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话问题及其对策_宗教论文

宗教对话问题及其对策_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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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1.宗教对话的必要性

不同民族间的矛盾冲突贯穿于数千年的文明史,造成了数不清的血泪苦难,一直是人类生活中最大的祸害之一。在20世纪,夺走了数千万人生命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绵延至今的数以百计的大小战争,多与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奥匈帝国统治下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直接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塞尔维亚族与阿尔巴尼亚族之间的冲突直接引发科索沃战争,仅仅不到百年的历史,就有无数例证说明不同民族之间矛盾的巨大危险性。(注:即使那些发生在同一民族内部的战争,例如中国在1949年之前的内战,越南在1976年统一之前的战争和朝鲜战争,都有着相当浓厚的民族主义观念(如追求民族统一)在其中发挥作用。)

不同民族的冲突当然有多种多样的原因,但是都可以归结为有形的利益分歧和无形的观念分歧两大方面。就第一方面即有形的利益分歧而言,它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对自然资源如水源、牧场、土地、矿藏、原料、市场等等的争夺,争夺的目的是为本民族获取更好的生活所需的外部条件。但是,随着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猛增长和全球贸易体制的逐步完善,有形的利益分歧已越来越不足以成为冲突或战争的充分理由,因为更好的生活所需的外部条件(如某民族缺少某种物资)靠科技和贸易来获取已变得相对容易和可靠,就是说,比靠战争获取要容易得多,持久得多,代价要小得多。(注:例如,像荷兰和新加坡这类资源缺乏的国家,甚至像日本这样曾经靠对外战争来获取资源供应的国家,现在靠科技和贸易都为其国内民众获得了更好的生活条件。)相反,和平被破坏会使得这些条件陷入险境,而且会使得起码的生存条件(即安全)也失去保障,甚至会直接造成双方生灵的毁灭,致使“更好的生活”之说变得毫无意义。(注:例如,像刚果(金)和另外一些资源富饶的亚非国家,都因部族或民族之间的战争(当然还有独裁者的榨取等因素)而生灵涂炭,遑论生活改善!)总之,即使说有形的利益分歧曾经是不同民族之间冲突的最重要原因,现在它也不再是这样,已经越来越退居次要地位了。在当今之世,和平已成为冲突各方最大的利益。

就第二方面即无形的观念分歧而言,它最集中地表现为各民族自身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看似一个单一的名词或概念,所以表面上没有任何内在矛盾可言。但是实际上,它却必然是自相矛盾的和导致分歧的。因为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直接同另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相对抗,直接排斥另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所以,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必然要反对另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换言之,各民族的民族主义,本身就已经是各民族之间的观念分歧和观念冲突。至于人们常说的非洲和亚洲某些地区导致战争的部族主义,美洲、欧洲和南非等地遭到谴责的种族主义,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盛行的沙文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猖獗的国家主义,都有着与民族主义相似的逻辑与特征,在此无需一一分析。我们只需要指出,第一,这些以民族主义为代表的“主义”,其倡导者都反对别的民族倡导的主义,所以不像别的主义(一般的“主义”都欢迎别人也来倡导之)那样有内在的一致性;第二,这些主义或观念的倡导者既然在实际上(不管其口头上怎样说)反对康德(I.Kant)所谓的“普遍立法原则”,那么他们所倡导的主义也就该列入“不应当”或不道德的范畴。(注:这条原则说的是:判断一个行为正当与否,只视行为者是否真心愿意将其行为的规则推广于全人类。例如,要判断造假在道德上是否正当,只看造假者是不是真心愿意全人类都造假,因为他显然不愿意(例如他不愿意买到假货),所以他的行为是不正当或不道德的。)历史上有无数事实证明,不同民族之间的观念分歧,首先是民族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部族主义、种族主义、沙文主义、国家主义等等)分歧,确实是不同民族之间矛盾冲突的主要原因。而且,随着前述有形的利益分歧越来越退居次要地位,这种无形的观念分歧也就越来越成为民族之间冲突和战争的罪魁祸首。

