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在日本的传播与演变_炎黄文化论文

礼在日本的传播与演变_炎黄文化论文

“礼”在日本的传播和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日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这种礼乐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标志,并逐步传播到东亚各国。限于篇幅,本文不拟详论礼乐问题,而仅就礼在日本的传播和演变问题略抒己见,以就教於方家。

礼是与中华文明同步发展起来的。从字源学上看,“礼”字从示、从豊。“示”代表一切与神祗有关之物,“ ”像二玉在器之形,说明“礼”起源于对神的献祭,诚如许慎《说文解字》所说:“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早在中国原始社会,已有礼的萌芽。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命舜摄政,修五礼。舜命伯夷典三礼,为秩宗。说明唐虞时代礼已初具规模。随着古代宗教祭祀活动的发达,礼亦趋兴盛。殷人祭天祀祖,必奉以玉器,而配以舞乐。周人更盛,周公治国,以制礼作乐为政治上的两大措施。据史书记载,周公“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政。”(《史记·周本纪》)此所谓“度制”,是指文物典章制度,包括政治上的纪纲法度,亦即“制度在礼”(《礼记·仲尼燕居》)。春秋时代的思想家认为,礼反映了天、地、人的统一规律和秩序,“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左传》昭公25年)礼的作用是治理国家,安定社稷,提供生活秩序,为人类未来谋幸福,“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11年)儒家推崇周代之礼,并将其发展为完整的礼学。礼学是儒家的管理学和行为学。礼可谓中国古代文化的代称,成为治理国家的工具,“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13年)祭祀用的礼器又称为名器,是王公贵族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表征了人伦社会中尊卑贵贱的差别秩序,“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昭公32年)因此,礼不仅为王公贵族所专有,“礼不下庶人”(《礼记·曲礼》),而且是一种国家政治制度,所谓“器以藏礼”、“政之大节”(《左传》成公2年)。

礼在古代发挥着国家管理的功能,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礼规定了每个人在家庭、社会、国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政治规范和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通常,礼与乐密切相关,无乐不成礼,礼乐相济,方能发挥治国化民的最大功效,诚如儒家经典《礼记》所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百物皆别。”“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记·乐记》)孔子所谓“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乃是人格修养的两大纲目。礼的本质则是所谓“仁”。正因为有仁作内在根据,即有仁的理性自觉,礼才易被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成为切合人的本性的内在的情感满足方式,而不被看作社会强加于人的外在的行为规范。总之,按照中国儒家的观点,礼既通政教、备王道,关乎“外王”,又因人情、节天理,涉于“内圣”,乃是整个儒家文化的精髓。

中国历代统治者及其思想家,总是极力推崇礼,并予以制度化、法典化、神圣化,成功地将礼编织进社会生活,使之与中国古代宗法性社会融为一体,形成了礼的大传统与民间信仰的小传统交相辉映的局面。在两千余年间,儒家礼文化弥漫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渗透到社会政治、伦理、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规范政治制度、干预经济生活和强制道德教化的功能。

追本溯源,礼兴于古代宗教祭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无不如此。

日本在古代也存在尚礼的习俗。从日本目前已发现的约在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1世纪所制造的铜剑、铜铎等青铜器来看,其形状虽类似中国,但体积小,且剑锋圆钝已失去实用性,显然是用作祭器的。这表明,当时的日本已存在宗教祭祀礼仪。据中国史志记载,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三国志·魏志·倭人传》)所谓“事鬼道”,盖指祭神而言。卑弥呼即以日神为祖先神,利用作为日神后裔的地位,通过祭祀日神的礼仪来镇慑邪马台国民众,实行祭政合一的神权政治。

但是,作为一种思想文化体系,日本却是在不断地接受和吸纳中国礼文化的过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日本对于中国礼文化的吸纳,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推古朝改革”为起点,中经奈良时代、平安时代、镰仓时代,直至室町时代,以礼治国的思想初步确立。

