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与我国大学基金会的兴起_基金会管理条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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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1)01-0094-1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经费需求日益增长。与此相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变革。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逐步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开始形成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的来源格局。高等教育经费从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逐步转变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收取部分学费、社会服务收入、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赠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元化渠道。为适应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大学基金会悄然兴起并蓬勃发展,在高等教育财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经济转型和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催生了大学基金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新中国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即政府按照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进行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由于高等教育担负着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职能,高等教育系统被纳入政府的整个计划体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国高等教育遵循政府计划、政府举办、公共财政出资的高等教育办学理念。[1]国家包揽高等教育办学,财政拨款是高等教育经费的唯一来源。

这种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为当时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此条件下,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受到国家财政及指令性计划的严格约束,高等院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以按计划分配的资源为条件,学校缺乏主动筹集经费的自主权和积极性。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在这种体制下只能为很少的一部分人提供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机会,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对各种专门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体制等各方面改革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随着整个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包括政府拨款体制的改革、政府拨款模式的改革、高等学校经费使用制度的改革以及高校经费来源的改革。这些改革逐步扩大了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调动了高等学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自觉性,在客观上有力地推动了大学基金会的产生和发展。

(一)政府拨款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地方政府投资教育的积极性

伴随着我国的财政体制由中央政府“统收统支”、全国“吃大锅饭”的集权体制改变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分灶吃饭”新体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投资管理权限和责任也进行了改革。过去的高等教育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由国家财政统一列支的拨款体制改为中央财政只负责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的经费,地方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完全由地方财政供给。高等教育投资责任下放的同时,高等教育管理权限也下放到地方。这种简政放权,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地方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增加了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投资的责任,使得他们能够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适当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增加高等教育拨款和动员当地社会资源支持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2]

(二)政府拨款模式的改革扩大了大学经费使用自主权

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政府拨款模式由过去的“基数加发展”改为“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由于“基数加发展”是以各校前一年度所得的经费份额为基数确定当年的经费分配额度,往年支出越大,可能得到的经费越多,容易助长学校追求成本最大化;而“综合定额”是基于对高等院校初步的成本分析,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学生人数确定的经费分配方式,“专项拨款”是根据各个高等学校的特殊发展需要安排的专项经费,如“211”工程和“985”项目专项拨款等等。与“基数加发展”相比,“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这种经费分配模式总体上更加有利于经费的合理配置,增加了高等学校安排经费的自主性。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有权具体安排国家拨发的基建投资和经费,有权利用自筹资金”等等。这项改革赋予了高等学校在资金使用方面较大的自主权,使高等学校能够把提高办学效益同自身利益有机地整合起来,充分调动其自筹资金的主观能动性。

(三)高等学校经费使用制度的改革推动着大学基金会的成立

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改变了高等学校经费的使用制度。1980年以前,高等学校的经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结余上缴”的原则;1980年以后,高等学校实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的原则,即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预算经费,包干使用,年终结余则全部留归学校结转下年度使用。这项改革赋予了高等学校资金使用方面的自主权,改变了“年底突击花钱”的局面,形成了促进学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激励机制。2001年部分高校试行、2007年全部高校实行财政拨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即高等学校的支出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这项改革大大增强了中央财政对高校的直接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家财政的资金使用效益,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高等学校失去了利用沉淀的财政资金综合协调和规划教育发展的能力,减弱了与包括金融在内的机构合作融资的基础[3],高等学校的银行存款收入也因此而减少[4]。高等学校由于其成本行为的复杂性,很难做到预算具体、准确、完整,存在众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校为增强灵活应对学校发展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能力,成立作为独立法人的大学基金会,以增加高等学校自有资金以及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使用这一资金的自主权,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也成为催生高校基金会的另一重要驱动机制。

(四)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的体制加速大学基金会的发展

为大力发展教育以满足社会和广大民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解决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改革人民助学金制度”,“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这一决定赋予了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和收取一定学费的权力,改变了我国高等学校办学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局面。在高等学校尝试收取一定学费的同时,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将学费、校办产业、高新科技企业、社会服务、社会捐资助学、金融信贷手段等作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之外教育经费筹措的主要措施,为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指明了方向。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目前高等教育收取学费制度已被广泛接受,成为高等教育经费中除国家财政拨款以外最主要的来源渠道。为扩大社会捐赠在大学经费来源中的比重,使社会捐赠成为继学费收入后的又一重要经费来源,成立具有筹款和进行资本运作功能的大学基金会,成为大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又一重要推动力。