尽管早在雅斯贝尔斯(K.Jaspers)所谓“轴心时代”,就有某些贤哲提出了克服民族之间观念分歧的卓越思想,(注:如儒家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古希腊学者埃拉托色尼则批评“把人类划分为希腊人和野蛮人”的那些人,主张“根据善与恶来区分人类,因为希腊人中也有许多卑鄙小人,而野蛮人中也有不少高度文明的人”。(参见斯塔夫里阿诺斯(Stavrianos,L.S.),1992年,《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第190页,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古至今在多数人群中占据上风的仍然是强调民族之间歧异的思想,即强调本民族不同于甚至优越于其他民族的思想。事情十分明显,这种思想直接扩大了不同民族的观念分歧,而且会使这种分歧演变为矛盾冲突。而在为这种思想所作的形形色色的辩护和论证之中,最有力的和最根本的一种,乃是宗教性的辩护和论证。

且不说原始时代的不同部族和文明时代的不同民族往往把自己的血缘追溯到一位超人的或超自然的始祖,(注:广义的图腾崇拜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也不说各民族的宗教教义常常被用来为本民族之不同于或优越于其他民族作论据,(注:一个信奉某一宗教的民族,常常把不信该教的基他民族称为“异教徒”,从而视为异类,无法平等相待——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单说各民族拥有自己特有的宗教这件事本身,就往往被视为不同民族间观念分歧的最大证据和最大支持。一个民族的文化即其生活方式,包括习俗惯例、社会制度、语言文学、伦理道德以及根本的价值观念等等,常常被说成是具有某种神圣起源或神圣核准,因而是不可放弃或不可更改的。当与之为邻的另一个民族也这样将自己的文化神圣化时,这两个民族的观念分歧就成为根深蒂固、不可调和的了。由于血缘混杂和移民杂处越来越多,民族之间的分野已经越来越不是血缘的而是文化的;(注:例如,波斯尼亚的“穆族”和中国的“回族”就是以其宗教信仰为主要标志来划分的。又如,从世界各国移居美国的千百万人的后代,由于已不会说本族的语言,不习惯本族的文化,所以虽具有该民族的体形特征,已不能称为该民族之人。)又由于“在每种文化的核心之外,是传统上所称的宗教”,(注:列·斯威德勒(L.Swidler),1997年,“走向全球伦理普世宣言”,载《全球伦理》,第136页,四川人民出版社。)因此我们可以说,不同民族之间的观念分歧,其深层的核心和神圣的辩护,就是不同民族之间的宗教分歧。

正因为如此,解决不同民族之间冲突的重要途径,即不同民族之间的对话或文化对话(广义的文化对话包括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必然涉及宗教对话,必须以宗教对话为核心。换言之,在宗教分歧依然故我的情况下,文化对话即使在表面上热热闹闹,也不能触动不同民族之间观念分歧的根本。只有从本源深处认识到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一致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民族之间的观念冲突,从而消弥民族之间的灾难性冲突。

2.宗教对话的可能性

各种宗教面对的共同挑战,不同宗教面临的共同问题,使得宗教之间的对话成为可能。这里指的首先是各种传统宗教影响下的传统社会都正在经历日益加速的现代化进程,因此也都在经受着与现代化并生的那些弊病的折磨,例如环境污染、资源枯竭、都市拥挤、犯罪猖獗等等。这些弊病的减轻或消除,需要包括各种传统宗教在内的传统文化发挥力量,这就为各种宗教的合作提供了某种基础,从而为宗教之间的对话提供了相当大的可能性。同时,与现代化并生的世俗化过程也对各种宗教的影响和作用提出了挑战,在对之作出应对之时,各种不同宗教也有相当多的利益一致之处,这也为它们的对话合作提供了可能。

各种不同宗教内部的有识之士和某些机构,已经表现出愿意进行宗教之间对话的良好愿望,甚至已经开始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行动,(注:其中最突出的是199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议会”,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宗教人士6500人参加,并讨论通过了宗教史上第一个《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更为宗教间对话提供了可能。