公元603年,圣德太子制定《冠位十二阶》,推行官僚制度。 所谓冠位十二阶,即是将儒家德、仁、礼、信、义、智六个德目,各分为大小两阶,共十二位阶。实行冠位十二阶的目的,是要用不能世袭、依能力而定的官吏位阶表示身份高下,以打击世袭的氏姓贵族势力。604 年,又颁布“十七条宪法”。其中,第一条说:“以和为贵”,是儒家“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思想的活用;第四条说:“群卿百僚,以礼为本。其治民之本,要在乎礼,上不礼而下不齐,下无礼以必有罪,是以君臣有礼位次不乱,百姓有礼国家自治。”则是儒家礼治思想的集中表述。此后,“专擅国政,多行无礼”(《日本书纪》皇极天皇元年条》,成为批评朝臣擅权的一种思想武器。而日本天皇亦多重视礼在治国中的作用。例如,文武天皇曾下“诏敕”说:“夫礼者,天地经仪,人俗熔范也。道德仁义,因礼乃弘;教训正俗,待礼而成云云。”(《文武天皇·庆云三年诏敕》)元明天皇(公元707—715年在位)亦说:“为政之道,以礼为先。”(《续日本纪》元明天皇庆云四年条)718年制定的《养老律令》,也纳入了“礼”的内容。例如, 《周礼》有所谓“施舍”制度,唐律据以规定“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大唐六典》卷3 “户部郎中”条)而养老令的《赋役令》规定“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国郡者,申太政官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日本思想大系3》,第255页。岩波书店,1980年)《户令》则吸收了唐律《户婚律》“七出三不去”的规定,等等。这实际上是“以礼入法”。此外,自701年(大宝元年)起, 日本开始举行“释奠”仪式。720年,又装备了所需祭器。所有这些, 都表明以礼治国的思想在日本得到初步的确立。

奈良时代以降,大学寮的课程,明经一科成为主课,在教科书中列入了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而且规定必须用郑玄注。这对日本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镰仓时代,汉唐训诂之学衰落下去,宋学开始成为禅僧的教养。礼文化亦为禅僧所推阐。到了室町时代后期(即战国时代),由于地方大名巩固政治统治的需要,宋学不仅普及偏远各地,而且地位日渐提高,以致形成萨南学派和海南学派。海南学派的南村梅轩所作《百个条》(家法)即贯穿着礼的条文。玄信所作《玄信家法》(99条)亦引用了《礼记》的词句。说明了当时日本礼文化发展的状况。曾辅佐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的著名武将斯波义将,为教戒弟子,特地写了《竹马抄》一书,强调重名誉、明身份、崇礼仪,他说:“治国之要,莫过于好礼。”“应守上下之分际,言行必重礼节。”(《转引自藤直干:《日本的武士道》,第58、65页)

总之,在这一阶段,圣德太子主张“治民之本,要在乎礼”,元明之皇等人也强调“为政之道,以礼为先”;自奈良时代直至室町时代,也强调“治国之要,莫过于好礼”。儒家礼学思想的影响日渐增大。但是,中国儒家经典所规定的礼制并未完全应用于日本,日本也未形成自己独特的礼制系统。

第二阶段,江户时代,礼文化高度发展。

江户幕府以尊崇朱子学而著称。江户幕府之所以尊崇朱子学,是因为当时面临着一个思想课题,即如何说明德川家康所建立的新武士政权的正当性,以及闲置天皇权力的合理性。家康实际上是以下克上而获得政权的。为了防止以下克上的现象继续出现,家康及其继承者实行士(武士)、农、工、商四民等级制,在武士内部也实行大名封国制和严格的世袭制。与之相应,又颁布了一系列维护幕府统治秩序和身份等级制的礼仪与法度。日本朱子学的奠基者林罗山(公元1583—1657年),曾明确地把幕府制定的种种礼仪法度,说成是“上下定分之理”的外在表现,赋予其不可变易的必然性,让人们严格遵守。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日本朱子学者还进一步将中国的礼制同日本的实践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礼文化的日本化。此处仅以《朱子家礼》为例,略作说明。《朱子家礼》本来是朱子未完成的作品,但对后世影响甚大。《家礼》传入日本以后,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家礼》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的礼仪规范?又如何将其应用于日本社会,使之与日本的国情相适应?日本朱子学者认为,礼的根本原则贯通古今,是不变的;但礼的施行却必须考虑世变时宜,不可过于拘泥。若仅仅追求与《家礼》的形似,那只不过是“虚礼”,是不切实际的。同时,还强调,日本有自己的“风土”,与中国几乎完全不同,难以直接按照《家礼》去实施,而必须加以“折中”,与日本的礼俗相妥协。(参见《家礼训蒙疏》卷1、4)这实际上也就是《家礼》日本化了。

