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发展观演进的生态文明维度_生态文明论文

当代发展观演进的生态文明维度_生态文明论文

当代发展观演进的生态文明向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观论文,当代论文,生态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623(2008)03-0039-06

学术界围绕生态文明展开深入研讨并取得诸多成果。在我看来,解读生态文明,如果撇开人类发展观及其价值取向,就可能无法有效表征其时代结构特征与现实实践品格。因为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一般而言,从发展的历时性角度讲,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也就是前农业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以及以往包括工业文明阶段蕴涵的生态文明因素在内的所有的积极成果;从发展的共时性角度讲,生态文明则是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它相对并渗透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生态化转向。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生态哲学维度的深度缺失和生态思维方式的深层缺位,以往对文明成果的评判,存在着严重的单向度的价值取向和过于简单化的历史时弊——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其中并须臾不能离开的生态环境状况,不是在文明成果评价体系之内,而是几乎统统在其评价体系之外!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来,由于东西方冷战对峙、南北方发展冲突和全球性生态危机,促使人们开始检讨传统发展观并探寻新的发展观。我发现,随着人们对发展问题认识的深入,对其发展观的研究无论在横向维度上的广度拓展,还是在纵向维度上的深度挖掘,都已深化到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维度审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因素内在深层逻辑关系的新阶段。换言之,在当代,生态环境因素极大地渗透并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走向。纵观当代发展观的演进及其价值取向,不难发现其鲜明的生态文明转向之特征。

一、单纯线性一维经济增长论阶段

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为早期阶段,即单纯线性一维经济增长论阶段。“战后初期,西欧疮痍满目,衰败状况更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殖民体系土崩瓦解;唯独美国享受这次战争的胜利果实,稳定,繁荣,并一跃而居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顶峰,它的经济和政治的触角伸到世界遥远的角落,并吹嘘为现代资本主义的‘样板’与‘橱窗’”[1]30-31。而世界所面临的众多棘手问题都是从战争引起的剧烈变动的现实生活中提出来的:在经济层面上,所有国家,特别是受到战争创伤的国家面临重建与复兴的重大问题;在政治层面上,美苏为首的东西方对峙阵营初步形成,使战后摆脱殖民统治的新兴独立国家和地区面临发展问题。正是在这一宏观背景下,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应运而生。

发展观的研究最初是从发展经济学开始的,而发展经济学在二战后实际上是“增长经济学”。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恢复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力推行凯恩斯的“反危机”政策,即实行扩张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但限于该理论分析方法的短期局限,急需一个长期动态化的理论指导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于是,在此背景下出现了林林总总的经济增长论。现代凯恩斯主义者提出哈罗德—多马的经济增长论、索洛-斯旺的新古典经济增长论和卡尔多-琼·罗宾逊的新剑桥经济增长论等三种经济增长论。在非凯恩斯派经济学家中,出现熊彼特派的经济发展论、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缪尔达尔的经济增长论、库兹涅茨的经济增长因素论等。这些增长论大多从工业发达国家面临的问题出发,在涉及发展中国家发展问题时,一般也是以工业发达国家尤其把美国作为现代化的蓝本,奉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阶段,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共同的发展范式”,“线性发展模式”占主导地位。这种线性发展模式认为经济演进与人类生命一样,有一个从幼年到成年的成长过程,其中要经历若干“成长阶段”,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会循着同一轨迹发展,不能超越。这种“线性发展模式”思想集中反映在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中,认为人类社会分5个成长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起飞”创造前提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和高额消费阶段。70年代后罗斯托又加了“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从而成为6个成长阶段,认为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这些成长阶段具有必然性[2]。

以罗斯托为代表的经济增长论不乏合理因素,但学界对此大多持否定态度。一方面“这类忽视不同国家特殊性和差异性的理论,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面前,不可能不碰壁”,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的单线发展观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当时持经济增长论的西方学者们还没有把“发展”与“增长”两个概念区别开来。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1960-1970年)开始时任秘书长的吴丹提出“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3]477。在这种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战略是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为目标,虽实行一定的社会经济改革但这些改革不过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手段而已。对此,第一个直接抓住这一问题的经济学家是伦敦经济学院的E·J·米香,在其《经济增长的成本》(1967,1993年修订版)中提出了该问题[4]159;美国学者达德利·西尔斯指出:“问到一个国家的发展情况如何,就应当提出:贫困情况有何变化?失业情况有何变化?不平等的情况有何变化?如果这三者都从高度降落下来,那么这无疑是有关国家的发展时期。如果这些中心问题中有一两个问题越来越糟,尤其是如果三者都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即使按人口平均收入提高一倍,把这称之为‘发展’,也是很奇怪的。”[5]3法国学者R·阿隆发表评论指出,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论的核心是一种典型的线性发展观,“所有的现代社会——至少是从经济的、社会的观点来看——属于同一条道路,在进步的共同道路的不同位置成串的分布着”[6]58。换言之,单纯线性一维经济增长论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而经济与社会二维发展观也就呼之欲出了。

