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提升之路——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研究

效率提升之路——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研究

马振中[1]2003年在《效率提升之路》文中提出寻找提高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必须先对行政效率、教育行政效率及地方教育行政特点作比较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据此,本文分四个部分探讨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的提升之路。 第一部分:简要阐述行政效率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行政效率的研究经历了约一百年的时间,主要分为机械效率、社会效率和规范效率叁个阶段。目前的研究已开始转向针对具体行政部门的个性化研究,突出行政效率的“公共性”,并倡导“质量优位”。 第二部分:论述教育行政效率。教育行政组织是一个开放式的社会系统,其效率研究宜采用系统方法进行。教育行政效率表示的是教育行政结果与教育行政投入的比例关系,其表现形式有内部效率、整体效率和外部效率。提高教育行政效率必须遵循依法行政等原则。 第叁部分:对地方教育行政及其效率影响因素进行解析,为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的提升寻找突破口。地方教育行政系统由静态和动态两大子系统构成,其效率的影响因素可以从外部、内部、中介叁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四部分:探讨提高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的途径。这是本文的核心和归宿。从优化组织结构、树立领导权威、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环境、应用科技手段六个方面探讨提高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的策略和方法。

刘畅[2]2016年在《公平理念下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在公平理念下研究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是实现财政对公共教育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公共教育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公平的重大内容。我国当前公共教育领域出现的财政支出充足率低,教育发展水平在地域、城乡及社会不同阶层间出现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公平理念下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因此,应当以公平理念为指导,完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以提高公共教育财政资金的充足率,实现教育公共资源在地域、城乡和社会各个阶层间配置的均衡。公共教育在性质上属于准公共产品。市场对于准公共产品的配置存在失灵,这种市场失灵在公共教育领域更加突出。国家的本质决定了政府必须作为国家公共部门的代表承担提供公共教育产品或服务的责任;但政府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同样存在失灵。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降低因政府失灵而带来的对市场机制良性运行的负效应,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扩大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福祉。在公平理念下构建和完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能够在减税与增支的矛盾中,在相同甚至降低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水平下,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公平理念有制度化需求,在公共教育领域需要通过财政支出法律制度实现,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只有在公平理念的指引下,才能够解决我国所面临的教育领域不公平问题。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公平理念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知上存在缺陷,这也直接导致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在根源上与现实错位。公平理念是社会中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的统一,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是保障公平理念实现的最优路径。在我国,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制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叁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阶段、财政分权化改革阶段、公共财政阶段。教育财政支出制度集中的表现为对于教育管理权限和公共教育财政支出责任从集中到下放,再到集中与下放并行的发展态势,这是我国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摸索和尝试的过程。本文认为,我国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公平理念的偏失,是造成公共教育在预算支出结构、区域及城乡间、各级各类公共教育内部产生很多不公平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过程中,我国在公共教育领域应该立足于构建在公平理念下的公共财政支出法律制度,并将公共教育财政体制框架从仅仅在操作层面的生产建设性向公共服务性转变。实践中,在经济发展、政治体制、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各国形成了不同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制度体系。本文通过分析以美国、法国、日本和印度为典型代表国家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制度,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在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中存在的差别、形成原因和可资借鉴的经验。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成文法律必须具备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为满足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要保证法律制度的时效性;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应该实现整体治理,避免碎片化的教育管理和支出模式;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和监督制度是有效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保障;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制度要实现多层次的统一总体而言,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应该主要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完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法律制度;①通过公共教育支出经费预算法律制度保证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充足率;②建立以学校需求为导向,以公平为理念,以指标体系为手段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编制法律制度;③将支出预算的碎片化倾向消化在基层政府,加强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制度的整体性、公平性;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是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的必然组成,通过对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教育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监管的有效性。第二,改革公共教育财政支出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在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省统筹体制下,对于公共教育转移支付方式进行创新和制度化设计。第叁,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应该明确建立并纳入流入地地方政府财政保障体系,由省级政府承担主要的支出责任,施行个别支助的补偿形式;统筹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将均等化作为阶段性的目标,由高层级政府承担更多的平衡区域和城乡教育发展的责任。第四,建立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监督法律制度;建立独立、中立的权威性监督机构,完善内外监管的双重监督模式;加快制定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的程序法律制度;构建明确的监督指标体系和奖惩约束机制。在公平理念下,对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的研究是解决我国当前教育领域存在问题的关键,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是实现公平理念的制度性保障。以公平理念作为引导,通过对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在预算、转移支付及监督制度上的整体性构建,使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社会整体公平程度的法律保障。

