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工业化#183;城市化特征与前景_小城镇论文

浙江农村工业化#183;城市化特征与前景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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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城镇化起步较早,但早期发展比较缓慢,而且波动较大,至1978年,全省城市化水平仅14.05%,建制镇只有160多个,城镇功能也显得比较单一。80年代开始,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发展,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入加速发展阶段。1993年我省城市化水平提高到30.5%,建制镇增加到917个,小集镇(大部分是乡镇政府驻地)有2000多个,农村小城镇功能趋于增强和完善。

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基本特征和作用

(一)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呈相互促进型发展

80年代初期,我省农村以农业为主,在农村产业结构中,农业占到60%,农村工业仅占26.8%。经过十多年发展,1993年农村产业结构中,农业份额下降到15.9%,农村工业比重提高到74.4%。农村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同时,城市化水平也由14%提高到30.5%。城镇建设不仅速度加快而且规模不断扩大,作用逐步增强。据有关资料估算,1993年我省建制镇平均占地面积62.4公顷,平均居住人口约7000人,其中农村迁入的约4500人,占64.3%。917个建制镇的非农行业总产值占全省非农行业产值的72.4%,其中农村工业产值占全省农村工业产值的76.7%。农村城镇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阵地。

(二)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乡镇工业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1978年——1993年,有700多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年均递增11.7%。1978年非农产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为4.6%,1993年上升到41.2%。从地区分布来看,杭嘉湖宁绍平原,温黄平原和铁路沿线,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较快。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浙西南地区,如衢州、丽水等地相对较慢。1993年杭、宁、温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分别高达43.5%、49.4%和48.3%,而衢州和丽水地区则只有28.2%和22.1%。从发展的类型看,杭嘉湖宁绍地区由于乡、村企业是农村二、三产业的主体,乡、村企业成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和蓄水池。如1993年这些地区乡村企业劳动力268.8万人,占全省乡村企业劳动力的64.2%。温州地区则从家庭工业、联户企业开始起步,到80年代中、后期,发展到以私人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为农村企业组织的主导形式,因此村以下劳动力就占相当高的比重,如1993年达37.4万人,占全省村以下工业劳动力的1/4。还有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以省内为主的,这与我省工业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关。1993年全省外出劳动力为83.73万人,仅占非农产业劳动力866.48万人的9.7%。

(三)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城乡经济的交融

1)城乡工业交融。农村乡镇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工业的支持。经济发达的浙北和浙江沿海地区及靠近城市的乡村,正是得益于与城镇相距较近或处于城乡结合部等优势,接受城市经济、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辐射,因此乡镇工业的发展就尤为迅速。如农业人口占全省62%的杭、宁、温嘉、湖、绍地区1993年乡村工业产值达1865.74亿元,占全省乡村工业产值的76%。

2)城乡市场交融。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为适应商品经济流通扩大的需要,各种专业市场在城镇大批建立,我省温州地区是各类商品专业市场建立最早、发展最快的地区。到80年代后期和进入90年代,我省农村市场建设、发展进程大大加快。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至1993年底全省已有各种商品市场4300多个,与此同时,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也正在发育壮大,为我省城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增强了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也逐步提高,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增加。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从总体上看,我省农副产品无论是数量、质量和品种等都有了改善。以小城镇为依托,以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基础,工贸企业为龙头的农村经济经营实体可望逐渐成为区域性农业开发基本类型。如建德乾潭镇利用城镇发展优势,加快了“一优两高”农业的步伐,依托小城镇,建立八大农业商品基地,即万亩优质米、50万羽禽蛋、1000亩青梅、2000亩蔬菜、2000亩蚕桑等基地,农业和非农业得到了协调发展。

(五)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增强了我省城镇密集带的集聚程度和辐射作用

我省城镇大体呈两带一轴布局。一是杭州湾“V”字型城镇发展密集带。这是我省经济集聚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双高区域。一方面依托大中城市优势,小城镇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与全省经济布局重点相适应,尤其是港口开发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带动这一带小城镇功能转化和规模的扩大,使一部分小城镇逐渐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加速区域性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二是东南沿海城市密集带。这一带农村市场化程度较高,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小城镇发展基于农村集市贸易和专业化市场建设。市、镇联动发展,加速了城镇化过程。三是浙赣铁路沿线相对密集带。依托铁路运输优势,带动小城镇沿线轴状分布。这是我省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区域。我省农村城镇区域化趋势还表现在围绕大中城市呈圈形发展态势。如以杭州、宁波、温州市为中心城市圈发展。我省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对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经济布局的调整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加速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建设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加速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发展相协调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村中农业部门比重不断下降,工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升高。随农村工业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产业转移,农业资金非农化流向导致农业投入不足,主要农产品产量徘徊波动。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工业将面临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过程,整个部门资本密集度提高,城镇化过程也由一个外延量的增长到内涵质的提高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将进入一个第二产业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阶段。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工农之间不协调发展将加剧。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引导农村小城镇走相对集中发展道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实施保护、扶持农业的政策,增加对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农村小城镇建设应与整个城市(城镇)体系发展相适应

