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伦理化探索——试论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取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宗教论文,现代社会论文,伦理论文,试论论文,价值取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学术文化的角度看,宗教都是最值得研究的领域之一。就社会发展而言,当前最为重要的,既不是为鼓励促进宗教发展创造条件,也不是为抑制铲除宗教采取措施,而应当积极引导宗教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使它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相协调。那么,什么是宗教的良性发展的道路呢?这是一个需要各方面学者加以探讨的问题。依笔者之见,宗教伦理是宗教走上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变革时代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之所在。
一
宗教立足于人的信仰,以信仰为基础。对道德的信仰是人的信仰意识中的重要部分,而且是与对宗教的信仰密切相关的。当然,对道德的信仰可以撇开对宗教的信仰。对宗教的信仰则不可撇开对道德的信仰,宗教必须以道德为前提,必须以某些道德概念作为自己的信条,道德应成为宗教的核心内容,撇开道德的宗教,就会变成邪魔歪道,必定会被社会否定,为人类所不容。因此,宗教伦理化首先是由宗教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信仰意识是植根于人类生存实践的精神活动。人类要生存要发展需要理性的指导,同时也需要信仰的支撑。事实上,人类在生活实践中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都受理性支配,信仰对于人生也是不可缺少的。理性和信仰同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两大要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两大精神支柱。没有理性,人类社会不可能健康合理地发展下去;没有信仰,人类社会也将停滞不前。如果说人是理性的动物,那么也可以说人是信仰的动物,理性和信仰都是人性的组成成分。
宗教是一种信仰,但信仰并不等于就是宗教。宗教的产生形成以及人们对宗教的信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的内在信仰意识则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信仰意识是人类普遍共有的,在一定条件下就能被诱发、演化成为宗教信仰。这就是全世界宗教信仰为什么会如此广泛普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地引导人们的信仰意识,使之与理性相协调,与社会发展进步相一致。
世界上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体系都包含有宗教信仰的成分,尽管它的表现形态和在文化体系中所占有的分量各不一样。西方文化有着强烈的宗教信仰成分,基督教便是其重要标志,以致有人说西方文化是基督教文化。相比之下,中国文化中的宗教信仰成分要逊色得多。儒家学说尽管在其发展中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以致有人断定其为“儒教”,但它并未形成象基督教那样一套教阶制度和一个强大的教会,也从未达到象基督教会那样敢于与世俗君王分庭抗礼的地步,以致相当多学者否认儒教是一种宗教。从另一方面看,西方文化中的科学理性精神同样十分强烈,相比之下,中国文化虽然有过辉煌的科技成果,但科学理性精神似乎稍为逊色。就儒家而言,突出的倒是伦理道德的信条,教人“安身立命”的做人之道。用西方术语说,是一种“实践理性”。科学理性和宗教信仰这对立的两极构成了世界各大文化体系的基本内涵,哲学则是各体系的深层内核,这一点在西方文化中显得更加突出。
西方文化具有较强的宗教信仰成分,是与西方人从古希腊时代起形成的追求绝对(终极原因、目的、最高实体)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的。古希腊哲学是西方文化的摇篮。古希腊哲人从开始起就致力于寻求宇宙万物的本原,而无论哪派哲学家对本原的追求又总是趋向于某个绝对者,这个绝对者也就是万物的最高本质、最终原因,终极真理。因为这种追求本原的思维方式必然导致神、上帝的观念,并最终形成一神论的宗教即基督教。事实上,从苏格拉底起西方哲人就悄悄地把西方文化引向了这样一条道路。苏格拉底开创了西方重理性的传统,同时把寻求事物的原因引向寻求事物的目的。因为他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神按自己的意志安排好的,都合乎一定的目的,因此寻求事物的原因应该是寻求事物的目的。这个神实际上是充满宇宙的理性,即理性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继承并发挥了苏氏的理性神和神学目的论。柏拉图建立了神创论的宇宙生成说,亚氏则建立了一个逻辑学、本体论和神学三位一体的哲学体系,他的“第一推动者”就是神(《形而上学》第12卷),它是万物的最终因,最高目的,绝对真理,永恒理性,最高的善。苏氏、柏氏、亚氏的理性神虽与后来的基督教的上帝有所区别,但两者是一脉相通的,事实上他们的神学目的论后来先后为中世纪基督所吸收利用。当然,基督教在其形成过程中还大量吸纳了亚氏之后希腊罗马哲学的伦理道德观念,特别是斯多亚派的禁欲、顺从、宿命等观念。因此,基督教从古希腊罗马哲学中至少吸取了两方面的思想原料,一是本体论和宇宙论的形而上学,二是伦理道德思想。基督教产生后很快就与社会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结合在一起,它为西方人提供的精神食粮也至少包括两方面,一是形而上的终极理想、终极关怀,成为西方人的精神支柱和依托,二是一整套伦理道德的价值观念,成为西方社会调节人际关系处理矛盾冲突的手段和准则。