二、社会与经济二维发展观的提出

20世纪60年代下半期始,传统发展观的缺陷引起学术界关注,认为经济增长的含义较窄,仅指生产增长;发展的含义较广,除生产数量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社会改善和制度进步等。1965年,在联合国供职的著名经济学家H·W·辛格指出:“不发达国家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增长问题,还有发展问题。发展是增长加变化,而变化不单在经济上,而且还在社会和文化上,不单在数量上,而且还在质量上。”[7]就是说,衡量一个国家的发展除“经济尺度”外,还应该且必须包括“非经济尺度”。联合国第二个发展十年(1970-1980年)国际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反映“社会经济综合协调发展观”战略:“发展的最终目标必须是为了使个人的福利持续地得到改进,并使所有人都得到好处。如果不正当的特权、贫富悬殊和社会不正义继续存在下去,那么就基本目的来说,发展就是失败的。”[8]96美国学者W·F·伊尔奇曼认为:“一些经济学家至今提出的那些主要战略只是在非常特定的环境下才有实用价值。而且,这种环境并不是单单由经济因素决定的,它们还决定于重大政治社会和行政因素。……唯一可行的‘发展’战略是有政治家在其中起重大作用的跨学科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产物。”[3]50舒马赫指出:“如果经济学家忽视研究超经济学,至今还不明白经济学计算法的适用性是有界限的,那他就可能犯中世纪某些神学家同样性质的错误,这些神学家曾试图引用圣经上的话来解释物理学。”[9]26-27阿根廷著名学者普雷维会指出:“为了动手建立一个理论体系,有必要超出纯经济理论的范围。确实,经济因素不可能脱离社会结构。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在纯经济理论狭窄框架之中,去寻找对刚才提到的以及其他重要的问题的恰当答案,那是没有希望的。”[10]186-187发展观扩展到包括未来学在内的综合性学科。

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对西方中心论进行反思批判,以拉美学派的“依附论”和“发展未来学”为代表。依附论把西方发达国家叫做“中心地区”即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及高工资所在地区;把非西方不发达国家叫做“边缘地区”即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及低工资所在地区,认为不是西方“发现”而是“制造”了不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社会发展是建立在对边缘国家殖民统治和经济掠夺基础上的,并造成后者对前者的依附。因此,非西方国家已不可能在初始条件下重演西方国家现代化道路而必须实现自主发展。虽然依附论学派有些偏激主张行不通,但强调发展中国家不能照抄工业发达国家模式,须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出发及从国际范围探讨发展中国家落后的原因,促进发展研究把国内外因素结合起来等主张,对发展学的发展有积极作用[11]149-158。

70年代末形成的发展未来学,综合分析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环境污染、资源耗竭间的关系,预测今日发展将给人类带来的后果等,包括以罗马俱乐部为代表的“零增长论”悲观派,以美国赫德森研究所所长赫尔曼·卡恩为代表的“大过渡论”乐观派,还有阿根廷巴里洛克基金会支持的反映第三世界立场的“巴里洛克模式”等。尽管生态问题严重性已被人们察觉,但“许多国家的政府还是不考虑各系统固有的可持续产量,不考虑自然界中很容易受到破坏的各种平衡,而随心所欲地扩大了他们的经济活动。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全球的经济规模已经扩大了6倍,这使得人们对当地生态系统的需求在一个国家又一个国家中突破了可持续产量的限度”[12]86。“以追求物质目的为主的生活必然使得人与人对立,国与国对立,因为人的需要无穷尽,而无穷尽只能在精神王国里实现,在物质王国里永远不能实现”[9]20。英国社会思想家、“第三条道路”的首倡者吉登斯指出:“在线性现代化情况下能促成高速发展的一系列特性,在反思现代化的条件下就会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13]195这些障碍中就包括以社会对自然的雁过拔毛、竭泽而渔甚至杀鸡取卵式的征服为恶性特征的掠夺性增长范式。如此看来,这种社会与经济发展观虽有所进步,但仍缺乏现实而有效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之维。

