但其根据地却在民间,而且也主要流行于民间。试举几例——

“食”,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一带农村典型的骂人话,如“食你妈”、“驴食的”、“狗食的”等,此中“食”均系性交之词。云南克木人至今仍遵循图腾外婚制。1980年报道:倘若青年男女违反图腾外婚禁忌,要举行一种特殊的“同槽吃食”仪式羞辱之,就是把糠和水倒进猪槽里,命违禁男女四肢着地学猪叫,爬近猪槽就食[14]。透过仪式表层,我们看到的是对同一图腾的人(同槽)性交(食)的惩戒。“老牛(马)吃嫩草”流行于云、贵、渝、川、陕等省区,“牛”、“草”分别隐指男、女根,“吃”即性爱,全句的意思是指老年男人找年轻女人做爱。陈忠实《白鹿原》写一儿媳疑公公有非分之想时,即在给公公做的面食碗底放入青草以投石问路。迄今为止,“吃”系性爱隐语仍在全国通行不误。比如,2002年初,有作者在《中国文化报》批评时下影视之弊:“七怪:男子多妻大比赛……(白景琦)年老了还要洞房花烛‘啃嫩草’”[19]。

巴蜀父老是“巴蛇吞象”的文化传人,这方面的性语更多。如:已婚女子红杏出墙被称为“偷嘴”、“打活食儿”,乱交的女子被詈为“炒菜锅儿”,“久别胜新婚”叫“打牙祭”……前美国总统绯闻不断,于是有报载:《克林顿又“偷食”》[20]。

凡此,以“食(吃、吞、衔、啄、叼……)”隐指性交,从三四千年前的《山海经》时代迄于今,一以贯之。“巴蛇食象”之“食”(吞……)绝非大快朵颐之“食(吞……)”,乃两性性事。

四、“巴蛇食象”新诠

经过上边的梳理,得出结论:“巴蛇食象”表征的是以蛇为图腾的巴氏族女子,必须以象氏族男子为“夫”;“食”指蛇女与象男百年好合。

基于此,可与本文开始引出的两则《山海经》神话对话。

第一则在这一类型中流传最广、知名度最大。如上所述,在四千年前后,今湖南洞庭湖周围,蛇巴族傍湖而住,故岳阳城内有巴蛇庙、巴蛇冢;湘江奔入洞庭湖,象人拥岸而居,是称“湘”(象);巴陵即蛇王陵,是因羿断修(巴)蛇于洞庭后埋“蛇”骨于此;“象骨港”当为象王的陵寝所在,在湖南临湘,正与巴陵为邻。“巴蛇食象”就发生在今岳阳和临湘(象)一带。后世所有的附会都从这个神话娩出。

第二则,据考,“巴遂(山)”是“巴蛇”之转音;郝懿行:“《水经·若水注》云:绳水出徼外。……《汉书·地理志》云:‘蜀郡牦牛,若水出徼外,南至大笮出绳。’即斯水也。”绳水即长江上源金沙江,发源于青海巴颜喀喇山脉,那么,巴颜喀喇山或即古代的巴遂山。巴遂山当因“蛇”巴居此而得名,郭璞注谓黑蛇“即巴蛇”可证[6] 398。“巴遂山”的“巴”有可能是文人们记录神话时,知道巴人以蛇为图腾,且巴、蛇同义时加上去的,因为《山海经·海内经》:“西南有巴国。……后照是始为巴人。”可知蛇人到大巴山后才有“巴”名,此前或名“蛇”——“遂山”就是“蛇山”。又,有人指出,“朱卷之国”的“朱”,上古音与今壮、布依、傣、侗、仫佬、毛南等语的“主”十分接近,故“朱”就是“主”、“王”的意思[13]。估计在古汉藏语里,以“朱”表“主”应不止于中国南方,即使在现代汉语里,仍然可见“朱”、“主”之间的语音近似关系,或者是文人们用文字记录《山海经》中南方神话时,用“主”的谐音“朱”(可能南方话说“主”为“朱”)记之。那么,“朱卷”就是象主、象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南方语词中心语在前,修饰、限制语在后——合之,此地有一个以象为图腾的氏族,即神化了的“朱卷之国”,巴蛇(遂)与象族同在一地,且巴蛇(青首黑蛇)食象:蛇女以象男为婚。

上述两则神话生成的先后次序,可作如下推测:第一则是“巴蛇食象”神话母题的滥觞在洞庭湖。羿“断修蛇于洞庭”,巴“蛇”一部与“象”族结成婚姻关系所形成的部落或“国”可能返回大巴山祖庭后,部分继续西迁,于是有第二则神话传世。

两个族团相爱,从长江中游到上游,空间广大,时间漫长,难怪这个神话影响深远。

需要说明的是,《山海经》尚有“玄蛇食麈”(《大荒南经》)及其相似的“大青蛇食麈”(《大荒北经》),本蕴通于“巴蛇食象”。可能“玄蛇”、“大青蛇”“食麈”的时间不及“巴蛇食象”绵远,抑或是“玄蛇”、“大青蛇”与“麈”的姻亲关系牢固程度远逊于“巴蛇吞象”,所以后来被历史尘埃埋没,今天很难见到“蛇食麈”的民间话语文本。由此可见,一定要“世为秦晋”才能凝固为“巴蛇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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