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军队文职人员发展论文_王灵俐通讯作者,李杨,田雯雯,周丽华,王慧

浅谈新形势下军队文职人员发展论文_王灵俐通讯作者,李杨,田雯雯,周丽华,王慧

王灵俐通讯作者 李杨 田雯雯 周丽华 王慧

五龙背疗养区 118000

摘要:2017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后,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自身能力、制定职业规划,谋求长远发展成为文职人员当前继续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文职人员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对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文职人员如何适应新形势谋求长远发展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改革;军队文职人员;职业规划;适应新形势

1.引言

根据2017年11月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领导就颁布实施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1](以下简称《条例》),健全完善了文职人员的制度体现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决心。2017年1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新修订《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规定》明确,级别是文职人员职务,能力,资历和累积贡献的综合体现,是确定文职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对建立完善的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

2.文职人员现状

2.1军队文职人员在教学岗位和医护岗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以我疗养区为例,护理工作人员14人,其中文职人员9人(占总数64%),为护理队伍的骨干力量,其中一人担任护士长职务,可以预见,今后文职人员将是军队人才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2.2待遇、福利具有地理区域性。自2006年建立文职人员制度以来,工资待遇参照所属地省直事业单位待遇,而全国各地标准参差不齐[3].在福利待遇方面,如单位住房,取暖、降温费等各项补助尚有一定差距。

2.3职称调整方面。首先军地评定结果不通用,有一些省市地方职称军队不认可,在部队得到的职称级别地方不认可,相应待遇也产生了连锁反应。有的单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编制配置不全,一些文职人员考取了职称资格,聘不了相应的职称,面临着初级职称工作最高年限40岁,中级职称最高年限45岁,纷纷面临解聘。在职业的黄金期,断阶、“被下岗”,这些问题在新《条例》中得到解决。

3.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

3.1拓宽了选才渠道。这次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壁垒,在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同时,增加了直接引进,现役军人转改两种方式。注重军地衔接,为各类优秀人才献身国防、报效国家,畅通了进出渠道,搭建了良好平台,开辟了美好前程。

3.2新《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的身份做出了明确定位。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直接明确了其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和使用管理,有利于推进非现役力量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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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改革后文职人员的岗位类型和岗位等级做了调整。新《规定》将岗位改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4].其中管理岗位设置9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中级、初级,由高到低共设13级。这样规定与军队现役干部有关制度设计相协调,有利于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分类管理,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3.4 改革放宽了首次招录聘用最高年龄限。如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由40周岁调整为45周岁;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由45周岁调整为50周岁。

3.5招录聘用程序更加规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将原来按岗位等级确定招录聘用审批权限,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的,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批;现役军人转改的,按照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4.文职人员如何适应新形势。

4.1军队改革的大潮给文职人员带来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是发展形势及成长环境所需,全面提升自身业务、军事、政治素养是立足之本,随着文职人员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文职人员也应加强军事及政治自觉性,这是职业身份要求。

4.2 调整心态,谋求长远发展。新形势下,伴随着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和待遇的提高,尤其是新《条例》的出台,可以预见,文职人员队伍将是一个欣欣向荣,充满前途的队伍。文职人员在心态上要尽快实现“快速适应——充分融合——积极提高——谋求发展”的过程。

4.3 树立标杆,与部队官兵一道为国防建设添砖加瓦。作为我军构成的主要部分,文职人员服务与部队,置身于部队这样的大环境中,非军亦军的特殊身份对文职人员的军事素质、政治觉悟、奉献精神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文职人员自身在业务上要学名师、学专家,树立业务榜样;在生活中要学先进、学典型,树立道德标杆,为强军梦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N].解放军报.2017.11

[2]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N].解放军报.2012-9-28(2)

[3]冯梦丽.蔡玉平.宋春荣等.新形势下军队文职人员发展浅析[].科教文汇. 第253期.2013年9月(上)

[4]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N].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解放军报.2017-12-6.

第一作者:王灵俐 出生于1983.10 本科 第230医院五龙背疗养区 理疗科 护士长 研究软伤理疗。

论文作者:王灵俐通讯作者,李杨,田雯雯,周丽华,王慧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8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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