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有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深圳国有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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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的轨道,深圳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和排头兵,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把握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总体改革方向,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大胆实践,为中国改革开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下面拟就深圳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以及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三个问题作些探讨。

一、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初步确立促进了深圳经济的腾飞

深圳经济十多年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据统计,1996年深圳的国内生产总值达950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六位,与1980年相比, 年均递增34.3%;工业总产值达1062.7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七位,年均递增53.7%;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90.53亿美元,年均递增48.3%,其中,出口总额212.08亿美元,已连续四年居全国第一位,年均递增49.8%;实际利用外资24.2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年均递增34.7%;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347.1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8.7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7.53亿元, 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六位;预算内财政收入131.75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三位,年均递增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27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七位,年均递增40%;深圳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经济素质已经跃居全国大中城市的前列。

与此同时,深圳特区的国有经济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以市属企业为例,从1980年到1996年总资产由1.6亿元增加到1329亿元,年均递增52.16%;国有净资产由0.61亿元增加到266亿元,年均递增46.31%; 实现利润由0.61亿元增加到45.9亿元,年均递增43%。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我市1995年和1996年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销售利润率、获利倍数等主要效益指标在全国各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地方国有企业中连续两年位居第一。

深圳经济特区之所以发展这么快,最重要的是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和中央的要求,发扬敢闯敢试的精神,大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先行一步。特别是1992年以来,按照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在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十大体系: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体系;二是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营运体系;三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体系;四是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市场体系;五是社会共济与个人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以中介组织为主体的社会服务监督体系;七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民经济核算和企业财务会计体系;八是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体系;九是以间接手段为主的面向全社会的地方经济管理调控体系;十是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规体系。

十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了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并为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塑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政府主要是培育市场并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强化地区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企业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企业的机制得到了明显改善,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深圳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国有经济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特区经济的重要基础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我们始终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在经历了几年的艰难探索之后,我们逐渐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工作重点,必须从搞好每个企业转向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从减税让利转向制度创新;从主要抓企业改革转向配套改革;从分别抓单项工作转向“三改一加强”,综合治理;从分散经营转向实施大公司战略。1987年深圳开始探索建立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管与营运体系,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较彻底地实现了政企分开。党的十四大以来,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在企业财产组织形式、领导体制、分配体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体系

在传统体制下,企业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政府各部门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对企业行使所有者权利,形成多头管理,但谁都不能对企业真正承担责任。在企业内部,职工人人都对企业负责,但实际上谁都无法负起责任,责任主体严重缺位。这种局面,必须从制度创新的高度进行改革才能扭转。为此,我们根据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以理顺产权关系为主线,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1987年7 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专门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992年9 月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993年10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第一层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之下专司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决策和领导机构,对全市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宏观的、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市国资委通过审批资产经营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收益运用计划、考核经营业绩、委派监事会等方式,对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既作为市国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市政府主管市属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

第二层次: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市级资产经营公司是由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它是以资本经营为基本职能,代表国家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的特殊企业法人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市级资产经营公司是“三层次”中的关键环节。我市组建的三家具有不同主导产业方向的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对市国资委负责并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资产经营公司不行使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能,它以产权为纽带,以国家出资者的身份对所属企业进行产权管理和监督,而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资产经营公司通过向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实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参与企业决策。着重抓好产权代表的委派和管理、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管理。同时,加强对企业贷款担保、利润分配及工资的控制。真正做到对所属企业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保证所属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层次: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我市1994年就实行了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改革,取消企业的行政录属关系,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分管企业,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向产权管理的转变,较彻底地做到了政企分开。市属国有企业按产权关系分别隶属于三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资产经营公司与所属企业的关系不是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国家出资者与企业法人的关系。企业面对的不再是多个“婆婆”的行政干预,而是一个“老板”的产权管理。资产经营公司以产权为纽带行使出资者权利,与所属企业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市属企业具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上层实现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开;在中层实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在下层实现了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开。通过层层授权,建立责任制度,初步解决了国有资产“责任主体缺位”问题,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改革要求,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要求我们必须从过去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转为转机建制的企业制度创新,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大力气。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圳从1994年开始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建立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制度为核心内容,着重解决好企业产权制度、领导体制、分配制度,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等问题。