二、大学基金会的蓬勃兴起

在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经济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的国民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高速增长,在国家财富增长的同时,民间财富也在急剧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间财富的积累,为捐赠人进行慈善捐赠提供了客观的经济基础。加上公民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国家鼓励慈善捐赠的一系列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出台,有能力为支持教育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并且愿意捐赠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为我国高等学校筹集资金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大学基金会应运而生,逐渐成长壮大。

(一)大学基金会的产生

我国成立最早的高校基金会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994年)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1995年)。它们在申请成立之初经历了较长的审批过程。当时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88年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和1989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两项法规。高校基金会成立必须首先经过业务主管部门,即教育部(当时的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然后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获得批准同意后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高校基金会被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的三重领导和监督。由于高校基金会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在出现之初,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持审慎的态度,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民政部对高校教育基金会的成立几乎处于冻结状态。在此情况下,一些高校在其所属地方民政局申请注册成立了高校教育基金会。先后注册成立的有浙江大学竺可桢教育基金会(1994年)、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1999年)、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01年)和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04年)等等。

1988年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基金会的行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该《基金会管理办法》已不再适应基金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基金会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199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参与对基金会的管理,基金会的登记管理统一归口民政部。基于以上原因,从2000年开始,民政部开始对《基金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04年6月正式颁布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基金会的注册成立给予了更加宽松的政策和更加明确的支持。同时政府也调整了与慈善事业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纳税人通过大学基金会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些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着高等学校基金会的成立,高等学校教育基金会的数量呈现了爆炸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局正式注册的高校教育基金会已超过100家,其中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基金会6家。“985高校”全部成立了教育基金会,“211高校”也大多成立了教育基金会。

高校基金会数量的迅速增多,标志着我国高等学校从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到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理念的根本性改变,标志着高等学校从计划经济时代高等教育经费等、靠、要到积极主动多渠道筹资办学的努力,标志着筹资工作从被动地、零星地接受捐赠发展到主动地、有计划地、系统地开展筹款工作,标志着筹资工作正在走向经常化、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

(二)筹款金额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我国高校基金会的成立使得高等学校从被动地、零星地接受社会捐赠到有计划地、主动地、科学地开展筹款工作。高校基金会的努力使得高等学校获得的社会捐赠逐步增多,金额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例。经过1995~2004年第一个十年的创业和积累,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筹款金额于2005年首次突破1亿元,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05~2009年年度筹款金额分别为1.28亿、2.19亿、3.18亿、3.58亿和3.10亿元[5],五年累计金额达13.33亿元人民币。在办学经费日趋紧张情况下,社会捐赠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方面,社会捐赠让我们可以不单纯依赖政府的拨款而适时兴建学校发展所需的教学楼、体育馆、办公楼、学生食堂和宿舍,改善师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环境,拓宽学校的办学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会捐赠通过设立奖助学金、讲座教席、科研基金、交流基金等,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为聘请一流专家学者,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科研工作的进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同样在经过十年的积累后,年度捐款总额累创新高。2005~2009年年度接受社会捐赠分别为1.29亿、1.52亿、2.07亿、3.61亿和4.08亿元[6],五年累计获捐赠12.57亿元人民币。这些捐赠通过设立奖助学金、人才基金、研究基金、图书基金、基本建设基金、社会公益基金等十五大类基金,支持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基金会出资在清华大学设立“人才基金”,专门支持学校的人才队伍建设。该基金的设立,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大学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了学校竞争力,且对薪酬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创新等都有推动作用。[7]

其他很多学校如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筹款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业绩累创新高,所获的社会捐赠逐渐成为继国家拨款、学校办学收入和产业上交之后另一个重要的办学资金来源渠道,为缓解学校办学经费不足、增强大学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捐赠形式和用途日趋多元

高校基金会成立之初接受的捐赠多为现金,资金也通常被直接用于某一用途,如奖助学金、奖教基金、学科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等。近几年来,基金会接受的捐赠形式逐渐增多,捐赠资金的用途也由于捐赠人的不同意愿日趋多元,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为浙江大学校友段永平及夫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刘昕向他们的母校捐赠的“贷学金”和配比基金以及北京大学校友黄怒波向母校捐赠的地产。