随国民经济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就地转移向跨地域发展。据调查,我省199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省内城市和外省的占47%,而1990年只占32.4%,增幅较大。因此,在加速农村城镇建设的同时,需要考虑我省城镇体系的合理发展。目前,我省城镇体系呈“多散小”,即城镇数量多,小城镇布局分散,规模相对也较小。这样的城镇体系与我省工业的“轻小集加”的特征有关。随着工业结构向“大、高、外、专”转型,就要选择相对集中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发展策略。农村小城镇发展要纳入到我省城镇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中去考虑,这样发展才具有持续性、战略性。

(三)农村小城镇建设要有利于地区经济的综合开发

以小城镇为依托,加强所在地区经济的综合发展。杭嘉湖宁绍平原的小城镇发展重点着力于提高集聚程度和发挥规模效益,从而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发展。金华、衢州地区的小城镇因当地工业化水平较低,但发展潜力较大,宜采取量的增加和质的提高相结合的发展思路。浙西南主要是丽水地区及温州、衢州市的一部分,这一地区是山多、村落分布散,经济发展比较缓慢,是我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山林、水力、矿产、土特产资源都极为丰富,小城镇发展建设要与经济开发、扶贫脱贫相结合,通过培育相对集中的增长点加快区域经济的开发。

(四)农村小城镇发展应与实现我省90年代农村奔小康目标相结合

我省90年代农村奔小康、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是:199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元(90价),达到全国的小康目标标准;到本世纪末,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90价),并使农村经济和社会环境有个质的跃进。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199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746元,按90价测算仅约1362.8元,要实现2000年的目标,今后七年每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约需增长7.1%(可比价),而1985-1994年八年我省农民人均收入年均仅增4.8%。从增长的结构看,1985-1993年增量中农业部门增长份额逐年在下降,1985-1990年的增量中占42.57%,1990-1993年的增量中仅占26.65%,亦即目前有近3/4的收入增长来源于非农产业。由此可见,今后农民家庭收入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农产业发展。因此需保证农业稳定增长的同时,继续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小城镇发展应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发挥积极作用。一是以小城镇为发展基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优化发展;二是继续消化农村转移的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三是增强小城镇发展的纽带作用,与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相衔接,提高增长质量;四是加快市场和第三产业发展,拓宽增长收入渠道,较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五)注意培育和引导小城镇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经过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后,许多在大城市存在的问题目前在一些农村小城镇也存在并有加剧的趋势,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阻碍农村城镇化继续推进的“瓶颈”。对此,实践中我省温州龙港镇、东阳横店镇、绍兴柯桥镇等都积累了一些可取的经验。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家计委部署,选择余杭塘栖镇、建德乾潭镇、温州灵昆镇就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等问题开展试点工作,利用国家有限资金,针对城镇急需解决的问题予以诱导投资,从而吸引了多渠道资金投入。塘栖镇通过小商品市场建设带动旧城改造;乾潭镇利用专业品市场及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区建设;灵昆镇通过旅游设施建设增强旅游功能,促进城镇建设。通过有效途径,把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和制度化起来,以保证有序地、有计划地进行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

三、浙江小城镇建设发展前景展望

(一)本世纪末小城镇发展预测

预测90年代浙江小城镇建设继续呈加速发展态势。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化水平在30-70%之间是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这一时期产业结构高级化演进速率也比较快。我省属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这一趋势将更加明显。根据“七五”、“八五”时期浙江小城镇建设发展速度及到本世纪末浙江农村经济增长速度预测,到本世纪末我省小城镇预计可发展到1450个左右。主要指标及趋势预测如下:

1.小城镇城镇人口。约有10%经济实力雄厚的小城镇的城镇人口将达到2-3万人,部分有条件的大镇发展成为1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约有40%的小城镇,城镇人口将达到1万人左右。其余50%的小城镇,城镇人口能达到目前全省每个建制镇7000人的水平。

2.农村产业结构。农村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农村经济总的增加值将上升到20%-30%。农村一二三产业比重关系由目前的1:1.9:0.3调整为1:2.5:1.5。

3.小城镇发展布局。“二带一线”即经济发达的杭嘉湖宁绍地区、温黄平原和铁路沿线仍将是小城镇建设发展最快的地区,小城镇规模和集聚程度继续增强。全省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左右,比1993年提高15个百分点;剩余劳动率降到25%左右,将比1993年下降23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和小城镇呈网状分布,农村经济发展渐趋合理。金温铁路的建成,将加强经济发达地区与浙西南经济落后地区的联系,加速浙西南地区城镇化的进程。山区逐步实施以小城镇为中心的开发策略,并与城镇综合开发相结合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城市文明以更快速度向农村渗透,新型的城乡联系更为密切和广泛。