三、人—自然—社会三维发展观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以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心的三维发展观开始形成。人们对增长即是发展的传统发展观进行深度批判性反思,开始自觉注意到发展并非是单纯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一种经济增长如果随时间推移不断地使人均实际收入提高却没有使得它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得到进步,就不能认为它是发展。

法国发展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较早对经典发展观提出批判,认为在增长—发展—进步三者中,文化价值起决定作用,决定加速与减缓增长的必要性并检验增长目标的合理性。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是极其危险的。佩鲁提出以人为中心确立研究视野,从人的活动及发展角度考察发展动力与规律。指出经济并不是一种单纯限于自身的孤立现象,相反地,第一,经济现象和经济制度的存在依赖于文化价值;第二,企图把共同的经济目标同他们的文化环境分开,最终会以失败告终,尽管有最为机灵巧妙的智力技艺[14]165。佩鲁针对经济增长概念的缺陷,提出综合发展观,认为这种新发展观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这里所谓“整体的”,是指不仅考虑人类整体的各个方面,而且在其内在关系中考虑必须承认的各个方面的不一致;所谓“内生的”,是用来表示一个国家的内部力量和资源及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所谓“综合的”,表示各种单位和因素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单一整体。因此,综合的发展可指一定数量的地域一体化,也可以指各个部门、地域和社会阶级之间得到加强的内聚力[14]2-3。

美国学者古莱特从更广泛的角度定义发展概念。在古莱特看来,生存(life-sustenance)与自尊(self-esteem)、自由(freedom)一起构成了发展(development)的三种基本要素或核心价值,当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有了改善,经济进步使得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中的个人有了较强的自尊意识,物质进步扩大了个人的选择范围,这时才可以认为是发展。就是说生存不是与发展并列的概念,而是一个从属于发展的子概念[15]。这种新的发展观把人的发展作为核心价值参照系,凸显其物质文明深层背后的精神文明价值及其发展中的意义,是西方发展学家对工业文明所造成的人类生存环境恶化和人的贫富两极分化等人的异化进行反思的积极成果。

佩鲁和古莱特对发展概念的新阐释,其中包含注重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重要价值尺度,着眼并立足于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落后条件下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和坚定立场,力求满足发展中国家全体人民的发展需要。现代国际学界认为应把“发展”与“经济增长”区别开来,全面发展要以经济增长为前提,而经济增长要以全面发展为导向和目标。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鲍尔丁在其专著《宇宙飞船经济观》中提出“循环经济”的概念,这是“经济—社会—自然”协同发展观的初始模型;197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福雷斯特尔出版《世界动力学》一书,其成果表明,人类经济发展会由于资源的枯竭而陷于停顿;1972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D·L·米都斯受罗马俱乐部的委托,从事对人类长远发展面临的资源供给等问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包括《增长的极限》在内的十余部系列研究报告,以及英国生态学家E·戈德史密斯的《生存的蓝图》(1972年)等的发表,在全球范围引起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80年代国际学术领域中生态经济学与人类生态学的崛起等等。这些绿色经典文献和生态文明思想资源以其对地球生命系统与生存环境复杂关系的深刻领悟,对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生存家园毁损和生存危机之忧患意识的深层挖掘,对人类传统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特别是生产方式的深沉反思,形成有史以来最为波澜壮阔的旨在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环境的现代绿色思潮,为“自然—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这一发展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石。中国著名学者马世骏院士等提出的“自然—经济—社会”协同演化的生态系统理论,对“人—自然—社会”协同发展为中心的三维综合发展观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历史贡献。

四、可持续发展观的生态化实质与方向

可持续发展是在人类社会面临全球性问题和发展困境的现实条件下,人们全面反省传统发展观,寻找新的多维发展观的产物。这里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的问题在于,制约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呢?现实的情形是,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能源等要素在内的“生态”因素越来越广泛而深刻地渗透到人类发展观之中,而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最初正是生态学家提出来的。1972年,联合国环境会议秘书长M·斯特朗最初提出“生态发展”(ecodevelopment)一词,后被改为“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continuable development)一词最早出现于1980年3月由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制定发表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该大纲明确要求各国政府改变目前开发和保护脱节的做法,把两者联系起来。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所所长布朗的《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问世——当代人与自然的关系非常紧张,人类必须树立紧迫的危机意识,立即着手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该著作中布朗首次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三大途径即控制人口增长,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再生能源。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公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上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将此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限制’的概念,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16]52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阐述有关可持续发展的40个领域,提出120个实施项目,以促进现有人类社会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使人类生存方式同地球有限承受能力相适应。它是可持续发展由理论走向实践的转折的标志。然而,如众所周知,由于可持续发展所涉及问题的极其复杂性,还存在着一系列棘手问题。