赵燕[3]2016年在《清末民国时期儿童文学教育学术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教育学的视角研究儿童文学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借鉴历史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梳理了近代儿童文学教育的发展线索,即从近代儿童文学教育早期独立性起步,到五四运动之后的激进式发展,再到反思期和深化期。在这几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教育杂志》作为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教育期刊,始终关注儿童文学教育问题,并以近40年的历史忠实地记录了其发展历程。为此,本研究的目标是:首先以一部《教育杂志》期刊的起伏演变为缩影,从中获得有关儿童文学的地位与作用、教育价值、课程、教材、教法、教师等丰富的史料;然后以教育活动史的视角,通过对史料的分析,确立了学术视野下移、微观化的研究取向,探寻中国近代儿童文学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并为儿童文学教育拓展出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由此而形成的研究内容与论点如下:首先,通过对《教育杂志》在办刊过程中的历史评介,分析了《教育杂志》作为儿童文学教育发展一个典型缩影在中国近代教育历史中特殊的地位与作用,从而凸显出它以非官方的形式记录的历史资源,推动了儿童文学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深入开展。与此同时,考察了《教育杂志》与中国近代儿童文学教育理论发展的历史轨迹,主要对日本现代教育思潮、欧美进步主义儿童教育观在中国的传播,以及中国近代儿童观的演变、各种课程、教材和教学法的推广等做了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探讨儿童文学的教育价值,从而形成全部研究的基本理论格调。其次,以《教育杂志》及其史料为基本来源,对儿童文学课程、教材、教法和师资等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讨论。一是在课程方面,分析《教育杂志》中公布的儿童文学的课程标准,掌握当时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儿童文学教育的相关政策导向,同时梳理了儿童文学课程分阶段的实施情况与争论经过,以《教育杂志》为窗口全面展现了官方和民众对儿童文学教育课程的关注点。二是20世纪二叁十年代,"儿童文学化"逐渐成为小学语文教材的主流,语文教材的"儿童文学化"也引发了诸多论争。《教育杂志》以详实的史料忠实地记录了五次有关儿童文学教材论争的过程,认真审视这些争论观点,对现今语文教材中儿童文学的比重问题亦有启示。叁是教育杂志》从民初、五四到国家本位时期,儿童文学教学法呈现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特征,国人通过大量的新式教学实验,摸索与寻找适宜于近代新教育发展的儿童文学教学方法,以此推动儿童文学理念在中国的深入开展。四是探讨了《教育杂志》中改善儿童文学教育的师资问题,具体措施有加强师培、制定俸给标准和优待条件以及改善教学环境和提升教师的修养等;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案研究——以连载于《教育杂志》中的教育小说《倪焕之》为例,讨论了小学教师与儿童文学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对《教育杂志》中儿童文学教育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期进行了深入的追溯,探讨了有关儿童文学"新"与"旧"的争论、渐进式的发展以及本体性的问题等,从而得出相关的历史观点是,教育传媒与儿童文学教育应形成了一种互动式关系,二者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徐蕾[4]2016年在《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成为当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领域里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在厘清建构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混合研究法,对六所“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学校进行了实证研究,基于对现实问题的把握,分别从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教学质量保障、科研质量保障和社会服务质量保障叁个视角切入,建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保障体系,并探讨了以质量为导向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明了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策略。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概念虽然是在借鉴国外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具有中国特色。在办学方面,应用技术型大学要适应国家产业结构,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在办学方向上,要以强化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为突破口;在办学目标上,要以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走向;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质量标准是由人才质量标准、专业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科研质量标准和社会服务质量标准等构成的标准体系。质量标准的制定需要以国家政策、域外经验和学校现实为依据,在突出应用型特征的基础上,坚持多样性与基础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结合、定性与定量的统一、科学性与操作性的结合。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的现实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教学质量标准单一、教学计划制定随意、实践教学实效不足和教学质量监控不够等问题;在科研质量保障上,问题集中表现在科研理念相对落后、科研资助力度不够和科研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在社会服务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社会服务质量观念淡薄、社会服务管理机制缺位及人才培养与市场脱节等问题。因此,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关照现实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建构: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上,需要从加强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构建实践教学新体系和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入手;在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上,需要从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构建科研资助体系和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新制度着手;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应当从完善社会服务组织机构、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和加强社会服务制度建设叁方面入手。以质量为导向的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分类评价、坚持评价指标的多元理念、重视评价指标间的差异。这一评价体系具有评价方法的创新性、评价标准的科学性、运用范围的广泛性等基本特征。应用技术型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评价、实践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等;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科研经费投入评价、科研管理机制评价和科研成果评价;社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内容包括咨询与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人才培养与培训质量评价、文化与资源服务评价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应用技术型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管理的决策机制、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和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质量激励机制;科研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科研水平的提升机制和科研制度的优化机制;社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社会服务的导向与动力机制、管理与激励机制、人才培养与培训的监控机制和社会服务队伍的提升机制。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强化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特色。一方面,需要学校统一组织协调整个战略改革:面向未来,加强质量保障的目标设计;提升效率,优化质量保障的组织设计;全程监控,完善质量保障的过程设计;注重规范,改进质量保障的制度设计;营造氛围,提升质量保障的文化设计。另一方面,注重强化自身质量保障体系的特色,凸显质量保障的科学性与发展性,兼顾质量保障的标准化与特色化,正确认识全面保障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恰当处理应用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合理协调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估的关系。