尽管各种宗教具有纷繁多样的教义信条、崇拜仪式和种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们仍然具有起码的共性,也就是对某种超自然者或超人类者、超越者或神秘者、神圣者或终极者,即不管冠以何名的终极实在的信仰。这种共性正是对话可能进行的最深层的基础。

对各种宗教来说,上述信仰的对象是本质的、核心的东西,是决定宗教之为宗教的不变者和必要者,而其余的东西则是非本质的、外在的东西,是不能决定宗教之为宗教的可变者和非必要者。换言之,象征的对象是本质,而象征体系本身只是形式。本质是单一的,形式是多样的。当人们只执著于本质而非执著于形式时,得其“精意”而忘其“字句”时,得其“意”而忘其“言”时,(注:圣经有“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新约·哥林多后书》,3:6)之说,而道家有“得兔忘蹄”、“得鱼忘筌”和“得意忘言”(《庄子·外物》)之说。)对话就成为可能。

学术界在研究宗教和讨论不同宗教关系的问题时,其方法上的客观性和语言上的非宗教性,可以有助于造成一种宗教的信徒对另一种宗教的更不带偏见和更准确客观的理解,可以起一种在不同宗教之间铺路架桥的作用,这也为宗教对话走向成功增添了可能性。

3.宗教对话的长期性

尽管宗教之间的对话既有必要又有可能,事实仍然是,这种对话进行的时间还不很长,开展的范围还不很大。鉴于各宗教之间的隔阂历史悠久,范围广泛,又鉴于这个问题牵涉的因素之繁多,面对的难题之复杂,所以任何人都无法预言它会在不久的将来取得巨大的突破或全面的成果。相反,包括学者和宗教领袖在内,任何客观冷静的观察者都只能预期一个漫长的对话过程,即便是最为乐观的观察者,也只能期望这个漫长的过程能够逐步扩大范围。

二、问题的发展

1.19世纪末的开端

回顾宗教之间对话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学术研究与社会生活之间有一种积极的互动作用。一方面,宗教学的产生本身就是以往不同宗教之间接触的产物,另一方面,宗教学的发展至少对宗教之间的对话又发挥了间接的作用。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比较宗教学的产生。在产生之初被等同于宗教学本身的比较宗教学,既然其基础乃是不同宗教之间的比较,当然也就会对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对话产生至少是间接的正面作用。然而我们还应注意到这个基本事实,即比较宗教学的产生又是各宗教之间,主要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相遇或接触的结果。

正是因为15和16世纪之交以来的地理大发现使西方人接触到南北美洲、大洋州以及亚洲和非洲的非基督宗教,随后的传教运动使传教士们了解并向学术界报道了各种原住民宗教的情况,近东考古学的发现和印欧语言学的进展使西方学者们深入认识了各种古代和东方宗教。正是因为基督教世界的学者们对这些接触中得到的资料进行了客观或科学的比较研究,宗教学,即“一门关于宗教的科学,以不带偏见地、真正科学地比较人类的一切宗教,或至少是比较人类所有的最重要的宗教为基础的宗教学”(注:麦克斯·缪勒(Mueller,Max),《宗教学导论》,转引自埃里克·夏普(Sharpe,Eric),1988年,《比较宗教学史》,第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才得以建立起来。这门学科的建立及随后的迅速发展,大大改变了人们对其他宗教的简单排斥态度,这必然对宗教之间的对话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人类所有的最重要的宗教”内部都产生了一些促进改革的活动家和理论家,他们都对本宗教的保守和排他倾向有所矫正,对外部世界(相应地对其他宗教)也或多或少地倡导一种开放态度。这无疑对于宗教间的对话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在基督教内部,利奇尔主义(Ritschlianism)(注:亦译里敕尔主义。)所代表的新教自由主义神学,以及神学家或基督教作家中的黑格尔主义(Hegelianism)倾向、伦理学方法、文化哲学和宗教史学派(ReligionsgeschichtlicheSchule),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把宗教体验扩大到基督教之外,并把其他宗教纳入到一个更大的宗教范畴之中。在天主教方面,受到实用主义哲学影响的所谓“现代主义”(Modernist)神学(如法国的卢瓦絮[A.F.Loisy]、拉伯童尼尔[L.Laberthonniere]、勒卢瓦[E.Le Roy]和英国的特列尔[G.Tyrrell]等人的理论)所起的作用,也同自由主义神学在新教中的作用相类似。