先就其审视维度而言,学界分别从自然、社会、经济、科技等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形成所谓“生态持续性”、“社会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科技持续性”等,使得具有整体意蕴与系统性质的可持续发展观支离破碎。而在我看来,从生态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视界审视,可持续发展观尽管包括的方面颇多,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态势,但它的实质与方向只有一个——生态化!换而言之,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实质与方向。生态化有效辐射、全面渗透并系统统摄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理论地把握,人的观念形态特别是思维方式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人类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文化多样性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类的经济活动特别是发展方式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类的科技体系特别是生产方式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人的消费模式特别是生活方式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人的自由生存状态特别是全面发展样式的生态化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再就其概念内涵而论,上述WCED的定义虽有其时间维度明晰之优点,但也存在着空间维度模糊等问题。现实的情形是,“当代人”已被具体划分为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只有关注多极主体的实践格局中的现实的复杂关系来探讨可持续发展问题,才有现实的出发点和真实的落脚点。而在利益与价值层面上,人类总是为了眼前需要而寻求短期局部利益,甚至以牺牲长远整体利益为代价。而作为公共品的生态环境对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和国家主体而言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每一主体就有可能首先从自己的利益需要和价值诉求进行自主选择和自由整合,这就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的多元化选择立场和多层面取舍态度。问题在于“生态环境价值”这一观念的本质,却要求从整个人类社会和全球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进行一元化的有效协调和全球化的有序合作,否则便不可能真正实现。例如,占世界人口不过25%的人占去世界商业性能源消费量的80%——1/4的世界人口消费着来自矿物燃料、水力、核能和地热能的世界能源的4/5。其余75%的人分布在128个国家,只消费着20%的商业性能源。高能耗国家的富人所消费的商业性能耗是低能耗国家的穷人消费量的18倍[17]13。由此可见,从本质上讲,人类社会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双重关系的一般统一体,而且更为现实更为具体的情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蕴涵着深层的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而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亦渗透着深层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18]。

五、科学发展观的生态文明之向度

党的十六大把“生态良好”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正式阐发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来推进改革和发展;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19]12-13并对其进行新概括:“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9]15报告还敏锐把握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第一次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19]20。这充分体现并彰显我们党推进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新思维。

学界认为,科学发展观不是一般地要求我们要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是把这些要求本身就视为发展的基本要素,其目标就是通过发展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植根于现代文明之上的“天人合一”。简言之,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若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来观察人类文明形态的演变发展,那么可以说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20]。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生态文明并不是单纯的或是单一的文明形态,而是具有以生态化主导型为前提基础、兼容并蓄多种文明模式的整合体——从纵向维度上,具有前农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前后有序传承性的特征;在横向维度上,具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有机交织性的特征;在整体效益上,具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各类资源、提高能源效率的有效统摄性的特征;在技术保障上,具有讲求科技的生态含量、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包括绿色适用技术、现代环保技术和整个科技体系生态化在内的绿色技术的追求,促使一切有害生态环境的生产技术将受到严格限制,特别是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制度,而无害生态环境的生产技术将得到高度重视直至积极推广,从而加速和谐发展进程的特征;在能源利用上,具有能源结构转变的多样化,当代过渡能源的再生化,理想生态能源的规模化以及力求常规化石能源的清洁化改造、过渡能源的积极开拓和生态能源的规模化提升的特征[21];在市场经济运行与政府宏观调控上,要有新的制度之创新:“中央计划经济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经济学的真理,自由市场经济则可能崩溃于不让价格表达生态学的真理。”[12]24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大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生态文明之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研究力度,就显得极为必要而迫切。

实际上,我们也已经并继续具备良好的发展格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循环经济模式的实施与正确政绩观的规范;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节能降耗减排措施的实施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等等。概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发展观的重大变革。而这一变革是在人们对传统发展观的内在缺陷及其在实践中导致的巨大负面效应的深刻反思过程中实现的,其实质是人们关于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的全面性更新和创造性转换,从而在现实的实践格局中有序地实现“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2]926-927。因此,我们在新世纪新的发展阶段,既应该具有全球视野,高瞻远瞩,又应该立足国情,实事求是,真正走出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文明与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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