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1995年(隋唐)日本中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隋唐论文

1994-1995年日本中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隋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隋唐论文,日本论文,中国论文,史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一九九四年

1994年有关隋唐史研究的论文不多,根据笔者的统计刚刚超过50篇,而且特别优秀有份量的成果较少。古畑徹曾经承担过1991年日本隋唐史研究的评介,他指出没有出版共同研究汇编的论文集或纪念文集是1994年研究成果较少的直接原因。今年(1995)早些时候出版的《堀敏一先生古稀纪念文集——中国古代的国家和民众》(汲古书院出版),刊登了17篇有关隋唐史方面的论文。假若此书在去年发行的话,1994年的论文数就接近了70篇,情况就会大不相同。象这样仅仅限于一年时间内进行某方面的展望就变得意义不大,尽管如此,研究者为了出论文集在各种限制条件下撰写论文也不能算是好现象。我很敬佩隋唐史学者的努力,同时也希望1994论文数较少这种现象不是日本隋唐史研究长期低落的表现。还有,1994年的特点是有关社会经济史方面的论文极端贫乏,几乎没有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的研究;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史方面精致深刻的论文较多,是个大丰收。在研究社会制度时,不仅探讨制度的沿革,而且围绕着与社会变化相对应的整个制席变化进行研究,就变得带有一些社会经济史的性质了。因此,本节不强求把论文分成政治制度史与社会经济史两类。当然,为了叙述方便,下文仍然依据政治制度史与社会经济史的顺序进行评述。

1994年成果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菊池英夫的《唐初作为军制用语“团”的用法(一)》(《纪要》〈中央大·文)〉一五四),菊池氏近年一直研究府兵制,上文在总结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概括论述了与日本律令制的“军团”这一用语也有关连的“团”的用法及其意义。他特别探讨的是,北朝军户组成的乡团至唐初已经消失,从普通民户中征兵的唐朝府兵制得到确立。军户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成为隋唐府兵制改革的前提,因而讨论兵农合一或兵农分离没有太大的意义。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观点。高桥徹的《试论卫官与勋官》(《呴沫集》八,1993)也是关于府兵制的论文。唐朝卫官中引人注目的是亲卫、勋卫与翊卫,著者考察了包括折冲府系统卫官在内的卫官与勋官的成立过程,认为隋炀帝制定散官制把军府合并到鹰扬府中去时,西魏以来品位等级与军队各级指挥官对应一体的传统被破除,卫官体系是一种与职事官、散官并列的官职类型。其后贞观律令促成了文武散官体系的完成,那种足以左右统兵官的勋官性质基本消失,最终建立了散官与卫官的新体制。有关唐初的情况,这里想多说几句。上文以为唐代文官居优的散官、职事官体制与科举制的形成,以及征伐高句丽的战争告一段落,可以看作清算和结束了西魏以来的府兵制国家。而谷川道雄的《府兵制国家论》(《龙谷大学论集》四四三,1993)指出,府兵制本来是兵民分离的,统率兵户的地方豪强自发地参加到关陇贵族所建立的各朝政权,唐代折冲府主要集中于关中也反映隋唐时的府兵制仍然具有亲卫君主的国军性质;而且隋唐时的贵族制应该说是一种想超越门阀与非门阀区别的新型贵族制,府兵制则为这种新贵族制的实现形式。想要评价地方势力的自发性仅是谷川氏个人很感兴趣的讨论,尽管如此,仍会使我们产生以下想法,即如果国家权力中枢多选择亲卫军出身之人,则整个国家政权的性格难道就不等同于建国初期统治者集团的性格吗!这在以前进行汉高祖集团分析时已经讲过。象菊池氏所说的那样,军户向民户的转换过程中府兵制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在这一点上很想听听谷川先生的见解。读了以上论文,会使人深切地感到,很有必要加强对法律体制逐渐形成过程中的隋朝历史的研究。

主要探讨唐代宫廷中皇帝与臣下关系的松本保宣,近年撰写了三篇论文:即《关于唐代前半期的待制》(与垣见岳秀同著《论苑》〈姬路工大·一般教育〉四,1993)、《再论唐代后半期的待制与次对官》(《立命馆文学》五三三)、《关于唐代后半期的正殿廷奏》(《立命馆文学》五三七)。他的第一篇论文指出,唐前期的待制官待命禁中附近的诸门与衙署,其议事场所由唐初的左掖转移到文明元年以后的右掖,反映出中书省较门下省优越的趋势;同时,还有一些被安排在宫城内部各处以便皇帝随时召见。前半期待制的这种“每日体制”,到后半期以清望官六品以上为待制官时,变成了公共行政组织的“坐日待制”。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宦官对皇帝与外廷臣僚之间关系的阻隔与疏远吗!第二篇文章具体论述了唐后半期的待制与次对官制度。他认为,在唐前期随意的、充满人情味的君臣关系基础上实行的待制官,到后期逐渐转变成被时间、地点与职务所限定的有组织的东西,同时伴随着宫中诸殿宇的功能分化,这些都反映了皇宫中皇帝与臣僚之关系也走向制度化,也可看成皇帝走向独裁专制的先兆。第三篇论文将延英殿请对与正殿对奏进行对比。唐前期的正殿对奏又叫做对仗或仗下奏,安史乱后延英殿对奏开始实行,贞元十八年正殿对奏被废止,仅仅剩下了延英殿对奏。这意味着皇帝在延英殿上可以赐予任何官员以恩宠,赋于他们超越一般正殿常参官的位置,而以谏官为中心的部分臣僚因敢于坚持正殿对奏从而创造了直谏的形式。唐后半期这种君臣关系的制度化,导致臣下与皇帝直接争论的事情消失了,松本保宣把这些看作是宋代皇帝专制化的开端。不过,他也把宦官势力的抬头看作是唐后半期君臣关系疏隔的一个原因,并不是把待制官制度和对奏的上述变化一概都归结为皇帝权力的强化。在第二篇论文中,他还指出了翰林学士与皇帝的关系,必须进一步考察清楚,第三篇论文中关于贞元十八年以后的正殿对奏,也有必要明确有没有支持谏官的势力存在。