徐梅[5]2015年在《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变革研究》文中认为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大学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大学组织面临着极其复杂的环境和严峻的挑战,大学既要坚守学术属性与学术使命,又要提高在变化环境中生存与发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需要对大学组织进行变革。大学行政组织机构作为大学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学运行中突显种种与现代大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与矛盾,其变革势在必行。以现代行政组织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权变理论、开放系统理论,聚焦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变革,建构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大学行政组织开放系统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宏观微观制度环境→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变量关系”。在此基础上建构起大学属性、大学办学效率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叁要素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之间的变量关系模型,并通过历史考察、中外比较、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解析叁要素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影响关系,透视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变革的路径。从中外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历史演变看,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演变是伴随大学职能拓展而产生与发展的。大学行政组织经历着不断创立、分化、整合、创新的改革过程。大学组织与外部环境关系的变化是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嬗变的内在逻辑,这一内在逻辑是通过对大学属性、大学的办学效率追求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影响而发生作用的。大学的行政组织机构是与大学属性密切相关的,大学属性的演变与大学组织结构的变革存在互动关系。其机构设置是大学属性的外在反映,其运行的核心价值体现了大学的本质属性。大学有怎样的属性定位,就有怎样的行政组织机构与其相对应,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组织理念、权力配置、运行模式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组织的属性特征。在现代大学属性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关系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大学属性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关系模式。大学的办学效率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相互影响和制约。不同效率目标产生不同的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存在,需要以提高大学办学效率为前提。大学行政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影响着大学组织的效率。以山东省省属高校为例,运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分析大学的办学效率,结果表明:行政组织机构数量与大学办学效率在一定数量范围内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大学宏观外部管理体制和微观内部管理体制都与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关系密切,一定的管理体制制约着机构的设置原则,并决定着机构的设置方法,一定的机构设置又直接影响着管理体制作用的发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然导致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发生相应变化,而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调整又会促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设置的影响更具直接性。大学属性、办学效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影响既有正向也有反向,当此类因素制约大学行政组织机构时,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就在理念、设计、职能等各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在行政属性主导下,大学行政组织机构与学术组织机构结构失衡;当大学不关注办学效率时,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呈现出结构失调、权责不清的问题;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集权式特征,使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缺乏权力制衡,民主监督及服务辅助型部门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大学行政组织偏离其组织本质,导致大学管理失灵状况的出现,因此,需要通过以下路径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进行变革:在大学属性回归视域下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理念创新;在大学效率追求导向下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结构优化: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革环境下对大学行政组织机构模式再造。

