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施工改造配合作用的探讨论文_郭寅昊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施工改造配合作用的探讨论文_郭寅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 山西高平 048400

摘要: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庭而言,“三供一业”包括供水、供热(供热和燃气)、供电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从根本上剥夺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使其能够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它有利于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对改善员工的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施工改造配合作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施工改造

引言

国有企业职工家庭领域实行“三供一业”分离转移机制后,制约其有效性的因素因分离转移而减弱。同时,经济运行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企业的财务压力进一步减轻。

1、“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整体要求

政策引导应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全面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企业将不再承担与其主营业务不一致的服务职能。同时,规定不允许国有企业向福利范围以外的家庭地区提供“三供一业”补贴,从而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确保它们能够轻装上阵,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原则上,应首先进行移交,然后进行维护和改造。其基本要求是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辅以维护引导和改造,有效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优化整合。分离和移交,应当执行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标准和政策,确保分离和移交后的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保持正常运行,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2、“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路径

2.1开展资产清查、评估和鉴定

为达到地方移交标准及要求,国有企业应在政府支持和指导下,组织开展家属区第三方物管理现状评估、老旧房屋安全鉴定,并委托政府相关机构开展家属区维修改造前期立项。业主委员会、主管国有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委托社会物业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物业服务标准,测算物业服务费用,交接和查物业项目,并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等活动。

2.2协调“三供”移交改造

国有企业应积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单位对接,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与指导下,建立移交改造的沟通机制。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接收单位应指定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并做好水电气接收工作,推进方案制订、审核和费用测算速度,与主管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明确改造方案及具体实施程序。加强协调推进,与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单位签订分离移交协议。

2.3成立物业管理组织

国有企业应积极发动离退休职工的力量,推进职工家属区成立自治组织。根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成立“业委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的,经物业所在地区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成立“物管会”代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

2.4签订物业移交协议

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协议是签订物业移交协议的前提。在物业管理权移交前,主管企业要与属地物业办公室核实、补齐、清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地方物业管理政策规定,协商将其移交至属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国有企业先行与政府签署物业管理移交协议,待选定物业管理公司后,再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家属区物业管理事项,完成物业管理正式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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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业委会”或“物管会”生效后,可按法定程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可选择国资背景的物业公司,也可交由当地政府指定街道附属物业单位接收,鼓励实力雄厚的国有物业管理企业跨地区接收待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职工家属区确已执行房改政策的,可在街道指导下,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按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也可实行小区自制。

2.6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和地方出台的维修改造标准,国有企业可根据与政府签订的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和维修改造协议,上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贴并申报分离移交费用,企业和政府将共同分担此项费用。

2.7实施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在设施改造移交前,移交企业和物业管理机构需明确移交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主体和费用来源。如双方对方案及费用审核持有异议的,应交所在地政府出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裁定或邀请外部第三方机构核定,确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过程衔接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顺利完成改造。

3、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施工改造配合作用的探讨

3.1协调移交单位关系

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当地管理建设所需的手续,并与转让单位,接收单位,设计院,相邻单位和村庄协调关系。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当地的供水、供电和供热网络,建立权力下放和重建的沟通机制,协调和监督地方当局。供水、供电、供热等接收单位指定专门管理水电生产的机构,做好工作,验证成本计量,并与负责的公司协商分离和转移程序。计划和具体实施程序,加强与供水、供电和供热的协调发展并签订分离和移交合同。

3.2建设和预算关系的协调

签署财产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是签订完成供水、供电、供气的转让协议。在物业管理权转让之前,本地区的相关服务和房地产经理必须按照当地的物业管理指令审查和补充具体的生活资金并进行谈判,然后转交当地信托审批。特别是维修基金,公营企业最初签署了向物业管理转让物业管理协议:物业管理公司选择后,物业管理公司就家庭部门的家庭管理问题进行谈判并完成正式转让物业管理。传输单元必须协调单元和家庭之间的关系。这涉及居民的正常生活质量,必须移除的运动和非法建筑物,以及影响内部美观及出行方便的管道设施等。

3.3协调施工进度

移交单位需要协调各个项目之间的施工影响和工程进度。针对改造期间外来施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现状,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施工行为,确保“三供一业”施工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安全环保组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查,对于施工中不按规定正确穿着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行为,及时制止,勒令整改,并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数额的罚款,尽最大程度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根据现场状况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调整设计方案。

3.4 按时竣工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部门人员具体抓”层级责任,把“三供一业”改造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督察督办范围,重点盯好盯紧公共支架安装、供暖、供水管路敷设等重点工作;严格考核奖惩,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施工,做到施工有记录、变更有手续;按照先期方案,统一施工标准,协助相关单位定期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5 竣工后整改与清算

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做好整改工作,尽早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完成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工作。接收单位要与施工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将结算审查报告移交、存档后结束。

结束语

物业转让协议,房地产选择管理公司,国有企业,资金预算的沟通和实施,维护和基础设施改造将逐步实施。对于国有企业的家庭成员来说,“三供一业”的分离和转移从根本上消除了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发展其主要业务资源整合促进基础设施的发展,对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樊晓峰,郝建军,刘传颖.关于加快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研究[J].山西电力,2018(02):65-68.

[2]张利.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应注意的问题[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08):87+86.

[3]齐山峰,岳红印,潘文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若干问题探讨[J].化工管理,2018(09):1.

论文作者:郭寅昊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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