吉冈真所著《八世纪上半叶唐朝官僚机构中的人员构成》(注:此文为代表,他还有《唐宋之间统治者阶层之构成与变动的基础性研究》,同见平成三、四年度科研费报告书。)灵活地运用了近年陆续发表的墓志资料,用表格显示了玄宗开元年间三省任官职员的变化,完成了“中书、门下两省之长、次、判官年表”和“尚书都省六部之长、次官年表”。后者是以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开元年间的表为基础加以增减订正而成的。榎本淳一《关于〈新唐书·选举志〉中的唐令》(《研究论丛》三一,1993)推定《新唐书·选举志》的序文部分是按学令、选举令、考课令的篇目顺序抄出的有关令规定,全部可分为30条进行表示。其中也包含有开元二十五年以后的改制,诏敕所见的“著之于令”是指把改制之令规定写进现行之令条文,这个考证结果引人注目。松浦典弘《论唐代对官吏的处罚》(《东洋史研究》五三——三)主要论述了削减官吏俸禄之罚俸制度。他认为,贞元四年向京官支付俸禄体制的整顿完善以后,罚俸的事例增多了,这反映了俸禄制度的确立与罚俸之间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罚俸是建立于律令的官吏规制及别的原理之上的,反映了伴随着官僚机构的整顿,官吏品级的结构组合逐步得以确立。所谓“官吏品级的结构组合”的确立具体指什么难以判断。看看所举事例,罚俸的对象中令制的官员较多,而使职的官吏很少。与党争有关的处罚多是贬官,与其相反,对在本职公务中有轻微错误者可以认为只是作罚俸处理即可了结。北川俊昭《有关〈通典〉所说的“省官议”》(《史观》一三一)一文是把杜佑《通典》卷四十所说的“省官议”的内容,与东汉以后同样性质的议论排比起来进行比较分析的,认为杜佑议论的独特性在于主张以两税法为前提削减地方官吏,从而达到节约国家经费开支这一点上。

在仪礼(礼仪)、赠与方面,新城理惠的《唐代先蚕礼仪的复原》(《史峰》七)在详细注释《大唐开元礼》卷四八《皇后季春吉已享先蚕亲桑》的同时,认为先蚕礼仪是隋唐对北朝以后皇后亲祭礼仪的继承和发展,强调了尚宫在唐朝命妇制度中的重要性。这里多说一句,对先蚕氏的祝文起首所谓“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皇后某”应该如何句读呢?其中的“子”是用干支之子附在“日”字之后表示时刻的,这在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二○《年月朔日子》条中有很好的考证。松浦千春《论唐高宗时代对郊祀制度的改革》(《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着眼于高宗时代郊祀的权威上升,而宗庙的权威相对有所下降,认为对显庆社的批判来源于对武后势力逐渐抬头的抵制。对其论点没有异议,只祈望能在坚实的史料基础上作更缜密的论证。拙稿《唐的太极殿和大明宫》(《研究报告》〈山梨大·教育〉四四)论述了唐朝皇帝住陛大明宫以后,决定皇太子即位的遗诏宣布活动在大明宫进行,而进行册玺授受的皇帝即位典礼却在太极宫的太极殿举行,至唐末太极殿一直是即位礼仪的中心。这说明唐朝非常重视在太极殿举行的皇帝即位典礼,这个结论与松浦氏近年的观点相辅相承。须江隆《关于唐宋时代祠庙之庙额与封号的赏赐》(《中国——社会与文化》九)论述的主体在宋代,但亦指出唐代对各地名山大川庙额与封号的赏赐始于则天武后与玄宗时代这一点也很有意义。唐朝有关祭祀的政策发生全面变化难道不是在武后与玄宗时代吗!清木场东《唐太宗时代的庆赐》与《唐代的帝赐》(均刊于《产业经济研究》〈久留米大〉三五——二)分类考释了在法律规定以外皇帝按自己的意志对臣下随意自由地进行的赐与。尽管是随意赐与,但仍有必要考虑每次赐与的特殊原因。上文在“对皇族的私情赐与”这一类型中,有玄宗对让皇帝宪的赐与,《旧唐书》记载说是玄宗为了避免兄弟间的不和与政权争夺,似乎也反映出玄宗对兄长的猜疑。在赐与的史料被故意删除的武周时期,唐朝诸帝之间的大酺赐的进行也最多,而且主要集中于武周革命之际(注:请参阅黄正建《唐代官员宴会的类型及其社会职能》,《中国史研究》1992年2期,北京。)福原良隆《关于唐代的鸿胪寺》(《研究报告》〈中央大·院·文〉二三)注意到鸿胪寺不仅职掌对外关系,而且也管辖着僧寺这一事实,认为唐朝把佛教看作是外来宗教才将其划归鸿胪寺管理;鸿胪寺对僧侣的大量赐与反映出唐朝在管理佛教上的怀柔政策。

