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概念含义的几个层次差异_血气不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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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的“气”概念,含义极广,几乎举凡世间一切事物都不出“气”概念之范围。这也难怪,因为在先秦时期就已形成了以“气”为世界万物之本原或元素的思想,“气”被设想成“其大无外,其小无内”,也就是说,它的宏大乃是无限大,它的精微乃是无限小,从而“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庄子·知北游》),一切都是“气”所化生,一切都不出“气”之范围。这就像佛教认为一切都是出自“真如”,故云“真如即万法,万法即真如”一样。但是,“气”概念并非全无条理的“混沌”,而是有几个层次意义之分殊的。大致说来,“气”概念有物理、生理、心理、伦理、哲理等几个层次的含义(简言之,可谓“一气涵五理”)。而哲理意义的“气”,就是指作为世界万物之本原或元素的“气”,它可以化生万物,其本身与物理意义的“气”相通,而生理、心理、伦理乃至审美等意义的“气”都由此衍生而来。

一、哲理与物理

中国哲学的“气”概念是从具体的可以直接感觉到的烟气、蒸气、云气、雾气、风气、寒暖之气、呼吸之气等气体状态的物质升华发展而来(参见李存山,1990年,第22-30页),这些气体状态的物质可以说是“物理之气”或“常识的气概念”。张岱年先生曾指出:

我们应区别常识的气概念与哲学的气概念。哲学的气概念是从常识的气概念引申提炼而成的,含义有深浅的不同。常识的气概念指空气、气息(呼吸之气)、烟气、蒸气等等,即一切非液体、非固体的存在。哲学的气概念含义则更为深广,液体、固体也属于气的范畴。中国哲学强调气的运动性,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可以说气具有“质”、“能”统一的内容,既是物质存在,又具有功能的意义,“质”和“能”是相即不离的。但是,如果把“气”理解为“能”,也就陷于偏失了。(张岱年,第38页)

张先生所说的“质、能统一”,也即对“气”概念最常用的一种英文译法所表述的" matter-energy" 。从这种解释和译法看,哲学的气概念仍具有“物理之气”的内涵。由此可以说,哲学的气概念与常识的气概念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哲学的气概念与常识的气概念的区别,在于哲学的气概念已经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它被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或元素,而不再是一种可以直接感觉到的气体状态的物质。亚里士多德在评论古希腊的伊奥尼亚哲学时说:

火之一义是一种元素(“未定事物”或其他相似事物之因其本性而为元素者亦然),但另一义则不是元素;作为火与作为一元素并不是同一回事。火只在火的本性上作为一特殊事物时,此火乃为元素,“元素”这名词则指事物之有如此属性者:即构造实物的基本组成。(亚里士多德,第190页)

这里说的显然就是哲学的火(以及水、气、“无定形”等)概念与常识的火概念的区别。当“火”具有了万物之元素的意义时,它也就不再是可以直接感觉到的火了。尽管有这样的区别,但是古代的素朴唯物论与“物理学”又有着密切的关联,哲学的水、气、火等概念与常识的水、气、火等概念并不是完全隔绝的。正因为此,黑格尔在评论古代的唯物论时一方面承认其“有哲学的意义”,另一方面又不无偏见地认为“这种说法在我们看来还不是哲学的,而是物理学的”(黑格尔,第182页)。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在“物理学之后”,而中国古代的“形而上”和“形而下”,其古朴的本义乃是指“形而前”和“形而后”,亦即无形之气与有形之物的相互转化。《庄子·知北游》称此为“不形之形,形之不形”(《尔雅·释诂》:“之,往也”)。戴震则以考据学家的口吻说:“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如言‘千载而上,千载而下’。《诗》:‘下武维周’,郑《笺》云‘下,犹后也’。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孟子字义疏证》卷中)从“形而上”与“形而下”就是无形之气与有形之物的相互转化来说,中国气论的“形而上者”不仅是哲学意义的,而且是“物理学”意义的。

