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与摩擦性失业_摩擦性失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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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尽管城市一直存在失业,但在一段时间内总被人们认定是发展不够,并相信它会随发展而减少。然而,伴随国民经济平均每年9.4%的速度增长,1995年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519.6万人,失业率为2.9%[1]乍看起来,失业反而成了发展本身的附属物。“除了发展欠缺外,把失业归咎于人口的压力也是常见的态度。但现在这种观点也难以成立。在一个被很好地组织起来的社会系统中,无论人口规模多大,每个人都能找到一些收入来源”(刘易斯1967)。此外,把城市就业机会的缺乏看成失业率上升的原因也屡见不鲜,但目前城市中存在的“很多人没活干与很多活没人干并存”,“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与农民合同工上岗并存”,“国有企业人员富余与资产并存”这些现象似乎成了反面的例证。刘易斯(1967)、托达罗(1969)等经济学家把城市失业视为城市工资增加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在此,笔者不想亦步亦趋;同时需要强调,本文论及的并非全部失业问题,而是摩擦性失业。

从社会福利博弈这个著名博弈例子中可以看出失业存在的另一方面原因。在这个博弈中,流浪汉有两种选择,即寻找工作或者游荡;政府也有两种选择,即救济或不救济。但政府只愿意救济那些积极寻找工作的流浪汉。其支付矩阵见表1。

二、寻找工作模型

假设工资是由职位本身决定,与担任这一职位的个人无关;个人的综合素质决定他是否满足职位的聘用标准,这些素质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年龄、身体状况、工作培训、技能专长、家庭条件、政治面貌、聘用测试成绩等。综合素质越高,表明择业能力越强。假设为量K表示职位要求的最低综合素质水平,与职位对应的工资为W(K);并且,工资水平是K的增函数。

因为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聘用标准,所以,劳动市场一定存在一种由空缺职位特征决定的工资价格的概率分布,如图1中f(W)所示。

图1 寻找工作模型的预期工资确定

图中:横轴表示与K有关的工资水平;

纵轴表示每种工资对应的概率;

W[,0]表示最低工资线或者失业保险金。

业者来说,他必须根据自己的择业能力,同时考虑这两种影响来决定他的保留工资水平。失业者保留工资选择的标准是,失业期间延长的预期成本正好等于就业后预期工资增长的收益,即由边际收益=边际成本来决定。

此模型揭示:(1)只W[,R]>W[,0],找到工作的概率将小于1,将出现寻找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当个人不必接受第一次工作机会——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理性策略——寻找性失业也会存在。(2)任何降低失业成本或提高失业收益的因素都会使个人保留工资提高,从而拉长摩擦性失业的周期。所以福利水平越高,个人的保留工资就会越高,导致许多失业者不愿尽早就业,从而拉长了失业周期,增大了摩擦性失业。(3)任何提高个人贴现率或强化现期收入需求、淡化未来收入需求的因素都将降低保留工资,缩短失业周期,减少失业量。因此,福利水平很低或没有,以及家庭条件差、经济境况不好的失业者,越能满足低工资工作。

福利水平越高导致失业水平越高的结论为英国的经验所证实:(1)1920~1938年,英国总失业率上升,这与失业保险补偿率提高有关。(2)这个时期许多青少年无资格享受失业保险津贴,结果,他们的失业率低于成人失业率;并且,在18~21岁,随失业保险津贴增加,失业率明显跳跃式上升。(3)1932年,已婚失业妇女得到失业补贴的可能性降低,与男子的失业率相比,她们的失业率也大幅度下降。无独有偶,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与失业率之间也存在相当强的正相关关系。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摩擦性失业

作为一个社会,政府确实有义务帮助那些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境况不好的人,社会主义国家更是如此。然而,了解社会保障制度对人们工作意愿以及失业率的影响也十分必要。由于我国体制与国情等因素,与国际上比较,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如下特点:

(1)相对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而言,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偏高。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从直观上比较,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初期水平接近。但我国现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远远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当年的水平。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由于受传统体制及行为方式等因素影响,绝大部分国有经济部门,还保留着对职工各种福利的承诺,乃至职工的生老病死,所以这些企业的保障水平就特别的高。

(2)我国保障水平城乡差别、所有制结构差别巨大。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障水平,主要用于职工保险福利支出,即代表市镇社会保障水平,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基础显得十分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形式单一,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保障是以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五保”为主;且社会保障极不平衡,表现为不同地区因贫富差距造成保障水平差距太大。统计表明:市镇社会保障支出占全国社会保障支出的98.77%,农村仅占1.23%(1992年)。由于我国非国有制经济起步很晚,规模普遍很小,市场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并且不象国有经济那样受政府特殊经济保护,它们社会保障支出所占比重也就极小(见表2)。