渡边孝《牛李党争研究的现状与展望》(《史境》二九)是此专题的总结力作。其论文列举出今后研究必须努力的问题:文宗至宣宗朝中央官吏的人员构成分析、包括姻亲关系的牛李党人详细的出身地望分析、该时期辟召制实际形态的考证、元和末以后政治形势的探求等,同时指出有必要对每条史料的源流进行详细的考证。如上述各点能够实现,研究就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伊藤宏明《关于六朝隋唐时期地域社会的研究动向》(《旧中国地域社会的特征》)对1981年以来有关本专题研究的趋势作了说明。妹尾达彦《美国唐史研究管窥》(《唐代史研究会会报》七)是关于美国唐史研究现状的重要报告,也是他留学美国的成果总结。在地域史研究方面,森部丰的《关于藩镇昭义军的成立过程》(载于野口铁郎编《中国历史的宗教与国家》)令人注目。昭义军是泽潞和相卫两个藩镇合并而成的,相卫管辖区内的邢,洺、磁三州矿产资源丰富,盐绢等特产品也很著名,而且又是重要粮食产地。因此,昭义军站在朝廷一侧就使中央对河北藩镇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地位。象这样,如果能明了各藩镇所在地域的特征,有关藩镇割据的政治史研究将会更上一个台阶。渡边孝《藩镇十将考》(《东方学》八七)探索了安史之乱至唐末所谓“藩镇十将”的语义。指出实际运用时,“将”由当初的部队指挥官转变为部队长阶层的下级军将,而另一方面,“将”又在表示藩镇内部地位和品级的肩书(注:肩书系徽章、令牌之类的表明身份地位的东西)中普遍使用。清木场东《唐天宝边军资料考——以〈通典〉、〈元和图志〉、〈旧志〉、〈通鉴〉及其胡注为主》(《纪要》〈久留米大·商·产业经济研〉二二)对比考证了副标题所示诸史料,是关于天宝年间边军史资料系统研究的力作。郑炳俊《关于唐代的观察处置使》(《史林》七七——五)一文从朝廷对观察使的命令方式、内容方面检讨了唐代后期中央政府与藩镇的关系,评介了中央与藩镇之间的对立与统一。不过,通过观察使传达的中央命令所发挥的实际效果在本论文中不好判断,而且与此相关的其它类型的史料很多,故希望有更进一步的论证。山内敏辉《宇文融括户中劝农判官的群像》(《东洋史苑》四二·四三)着眼于诸劝农判官的出身、郡望、性质及专业职能,认为宇文融的括户措施以关中和江南为两大中心逐渐向全国范围推广,是一种旨在强化唐初以来以关中为本位贵族制社会的政策。可以说本文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推定某种政策实施目的与效果的研究方法。井上泰也《关于唐代的除陌钱》(《立命馆文学》五三七)论述了唐代除陌钱的意义随时代而发生的各种变化:天宝九年初出的除陌钱是一种商贸税,到贞元四年为了筹备京官俸薪钱等,除陌钱的主管单位由度支转到了户部,而长庆元年为削减铜钱使用范围又计划复原除陌钱的流通价值。中砂明德《从中世纪人向近代人的转化》(《古代文化》四六——一一)一文,从科学、学问、官僚分布地的转移及其旅行、兴趣等各个侧面,论述了六朝至宋代士人阶层的存在形态。

荒川正晴《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中所见的“乌骆”》(《内陆亚细亚语言的研究》九)认为,阿斯塔那出土的“唐年次未详(显庆二年——)三月西州馆典高信贞牒”(拟题)所见的“乌骆”一词系古土耳其语"ular"的音译。同文还指出,唐势力影响以前的中亚地区存在着西突厥可汗统治下的游牧民族和绿洲国家供给交通驿马的体制,这也被唐代吐鲁番驿马供给制度所承袭。本文应该说是荒川氏近年有关唐代中亚地区交通运输研究的新进展。去年有关唐代吐鲁番文书的研究论文只此一篇。荒川正晴译注Ⅱ·N·古依夫斯基(音译)所著的《苏联联邦科学院东洋学研究所所藏敦煌写本中的官印与寺印》(《吐鲁番出土文物研究会会报》九八、九九)介绍了标题所示的官印和寺印。这是一项虽然简单但却很有利于考证文书年代的重要工作。陆续发表的墓志在上述各论文中多有利用,不过,爱宕元《论墓志铭的曲笔》(《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指明了纥干承基这个人的墓志中有极端的虚假之辞,也启示我们在利用墓志资料时应该仔细。高桥继男的《主要反映在石刻上的国号“隋”字的研究史》(《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主要介绍了岑仲勉提出的唐朝时期隋—隨—隋变化的论点,认为其余有关论述“隋”国号含义的各家观点,有必要深入细致地阅读隋唐石刻资料而进行修正。高桥继男还作成了《〈石刻史料新编第一、二、三辑〉书名、作者索引》(《研究年报》〈东洋大·亚非文化研〉二八),为活用庞大的石刻资料提供了方便。