张载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正蒙·太和》)所谓“气之本体”,即气之本然的象态。“客形”(王夫之《正蒙注》:“有去有来谓之客”)是相对于“本体”而言,“本体”与“客形”的区别亦不过本然的无形之气与其有聚有散的变化而已。“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正蒙·太和》)气与太虚的关系,犹如冰与水的关系,由此而知太虚就是(“即”)气(将此处之“即”解释为“相即不离”,误也)。从“太虚无形,气之本体”的表述,可知作为世界万物之本原的无形之气与常识(物理)意义的“客形”之气是有区别的;但“太虚即气”,则无形之气与客形之气又是“通一无二”的(《正蒙·太和》:“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

《易传》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无疑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但《文言传》云:“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象传》云:“履霜坚冰,阴始凝也”,这里的“阴”“阳”实又是指具有常识意义的寒暖之气。《周易》的象数学大多不离“卦气说”,而卦气说就是用卦象来表示一年四季的寒暖变化。哲学意义的“气”与常识(物理)意义的“气”相通,更明显地表现在王廷相和方以智的两段话中:

气虽无形可见,却是实有之物,口可以吸而入,手可以摇而得,非虚寂空冥无所索取者。(王廷相《答何柏斋论造化书》)

气凝为形,蕴发为光,窍激为声,皆气也。而未凝、未发、未激之气尚多,故概举气、形、光、声为四几焉。(方以智《物理小识》卷一)

这里的无形、未凝、未发、未激之“气”,就是指作为世界万物之本原的“气”,它是哲学意义的,但它与气息、风气、形、光、声等等相通,这就是气论哲学的哲理与物理相通,或者说“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二、物理与生理

《易传·系辞上》云:“生生之谓易……阴阳不测之谓神。”这里的“生生”乃是不断地产生、化生之意,而非“生理学”或“生物学”的生命之意;其所谓“神”乃是指阴阳变化的神妙莫测,而非指精神之神。张岱年先生说:“气是生命的条件,但无生之物皆是气所构成的。因而,如果把‘气’理解为生命力,那也是不确切的。”(张岱年,第38页)张先生所说的“无生之物”,即无生命之物。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无生(命)”与“有生(命)”本是有区别的。但近些年来,这一点愈来愈被忽视,海内外的许多研究者对于把“气”翻译为" matter-energy" 或" material force" 以为不足,而认为应该翻译为" vital force" 或" vital power" (生命力)。实际上,这后一种理解和翻译是不确切的。

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这里所说的“无生”和“有生”即无生命和有生命之意。“水火有气而无生”,可见气、水、火是无生命的,至草木(植物)以上则有了生命。这里的“生”与“生生之谓易”的“生”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后者之“生”是物理意义的产生、化生,前者之“生”则是生理或生物意义的生命。

王阳明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大学问》)这段话中的“草木犹有生意者也”,就是说草木是有生命的,它们与“无生意”的瓦石是有区别的。在王阳明看来,天地万物“只为同此一气,故能相通耳”,但瓦石、草木、禽兽、人类又是有层次区别的,故大人之仁是“自有厚薄”,此乃“良知上自然的条理,不可逾越”(《传习录下》)。如果抹杀了有生命与无生命的区别,那就有失“自然的条理”。

把“气”理解为“生命力”,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气”等同于“血气”。如果说“血气”是生命力,那是可以的,但实际上“血气”只是人类和禽兽(动物)所具有。“有血气”与“无血气”的区别,类似于佛教所谓“有情世间”与“无情世间”的区别。朱熹早年在与其师李侗讨论“人物理气同异”时曾说:“天地生物本乎一源,人与禽兽草木之生,莫不具有此理,其一体之中即无丝毫欠剩,其一气之运亦无顷刻停息,所谓仁也。”李侗在此批示云:“有有血气者,有无血气者,更体究此处。”(《延平答问》)所谓“无血气者”,就是指禽兽以下的草木和瓦石等无生命的存在(后来朱熹在《答余方叔》的信中说:“天之生物,有有血气知觉者,人、兽是也;有无血气知觉而但有生气者,草木是也;有生气已绝而但有形质臭味者,枯槁是也”)。草木、瓦石等等亦是本乎“一气之运”,但它们并不具有“血气”,故把“气”理解为生命力是不确切的。