一是确立了企业法人财产权,健全企业法人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保障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问题。国有资产属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为了充分保障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我市在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企业颁发了《国有资产占用证书》,作为国家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法律凭证。根据这一凭证,资产经营公司依法享有出资者权益,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国家及其他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对国家及其他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是以公司制改造为重点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运作人格化,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前提。我市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除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采用独资有限公司的形式外,对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一律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市市属国有一级企业的47%,二级企业的41%已改制成公司制企业。通过改制,将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关系由过去国家承担无限责任转变为承担有限责任。与此同时,优化了集团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从而形成了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新型母子公司体制。

三是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我们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工会和党组织工作五个“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企业内部各机构的具体职责,有助于企业的协调运作,强化内部的监督约束机制。

四是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重点进行了内部员工持股和年薪制试点。1994年以来,我们先后选择了50家中小型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产权所有者,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既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又强化了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还选择了20多家企业试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净资产和利润增长率挂起钩来,对企业经营者起到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

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去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我们根据党管干部与《公司法》相结合、干部下管一级、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调整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下放给资产经营公司,将总经理的任免权真正交给公司董事会。与此同时,加强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的建设,使企业党委在国有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保证“党管干部”的原则得到切实贯彻。

(四)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我市依据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权,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先后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框架。此外,市政府还颁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道路,为我市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从总体上搞活国有经济

当今,国际市场呈显出大企业竞争的特点,在中国,我们逐步认识到,把小到饮食店,大到生产远程导弹的几十万个国有企业都搞活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发展规律,必须贯彻“抓大放小”方针,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可以说,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寻求整体性突破,已成为近几年中国经济生活中最重大的事情,大型企业主导中国经济的时代即将到来。深圳将面临国际国内两方面大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迎接挑战。为此,我们确定了在“九五”期间实施“三个一批”的发展战略,即发展一批支柱产业,创立一批名牌产品,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其核心是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使其成为支撑深圳经济增长的骨干力量。

(一)调整经济结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根据这个思路,我们提出全市在“九五”期间要重点扶持32家大型企业集团,这32家大型企业构成全市经济发展的主体。1996年底,32家大型企业总资产1455.19亿元,净资产514.83亿元,销售收入684.44 亿元,利润总额73.68亿元。在这32家大企业集团中,18 家重点工业企业,力争在三年内发展成为年销售额超百亿、超五十亿的大型企业。

我市组建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从调整结构入手,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托产业方向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具有在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名牌产品的大型企业,结合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推动资产存量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带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按照行业相同、产品相近、功能互补的原则,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划归大型企业集团,使国有资产向大企业集聚和集中,以增强其实力;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实行所得税返还、财政注资、减免地价转增资本等措施,增加大企业集团的资本;三是对于集团属下企业,按照突出主业、形成规模、扶优治差、强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大胆调整和资产重组,优化组织结构,重点发展二级企业,限制三级企业,淘汰四级、五级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形成规模经营;四是理顺集团内部关系,转变经营机制,使集团公司成为投资中心、决策中心、经营中心,实行多元化经营;二级公司成为生产经营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利润中心,实行专业化经营从而形成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新型母子公司体制。

(二)加大资本经营和资本运作力度,推动国有大企业资本的扩张

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不仅需要企业存量资本进行结构性调整,更重要的是企业增量资本必须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资本的扩张,不能仅靠企业自身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增强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筹融资能力。今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资本运作,市属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66.9亿。今后我们推动企业的资本扩张,一是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能够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优势,积极扶持有实力的企业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从国内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二是利用香港筹集更多的资金;三是发挥大企业集团在资本扩张上的优势,通过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的收购、资产流动与重组。深圳大型企业集团要抓住我国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机遇,走出深圳到内地去,实现资本的快速增长,壮大集团实力。

(三)强化技术进步机制,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大型企业集团要建立技术中心,走引进与创新相结合的道路,在增强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的同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名牌产品。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营销策略。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流通体制改革的力度,重视市场网络的建设,支持大型企业工商贸联手开拓市场,把市场开发和跨地区投资结合起来,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东南亚、欧美、拉美、东欧和非洲等地区市场。

总之,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深圳的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财产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和国有企业改革相配套,近几年,我们经过努力,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从而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健康发展。实践证明,深化改革是搞活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唯一正确选择。江泽民同志今年5月29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 进一步讲明了世纪之交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政方针,讲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方针、目标、路子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国有大型中型骨干企业摆脱困境,推动它们进入市场,适应国际竞争。这标志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的关键阶段。最近,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它将开创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我们要以十五大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和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加快企业组织制度创新和企业结构调整步伐,再创国有企业发展新优势,为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和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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