2006年段永平、刘昕夫妇联合丁磊向浙江大学捐赠4000万美元,其中段永平夫妇捐赠3000万美元,丁磊捐赠1000万美元。这笔捐赠不仅数额巨大,而且使用用途新颖。段永平夫妇捐赠的3000万美元中,1400万美元用于设立“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1000万美元与丁磊捐赠的1000万美元一起设立“浙江大学等额配比基金”。“浙江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与其他捐赠不同,其申请手续简单但是有归还资金要求。申请人只需填表并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交至学院即可获得该贷学金,而毕业后必须归还贷学金本金和贷学金使用费。贷学金最迟可在离校十年内还清,发放日起五年内还款,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超过则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8]该贷学金的设立在解决同学们经济上的困难的同时,培养了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浙江大学等额配比基金”则第一次把国外配比基金的概念引进中国,即学校每筹集1元,段永平、丁磊配1元。该项配比基金的设立极大地调动和鼓励了浙江大学各院系各部门筹款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的朋友支持浙江大学的发展。2010年,段永平、刘昕夫妇再次捐赠3000万美元,用于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的发展。其中1530万美元用于设立“中国人民大学等额配比基金”,1000万美元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和“中国人民大学心平留学贷学金”。[9]

2008年黄怒波向北京大学捐赠价值1亿元的地产用于设立“北京大学中坤教育基金”。该地产作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永久性基金,其基金收益,即对该地产经营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支持北京大学人文学科教学科研的发展。在投资环境还不很稳定和不很规范、特别是高校基金投资能力相对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地产基金”是高校基金保值增值的最优选择之一。除地产捐赠之外,目前高校基金会接受的捐赠还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捐赠、尚未上市的公司的股权捐赠以及遗产、债券捐赠等等,捐赠形式正趋向多元。此外,现金捐赠的手段除过去的邮局汇款、支票和电汇外,还发展出网上在线捐赠、银行卡定额自动代扣捐赠、刷卡消费捐赠等。灵活多样的捐赠方式和捐赠用途为捐赠人的捐赠提供了方便,在支持学校发展的同时也满足了不同捐赠人的不同捐赠偏好。

三、大学基金会发展的新趋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大学基金会迅速成长起来,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筹款效果越来越显著,在多渠道筹集大学办学经费的大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宝贵贡献。但是,同国际上那些历史悠久的大学基金会相比,我国大学基金会的发展还处于初创阶段。无论在基金会组织的成熟程度以及筹款人员队伍的建设和专业化程度方面,还是在筹款活动的策划、规模、业绩、多样性和长期可持续性方面,我国的大学基金会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改进提高的空间。近年来大学基金会的发展出现许多可喜的新趋势,标志着我国大学基金会正在逐步向成熟的阶段迈进。

(一)更加注重组织机构的建设和完善

组织结构是组织理性和组织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大学基金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组织机构也正在经过一个不断调整、发展的过程。截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高等学校虽然开始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大学的支持,但是并没有正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大学基金会。大学通过成立发展委员会、对外联络与发展处、发展办公室、校董会或校友会等机构来加强大学的筹资能力。大学成立基金会后,各校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也不尽相同。有的学校基金会与校友会合署办公,有的学校在发展委员会的框架下建立包括基金会、校友会、校董会的筹资机构,也有的学校基金会和校友会相对独立。由于大学基金会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其组织机构的设置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

大学基金会在其注册成立初期往往很小,通常只有几个人。美国著名管理学家L·达夫特对非赢利组织的生命周期按照规模、体制等几个因素划分,分为初生、青年、中年和成熟期四个阶段。[10]我国大多数新成立的基金会尚处于初生婴儿期。其基本特征如下:机构人数很少,内部虽有部门设置,但无专职人员,无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工作交叉重叠,且几乎无书面制度,无专业人士。但是一些成立较早的基金会,如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已经步入组织的青少年期。1995年成立之初,基金会只有工作人员2~3人,没有明确岗位及职责,主要负责全校奖助学金的一些管理发放和日常运行工作,没有内部的部门设置,更谈不上理性化的组织结构设计,后来逐步按照职能设置了负责筹款的业务部、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财务部以及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行政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摸索,注重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大学基金会的经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逐步发展成为使命清晰、内部结构清晰、人员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运行相对独立的非营利组织。图1是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现行机构设置图。