比较而言,宗教在中国文化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远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中国哲学虽然也进行寻根究底的探索,但并未形成西方人那样一种追求本原追求绝对的思维模式,这也许是中国未能形成象基督教那样一种强大的全民性宗教的一个思想方面的原因。中国哲学注重伦理道德,形成了一整套适应于宗法关系(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礼教和价值规范,并且使它带有宗教色彩。任何外来的宗教或思想学说能不能在中国社会站住脚跟,在很大程度上就看它能否与这套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相融合。佛教之所以能在中国扎根,为中国社会和民众所接受,就在于它与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相融通。相比之下,基督教在中国的境况远不如儒家,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始终对儒家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持抵触、排斥甚至反对的态度。可见,宗教的传播也与当时当地的伦理道德观念相关。
二
宗教一经形成为一种社会组织,就必定与社会的经济、政治相关联。宗教要发挥它在精神方面的作用,必须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任何宗教组织(教会)都必须要有以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宗教组织以占有土地等自然资源为其生存的基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宗教也作出相应的改革,使其立足于现代市场经济。但是,宗教不能商品化市场化,宗教组织更不应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发展经济不是宗教的主要功能,利用宗教发财致富、发展经济,不是正确的社会发展道路,也不是正确的宗教发展之路。相反,它会使宗教逐步腐败堕落,把宗教引向邪路。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宗教与社会经济发展无关,完全游离于经济之外。宗教可以而且应该关心、参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这主要是指宗教通过教化熏陶,培养民众的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性、文明的修养,克服经济发展中人性的不良所产生的各种弊端。
宗教作为社会的组成成分,不能超脱政治。世界各大宗教有史以来都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历史上,宗教有时成为民众起义、暴动、甚至社会革命的旗帜、号角,有时成为执政者统治民众的工具;宗教组织有时与世俗政权结成一体,有时则与之分庭抗礼,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时至今日,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流血冲突和战争暴乱中都有宗教的因素参与其间。一桩桩血的事实在教育人们和提醒人们,必须正确处理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认识到政教分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当然,宗教组织要有明确的政治态度、立场,但不应带着宗教的偏见和利益干预政治,更不应搞政教合一,不应把宗教纷争政治化,国家、政府也要防止卷入宗教纷争之中。总之。宗教政治化的道路是决不可取的。
宗教与科学就本质而言是对立的。在历史上,科学家因坚持科学真理而横遭宗教组织的迫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事例并不少见。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和它产生的巨大力量,各大宗教组织都改变了与科学对立的态度,不仅允许科学的自由发展,而且力图把科学包容到自己的体系中来,论证自己的教义。然而,科学的真理性对宗教的神圣性是一种巨大的冲击力。宗教的本质和特有的功能决定了它决不可能成为科学。宗教走科学化的道路等于在否定自身,在改变自己的身份,走向自身的反面。宗教科学化的道路也是走不通的。
宗教与艺术的关系不同于科学的关系。世界各大宗教在产生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大量各种形式的艺术作品,包括文学、诗歌、绘画、音乐、雕塑等等。这些宗教艺术是人类艺术、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相当一部分至今仍光彩夺目,有着强烈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宗教艺术品的巨大魅力对宗教的传播和发展推波助澜,有着很强的促进作用。宗教之所以和艺术伴随而生,是因为宗教对未来世界的向往和艺术对理想境界的追求、宗教的想象力和艺术的想象力有着相通之处。但是,宗教艺术化毕竟是有限的,因为艺术终究不能代替宗教本身的特性和功能,过度的艺术化也会削弱掉宗教的神圣性,把人们的信仰意识引向审美意识,从而掩盖了宗教的内涵,使之失去了宗教的含义。
总之,宗教要以一定的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决不能商品化、市场化,宗教经济化必须加以控制、引导。宗教不能超脱政治,但宗教政治化是一种最危险的倾向。宗教科学化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宗教艺术化可行,但是有限的,因为宗教自身不会在艺术道路上走得太远。宗教伦理化则不仅可行,而且应该如此。
三
宗教伦理化并不是新课题,因为伦理道德本来就是宗教的核心内容。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这些影响最大传播最广信徒最多的世界三大宗教,它们的教义和经典中包含着大量的伦理道德的信条、诫律、原则、规范。博爱、公正、平等、仁慈、救济、节俭、诚实等等便是我们所熟知的宗教伦理道德概念。宗教之所以对民众具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原因之一就在于它的伦理道德观念所产生的力量和作用。宗教在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功能便是作为调节人际关系的伦理手段,通过强调人在上帝、神面前一律平等,人要彼此相爱、团结互助等信条,力图调和社会上各个不同阶级、等级、地位、财富的成员之间的矛盾、纷争和冲突。那么,现在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宗教伦理化呢?