李志刚[6]2015年在《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研究》文中提出针对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特点,本研究首先对人力资本科技创新的现状进行了研究,接着结合文献分析法与专家访谈法,构建了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全国30个省级单位的数据为样本,运用数据包络分析和DEA--Malmquist指数法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进行了静态与动态分析,进而结合研究结果提出可行性建议。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1)构建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评价指标体系。本研究借鉴区域科技创新效率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之上,从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的内涵与特色出发,构建了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的初始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筛选出重要性程度较大的投入、产出指标,最终筛选出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评价的指标体系。(2)基于DEA模型分析了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研究结果表明:内蒙古自治区2008-2012年间技术效率值较低,技术效率损失相对较大,这与其通过煤炭等矿物能源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不够的基本情况相吻合。自2009年起内蒙古一直处于规模收益递增状态,说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人力资本科技创新有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潜力。初步得出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科技创新的技术效率上升趋势主要源于纯技术效率的提升。(3)运用DEA--Malmquist指数法对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进行动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从年度变化来看,除2009-2010年技术进步变化上升外,内蒙古其它年度的技术进步变化都是退步。这意味着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虽然整体创新能力有所改善,但相比技术效率而言,技术进步更有待提高,技术进步方面的低效率与当前内蒙古重视科技人力资本技术创新现状不相符。(4)根据研究结论指出影响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的主要因素与改进对策和建议。针对科技人力资本创新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从人力资本存量、结构配置和人力资本流动等叁个角度提出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人力资本质量和创新效率,然后从内蒙古自身科技创新角度出发,提出改善科技资金投入管理和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两个方面提升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

杨令平[7]2012年在《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的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从我国东中西叁大区域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由于西北地区义务教育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谷,因此毫无疑问,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攻坚部位在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并发挥作用,但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既可能表现出积极的作为,也可能表现出消极的行为,从而使得政府既是加快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力量,同时也是延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源。因此,政府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是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本研究综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文献法、比较分析、调查方法、理论分析等相关研究方法,以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为研究对象,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政府行为的作用机理、内容和行为方式、评价标准、成效与问题等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梳理与分析,借鉴国外部分国家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实践,提出了优化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思路与策略。本研究主要内容有:第一,梳理了相关理论。社会正义理论、一般均衡理论、非均衡发展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公共服务理论、政府行为扩张理论和官僚行为增长论构成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厘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边界。在系统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责任人的合理性,阐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作用机理、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第叁,建构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政府行为的分析框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政府教育行为的内容和方式,明确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各级政府的行为方式定位,初步建构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评价指标体系。第四,论证了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成效、问题及危害。选取西北地区有代表性的7个县,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和手段,对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实证考察与分析,描述了政府行为的主要成效,即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初步建立、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师资队伍得以显着提升、教育均衡化水平明显提升。阐释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存在的发展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越位”与“缺位”现象明显、“政府悖论”现象和政府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严重等问题。分析了政府行为问题可能导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交易成本增加、寻租及腐败现象严重、公共政策失灵和虚假均衡发展等危害。第五,剖析了政府行为问题的成因。从公共管理学、新制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的视角,剖析了政府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指出导致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政府的“经济人动机”、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缺位是导致其行为问题的主要根源。第六,提出了政府行为优化的思路与策略。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的优化是一个渐行渐进、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的系统工程。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巴西和印度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政府行为优化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坚持科学、全面、均衡的治理理念,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具体标准是实现政府交易成本降低、政府理性得到增强、政府行为有效且有限、政府义务教育服务水平提高等。总体思路是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和城乡一体化之路。具体策略有:改善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社会保障条件,应消解城乡社会二元结构、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形成公民利益表达机制;进行制度创新与政府再造,应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建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官员考核制度、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勘定政府行为边界,应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为效能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监督机制建设。