在江户时代儒学中,以古学派最为崇礼。日本古学派创始人山鹿素行(公元1622—1685年)把“仁”看作道德的源泉,认为性情的发动只要合乎礼节,就是“仁”。其论“礼”说:“礼者民之所由生也,所以制中也。……圣人之教,唯在礼乐。”主张武士应当修文武之德,维护“礼”, 并形成了一套武士道的道德规范。 荻生徂徕(公元1666 —1728年)更以礼乐为“道”,他说:“道,统名也。举礼乐刑政,凡先王所建者,合而命之也。非离礼乐刑政别有所谓道也。”(《日本思想大系》36:狄生徂徕)这些礼仪制度,是“先王”即中国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为了治国平天下而制定的。所谓先王之道,实即礼乐刑政,其中最重要的是礼乐,道即礼乐,也是仁术,因此先王之道主仁。徂徕以为,圣人之教存于诗、书、礼、乐,学先王之道即学此。《左传》说:“诗、书,义之府”;“礼、乐,德之则。”(《左传》僖公27年)而徂徕则说:“礼、乐者,道艺也。道艺在此,学而成德于我,故曰得于身。古书之言,一字不可易者如此。”(《论语征》甲)礼、乐可称为文,学礼、乐又称“学文”。孔门以文为教,即以诗、书、礼、乐为教。这是“成德”的保证。太宰春台(公元1680—1747年)亦以礼、乐为教。认为学就是学先王所制的礼、乐,脚落实地跟着先王之道走;道德在于礼貌,不在内心,“凡圣人之道,决不论人心底之善恶。圣人之教乃自外而入之术,立身行先王之礼,处事用先王之义,外而具君子之容仪者,斯为君子,不问其人之内心之如何。”(《圣学问答》上卷)何谓君子?他说:“不管内心如何,外面守礼义而不犯者,君子也。”他还引用《记》、《纪》中所载近亲结婚的例子说:“昔圣人未出之前,礼仪之教未立,人皆为禽兽之行。可知日本之古昔亦无二致。”(《圣学问答》下卷)其性三品说,实际上以食色为性,因而主张“以礼制心”,靠外面的力量来抑制人的本性,并认为此即先王所以导民之道。山县周南(公元1687—1752年)也认为,人与禽兽具有同样的欲望,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是人有礼仪,能够控制欲望,而禽兽则不能。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礼仪(《为学初问》下卷)。实际上,这是徂徕重礼乐刑政、重功利倾向的进一步发展。

江户时代的阳明学派,对于礼也有独特的理解。在中国,一般认为,阳明学蔑视伦常,荡轶礼法。清人陆陇其说:“自阳明王氏倡伪良知之说,……其弊也至于荡轶礼法,蔑视伦常。天下之恣睢横肆,不复自安于规矩绳墨之内,而百病交作。”(《三鱼棠文集·学术辨上》)在日本,似有所不同。日本阳明学派的始祖中江藤树(公元1608—1648年),依照阳明学的传统观念,将“心”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方面反对受所谓“格套”即外在的礼仪法度的约束。因为在他看来,礼仪法度都是圣人根据“时、处、位”而制定的。他借用圣人的“心”的权威,把古代的礼仪制度相对化,“纵无违实行儒书所载礼法,若不合时、处、位,非行儒道,异端也。”又把现存的礼仪法度相对化,“礼仪法度有本末。明君心以行道,定国中规范,乃政之根本也。法度条文,祭事之枝叶也”。(《翁问答》)另方面又倡导所谓“全孝心法”。他说:“义,孝之勇也。礼,孝之品节也。智,孝之神明也。信,孝之实也。”(见井上哲次郎:《日本阳明学派之哲学》。东京合资会社富山房,1936年)熊泽蕃山(公元1619—1691年)则继承藤树的思想,主张简化儒学尽孝的礼仪,如丁忧、服丧三年,以“心法”尽孝。日本的阳明学,更多地表现了否定现存礼乐制度规范性和重视主体行为实践性的倾向。这也是日本阳明学能够在社会变革中发挥有益的社会功能的原因。