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哲学和医学就已把“血气”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基础和本质,“血气”概念是从血液和呼吸之气升华发展而来。(参见李存山,1990年,第44-45页)在古人看来,只有人类和禽兽才有血液、能呼吸,而草木、瓦石等等则不然。《左传·昭公十年》载晏婴说:“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就是说,人与禽兽都是有血气、有欲望的。若草木、瓦石等等没有血气,则是无欲而自然的。《国语·周语中》载周定王说:“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可见,人与禽兽皆有血气,而人所区别于禽兽者就是能够“治”(节制)血气、讲道德。孔子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这里所说的“戒”,就有治血气、讲道德的含义。

《管子·中匡》篇记载,齐桓公“请问为身”,管仲对曰:“道(导)血气以求长年、长心、长德,此为身也。”此处之“身”是指人身而言,“导血气”就是古代的气功。《管子·内业》篇云:“气道(导)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这里的“乃”有然后意(王引之《经传释词》:“乃,犹然后也”),《心术下》所谓“形然后思,思然后知”是对“气导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的一种解释。(参见李存山,1990年,第171-172页)“气导乃生”的“生”,是指人的生命。如果“气”不在人的身体内通导流行,那么生命就转化为死亡。有生命然后才有“思”、有“知”,若无生命,则“气”本身是无思、无知的。

王充在论辩人死后不得为鬼时说,人有血气,但人的衣服没有血气,“精神本以血气为主”,如果人死后其精神可以为鬼,那么人只应见到鬼是“裸袒之形”,而不应见到鬼穿着衣服。王充在此是用归谬法来否认鬼神的存在,而其正面的表述则是:“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论衡·论死》)可见,“元气”本身是“无知”的,人死后“归无知之本”,故不能为鬼。

与西方哲学不同的是,中国哲学认为有生命之物与无生命之物并不是完全隔绝的。首先,“生生之谓易”,人与万物都是天地“缊”(合气)所生,天地所生者有水火、草木、禽兽、人类之不同,而有生命的草木、禽兽、人类可以说是从一气之生生“进化”而成。就此而言,亦可谓物理意义的产生、化生潜在地蕴含着草木、禽兽、人类的生命。其次,水火、草木、禽兽、人类都是“本乎一源”,“同此一气”,因此,它(他)们之间也可以相互转化,如在“五行相生”说中木可以生火,水亦可以生木,在《吕氏春秋》等文献中有“腐草化为萤”之说,至于人、兽转化的神怪故事就难登大雅之堂了。再次,《易传》中有“阴阳相感”、“同气相求”之说;“气”是充满宇宙的,而宇宙间的万物都有“气”作为相互感应的中介,因此,整个宇宙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这不同于西方原子论、机械论的宇宙观。

李约瑟曾指出:“对中国人来说,自然界……更像是一切生命体中最伟大的物体,应该了解它的统治原理,从而使生物能与它和谐相处。如果你愿意的话,可把它称为有机的自然主义。”(《李约瑟文集》,第338页)现在,把中国的自然观称为“有机的自然主义”已经很流行了;从生态学的角度,认为自然界“更像是一切生命体中最伟大的物体”,这也被许多学者所肯定了。我们应该感谢李约瑟,是他发现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长处。但是,凡肯定都要有一个分寸(李约瑟所谓“更像是”本身就有一个分寸),否则物极必反。如果认为中国哲学“气”范畴的特性(或“缺欠”)是“泛生命性”,作为宇宙之本原的气是一个“生命有机体,有知觉,有智慧”(曾振宇,2004年),那就陷于偏谬了;如果又以此否认中国有哲学,认为气以及道、理、天、心等范畴都是遵循原始思维“互渗律”的“前哲学概念”(同上,1997年;2001年,第177页),那就完全走向李约瑟的反面了(参见李存山,2003年)。

三、生理与心理

晏婴说:“凡有血气,皆有争心。”“血气”是生理范畴,“争心”是心理范畴。同此,孔子所说的“血气未定”、“血气方刚”、“血气既衰”亦是生理范畴,而相对应的“色”、“斗”、“得”则是心理范畴。生理与心理密切相关,这在今人对“身体”的认识和医疗保健的实践中仍是如此。