在有关少数民族与国际关系方面,堀敏一的《日本与隋唐王朝之间递交的国书》(《律令制与东亚世界》)指出,隋唐王朝对日本的国书形式因情况不同而有变化,反映了东亚国际关系中存在着藩属名义的成份,而更多的情况是由于各时期条件的不同发生着较温和的变动。本文对想从一个时期的交往中评价全面的中日关系的态度给以支持,而批评了笔者主张的用国书形式来推定国际秩序的方法。对于后一点,我不久就会有答复。石见清裕的《唐朝规定的内附部落民众的上奏方式》(注此文为代表,此外尚有长泽和俊《亚细亚国际交流与地域文化》,平成四、五年科研费报告书)讨论了内附部落上奏的两种方式,一种是编入州制的少数民族,其文书要经过州政府呈上朝廷,见之于被称作开元户部格的斯坦因文书一三四四刊载的垂拱元年勅;另一种是蕃臣的表奏直接呈上朝廷,这是《册府元龟》卷九九二所载开元九年诏所作的规定。作者认为前者很有可能为开元三年格或七年格。这些反映出对少数民族统治的政策在武后朝与玄宗朝相差很大,逐渐表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向。霍巍《〈大唐天竺使出铭〉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东方学报》京都六六)介绍考释了1990年在西藏自治区吉隆县发现的《大唐天竺使出铭》的刻文。从中可以明了,王玄策第三次出使天竺国的时间在显庆三年六月,其目的是调查唐朝经营西南地区的效果,而吉隆县是吐蕃与尼泊尔间主要交通路线之所必经;而且铭文中的“杨童”可以视为“羊同”的同音译体,因此可推定“小羊同”的地望。古畑徹《关于抄本系〈唐会要〉卷九六靺鞨》(《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推断抄本是转抄自静嘉堂文库所藏康熙抄本的这一部分,因为从武英殿聚珍版开始,《唐会要》就分立了靺鞨与渤海两个篇目。丸山裕美子《关于唐国勅使韩朝彩的备忘录(注:觉书系指照会、备忘录、纪要之类的文书。)》(《续日本纪研究》二九○)指出,在标题所示之备忘录天平宝字八年七月甲寅条中出现的韩朝彩这个名字,也出现于《新唐书·田承嗣传》中,从中可以知道,为了打探日本僧人戒融归国后的消息,他从渤海经山东半岛前往新罗。在田承嗣叛乱时,唐政府为借助其经验,令其为宣慰使前往河北,这反映了当时的各国都有收集国际关系情报的人员。山内晋次《延历遣唐使带来的唐与吐蕃情报》)《史学杂志》一○三——九),把《日本后纪》延历二年六月条中所载遣唐使归朝报告中的“唐消息”与中国史料相互对照,指出其内容足以信赖。唐与吐蕃的交往主要围绕着“唐消息”中的和蕃公主,这方面不仅重要,而且也有趣。从日本的文献中也能找到与中国史有直接关联的史料,以上两篇论文是这方面的最好范例。山本德子《关于唐代的医疗》(《立命馆文学》五三七)以《唐六典》太常寺太医署条与日本职员令典药寮条互相对照,论述了唐与日本医疗制度的差别及各自所重视的医疗方法的不同。

在文献与文学方面,引人注意的是友永植《不空译〈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小考》(《经要》〈别府大〉三五),唐代的译经工作除了从事翻译的僧侣以外,政府还委派官僚作为领导,而不空翻译上述经典委派的不是一般官吏,而是鱼朝恩这样的大宦官。这不同寻常的举动说明是为平定与鱼朝恩等对立的仆固怀恩叛乱才进行这次译经工作的。本文以具体的例证说明了佛教经典的翻译与当时的政治动向密切结合,是篇好论文。吉川忠夫《姚崇宋璟论的周边》(《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通过中唐人刘轲对姚崇、宋璟的评价,揭示出《新唐书》把刘肃《大唐新书》与今已散逸的柳芳《唐历》作为基本材料的这一事实。在户崎哲彦对柳宗元的一系列论文中,这里举出其《〈文苑英华〉注记的阶层性》(《彦根论丛》〈滋贺大·经济〉二九一),著者详细阅读了《文苑英华》所收柳宗元的作品,指出同书的注文中,不仅有正文的混入与柳宗元的自注,而且还混入了从北宋到明代学者的数段注释,提醒人们在引用其书注文时应该特别注意。美术史方面,小山满《隋代的龙门石窟》(《创大亚细亚研究》一五)认为,龙门石窟中关于隋代纪年的铭文虽少,从刻纹与文献等方面却能推定隋朝的重修活动。本文尝试着要把龙门石窟与隋朝的崇佛政策结合起来。胜木言一郎《关于中国阿弥陀三尊五十菩萨图的图像》(《佛教艺术》二一四)针对把上述图像的中心看作是释迦的新观点,详细介绍了四川省梓潼县存在的刻有贞观八年铭文的卧龙山佛岩造像,并论证了其中心应该是阿弥陀佛。石田肇、铃木勉《书道博物馆藏梵钟二题》(《史迹与美术》六四——一○),介绍了书道博物馆所藏刻有广德二年铭记的唐代钟,并认为它在日本的中国钟中第二古老。

在单行本中,迎来古稀之年的堀敏一先生付梓出版了二本论文集,即《中国古代史的视点》和《律令制与东亚世界》。他的各种单篇论文已经很难购置,这次结集使今后阅读起来变得容易多了。可惜的是没有收录《隋代东亚的国际关系》一文。爱宕元对徐松《唐两京城坊考》的译注(《东洋文库》平凡社)知识丰富,对读者大有裨益,这主要得力于他对永年都市史的研究。不过,也有璧玉之瑕,如在大荐福寺的说明中,他说义净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与《南海寄归内法传》都是在大荐福寺中写成的。其实不然,上述两书是义净归国之前在国外写成的。松浦友久著《李白传记论》(研文出版)是关于李白传记诸问题的论文集成,对历史研究者也很有用。大室雄撰写了《监狱都市》与《全景画的帝国——中华唐代人生剧场》二书(皆由三省堂出版)。前者是他的系列作品之一,以唐初到武后时期的皇帝为中心,塑造了一批当权者的形象。