图1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机构设置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如图1所示,基金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投资委员会负责基金会投资事宜;监事会负责检查和监督基金会的工作,确保其运行的规范性;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基金会日常运行工作。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设七个部门,其中亚洲部、欧美部分别负责亚洲市场、欧美市场的拓展,包括挖掘、培养和联系潜在捐赠人;项目部主要负责捐赠项目的实施以及向捐赠人的反馈;信息部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网络、出版物等;财务部则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校友部负责联系校友;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除此之外,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还形成了由学校和院系共同构建的专兼结合的二级筹款工作体制,即在学校层面的从事基金会工作的专职人员外,大多数院系都有从事基金会和校友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这为基金会的发展壮大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但是,与筹款能力较强的美国大学筹款机构相比,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图2是连续几年筹款业绩都位居美国高校首位的斯坦福大学的筹款机构——发展办公室的组织结构图。斯坦福大学发展办公室成立于20世纪40年代,现有工作人员230余名,分学校和院系两级体制。由图可见,发展办公室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其下有2名高级助理副校长和3名高级主管,此外工学院、医学院和医院负责筹款工作的发展办公室直接向主管副校长报告;专设一名高级助理副校长主管大额和巨额捐赠以及商学院、法学院和人文科学学院的筹款工作,另一名高级校长助理主管年度捐赠、公关宣传和项目管理、捐赠研究、系统维护以及地球科学学院等部门的筹款等工作;3名高级主管分别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财务与行政管理以及大规模筹款运动。可以看出,斯坦福大学负责筹款工作的发展办公室系统内部结构清晰、组织严密、分工细致明确,充分体现了斯坦福大学对筹款工作性质和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及其与这一认识相适应的工作布局。

图2 斯坦福大学筹款部门机构设置

资料来源:斯坦福大学发展办公室。

与斯坦福大学的组织结构相比,目前我国大多数基金会尚处在起步阶段,但是近年来高校基金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建设正随着基金会作用的日益增大而受到各高校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支持。高校之间在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包括基金会理事会的结构、基金会秘书处内设机构的设置以及基金会的运行机制等方面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可以预见,众多尚处于组织发展婴幼儿期的大学基金会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会迅速成长成熟起来。

(二)更加注重发挥校友在基金会建设和筹款中的作用

我国大学基金会成立初期,捐赠主要源自境外,特别是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家,大学筹款工作的重点也在境外企业家身上。大学对如何发挥校友在开展筹款工作和捐赠贡献中的作用,认识不够到位。纵观美国各筹款工作非常成功的著名大学,都把校友看做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

由表1可见,校友给学校的直接捐赠约占学校总捐赠的四分之一。而在企业、基金会以及其他组织给大学的捐赠中,校友或校友促成的捐赠也不可小视。[11]

美国大学不仅看重校友捐赠的总额,还十分看重校友的参与率,即有多少校友给母校捐赠。校友参与率是大学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反映了校友对母校的满意程度。《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每年为美国的大学排名,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是毕业生为母校捐款人占全部毕业生的比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数急速增长。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从1978年的16.5万增加到2009年的600多万。近年来,高校校友工作也逐渐成为高校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我国高等学校经费来源格局的变化,许多大学在支持校友的事业发展同时,加强校友联系和培养校友回馈母校的意识也成为众多高校校友会和基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以1998年百年校庆为契机,先后发起了校庆返校捐赠项目、“我爱母校”年度捐赠活动等,使校友逐渐形成了回馈母校的意识和理念,许多校友开始自发地联合自己的同学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立基金,支持母校发展。清华大学自2003年设立校友年度捐赠基金,动员校友捐赠支持母校发展,2009年校友年度捐款率已达26%,2011年母校百年校庆年度捐款率的目标是30%。[12]随着校友工作的不断开展,校友捐赠的参与人数和捐赠总额均有大幅提升,组织核心也由海外校友向内地校友转移。校友捐赠的新局面正在逐渐形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校友成为企业巨擘。他们在事业巨大成功的同时也成为慈善界领军人物。他们不仅以捐赠支持高等教育,同时通过捐赠给予大学新的筹资模式。除浙江大学校友段永平、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刘昕,北京大学校友黄怒波捐巨资支持母校发展外,浙江大学校友徐敏向母校捐赠1亿元支持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池宇峰、徐航、宋歌、方方四校友共同捐款3200万美元资助清华大学新清华学堂的建设。校友捐赠对学校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发挥校友的作用,一些大学基金会还把校友吸收到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中来,使得校友能够直接参与基金会的重大决策和机构建设,推动基金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更加注重不动本基金的筹集