血气与气息(呼吸之气)是通一无二的,气息的“息”字从自从心,而“自”便是“鼻”字之省(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这反映了古人对于“心气相通”的认识。呼吸之气与精神状态可以相互影响,如《庄子·庚桑楚》篇说“欲静则平气”,这是用呼吸来影响精神状态;《庄子·盗跖》篇说孔子受到惊吓,“目芒然无见,色若死灰,据轼低头,不能出气”,这又是精神状态影响了呼吸。《左传·庄公十年》载曹刿论战:“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里的“勇气”是一种勇敢战斗的精神状态,而“一鼓作气”的气则是生理(呼吸)状态与精神状态的合一。今人言“鼓足勇气”,往往要深吸一口气,以使生理和心理状态都达到“饱满”;而在感到体力衰竭和精神沮丧的时候,就未免“唉声叹气”或“泄气”了。

西方的" spirits" (精神)一开始也是指“能够生活灵动的气”,现代英语中仍然有" inspire" 和" dispirit" ,前者兼有吸入肺部和鼓舞、激励的含义,而后者就是所谓“丧气”或“气馁”了。在古希腊哲学中,阿那克西米尼认为“灵魂是空气”,原子论者也认为人的认识是通过最精细的“原子”进行的。西方哲学形成“精神”实体的概念,源于阿那克萨戈拉在提出“种子”说时又提出了“奴斯”(nous)概念,认为“种子”本身是不变不动的,它们的聚散是靠“奴斯”的推动。后来经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精神”实体的概念得以确立。“奴斯”可谓“宇宙精神”或“宇宙的心”。

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的“阴聚阳散”一直是“自生自动”,“莫或使之”,“动非自外也”(《正蒙·参两》)。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前,中国哲学没有“宇宙的心”概念(有谓“天心”或“天地之心”者,但其或指天神之意志,或指天地之德性,而非宇宙的“精神”实体)。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中指出:

大乘佛学对中国人影响最大者是它的宇宙的心的概念……

涅槃状态……可以说是个人与宇宙的心同一,或者说与所谓的佛性的同一……佛教的大乘宗派,中国人称作性宗的,阐发了这个学说(在性宗中,性和心是一回事)。在阐发之中,性宗将宇宙的心的观念引入了中国思想。(冯友兰,第207-208页)

在大乘佛学引入“宇宙的心”概念之前,中国哲学可以说只有“个体的心”概念。孟子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心、性、天虽然在“善”的意义上是同一的,但心与天仍是两个层次的范畴,故孟子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

《管子·心术下》云“形然后思,思然后知”,意谓有了人的形体(生命)之后乃有思虑和认知。荀子说:“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天职”、“天功”是指自然界“四时代御,阴阳大化”而产生和养育万物的职分、功能,人之形神也是自然界所成就的一部分;“形具而神生”,就是说人的形体具备了,人的精神活动才能产生。

王充论人死后不能为鬼:“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论衡·论死》)他所谓“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即荀子的“形具而神生”之意。

中国哲学的从无知之气产生有形之神的思想,包含着人的精神是从易之生生、阴阳不测之神妙“进化”而来的思想。当然,这所谓“进化”不是古人所能弄明白、讲清楚的,否则也就不是阴阳之神妙莫测了。唐代的华严宗五祖宗密诘难说:“天地之气本无知也,人禀无知之气,安得欻起而有知乎?草木亦皆禀气,何不知乎?”(《原人论》)对于“安得欻起而有知”,从天地之“生物不测”(朱熹《中庸章句》:“生物之多,有莫知其所以然者”)的意义上说,是不能、亦无须回答的。对于“草木亦皆有气,何不知乎”,则可以答之曰:人与草木、禽兽之禀气有精粗粹驳之不同。

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云:“二气交感,万物化生……惟人也得其秀(气)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这里的“惟人也得其秀(气)”就是解释为什么人“最灵”。而“形既生矣,神发知矣”,就是“形具而神生”或“气须形而知”之意。