在佛教方面,斯里兰卡佛教活动家和思想家达摩波罗(A.Dharmapala)、日本佛教著名思想家释宗演和铃木大拙,都不但把活动范围扩大到东西方各国,而且在思想上也开始重视西方宗教,一方面为佛教自身影响世界,另一方面也为佛教接受世界的影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印度教方面,所谓“印度复兴”的领袖拉姆·莫汉·罗易(R.M.Roy)本人,曾为学习“圣经”而研读希伯莱语和希腊语,并曾著《耶稣的箴言:和平与幸福的指南》。而另外一位领袖人物罗摩克里希纳(Ramakrisna)则提倡“人类宗教”,认为各种宗教只是形式、名称和途径不同,而目标则是一致的。他的弟子,在印度和西方都影响甚大的印度改革家辩喜(Swami Vivekananda)则熟悉西方思想,一方面向西方世界传扬了印度教,另一方面又吸收西方思想以改革印度教。

在伊斯兰教方面,从19世纪末叶到20世纪初期也出现了一批现代主义或倡导改革的思想家、活动家,如加马尔丁·阿富汗尼(Jamal al-Dinal-Afghani)、赛义德·阿赫默德汗(Sayyid Ahmud Khan)、穆罕默德·阿布杜(Muhammad Abduh)以及穆罕默德·伊克巴尔(A.S.Muhammad Iqbal)等人。这些影响巨大的人物都曾在西方生活或学习,都对西方思想包括宗教思想有较深的了解,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不同方面主张吸收西方的某些影响以改革伊斯兰教,这在伊斯兰教内部是尤其难得的。

于是,在19世纪末期,不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宗教界,都有了一批先进的思想家开始以比较的、客观的、冷静的甚至是理解和赞赏的态度,来对待自身信仰之外的其他宗教。这种事态发展的高潮,就是1893年在芝加哥世界博览会期间,由一小批教会人士所发起的“世界宗教议会”(The Parliament of theWorld's Religions)。这是宗教史上第一次由世界不同宗教的代表以平等地位聚集一堂的一桩盛举,大会以“宗教之间的兄弟情谊”为其宗旨,至于它采用“议会”为名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要让“世界各宗教的代表们,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聚在一起,以平等的权利相互并列,以尊重的态度彼此交流”;二是要使“世界各宗教的代表来自其成员基层……而非宗教等级制度的上层”,(注:卡尔—约瑟夫·库舍尔(Kuschel,Karl-Josef),1997年,《世界宗教议会》,载《全球伦理》,第8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这就使得“世界宗教议会”不具有体制性的特征,而具有运动性的特征,“不是僵硬的外交家之间的来往,而是一种自发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注:卡尔—约瑟夫·库舍尔(Kuschel,Karl-Josef),1997年,《世界宗教议会》,载《全球伦理》,第8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这种“交流”和“接触”,也就是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由这次会议得到了一次很好的推动,并且以不同的方式延续到了20世纪。