二、一九九五年

1995年发表的论文中,评者过目的是以下68篇。1995年出版的《国家和民众》、《小田论集》、《续编》(均为论文集的简称)三部论文集尽管可说是宏篇巨著,但1995年研究水平与前年也没有多大差异。另外,如《续编》象征性提示的那样,现在的史学界正处于一个转换过渡时期,这从标志着研究水平到达一个新高度的同时又是一个新起点的《岩波讲座世界史》和《中国中世纪史研究》中可以看出来。那么,在转换期的今日,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前人提倡的问题意识、基本视角、方法论与历史认识呢?举例来说,讨论时代区分论的谷川道雄在其《〈中国中世纪〉再考》(《续编》)一文中,在确认内藤湖南的时代区分论是为了展望未来的基础上,重新论证了六朝等于中世纪之说,结论与前没有变化。不过,领导本专题研究的他对近年来历史研究的评价是“过分细分化、琐碎化,目的缺乏,时代感薄弱,对社会表层现象关心较强而对社会基层构造的研究较少”,这种概叹也应是能够理解的。的确,在看不到未来的今天,时代区分论或许会成为一个失去魅力的问题。虽然历史研究者考虑把哪个时代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时,常常应该以自己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时代划分。还有另一方面,被判定为“琐碎化”的研究并不能认为毫无意义。所谓社会史研究的兴旺理应向我们展示历史的趣味性,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是有益的。象这样在批判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的学者较少。无论怎么说,能够借助于社会史研究的不断深化、敦煌吐鲁番文献利用普遍化、墓志石刻史料的整理以及目录索引类的充实增多等等现实有利条件,构筑一个与二十几年前不同的全新的隋唐社会历史形象,是当今隋唐史学界追求的目标。

政治 冈崎文夫出版了他的隋唐通史性著作《隋唐帝国五代史》(平凡社),据古畑徹在《东方》一七七的介绍,本书为先生大学讲义的整理。关于隋朝与唐初的政治,有谷川道雄的《隋末的内乱与民众》(《东洋史研究》五三——四)与《隋唐的更替与政治伦理》(《唐史论丛》)两篇论文。前文形象地描述了本来非政治性存在的普通民众,由于残酷的专制统治而走向起义,也可说成是他们对残暴剽掠的自卫。后文从官僚的人格侧面探讨了中国官僚制度的特征,主要以炀帝朝官僚的地位和《贞观政要》中的君臣论为素材,论证了中国官僚的一般特征:既保留有作为士大夫的个人主体性,又接受君主的专制的两面性。气贺泽保规的《则天武后》(《中国历史人物选4》白帝社)是体现作者真识灼见的好书。主要探寻唐末藩镇权力构造的渡边孝撰有《魏博与成德》(《东洋史研究》五四——二)一文,针对过去把河朔三镇视为同一类型的观点,明确了魏博与成德两大藩镇间在权力构造上的差异。一般藩镇的基本阶层构成是帅、将、兵三个方面,以王赛时为典型,而魏博却是将与兵合二为一的牙军集团,成德则存在着将与兵之间的地位悬隔,且将占据主导的位置。上文指出,上述博德相对一体化的根源在于地方势力根深蒂固与新党意识的较为强烈。

国家祭祀与仪礼 关于皇帝祭祀有金子修一的两篇论文:《中国的皇帝制》(《讲座前近代的天皇5》)与《关于唐朝帝室的谒庙》(《国家和民众》)。前文以皇帝祭祀为中心展开论述,精彩地总结描述了从汉至唐郊祀与宗庙祭祀的变迁过程,认为逐渐重视郊祀、专设官吏主管与皇帝亲祭为政治服务是唐代的特征。还考证了即位典礼在汉唐的不同,汉代即位礼可分为天子即位和皇帝即位两个阶段,而到了唐代,第一阶段变成了册封皇太子。这当然是因为皇帝即位礼得到重视,皇帝即位后很自然地就得到了天子资格的缘故。后一篇论文具体论证汉唐皇帝即位典礼的差别,在汉代,皇帝即位典礼的最后一项是皇帝亲自谒庙的仪式,它带有巨大的意义,而在唐朝,皇帝即位典礼中无亲自谒庙仪式,与宗庙有关的仅是由有关官员进行一次告庙活动即可。三岛京子《日本古代天皇的即位典礼》(《宁乐史苑》四○)认为,唐代皇帝即位典礼中增加了百官朝见的仪式,不仅反映出皇帝对百官的认可,而且反映出皇帝与群臣之间的互相承认,强调臣民的承认与皇帝权力的本质有密切关连。关于最后一点,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与汉朝对比来进行唐代皇帝即位典礼的研究还是大有作为的。石见清裕的《唐朝对外国使节的宴会礼仪》(《小田论集》)是其先前考证外国使节谒见皇帝仪式的续篇,以《大唐开元礼》中的宾礼为基础,复原了对外国使节即蕃国主和蕃国使进行宴会的礼仪。