张载反对佛教的“以心法起灭天地,以小缘大,以末缘本”。从修养工夫论上说,他主张“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但是“思尽其心者,必知心所从来而后能”(《正蒙·大心》)。在张载看来,“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正蒙·太和》)可见,“心所从来”是源于太虚之气化,在天、道、性之后乃有心,性本身并无知觉,有了人之形体“合性与知觉”方才有“心之名”。

朱熹说:“所觉者,心之理也;能觉者,气之灵也。”(《朱子语类》卷五)此“气之灵”并非离开人的形体而能知觉,朱熹说:“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同上)这里仍然有“形具而神生”的意思。

王廷相说:“夫神必藉形气而有者,无形气则神灭矣。”(《答何柏斋造化论》)“形气”即已气聚而成人之形者,他又谓“苟无人焉,则无心矣”(《横渠理气辨》),心神是必藉人之形体而有者。针对陆王的心学,王廷相指出:“若曰天乃天,吾心亦天;神乃神,吾心亦神。以之取喻可矣。即以人为天为神,则小大非伦,灵明各异,征诸实理,恐终不相类矣。”(《雅述》上篇)这里的“神乃神”是指阴阳不测之“神”,而“吾心”之神则是指人的精神。王廷相认为,这两种“神”虽然可以“取喻”而谓之同,但终究是“小大非伦,灵明各异”,不是同类的概念。

戴震说:“有血气,则有心知。”(《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同上,卷中)“血气心知”是源于或分于“阴阳五行”者,亦可谓“阴阳五行”潜在地蕴含着“血气心知”,但二者毕竟是两个层次的概念。人的心神是从阴阳不测之神“进化”而来,亦可谓阴阳不测之神潜在地蕴含着人的心神,但二者亦毕竟是两个层次的概念。若不明这里的分殊,谓“精神、知觉……是元气先验之属性”,则王充必诘之曰:“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四、心理与伦理

《左传·昭公元年》记载医和提出了“六气致病”之说,即认为天之“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与人的生理和心理密切相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又记载子大叔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此所谓“六志”是指人的六种心理情感,它们生于天之“六气”,对其进行调节而“不失”,也就具有了伦理乃至“天人合一”的意义。

1993年出土的郭店竹简,其中引起研究者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早期儒家对“情”的重视。《语丛一》有云:“察天道以化民气。凡有血气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庄……。”显然,“民气”就是人所具有的“血气”。类似于晏婴所说的“凡有血气,皆有争心”,《语丛一》谓“凡有血气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庄……”。这里的“血气”亦是生理范畴,而“有喜有怒,有慎有庄”云云则是指人的心理情感和容貌神态。《唐虞之道》篇云:“(夫唯)顺乎脂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安命而弗夭,养生而弗伤,知(天下)之政者,能以天下禅矣。”这里的“脂肤血气之情”已是生理与心理合一的概念。《性自命出》篇是迄今可以看到的儒家最早论说“性情”的文献,其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对于这段话,可作如下分析:

首先,“喜怒哀悲之气,性也”,近似于《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也就是说,此篇是以“未发”之情为“性”。而其“已发”,即“及其见于外”,就是此篇所说的“情”了。“喜怒哀悲之气”,这种性情之“气”当是以人有“血气”为其生理基础。

其次,“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近似于《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道始于情,情生于性”,近似于《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所不同者,此篇可谓“率性情之谓道”。“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可见此篇对“情”持基本肯定的态度;由“情”而达到“义”,要经过“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这也就是《中庸》所谓“修道之谓教”的过程。

再次,“好恶,性也”,仍是以未发之情为“性”。此“性”遇到“所好所恶”的对象,即发之为“情”,也就是“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此篇又谓“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近似于《礼记·乐记》所谓“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善不善,性也”,可见此篇并非持性善论的观点。“所善所不善,势也”,近似于周人世硕(孔子的再传弟子)所谓“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论衡·本性》)。