2.20世纪上半叶的发展

在20世纪上半叶,世界几大宗教中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动向,从而大大有助于弥合这些宗教内部各大教派之间历史悠久的鸿沟,有助于这些教派之间的对话甚至联合行动,有助于增进它们相互之间的交往和交流,为20世纪下半叶的对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与此同时,宗教学界的学术研究方法仍然是强调所谓“描述性”的客观方法,这对于公众对不同宗教采取公平和理性的态度也继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在基督宗教方面,基督新教在20世纪之前早已确立了多元并存和各自为政的局面。在20世纪之初,为了协调传教和避免与本地不同教会之间的不和,基督新教内部出现了一种重要动向,即所谓“普世合一”运动(Ecumenical movement)。1910年在英国爱丁堡举行的世界宣教大会是这一运动的重要起点。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甚至许多社会主义者也卷入了欧洲各国民族主义的狂热之中,支持本国政府的战争政策。(注:这种表面上主张社会主义实际上支持对外战争的行动被称为“社会沙文主义”。)欧美各国教会人士在康斯坦茨举行和平会议,号召各国教会说服本国政府与他国友好,维护和平,随后并成立了跨宗派的“教会促进国际友谊世界同盟”。另外,从1925年第一届世界基督教生活与事工大会开始的“生活与事工运动”,以及1927年第一届世界信仰与体制大会所推动的“信仰与体制运动”,都联合了众多不同的新教宗派。这些运动合在一起,终于导致了“普世运动”的一个高潮,即“世界教会联合会”(WCC,亦译“世界基督教协进会”)于1948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宣告成立。参加成立大会的有100多个国家的代表,甚至还有除当时苏联和东欧以外的东正教会的代表。这些动向不但为新教各宗派间的对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为新教与其他的基督徒,甚至为后来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的对话,创造了某种有利的条件。

在20世纪以前,亚洲的佛教就已开始了同西方文化的接触,并通过东方的僧侣与西方的传教士而与基督教进行了双向交流。20世纪以后,一方面,西方有更多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的佛教研究并向西方公众推介佛教教义,最著名的有英国的戴维斯夫妇(Mr.& Mrs.Davids)和洪飞斯(Humphreys)、德国的塞顿杜克(K.Seidenstuecker)和三界智(Ven.Nyanatiloka Mahathera)等人。另一方面,东方也有一些高僧大德前往西方,同西方宗教界和学术界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交流,其中的佼佼者有斯里兰卡的达摩波罗、日本的释宗演和铃木大拙等人。这些东方和西方的学者、僧人的大量工作及其成立的组织,大大推进了西方人对佛教的深入认识和理解,为20世纪下半叶的对话开辟了道路。

在伊斯兰教方面,尽管19世纪后期兴起的泛伊斯兰教运动没有取得多大成效,伊斯兰世界的民族主义反而在20世纪初大获进展,但1926年还是在麦加召开了世界伊斯兰教大会,以求加强不同地区和不同教派的穆斯林之间的团结,并为此设立了永久性的泛伊斯兰常设机构。然而,由于民族独立问题在20世纪上半叶已经成为伊斯兰教世界关注的主要问题,所以在那里占上风的思想是政治上的民族主义而不是宗教对话。不过在当时的形势下,民族主义往往同宗教上的现代主义而不是同保守主义结盟,所以至少在先进的穆斯林知识分子当中,它有利于对西方思想的吸收,因而也有利于对话。

各种宗教中的动向,对于宗教之间的对话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因为各教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复兴本教、扩大影响的趋势,所以它们既有在对付社会世俗化方面的利益一致,也有在争取自身扩展方面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学术界保持客观或科学的态度,对于促进宗教界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从而有利于宗教间对话的开展,就显得相当重要。而20世纪上半叶的事实是,绝大多数宗教学者一直坚持19世纪后期传承下来的这样一种客观和科学的态度,用宗教学界的术语来说,就是坚持采用方法论上的“描述性”方法。自宗教学诞生以来,采用这种方法的宗教人类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社会学和宗教现象学发展迅速,就是这种状况的主要表现。

3.20世纪下半叶的转变

20世纪下半叶,由于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在内的世界形势的巨大变化,以及宗教本身形势的巨大变化,宗教对话的需要显得更加迫切。同时,这些形势的发展也为宗教对话提供了一些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宗教之间的对话问题有了很大的转变,从极少数人的理想变成了许多宗教界和学术界人士的共识,从而得到了一系列的实践尝试和理论探讨。