王海涛[8]2014年在《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预算绩效管理是在我国对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以国外绩效预算为借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过程中,使之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进而提出来的一种全新的预算管理模式。从预算绩效管理的现实起点看,伴随我国财政发展进程和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开始由加强支出规范性向重视支出有效性转变。同时,当前预算管理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以及财政支出日益增长的现实,也迫切需要引入新的管理手段—预算绩效管理来加以解决,以适应财政形势及预算管理的要求,它对于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实施绩效预算需要规范的体制环境和一系列的约束条件,诸如健全的法律体系、部门充分的自主权、权责发生制的基础、广泛的绩效文化背景等,因此,我国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实际的较为现实的选择。从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其他财政理论等,这些理论分别从财政资金所有者与使用者基于委托关系下的激励约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公共管理的市场导向与竞争机制,以及有效解决财政支出过快增长等角度,较好地解释了理论内容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联系和支撑。从预算绩效管理的国际经验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为解决财政危机、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普遍掀起了以提高绩效为目的的政府管理改革,促进了绩效预算的发展。其中,英国、美国是较早推行绩效预算的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在绩效预算改革方面较为彻底,法国、韩国的绩效预算起步虽晚但实施较全面,瑞典和新加坡的绩效预算与其预算制度紧密相联并形成了自身特色。这些国家绩效预算的实践做法,为我国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较好的经验与启示。我国实行的预算绩效管理,经历了从绩效评价探索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确立的发展阶段,基本上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明显进展: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方式不断拓展,绩效目标管理得到加强,绩效监控开始实施,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制度建设渐成体系,各项基础工作得到夯实,成果正逐渐显现。但同时,也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有待加强、机制有待完善、配套改革需要推进、基础工作需要强化等问题。根据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进展情况,借鉴国外绩效预算理论与实践,论文从近期改革措施和中长期改革方向两个方面提出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近期主要是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当前改革重点,规范管理程序和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改进措施。在近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应认识到绩效预算是预算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向,对照分析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与未来绩效预算的差距,提出绩效预算改革的实施战略与发展路径,为长远的绩效预算勾勒出清晰的路线图。论文围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比较与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有关问题作了尽可能详尽的论述与较全面的思考,提出了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发展与完善的目标、内容及路径等系列内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时期的努力方向,对于我国预算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实践价值。

吕雯慧[9]2012年在《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以1987年到2010年间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开展的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等多种研究方法,探讨了中国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发展历程,剖析了其所面临的时代问题及其对策,揭示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合作推进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内在发展逻辑与影响因素,反映了当代中国特殊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生动侧面。论文的主体分为四章。第一章以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的交接仪式为切入口,采用白描的手法介绍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的工作环境和日常的工作情况,展现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交接仪式的现场,凸显了社会各界对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和徐白仑先生的评价,为下文的写作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从纵向的角度,介绍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阶段和大面积实验阶段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和实践特色。第叁章以中国随班就读发展面临的时代核心问题为重点,详细论证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中的独特解决办法,为当代随班就读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一节以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随班就读作为中国一种新的特殊儿童教育安置形式所面临的必要性、可行性、试点经验推广等叁个时代问题为核心展开了论述,总结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实验阶段的历史经验。第二节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随班就读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质量保障、特殊教育体系完善、观念认识提升等叁个时代问题为核心展开论述,总结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大面积实验阶段的实践经验。第四章分析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运作的外部组织群落和内部组织系统;提炼了影响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区域推进的五个主要因素——认识、资金、政策制订及行政执行力、专业程序及工具、舆论;彰显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在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中的作用和推进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发展所具有的历史意义。