(二)2010年农村城镇化发展前景

进入21世纪,我省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跨进一个新的阶段,农村城镇化仍加速发展。

1.农村城镇数量及城镇化水平。预计在小城镇数量仍有所增加的同时,城镇体系规模集中程度提高,区位条件有利、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一些小城镇将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到2010年预计我省城市化水平将达到70%左右。

2.农村产业结构。绝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实现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科技化程度大大提高,农业增加值占农村产业总增加值比重在15%以内,非农产业增加值达到85%以上。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将有很大改善。

四、推进小城镇发展进程的对策

为继续加快我省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步伐,采取的主要对策有:

(一)促进农村工业进一步发展

1.促进农村工业进一步发展是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基础。农村工业在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分析自己的劣势和存在的差距的基础上,今后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走技术、质量、效益型道路,力求实现更新换代,提高产品档次,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2.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我省乡镇企业发展外向经济前景广阔。今后可从两方面努力:一是在提高产品档次和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外贸出口;二是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积极引进外资,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二)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和第三产业

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大市场,制定优惠的政策,办好各类市场,逐步规范市场行为和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应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高层次和较强辐射的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第三产业的载体主要是城镇。发展第三产业除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商品市场外,特别应该把发展以一二产业为基础的服务性产业作为重点。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提高农村人口城镇化水平,是发展小城镇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根据小城镇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有计划、有步聚地分期、分批地做好农民自理口粮进镇落户的工作。户籍制度的改革可先行试点,改按商品粮划分户口为按住地和职业划分户口,建立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寄住人口分类,以先实行小城镇和大中城市二级制,省内省外的区别制等,并逐步向统一户籍过渡。同时对用工制度、城镇社会福利制度等都要进行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等,逐渐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新体制。总之,各地的小城镇都首先应该向本地农民完全开放,在他们交纳一定的社会保险、市政管理等费用后就应该允许在城镇居住、就业等。

(四)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在小城镇的建设中,要重视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必须纳入城镇发展重要目标。由于非农产业劳动力的增加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必然对原先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带来冲击。为此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投资体制改革,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形成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即土地向种粮大户等集中,为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区域化、社会化、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为农村工业化提供物质基础。

(五)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村小城镇建设投入机制

为了促进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增加对农村小城镇资金筹集和投入。一是国家可通过有限资金帮助引导农村小城镇公益性项目建设,改善小城镇的基础设施环境。二是继续搞好工业小区建设,利用相对有利的优惠政策,吸引工业和市场建设,以利合理布局,集中开发和集聚发展,对工业小区、市场、住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实行房地产开发综合经营,逐步培育和建立房地产市场。三是积极探索小城镇投入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小城镇发展基金方式,实行有偿使用,滚动开发,稳定资金来源。四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增加投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为人口流动和安置,农业规模经营等创造条件。

(六)加强宏观调控,实行分类指导

浙北和东南沿海及铁路沿线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工业发展应该充分利用本地技术、人才、信息、资金优势,立足于以提高为主。重点是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水平。小城镇建设要大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更多利用民间资金。同时应把小城镇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纳入议事日程,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实施,并在实施中不断加以完善。

浙江中部地区,要在立足于本地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等,要积极吸取农村经济发展快的地区的成功经验,如加快兴办小城镇工业小区、积极培植“骨干”企业。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以求能稳步前进。在农村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小城镇可以先加快建设发展速度。小城镇的各项体制改革等,则可先试点,再逐步实施。

浙西南地区,一方面除继续贯彻浙江省制定的加快这一地区交通、运输、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外,同时还应安排一定比例的“星火计划”等科技推广项目,从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浙西南各县(市)也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如大力推进“出”、“进”并举方针,即输出劳动力,选送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本地优势,走出去与经济发达地区搞内外经济合作。要以本地区特有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惠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加快发展速度。这些地区的小城镇由于相对发展缓慢且数量偏少,应充分利用县城或县域内较发达的小城镇作为农村经济和小城镇发展的生长点,并有计划地通过“并村下山”逐步再建小城镇,走渐进式的城镇化道路。

(七)科学编制小城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当前要着重解决小城镇建设规划滞后和某些小城镇在建设中仍存在盲目无序和规划上缺乏科学性的问题。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来确定小城镇发展的规划年限,明确指导思想、城镇功能、发展目标、生产布局、设施建设、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环境保护等问题。其中把节约耕地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小城镇总体发展规划,须反复研究和多方论证,并经当地人大通过后,精心设计,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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