首先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尤其是热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出现,使人们意识到维护和平是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由于冷战时期复杂紧张的国际形势,更由于冷战之后诸多局部战争和热点问题都与民族和宗教矛盾有关,更使人们深切意识到宗教应该对世界和平作出贡献。这就要求宗教之间首先要通过对话消除对抗,取得共识。正如20世纪下半叶著名的天主教学者孔汉思(Kueng Hans)所言:“没有各宗教间的和平,便没有各文明间的和平。没有各宗教间的对话,便没有各宗教间的和平。”(注:《全球伦理》,第170页。)

同时,由于20世纪下半叶科学技术更加迅猛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工业化、城市化和不合理社会关系所导致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犯罪盛行、道德危机等等,都成了各大宗教及其影响下的社会生活所面临的共同难题,(注:最新的也是最重要的例证,是基因工程的进展直接引起了一系列伦理难题,其中很多(如克隆人对人的天然权利和尊严的威胁等等)需要各宗教作出反应。)这也要求各宗教作出回应,以利解决,这又造成了不同宗教必须通过对话寻求合作基础的形势。

20世纪下半叶,由于战争、迫害和政治动乱,以及饥荒、贫困和经济不平衡等等原因,世界范围内的移民规模巨大,再加上某些国家的通信技术和社会政策带来的方便,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混居杂处的局面也迅速发展,这就造成了大量不同宗教之间距离缩短、教徒相互为邻的情况。一些过去局限于民族范围内的宗教,例如印度教和西藏佛教之类,迅速传播到了远离本土的世界各地,使得整个世界上宗教多元化的景象更加触目。此外,交通、传媒和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也使得不同宗教之间的接触大大增加。所有这些发展一方面使宗教对话的需要更为迫切,另一方面也为宗教之间的对话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后半叶的宗教对话有了很大的进展。首先值得提到的,是信徒人数在各教中位居第一的罗马天主教的加入。在1962~1965年第二届梵蒂冈公会议(Vatican Ⅱ)的“革新”和“开放”方针指引下,罗马天主教设立了与其他基督徒、与其他宗教甚至与无神论意识形态进行对话的一系列机构,参加了前述“世界教会联合会”(WCC)的某些活动,与东正教建立了友好关系并撤销了一千年前相互开除教籍的决定。这无疑是对宗教间对话的一大推动,也促成了宗教间对话形势的积极转变。在这种推动下,难怪当代世界上倡导宗教间对话的最著名代表中,具有天主教背景者占有很大比例。仅在中国较为人们所熟悉的,就有孔汉思、斯威德勒、潘尼卡(R.Panikkar)等人。

还应该提到的是,早在1961年WCC的新德里大会上,罗马教廷就派了观察员出席,苏联和东欧的东正教会也参加了该联合会。这样,联合会所代表的普世运动就开始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基督教各大教派之间的对话。同时,随着该联合会和其他一些国际性宗教组织(注:如属于宗教性质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1950)、“西方佛教僧团之友”(1967)、“欧洲佛教联盟”(1975)、“世界佛教僧伽协会”(1966)等,政治色彩较浓的“亚洲佛教和平会”(1970)、“伊斯兰世界联盟”(1962)、“伊斯兰会议组织”(1971)和前面提到过的世界伊斯兰教大会(1926)等,以及印度教、巴哈伊教等联合组织。)在联合国或世界范围内展开活动,随着宗教和平大会等跨宗教组织的活动持续开展,世界各大宗教也有更多的机会坐在一起,平等对话,共同讨论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伦理建设等重大问题。

所有这些进展的一大高潮,是1993年8月28日~9月4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宗教议会”大会。这次“由来自几乎每一种宗教与教派的6500人参加”(注:《全球伦理》,第2页。)的大会,“在宗教史上第一次勇敢地制定并提出了一份《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这份宣言在大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然而,令人鼓舞的是,正当许多宗教都在流血的战争中卷入种种政治冲突之际,各种大大小小的不同宗教的代表,都以世界上无数信徒的名义签字,批准了这份宣言”(注:《全球伦理》,第2~3页。)这就是说,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终于开始取得了某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在对话中为全人类的福利而搁置了对自身象征体系的执著。