官制 高桥徹《南北朝的将军号与唐代的武散官》(《史学论集》〈山形大〉一五)认为,唐代的武散官是从南北朝的将军号发展而来的,隋炀帝时废弃了将军号,并把它改编成武散官制,且被唐朝继承下来。我认为其背景说明不太充实,如他把唐初辅国大将军成为最高官吏阶层的理由说成历史源远流长和带有“国”字,是缺乏说服力的。胡宝华《关于唐代弹劾制度的变化》(《东洋史研究》五四——一)认为,向宰相和御史大夫进呈的被称作“进状”与“关白”的报告使御史的弹劾制度发生了变化,在开元末期以后,御史的权限被缩小,如果从唐宋变革的角度给它一个位置的话,就应该说是御史的寄禄官化。商桥继男《唐后半期官僚中知院官(注:知院官指度支、盐铁、转运巡院的长官。)的位置》(《国家和民众》)考证了知院官在官僚机构中所处的位置,认为在贞元月料钱指示的官职序列中处于中级地位,在地方藩镇体系中则是藩镇文官幕僚的下层,位居刺史之下,县令之上。

法制 榎本淳一《关于唐户令“当色为婚”条的札记》(《小田论集》)是复原唐户令前论文之续篇。前一论文否定了唐户令所谓“诸工乐杂户、部曲客女、公私奴婢,皆当色为婚”中的“部曲客女”的补入。本篇又认为,“公私奴婢”尤其是官奴婢无权进行主观性较强的“婚”事,而是由官府进行匹“配”,故“仅私奴婢”应该同部曲客女一样,从原文中剔除。我以为“婚”与“配”象这样被截然地区分开来,似乎还有探讨的余地。在复原唐令方面积极有为的中村裕一有三篇论文,即《唐令逸文拾遗》(《国家和民众》)、《〈记纂渊海〉所引的唐职员令逸文》(《小田论集》)与《宰相在唐朝勅牒中的署名顺序》(关西学院大学东洋史研究室编《亚细亚的文化与社会》法律文化社)。前二篇文章都是原有成果的补正续作。第三篇论文通过检讨宰相在唐朝勅牒中的署名顺序,论述了唐的宰相制度,署名的前后顺序代表着官品的高低。诸户立雄《关于唐朝道僧格的制定年代》(《东洋史论集》〈东北大〉六)推定,《唐太宗度僧于天下诏》的发布年次为贞观二、三年,其时已经形成了取缔僧尼的“僧制”。其诏书是考证道僧格制定年代的根本史料,也成为道僧格的参考法典。川尻秋生《三代格之格文变化及其渊源》(虎尾俊哉编《日本古代的法和社会》吉川弘文馆)通过开元户部格残卷与唐大诏令集的比较分析,指出编纂格文增加新内容时,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改写与增补。而且,如果把日本格的编纂方针看作是和唐朝学习的话,关于日本格的研究成果就能活用到唐格的研究上,水平相对落后的唐格研究,应该也能够迎头赶上。俞鹿年《近年来隋唐法制史研究的进展》(《中国史学》五)介绍了1990-1944年25种中国学者关于法制史研究的论著。

都城、村落、宗族 唐都长安人口100万的观点是学术界较普遍的认识,不过,由于缺乏明确的证据,对此问题仍众说并存。近来发表的严耕望《唐长安人口数量的估测》(唐代学会编辑委员会编《第二届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一文提出了170万说的新观点。妹尾达彦《唐长安人口论》(《国家和民众》)认为,严文依据的史料缺乏可信性,应该建立在足以信赖的史料基础上方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并通过对天宝元年京兆府户口统计数与《长安志》所载长安县编户四万余以及韩愈《论今年权停举选状》的考证,得出了八世纪前半长安人口70万的结论。后者也主要建立在推论的基础上,可备一说。户崎哲彦《柳宗元的故乡与唐长安城(上)》(《彦根论丛》二九六)把柳宗元的山水诗看作乡土文学,判定其诗中称作故乡的地方;他认为柳所称故乡有四个,即祖籍的河东解县、作为邸宅的长安亲仁里与善和里,以及长安城外的庄园。善和里是新说。计划最近出版的《Tun-huagnand Turfan Do-cumem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Ⅳ》(东洋文库)刊载了二篇与社文书有关的论文,即石田勇的《敦煌〈社文书〉研究序说》、土肥义和的《有关唐北宋间“社”的组织形态之考察》。前文以社文书所收的转帖为中心进行解题序说。后者是篇幅超过了70页的巨著,利用了没有公开出版的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藏有关“社”的文书等,考证了以敦煌为中心广大地区“社”的实际形态。长部悦弘的《陆氏研究》(《续编》)在前篇研究北魏宗室元氏的基础上,以胡族八姓中最早汉化的陆氏一支为例,探讨北魏汉化政策的政治性成果。在这里明确了军人色彩强烈的家族逐渐向重视教育学问转移的过程。铃木正弘《唐代中期的教育界》(《亚细亚教育史研究》四)论述了安史乱后由江南地方官及迁入士人阶层推动展开的儒教文化的浸透、教育的振兴、古文运动等等。本文在强调迁入士人阶层对教育的重大作用时,仅仅举出梁肃一个例子,会使人产生能否代表一般化的疑问。