如前所述,以狄生徂徕为代表的古学派,夸示“先王之道”,提倡中国古代的礼制风俗。然而,在江户时代,却另有一派,专门提倡“日本精神”,对中国的礼文化持反对态度。贺茂真渊(公元1697—1769年)将日本和中国比较,认为中国的礼制风俗乃祸乱之根源,相反地,“我皇国古代之道,乃一任天地自然,因而安定多了。”“儒教一旦渡国以来,在天武天皇之时便起了大骚动。其后奈良时期,宫殿与礼服、冠帽、工具之类,皆模仿中华。万事表面装得风雅了,却带来不少内部之争与恶逆之心。”(《国意考》)表明了反对中国礼文化的立场。

此外,江户时代还有从社会思想批判的角度,否定儒家礼文化的。安藤昌益(公元1703—1762年)是其典型代表。昌益说:“不耕贪食而涉世者,对于天地而为无礼之事,莫大于此。直耕而安食者,与天地并行之,故真为礼敬矣;不耕贪食而为礼敬之人,是以礼教为私制之法,虽似有一端之理,不久而即为乱也。……礼皆孔丘已制法,非自然天道之真行也。”(《自然真营道》卷6)认为以往的礼是孔子所制定的“私法”,违反了所谓“自然天道”;只有符合“自然天道之真行”,才是真正的礼。这一批判,起到了瓦解日本旧的意识形态的加速幕府制度解体的作用。

总之,江户时代是日本礼文化大发展的时期。德川幕府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大力提倡朱子学,并使其官学化。在此过程中,朱子学所倡导的礼文化亦随之发达起来。且日益日本化,成为日本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阶段,从明治维新至二战结束,日本礼文化向近代转型。

发生于1868年的明治维新,是日本近代化进程的开端。此时期的思想家,在大力提倡西方文化的同时,亦颇为重视发扬日本的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道德。早在明治维新之前,佐久间象山(公元1811—1864年)有鉴于鸦片战争中国失败的教训,已经提出一个融合东西方之所长的治国方案,即所谓“东洋道德,西洋艺术(技术)”(《日本思想大系55》,第413页。岩波书店,1980年)。明治维新初期,西周(公元1829—1897年)是一个相当重视礼教的人物。他在青年时代读了狄生徂徕的《论语征》,始知“空理无益于日用而礼乐之可贵”(《西周全集》第1卷,第5页)。后来,他在论教与法的区别时,指出:“在本邦,徂徕云‘道,先王之道也’,‘先王之道,礼乐也’,‘秦以后之天下,以法为治,故须读《韩非子》’,……似颇知教与法之差别。”(《日本的名著34:西周》)此所谓“教”,是指礼教而言;“法”则是政治、法律。他强调:“治人者,非法不行;然使人入于善美能好之域,非教不行”。(《西周哲学著作集》,第151页。崇高书房,1981 年)表现出重视礼教的思想。明治时期,有“日本的伏尔泰”之称的福泽谕吉(公元1834—1901年),更深刻地认识到,文明的进步是与社会总的智慧与道德发展有关的,“归根结蒂,文明可以说是人类智德的进步。”(《文明论概略》,第33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并提出了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可以说,明治政府一开始就很重视道德礼仪教育。1882年,明治政府以天皇的名义发表了《军人敕谕》,特别将“正礼仪”规定为对军人的五条要求之一。1890年,明治天皇又公布《教育敕语》,规定了以儒学为学校德育的方针,而且要将其作为日本国民的道德准则,成为培养“忠臣良民”的手段。以《敕语》为标志,明治政府完成了复活儒学道德的政策。井上哲次郎(公元1855—1944年)借解释《教育敕语》之机,列举了七条国体道德。其中,最重要的是祖先崇拜和家族制度,特别是日本的综合家族制度。而个别家族制度与综合家族制度的“相即融合”,便构成了日本“忠孝一本”的国民道德。在强制推行《敕语》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不敬”事件,其中,以“内村鉴三不敬事件”最有代表性。东京第一高等学校教员内村鉴三因为在举行《敕语》“捧读式”时“不致敬礼”,即被责为“不敬”、“无礼汉”、“不忠不臣”而免职。这反映了明治政府强化礼仪教育的方针。