蔡明山[10]2016年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现有教育公平的研究中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关注不够。已有对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也主要是关于公平问题的,对公平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中国高等教育公平政策、制度、实践中的理念为视角研究高等教育公平理论。采用诠释哲学、文本分析、话语分析、个人主义方法论、关系论等研究方法;在研究思路上主要是一种宏观考察,以高等教育系统论和公共性理论为基础,以理论演变、重大政策和制度变革实践为视角,探讨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不同内容和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理论的正当性和中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分析,提出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理论框架。本文认为,对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应从问题研究的范式向理论研究范式转变,从“公平与效率之争”和“精英与大众之争”的话语范式向把公平作为一个开放性话题的研究范式转变。在西方,经历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分配正义的公平理论、平等主义的公平理论和竞争公平的公平理论叁大体系。从西方传来的高等教育发展叁阶段论也反映了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演变逻辑:从高等教育特权化到高等教育平民化的公平理念。新中国高等教育政策文本与变革实践中自觉践行的公平理念包括:一是平等主义的公平理念。主要是对弱势群体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保障,如“工农”、“大众”话语范式、“半农半读”和“半工半读”教育形式的举办和对少数民族的倾向性与优惠性高等教育政策;地域平等主义理念;女性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实质建构。在平等主义理念变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以“教育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为话语范式的不当做法。改革开放后,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平等主义理念呈现了法制化特点: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理念法制化;不同类型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得到法制保障。地域平等理念发展成为地域公平理念并体现在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中,主要是扩大地方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和高等教育为地方服务的职能、扩大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能。二是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包括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待遇、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对待、提升和改善弱势群体竞争条件等为内容的分配正义意义上的公平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扩招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改革行动,既可以从平等主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结果意义上的公平理念,也可以从分配正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扩大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理念。作为中国本土生长的一种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共享主要是一种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叁是竞争公平的理念。高等教育竞争公平的理念,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后得到丰富和完善,内容包括:机会的公平,即从权利平等向机会平等和机会公平转变;选择的公平,即开放性高等教育系统的建立、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公平选择等为内容的公平理念;保障多样性价值的公平理念,包括包容多元文化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确立、面向农村举办高等教育等;旨在扩大受教育机会的成人高等教育和其它教育形式;面向天赋不足者或技能有所长者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确立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等。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种理论,应具有正当性和理论善的品格,同时作为一种倾向于行动的理论也应具有时代适切性。在对中国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了以下叁个方面认识:一是同等情形同等对待。具体内容为受教育权平等保障、优惠性对待、特殊群体和特定高等教育类型特殊对待。二是尊重差异与多样性保障。这主要是一种高等教育个体公平的理论,包括选择的公平、促进社会流动和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流动的公平、符合个体和特殊群体所需的公平。叁是竞争的公平。包括从机会平等到机会公平的竞争公平理念的转变,具体体现为同等对待、规则公平和正当竞争;扶持优势群体;奖励优势群体;各得其所的发展机会;组织公平竞争;禁止抢夺的公平竞争基本秩序的维护;倾向于提升弱势群体竞争能力的公平等。

参考文献:

[1]. 效率提升之路[D]. 马振中. 湖南师范大学. 2003

[2]. 公平理念下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研究[D]. 刘畅. 辽宁大学. 2016

[3]. 清末民国时期儿童文学教育学术史研究[D]. 赵燕.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4]. 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保障研究[D]. 徐蕾. 武汉大学. 2016

[5]. 大学行政组织机构变革研究[D]. 徐梅. 华中科技大学. 2015

[6]. 内蒙古科技人力资本创新效率研究[D]. 李志刚. 北京科技大学. 2015

[7]. 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杨令平. 陕西师范大学. 2012

[8]. 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D]. 王海涛.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9].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D]. 吕雯慧. 华东师范大学. 2012

[10]. 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D]. 蔡明山. 湖南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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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提升之路——地方教育行政效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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