不动本基金是指捐赠的资金需在资本市场长期性投资,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的一部分用于特定的使用用途,基金的本金保留至永久,不得使用。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的大学基金会所获社会捐赠大多为动本基金,即捐赠资金直接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特定项目,如奖助学金、奖教金、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等,其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几乎占捐赠资金的一半。[13]这些捐赠为改善师生的教学科研环境,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捐赠资金直接用于指定的项目,学校积累的不动本基金很小。净资产排在全国大学基金会首位的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2009年底的净资产总值分别为10.87亿元和9.35亿元人民币。而美国著名高校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2008年的基金市值分别为365亿、229亿和172亿美元。

得益于其庞大的基金支持,美国著名大学可以为学校财政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的1/3以上来自于基金的投资收益;学校可以向学生提供最优厚的奖学金,如哈佛大学2007年宣布新的财政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美元的学生将被免除所有学杂费,家庭年收入在6万美元至12万美元之间的父母只需拿出不到10%的收入作为子女的学费,年收入介于12万美元和18万美元之间的家庭需要支付的学费为年收入的10%。这一举措赢得了美国媒体的一片褒扬之声,自然也为吸引优秀生源造足了声势。学校还可以出高薪聘请最优秀的教师,并为他们提供最好的科研环境。除了使用相对灵活,不动本基金的另外一个优势是其长期性、延续性以及可预见性。这一点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更为重要,避免了学校预算出现“饥一年饱一年”的情况。

相比之下,我国大学基金会基金积累非常小,从资本市场取得的投资收益非常有限,学校利用自有资金应对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的灵活性也非常有限。为增强学校灵活应对发展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能力,增加高等学校自有资金以及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使用这一资金的自主权,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大学基金会未来发展的重心是在实现年度捐赠稳步增长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一个雄厚的基金(endowment),利用每年的收益来量体裁衣地解决发展中急需的问题。这不仅是国际上大学的成熟经验,也是筹款工作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和大学长期良性发展的可靠保障。

(四)更加注重基金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大学基金会面向社会各界,包括国内外企业、个人、基金会等募集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不得挪作他用。随着基金会的不断发展,公民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捐赠人对基金会的关注增多,从而对基金会的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大学基金会在资金使用方面规范、透明、高效,在项目管理实施、项目反馈、项目监督、捐赠人服务、资金运作和管理等多方面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为了扶持、规范和指导高校基金会的工作,提高基金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国家民政部对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内容、形式等作了明确要求。高校基金会每年必须接受民政部指定的审计事务所审计,并将审计报告连同基金会财务报告刊登在民政部指定的报纸和民政部的网页上。此外,民政部于2007年完成了《基金会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对全国符合资质的基金会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虽然评估体系尚有进一步修改的余地,但是评估工作大大推动了高校基金会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

对基金会规范化、制度化要求的提高,使得对高校筹款专业化的要求不断增加,高校基金会学习筹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由于美国大学基金会是全球高校筹款历史最长、成绩最卓著的大学基金会,我国大学基金会一方面认真研究和借鉴美国大学的筹款经验,研究美国大学基金会的运行机制,参加美国大学筹款专业的筹款课程培训等等;另一方面,国内大学基金会同行之间也开展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2000年由国内几所高校发起高校筹资工作会,至今已举办十届,目前参加的学校和人数越来越多,会议内容包括基金会的组织结构建设、筹资策略、筹资技巧、筹资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等诸多方面。大学基金会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的转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极大地增强了高等学校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质量而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间财富的积累又在客观上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在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大学基金会应运而生,反映了一种客观的历史必然性。通过基金会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已成为众多高等学校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弥补办学经费不足,增加财务自主权,支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学校发展的战略性选择。毋庸置疑,大学基金会在大学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可以有充分的理由预见,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民间财富的持续积累以及公民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大学基金会将会迎来百舟竞发、全面推进的新的发展和跨越,社会捐赠将可能成为大学最具增长潜力的经费来源渠道之一,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收稿日期: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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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与我国大学基金会的兴起_基金会管理条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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