还应该提到的是,为20世纪后半叶宗教间对话的进展付出心血最多、实际活动最显著的,乃是一批富于良知、勇敢正直的饱学之士,其中最著名的有西班牙—印度的雷蒙·潘尼卡、瑞士—德国的孔汉思、美国的韦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W.Cantwell Smith)、列奥纳德·斯威特勒、英国的约翰·希克(John Hick)与日本的阿部正雄(Abe Masao)等。他们既持守自身信仰,又以天下为己任,思想深邃,悲天悯人。他们对不同的宗教及其精神,以至于有关的神学、哲学、宗教学、心理学和社会历史问题有着超出常人的理解。在此基础上,他们都以深切的社会责任感,对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精辟的说明,对宗教之间的对话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一些人至今还活跃在宗教之间对话的领域之中。

由于这些事态的影响,更由于上千年来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神学家和理论家的工作,以及从古至今众多宗教哲学家的工作的影响,宗教学界在20世纪后半叶开始更多地承认了与“描述性方法”(descriptive method)并列的“规范性方法”(normative method)的价值,将“哲学方法”列为宗教学的主要方法之一。这在学术界导致了强调理解的宗教哲学(philosophy of religion)的兴盛,甚至导致从神学上探讨不同宗教内涵的一门新学科即“诸宗教神学”(theology of religions)的出现。这一切反过来又推动了各宗教之间的理解,为宗教间的对话提供了哲学和神学上的理论根据。

三、解决问题的设想

1.面临的问题

尽管如此,到20世纪结束之际,实际上各宗教之间的对话规模仍然不大,成果也不显著。尽管这个问题具有如前所述的极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尽管大多数对话倡导者和参加者并未追求宗教统一之类不切实际的目标,甚至还有力地批驳了这类目标,然而,就各宗教所面对的人类困境之大而言,就它们愿意为帮助解决这些问题而增进彼此了解和相互合作这一目标而言,已经取得的进展还是太小了。

这里的主要原因就思想上而言,乃在于各宗教的领袖和普通信众,甚至相当多的学者都仍然过份执著于各宗教自身的象征体系。不同的宗教在信仰体系、思想观念、情感表达、体验方式、活动礼仪、组织制度等等方面都不一样,表现为各自的神灵名目、教义学说、雕塑建筑、绘画音乐、礼拜方式、寺院制度、斋戒形式等等,即象征体系之不同。宗教象征体系即各种宗教表达自身信仰的具体形式之总和。它经历了长时间的创设和演进过程,同广大信徒的生活密切相连,所以一般信徒持守这些形式或执著于象征体系是极其自然的。但是,当两种不同宗教的信徒都执著于自己的象征体系时,他们就很容易只看到对方的与己不同,而很难找到进行对话的共同基础了。

宗教对话困难重重的另一个原因可以称之为外在的原因,这就是当代社会中的宗教多元状态。由于启蒙运动以来的社会世俗化和文化多元化趋势,由于政教分离的逐步确立和传统社会的逐步开放,再加上政治经济等条件的改变和科学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在大多数社会之中,在全球范围之内,宗教多元化已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换言之,除了少数国家之外,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再能保持在思想领域内的垄断地位,不再能排斥其他多种宗教的存在。这种状态的必然结果就是不同宗教之间的竞争。各种宗教犹如进入了一个“宗教超级市场”,必须进行平等的竞争,推销自己,争取顾客。这种状态对宗教对话的正面影响,是可以促成各宗教在社会地位上平等的意识,而其负面影响,则是容易造成不肯承认对方长处的心理,而这种心理显然是不利于对话的。

因此,尽管一些学者在努力展开对话并论证各种宗教在精神上或灵性上的一致性,尽管各宗教的组织不时会在实际问题(如裁军问题、环保问题)上进行商讨并达成一致,但是,只要涉及到教义理论等深层问题,大多数宗教领袖和广大教徒就易于只看到自身与其他宗教的相异之处,而对对话的意义产生疑问,采取冷漠或消极的态度。