此外,明治启蒙思想家中村正直(公元1832—1891年),还力求寻找人类共同遵守的道德律条。他认为,中国或日本,最重要的道德律条是“五伦”和“五常”。道德的名称或许与西方有所不同,但存在着古今东西一致的道德。他说:“观欧美诸国之情状,其风俗礼仪虽非无相异者,至于纲常伦理之大节目,则东西古今无不同。”(《日本文学全集3:明治启蒙思想集》,第322页。筑摩书房,1983年)建立具有普遍性价值的新道德礼教,正是日本发展资本主义的需要。

总之,明治以后,经过启蒙思想家的鼓吹和日本政府的具体实施,在礼文化方面实现了向近代的转型,确立了以“克忠克孝”为基本内容,而能体现“国体之精华”的新礼教。这种新礼教,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并助长了日本的军国主义。二次大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者曾利用它作为向外扩张的思想武器。伪《满洲国建国宣言》就宣称“教育之普及,当礼教是崇,实行王道主义。”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看出,中日两国在历史上都曾有过比较发达的礼文化。这种礼文化虽然发源于中国,但在传入日本以后,却经过了上述三个阶段的演变,逐渐日本化。中日两国的礼文化,在历史的发展中,各自走过了不同的历程。

具有古老传统的中国礼文化,在近代被视为旧礼教而受到了严厉的批判。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把批判的锋芒集中地指向旧礼教。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拆穿了旧礼教“吃人”的黑幕与实质;吴虞进一步号召人们觉悟,自己“不是为纲常礼教而生的!”大声疾呼:“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吴虞集》, 第17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年)陈独秀更指出:“孔教之精华曰礼教,为吾国伦理政治之根本”(《宪法与宗教》,载《新青年》3卷3号),破坏旧礼教是中国社会走出黑暗而入光明的必由之路。传统文化批判论者认为,旧礼教给中华民族的发展和中国国民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它阻滞科学进步,禁锢民众思想,摧残国人心灵,早已失去存在的理由。不过,这里应当指出,“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在批孔时集矢于旧礼教,却没有完全否弃“礼”。吴虞批判旧礼教可以说是不遗馀力的了,但他仍然提醒人们不可笼统地谈论“礼”,指出“礼”有礼教、礼仪之别。礼仪为任何社会所必须,“不论文明野蛮人都是有的”;而礼教则是把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凝固化,使之成为僵死的道德说教。因此,他强调:“我们今日所攻击的,乃是礼教,不是礼仪。”(《吴虞文录·墨子的劳农主义》)这表明,即令“五四”以来批判旧礼教最激烈的猛士,对于礼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亦持肯定态度。

诚然,传统的礼文化是为维护和强化君主专制政体而设立的,具有压抑和摧残人性的一面。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也有重视挺立人的主体意识,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一面。

应该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礼文化,同样是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其形式层面可以对现代精神文明建设起作用。在这方面,日本有着较为成功的经验。日本学者中根千枝提出,日本社会是纵式结构,而这种纵式结构法则“起源于日本民族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并已经成为日本文化的一个特征”(《日本社会》,中译本,第130页。商务印书馆,1992年)。在这种纵式社会中, 每个成员都从属于某一团体,并被纳入纵式关系网络。纵式团体是由不同资格的成员构成的,其内部存在着严密的等级秩序,因为儒学礼文化观念为建立此秩序发挥了很大作用。直至今日,“和”仍然是日本人至上的美德。所以,中根千枝说:“日本式的团体构造的原理,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现代性质的,是非常有效的组织方法。”(中根千枝:《纵式社会的人际关系》,第127页。商务印书馆,1992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日本实现了传统礼文化的现代转换。日本的经验可能会给中国以借鉴。倘若我们也能够结合中国的国情,实现礼文化的现代扬弃、转换,也许可以为我们适当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道德、价值取向、人际关系、家庭和社会秩序方面的问题提供有益帮助。当然,礼文化中原有的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内容必须舍弃,其过分压制人的情欲的一面也应该剔除,这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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