军制 气贺泽保规《府兵在唐代府兵制中的位置》(《续编》)考察了中国中世纪兵士的情况。他有关府兵的研究是从对滨口重国说的怀疑开始的。他再次探讨了所谓兵民合一的府兵制下兵士的负担状况,认为假若府兵与民丁的负担日数相同,则府兵方面的负担就要加重许多,府兵较一般平民的地位为高,所以府兵制并无兵民合一的性质。他还以为从后汉至隋唐的兵制都应该从兵民分离的观点进行理解才行。气贺泽保规另一篇《关于北朝与隋的军人》(《国家和民众》)也是从这样的角度进行论述的。针对把《隋书·食货志》开皇三年课役规定的“军人”理解成军与民两方面的观点,在考证军人史料的基础上,从当时军士的形态、国内状况判定,上述“军人”之“军”字属于“衍”字。以“军人”连写的文献还有《册府元龟》卷四八六《邦计部·户籍》条。菊池英夫《关于西域出土文书中军制用语“团”的运用实态》(《国家和民众》)探讨了府兵制组织单位“团”的运用实际状态。他认为“团”是在折冲府统辖下,受校尉直接指挥,作为日常生活性的集体而组织起来的,它与折冲府有文书上的交往,作为点兵、上计等事务上的单位在发挥作用。爱宕元《唐代府兵制的一个考察》(《续编》)用墓志资料考察了折冲府武官职的运用,七世纪后半,折冲府的形式化招致武官职的滥授,以至被视作闲官,府兵制解体后变成了名义上的品阶官职。菊池、爱宕两位先生的上述研究虽然手法各异,但在具体解剖某种职官运用实际形态方面都很成功。

财政、经济 清木场东《唐代的惠民(一)、(三)、(五)、(六)》((一)、(五)、(六)与(三)分别刊登于《产业经济研究》三五——四及木下悦二编《经济学方法的现在》,九大出版会)与《关于唐代的赐》(《国家和民众》)是关于唐代惠民与赐的系列研究,而他把这些研究看作是自己唐代财政支出研究的一个环节。惠民主要指对受灾地区赈济的财物支出,是皇帝基于天命思想的恩宠与施与。赐是一种语义上的用语,绝大多数用例是皇帝之恩赐,这是一种皇帝对臣下的恩宠,同时伴随着财物的奖赏。因为其手续与形式复杂多样,有必要明确其赏赐之原因及细节。池田温《唐朝开元后期土地政策的一个考察》(《国家和民众》)介绍了最近公布的北京图书馆藏《开元新格残卷》所改的勅五种,认为从开元之勅和天宝十一年诏令中可以看出皇帝仍有坚持实行均田制的意向。冈野诚《唐代食封制的一个问题》(《国家和民众》)向所谓的“七丁封户”论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本文追加了《册府元龟》中的新史料,论证了七丁说的观点可以成立;同时又指出,七丁封户是相对于四丁封家来说的,它是在遭受水旱灾害国家豁免赋役时作为最高限度而使用的,用以保障国家优惠政策的实施。著者也认为以后要寻找实际例证来检验其是否正确无误。山根清志《唐代前半期的括户政策及其东迁规定》(《国家和民众》)认为,在括户时,括出的逃户是回归原籍还是附籍现住之地是由政府的意志决定的,逃户无自由选择的权力。他的另一篇论文《有关武则天充实“神都”政策的几个问题》(《古代都市》)认为,则天武后时实施的徙民洛阳数十万户的措施,包含有从雍州等七州的移户即徙民与浮逃、伪籍的入籍二个方面,而且后者占了较大比例。他还指出,这个政策旨在充实神都洛阳,降低长安的地位并排除西京旧官僚的影响力。对括户带来的影响似乎估计过大。期待有续考。船越泰次《两税法研究史(三)》(《史学论集》〈山形大〉一五)以日野开三郎的成果为中心,整理总结了日本学界两税法研究的状况。他还有《唐代两税法略论》(《东洋史论集》〈东北大〉六)一文,概括了他自己在两税法研究领域的所有成果。上述两文都被收入近期出版的《唐代两税法研究》(汲古书院1996)一书,希望有专门对此书的评论。大泽正昭《〈耒经〉管窥》(《国家和民众》)给渡部武翻译的《耒经》增加了自己的注释,并且绘出了以《耒经》为基础的犁的复原图。只是对图像中料的利用有必要引起注意。这里想稍作说明的是绘图者误解了被当作例外的李寿墓中的犁耕图。以下介绍与吐鲁番出土文书有关的论文。町田隆吉《六至八世纪吐鲁番盆地的谷物生产》(《国家和民众》)视文书中的“秋”为粟或黍类秋熟作物,认为当地存在有大麦与秋的二熟制、小麦的一熟制、单秋(粟或黍的一熟制等多样的种植方式。大金富雄《唐代西州租佃关系的一个侧面》(《国家和民众》)注意到租佃契文的写法变化,认为从西州时代和租佃预付方式来看,优先考虑的是提供钱谷,同时又把租佃当作货币那样动辄转手,这种消费性质的借贷关系也已明显表现出来。荒川正睛《北庭都护府的轮台县和长行坊》(《小田论集》)通过对阿斯塔那出土的一系列有关长行坊文书的分析,明确了天宝十三四载交河郡长行坊的运营形态。交河郡长行坊的营运起点设置于郡治以外北庭地域的要冲轮台县,这种双重的运用制度是因为有必要建成吐鲁番和轮台县一体的公用交通体制,以有力地支援当地的军政建设。