表2 1995年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结构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中国统计出版社;其中,其他单位包括农村与非公有制单位。

我国福利制度这些特点将从几个方面对劳动者的工作意愿,进而对摩擦性失业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先来看看城市状况。

首先,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偏高(相对人均GNP而言),形成了职工对企业的过度依赖,许多企业对职工几乎承担着生老病死的全部责任。这种“以厂为家”加之企业间相互攀比,往往造成追求工资福利最大化的强大压力。企业经营效益好时,理所当然要增加工资;而亏损时,企业也必须保证职工的生活待遇不降低。因此,对于综合素质比较差的职工来说,由于他们找到比国有企业更佳工作的概率甚小,导致他们“死活”不愿下岗,即使下岗了也不积极寻找工作。这种刚性的能进不能出,致使企业富余人员激增,隐蔽性失业日益严重。图2显示,福利水平太高,博弈的结果,工人选择失业(停止工作)效用最大。此外,“一个人之所以接受失业,部分原因是有失业救济发放,否则他无法承担失业的后果,就不得不寻找某种赖以生存的方式。不发达国家在城市提供给失业者更多的救济,也就容易造就更多的失业。……另一部分原因是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更多临时就业的机会,于是城市中就供养了一批一周工作一天或两天而其他时间掏你腰包的人”(刘易斯1967)。

图2 福利补贴过度补偿了工人

图形含义:假设货币收入与闲暇都给劳动者带来效用,且有替代性。U[,1]与U[,2]是两条效用相同的无差异曲线,且U[,2]>U[,1];人们总是尽量追求效用更大的收入与闲暇组合,但又受到资源限制,所以存在一条预算约束线,每个人只能在此约束下选择效用最大组合。直线DBE代表福利水平为0时的预算约束线,说明如果不工作,就没有收入,结果B点是均衡点;折线DBA是福利水平为M[,0]时的预算约束线,表明不工作也能获得与工作8小时一样补贴,结果,A为均衡点,即劳动者选择16小时闲暇。

其次,由于福利水平所有制结构差别太大,一方面,必然导致许多职工的再就业机会成本太大(非国有制企业福利水平低),对于综合素质不高的职工来说,越发“青睐”国有企业。这也是许多职工“留职停薪”的原因。据报道,经过市政府协商,辽宁省华宝实业集团试图接收本溪水产公司。华宝总裁杨宝华承诺,对水产公司现有100名退休职工全部实行养老保险,在职职工按原有水平发放工资、下岗职工可一次性发放三年工资,总计1.3万元。只提一条规矩,日后有人不听招呼,可随时“炒鱿鱼”。许多职工当即愤然表示,“宁要亏损的国有,不要盈利的私营;宁当不开工资的主人,不当挣大钱的雇员”,甚至还要到市政府上访。[4]另一方面,福利水平过高(相对水平),降低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失业成本,导致下岗职工在寻找工作时的保留工资提高,因而浪费更多的就业成本,加大摩擦性失业。据报道:北京“红太阳”集团公司欲向国有企业公司开招聘3000名下岗职工,但前来应聘咨询者仅300人,实际应聘者才几十名。[5]这些现象与其说是职工存在再就业的心理障碍,不如说是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的理性选择。

我们再来看看农村地区。虽然,刘易斯运用剩余劳动力来分析二元经济问题,但其著名的理论模型中含有现代经济部门不可能存在失业现象(王诚,1996)。哈里斯——托达罗模型发展了刘易斯的理论,指出由于城市中的工资过高,一方面使工业领域的劳动力相对减少,另一方面扩大了城市与农村实际净收益水平的差距,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相对于转移成本而获得较高收入的预期,造成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盲流”并超过城市收纳能力,从而导致城市中的高失业率(Harris & Todaro,1970)。然而,托达罗把城市工资提高看成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大工会和大公司讨价还价制度,政府文官的较大工资级别制度以及外资企业的高工资制度造成的,断言如缺乏把农村工资提高到一个充分水平机制下,达到城市部门充分就业的努力就业的努力必然会失败(Todaro,1969),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刘易斯后来对其理论进行补充,指出发展和福利开支不成比例地集中于城市是造成城市失业的重要原因(刘易斯1967)。我国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能较好地解释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消失之前城市中已存在大量失业的现象。正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决定农村劳动力必须积极努力的工作而不能游荡,当农业部门存在剩余劳动力时,他们必须想办法向城市现代经济部门转移,转移过程中由于他们的保留工资较低,更能满足低工资的工作(哪怕是苦脏累险的工作)、管理成本也较低,所以在劳动成本方面他们具有比较优势,并能尽快在城市占稳脚跟。这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形成鲜明对比。许多国有企业在辞退职工同时雇用许多农民即在此。在大城市中,相当多的服务行业已由农民占据,像北京就有的“安徽的保姆”、“四川的厨子”、“浙江的裁缝”和“河北的菜贩”之说。必须强调,并不是农民夺去了企业职工的岗位,实际上农村劳动力在寻找工作中明显处于劣势,光靠强行“堵”住农民进城且不说是否公平,其结果也只能是适得其反,加剧“岗位不足与劳动不足并存”的矛盾,加剧摩擦性失业。另外,如果城乡保障水平及工资水平差距太大,造成城市期望工资(城市标准工资乘以就业概率)过高,加上农民就业信息不畅通,必然导致农民工快进快出,也会加大摩擦性失业水平。