首先,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某些宗教组织仍然程度不等地成为谋取经济利益、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手段。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将宗教市场化商品化,以牟取金钱和物质利益,仍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通过政教合一的方式,宗教组织利用政权控制经济也并不罕见。利用宗教挑拨离间,制造分裂,引起民族之间矛盾冲突,酿成政治动乱和流血战争,是当代世界政局的一大旋涡。宗教极端分子与恐怖组织的合流更引起人们的普遍激愤。宗教组织越是向经济化政治化的道路走去,就越会偏离它所宣扬的那些伦理道德观念。
第二,发展商品生产、建立各种类型的市场经济已成为全世界大多数人的共识。市场经济是有序的,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讲究道德的经济。它一方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又要求讲信用、诚实,要求勤俭节约,要求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各种资源。实践证明,社会成员的素质,他们的道德品质,对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面临这样的处境,宗教组织应当毫不犹豫地发扬其伦理道德方面的功能,以使自身适应社会发展,舍此决无出路。
第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必定会扩大,人格的独立性越来越突显,社会生活、法动必定越来越丰富多样,社会在物质和精神文化方面必定会出现大量非政府国家力量所能完全解决得了的矛盾问题。换言之,国家政权希望借助社会力量解决一些重大复杂的问题,如自然灾害、慈善事业、兴办文化教育、兴建某些公用(公益)事业,等等;还有一些国家政权不宜插手解决或不应插手干预的事,如学术理论上的争论,文化体育活动中的比赛竞争,某些道德行为的评判,等等。这些也就是学者们提出的“市民社会”的作用问题。不管是否赞同这个概念,这类需要通过社会力量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宗教组织可以在这方面起一定的缓解和疏导作用,而这种作用主要也是利用宗教在伦理道德方面的功能。
第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们对超自然的主宰、全智全能的神(上帝)的信仰崇拜逐渐淡化,天堂乐园、极乐世界等彼岸世界的生活理想的吸引力逐渐消退,凌驾于人类之上的“神”的震慑力和绝对权威逐渐减弱,社会成员更需要的是现实生活和谐美好,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现代人所必需具备的素质修养。宗教应该而且必须在这方面给人类作出贡献。
但是,应该看到,宗教的伦理道德功能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各种宗教的伦理道德是从属于各种宗教教义和主张的,或者就是其组成部分,因此它首先得服从所属宗教的宗旨、目的、利益。而且,并非所有的宗教伦理道德都是积极有益的,在各种宗教的伦理道德观念中有很多是错误的荒谬并使人误入岐途的,也有很多是陈腐过时的。例如禁欲主义,悲观厌世,消极遁世,服从命运不抗争,等等。因此,强调发挥宗教的伦理道德功能决不意味着不加选择地把宗教在历史上和现存的各种伦理道德观念统统照搬。相反,首先必须认清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形势、趋势和需要,发扬那些符合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伦理道德观念。对于那些不合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伦理道德观念,或抑制,或剔除,或给予其新的内容。宗教的伦理道德观念也不应该是一成不变、停滞僵化的,而应该是历史地发展的。其次应该承认,宗教的伦理道德不能取代非宗教的社会的伦理道德,更不能将本宗教的伦理道德强加于非本宗教的社会成员。当今世界物质财富在迅速增长,然而精神文明并未同步上升,道德危机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当然,社会伦理道德进步决不能单靠宗教来解决。但宗教应当在这方面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对于具有悠久历史的宗教来说更应如此。我们强调宗教伦理化,目的是使宗教能在我们这个激剧变化的时代中明确自身价值取向,能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和社会发展中找到一个发挥自身价值的切入点。
(本文系作者于1997年7月21 日在曼谷召开的“变革时代中的价值基础”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