少数民族、对外关系 石见清裕《关于唐朝内附少数民族的范畴规定》(《国家和民众》)认为,唐朝规定把编入羁縻州的当作内附少数民族,并特别为其制定了赋役令。内藤绿《〈张君义文书〉与唐突骑施娑葛之间的关系》(《小田论集》)以《张君义文书》为中心,从景龙三年安西都护府与突骑施战争的战后处理方面,论述了唐朝与突骑施娑葛之间的关系。认为在否认这次军功时,以司令官更替为由是无视士气之举,如果说成是手续办迟了就会稳当得多。韩升《关于隋和高句丽的国际政治关系》(《国家和民众》)认为,东亚的国际关系自隋朝建立即由以前的名份上的关系向实质性的君臣关系转变,隋朝远征高句丽就出现在国际外交这种大转变的背景之下。池田温《关于天宝后期唐、罗、日之关系》(《唐史论丛》)在天宝十一、十二载以唐、新罗、日本之间的遣使互访、日本与新罗席次之争的真伪、唐使萧颖士招请这三个方面,整理了基本史料,介绍了主要观点,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买新罗物解》中可以窥探出唐、新罗、日本之间的交易状况,遣使的史料中也显示出突出政治意向的可能性;针对传统上视席次之争为虚构的观点,认为今后应该对此进行重新考证,加以证实;关于萧颖士招请之始是对新罗与日本的哪一方这个问题,他仍然维持传统的新罗说。榎本淳一《论见于〈性灵集〉的“竹符”、“铜契”文书》(佐伯有清先生古稀纪念会编《日本古代的传承和东亚》,吉川弘文馆)认为,《性灵集》所见的“竹符、铜契”是汉代以来作为外交使节信物使用的铜鱼符,而“文书”则是官家凭信也即是写有公私物品的名簿。而且提出以下新观点:在空海入唐朝的贞元二十年以前,唐朝政府强化了外交使节的出入境规章制度,整顿完备了以私贸易为前提的新的出入国境管理制度。如果以上官家凭信说成立的话,则也可以考虑这个措施也有适用于国内物资贸易的可能性。

宗教、文字、美术 阿斗妮偌·佛鲁台(音译)《七—八世纪的中国官寺》(《古代文化》四七——七)以则天武后期的大云寺和官寺名称问题这两方面为中心,对唐代四次在全国范围内设置的官寺情况展开了论述。手岛一真《唐代宫中的佛教和道教(上)》(《立正史学》七八)把房山收藏的经典著作宫中所有的一切经典。根据茂树氏的研究,《金仙公主奏》较接近官文书的原形,假若参考一下近年官文书的研究成果,比如中村裕一的《唐代制勅研究》(汲古书院1991),上述观点应该订正。

《隋书经籍志详考》是去年的大收获。其开头的解说可以视作精彩的目录学史,正文用注的形式说明了各序文的职材之源,且在关于历代主要书目的著录状况、辑本的注记等方面都有较周到的处理。藏中进《则天文字的研究》(翰林书房)是关于这方面第一本深刻的学术专著。在文字方面,中唐时代的研究引人注目。川合康三《终南山形态的变化》(《中国文学报》五○)指出,以盛唐到中唐时代认识的变化体现在终南山形态描写的变化上。吉川忠夫《刘轲传》(《续编》)通过探寻中唐时期由僧人到进士及第六轲其人的生活轨迹,描述了中唐时代的风潮与士大夫的情形。爱甲弘志《关于皮日休的〈补周礼九夏系文〉》(《礼制研究》)以为,皮日休的文学是建立在礼乐的基础上的,所著《补周礼九夏系文》中可以找到明证。下定雅弘《没能成为宰相的白居易》(《中国文化论丛》四)从白居易会昌前后的诗歌论证了他对宰相的执着是终生不渝的。只是在其散文中没有这种愿望的表现,这方面还应该深入思考为好。丸山茂《白居易的朋友们》(《东洋学论集》)把白居易的朋友分成动型与静型两类,认为两类朋友共同具有的“诚实”品性给白居易的交友关系带来了平衡。宫内克浩《关于刘禹锡〈唐故衡州刺史吕君集纪〉》(《国学院杂志》九五——三)探讨了刘禹锡和吕温的学问与政治观点。西原一幸《敦煌出土〈正名要录〉记载的字体规范体系》(《东方学》九○)以为,《正名要录》的异体字鉴别标准是隋唐两代一贯坚持的。柳川顺子《虞世南〈北堂书钞〉的编纂意图及其在文学史上的意义》(《东方学》九○)认为,虞世南基于把宫体诗当作亡国之音这种复古的价值观,希望通过编纂类书来达到他文体改革的目的。福满正博《唐代的说唱故事》(《纪要》〈山梨县立女短大〉二八)是关于陈汝衡《说书史略》中俗讲、变文部分的译注。吉田隆英《乌鬼与鸬鹚》(《小田论集》)把见于杜甫诗歌中的“乌鬼”考证为水赖,认为唐代已经有人工饲养鸬鹚以进行捕鱼。不过,这方面数量不多的专文如中村治兵卫的《中国渔业史的研究》(《中村治兵卫著作集2》刀水书房),对此持否定态度。

秋山进午《隋唐式铜镜综论》(《纪要》〈泉屋博古馆〉一一)根据对有纪年坟墓中出土的铜镜及其样式的研究,把隋唐式铜镜进行了编年。这种从社会背景上解释样式变化的研究方向应该得到肯定,遗憾的是还缺乏确证。龟井明德《唐代“秘色瓷”的实像》(《月报》〈专修大·人文科学研究〉一六四)基于对法门寺出土唐代秘色瓷的参观考证,认为秘色瓷是越州窑生产的历史上特异的青瓷制品。只是气贺泽保规的《法门寺出土的唐代文物及其背景》(砺波护编《中国中世纪的文物》〈京大人文科学研〉,1993)对秘色瓷有另外的解释。

最后,从整体上谈谈应引起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校勘的不准确特别明显,这里不想一一摘引。校勘工作虽很细微,但却关系到整篇论文结论的可靠性,希望今后能慎重对待。其次是我很意外的没能读到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的报告书。

(李令福摘译自日本《史学杂志》一○四—五《1994年的历史学界》与《史学杂志》一○五—五《1995年的历史学界》的隋唐部分,题目为译者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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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995年(隋唐)日本中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隋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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