此篇又有云:“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忠,信之方也。信,情之方也,情出于性。”“礼作于情,或兴之也。”《语丛一》亦有云:“仁生于人,义生于道。”“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可见,为了论证儒家的仁、义、礼是因顺(而非违逆)人的性情的,此篇已有了接近于性(情)善论的倾向。《中庸》提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此处“中”“和”的价值判断已经更加接近于孟子的性善论。

孟子说:“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勿暴其气。”(《孟子·公孙丑上》)赵岐注云:“志,心所念虑也。气,所以充满形体为喜怒也。”孟子的性善论可以说就是建立在这种“气志之辨”上。“气”之充满形体而为喜怒,这是生理(形体)和心理情感之“气”,以此作为人之“性”,最大限度只能说是近于善,而不能说是纯善;只有把心志(道德理性或良知)作为“气”之统帅,把心之“大体”与耳目之官的“小体”分开,才能说“仁义礼智根于心”是人之性善。在孟子之前和之后,凡言“性相近”、“性有善有恶”(或“性善恶混”)、“性恶”、“性三品”者,都是“以气言性”(宋儒谓之“气质之性”),只有孟子的“气外言性”(宋儒谓之“本源之性”或“天地之性”)才把人的本性规定为纯善。

孟子既讲志为气的统帅,又说:“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同上)这就是说,人的道德理性与生理和心理情感之气是可以相互作用的。“志壹则动气”,如果心志专一,惟道义是从,那么人的生理和心理情感之气就会发生变化(近似于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其极致者就是由“集义”而生出“浩然之气”。何谓“浩然之气”?孟子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同上)孟子的“浩然之气”虽然“难言”,但它近似于“勇气”,是一种精神状态,只不过它并非勇敢战斗的精神状态,而是道德无比高尚、内心极为满足、“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的精神状态。

荀子和汉唐诸儒都是“以气言性”,直至宋代的张载和二程才提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实际上,张载也是“以气言性”,他说:“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正蒙·太和》)他所谓“性之渊源”,就是渊源于“至静无感”的太虚无形之气。张载论气有清浊之不同:“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同上)在张载的人性论中,渊源于“清则无碍”、“至静无感”的太虚无形之气的性,就是“天地之性”,而气之“浊则碍,碍则形”的性就是“气质之性”。

与张载不同,二程认为:“性即理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遗书》卷二十二上)“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遗书》卷十八)后来朱熹解释说:“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朱子语类》卷四)“气质是阴阳五行所为,性即太极之全体。但论气质之性,则此全体之堕在气质之中耳,非别有一性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一《答严时亨》)按朱熹所说,“气质”本身并无伦理的意义,它只是构成对纯善的“理”的限制;有此限制,“气质之性”才有善有恶。

王廷相反对宋儒的“二性”之说,他认为“人有生则心性具焉”,“人具形气而后性出焉”(《雅述》上篇),“灵而觉,性之始也;能而成,性之终也,皆人心主之”(《性辩》),“苟无人焉,则无心矣;无心,则仁义礼智出于何所乎?故有生则有性可言,无生则性灭矣”(《横渠理气辨》)。按王廷相所说,离开了人的生命,“气”本身是既无知觉也无善恶的。

戴震说:“举凡品物之性,皆就其气类别之。”“专言乎血气之伦,不独气类各殊,而知觉亦然。人以有礼义异于禽兽,实人之知觉大远于物则然。”(孟子字义疏证》卷中)依此说,人之有礼义,只是因为人之血气和知觉与禽兽不同。换言之,在人的“血气心知”之外,“气”本身是没有伦理意义的。如果说气有“泛道德性”、“伦理品德是元气先验之属性”,那么起码有一部分气论哲学家并不这样认为。

以上对“气”概念的哲理、物理、生理、心理、伦理等几个不同层次的意义作了分殊。除此之外,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出现了“文以气为主”(《典论·论文》)和“气韵生动”(《古画品录》)等审美意义的“气”,这种“气”当也是从哲理、物理、生理和心理意义的“气”衍生而来(如有学者考证,“气韵”范畴源于气运之节奏[参见张锡坤])。本文限于篇幅和笔者的研究侧重,对此就存而不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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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概念含义的几个层次差异_血气不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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