四、几点建议及结束语

回到社会福利的例子。要使这个博弈存在纳什均衡,就必然要改变博弈者的效用水平,即改变支付矩阵。比如,下面这个支付矩阵表示的社会福利,双方博弈后就存在纳什均衡(救济、寻找工作)。显然,福利政策有效与否同效用水平有关。那么,我们将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呢?这里给出几条思路。

表3 社会福利博弈修正图

1.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因而目前社会保障水平不宜定得过高,当前社会保障水平应以保证大多数人的最低生活要求,使社会保持稳定、调节社会需求与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标准。高福利政策只会使企业难以承受,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同时还使劳动者滋长依赖、懒惰情绪,加大摩擦性失业率,最终是事与愿违。

2.应适当降低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水平,并且降低冗员安置的机会成本及富余人员对企业的福利依赖,以便形成正常有序的冗员消退与安置机制。同时,政府、企业应集中精力为劳动者提供再就业方便,有效的办法是提供就业信息降低寻找工作成本,进行再就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水平,从而缩短寻找工作的时间以及提高再就业的概率,最终达到降低摩擦性失业的目的。

3.适当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保障水平。这样能缩小社会保障所有制结构差距,降低国有企业下岗工再就业的机会成本;使他们对未来的工作有更长的预期,更有信心在非国有企业中寻找发展,从而缩短了失业周期,减少摩擦性失业。对于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单位,“停薪留职”可以作为权宜之计。

4.适当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由于我国国情不同,暂时不宜建立强大的农村保障体系。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完全存在建立一定农村社会保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并根据各地区的情况,着重解决农村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切忌搞形式主义一刀切。使农民在农村安居乐业,避免向城市盲流,为实现对传统农业改造打下坚实基础,降低农村劳动力对城市高收入的预期,减少城市的失业率及农村劳动力快出引起的摩擦性失业水平。

总之,福利政策既能保护劳动者的权力,同时也会对摩擦性失业产生影响。由于人们在就业行为上的博弈倾向(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劳动者可能在高福利政策时选择减少工作时间或干脆失业,而在没有福利保障时反而拼命工作。

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差别太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国有企业的保障水平过高,许多劳动者倾向选择闲暇并且不愿下岗,下岗后又不愿积极寻找工作;寻找工作时又因期望工资太高不愿迅速就业,从多个方面增大摩擦性失业程度。

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摩擦性失业的影响有重大现实意义:我们不应把城市高失业率武断地概括为就业机会太少,甚至“嫁祸”于农民进城(当然不能完全排除),并“欲除之而后快”;不能盲目地把“下岗职工”不愿积极就业看成“心理障碍”;只有坚定改革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信心,才能使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地保护“流浪汉”,同时又促使“流浪汉”积极寻找工作,而不是继续“游荡”。

注释:

[1]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6》;如果考虑到我国还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下岗职工,则失业率会更高。

[2]这个博奕存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流浪汉以0.2的概率寻找工作,在0.8的概率游荡;而政府各以0.5的概率救济与不救济。见张维迎的著作。

[3]摩擦失业是指由劳动力动态流动过程、不完全信息、以及劳动者与企业之间达成协议需要时间等因素引起的失业,它取决于劳动市场流量,换业者找到工作的速度等。除了摩擦性失业外,还存在的其他失业形式如结构性失业,需求不足性失业,需求的不足性失业,季节性失业等,不在本文考虑之内。

[4]资料来源:《每周经济评论》,1997年第5期。

[5]资料来源:《经济工作者研究资料》,199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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