就制度上而言,我认为大多数宗教的体制仍然同某些实际利益和权力密切相连。因此,体制内的人员会倾向于强调本教的特性以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从而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力。这样,宗教对话的成功要求强调共同的精神之重要性,同他们倾向于强调独特的形式或体制之重要性,就会形成矛盾。

2.解决的设想

正如任何使用不同语言的人要进行对话,都必须共用一种共同的语言,使用不同象征体系和宗教术语的不同宗教信徒要进行对话,也必须共用一套共同的象征体系,以之来转述或说明本教特有的象征体系的含义,这样才能避免自说自话或聋人对话式的结果,使对方理解自己,使对话有效进行。当两个对话者都不愿采用对方的语言时,惟一的办法只能是采用第三种语言。所以,当各宗教的对话者由于考虑平等原则,或由于担心本教内指责其“放弃立场”的谴责,而拒绝采用其他宗教的象征体系或术语系统时,惟一的办法就只能是采用一种非宗教的术语系统。显然,在所有非宗教的术语系统中,只有现代哲学的术语系统最适合充当这种“共同语言”,其原因在于:第一,它是属于所有学科之中惟一讨论宇宙本原、人生要义等宗教关注的基本问题的学科;第二,它是惟一既与传统宗教保持距离,又能为所有具备现代学养的人所理解的语言。所以,在涉及教义理论的深层对话中,采用现代哲学术语来诠释和转述自身的理论观点,无疑会有助于摆脱自说自话的困境,不但使对话得以有效进行,而且使之逐步深入而达到相互理解的目标。

一方面,真正的宗教精神同对利益和权力的追求是完全对立的。另一方面,任何实存的宗教都免不了有形的形式,有形形式的规范化和稳定化又需要确立一定的体制,而任何体制都难免同某些利益和权力发生联系。由于固定的体制及其利益和权力必然会限制甚至销蚀活泼生动的真宗教精神,所以,任何宗教的生命力都在于不断改革自身的体制,以求减少它对宗教精神的负面作用。毫无疑问,宗教间的对话需要发扬的是宗教的内在精神或灵性力量,所以,各宗教内部朝着减少体制对精神的抑制,减弱体制与利益和权力关系的方向进行改革,必将有助于宗教间对话的发展和成功。

前已述及研究宗教的学术界对宗教间对话的正面作用,毫无疑问,把客观求真的学术作风和态度一方面扩大到各宗教内部,另一方面扩大到一般的教育和文化机构,特别是扩大到大众媒体之中,必然有助于造成广大宗教信徒和非信徒对待宗教问题的冷静的和理性的心态,有助于造就宗教对话成功的氛围。

3.前景的展望

一个学科的新理论,即对其研究对象的新理解和新解释,如果是正确的或有效的,那么在经过或长或短的努力之后,就会对其研究对象的状态产生影响,影响与之相关的实践进程。把宗教解释为某种关于终极者(theUltimate)的象征体系,因而不能等同于终极者或被象征者(the symbolized)本身(正如指月的手指不能等同于月亮本身),因而不能把宗教绝对化。这种理论经20世纪诸多神学家和宗教哲学家逐步完善并扩展之后,必然会对宗教徒自身的宗教理解产生影响,从而减少对象征体制的过份执著,有利于宗教间对话的难题得到解决。

对宗教的学术研究在20世纪日趋兴旺,其影响也日益扩大,甚至已经扩及宗教界内部和一般的文化、教育和大众传媒之中。由于前面说过的理由,这必然会造成有利于宗教间对话的态度和社会环境。

宗教界内部尽管仍有种种主张保守和封闭的势力和运动,但是主张改革和开放的力量和趋势也依然存在。21世纪的全球性的社会历史变动,估计会激发后者的生长,更会迫使各种不同的宗教加强合作以应付共同的难题。因此,宗教间的对话至少将会继续下去。

总而言之,宗教之间的对话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因为它关系到“地球村”里的居民能否和睦相处,能否愉快合作。毕竟,我们在茫茫宇宙之中,还没有发现第二个可以居住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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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话问题及其对策_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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