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内河危化品码头管理天津港爆炸事故给我们带来的启示论文_黄跃良

浅析内河危化品码头管理天津港爆炸事故给我们带来的启示论文_黄跃良

浙江省德清县港航管理局 浙江德清 313200

摘要: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湖州港航也在不断改进和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模式,初步建在集动态申报监管,不定期组织检查,船舶,码头监控,应急预案完善为一体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框体。本文结合天津港爆炸事以及内河危化品码头管理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相关问题 思路 站点监管 加强管理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案调查报告结论——“事故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监管不力就有天津市交委和天津港海事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14名、海事部门11名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天津海事局在组织“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培训考核工作中,存在培训签到表代签、考核试卷无评分标准、判分随意的问题;2,2015年3月湖州港某企业未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被港航管理人员查获,行政处罚5000元,案号:浙港政罚-EA(2015)1;3,2015年3月湖州港某集团公司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被港航管理人员查获,行政处罚50000元,案号:浙港政罚-EA(2015)2。

一、相关数据:

湖州市现有危货企业52家,泊位125个,其中成品油泊位94个;液体化工泊位31个。

二、现状和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又对其进行了修正并公布,在港口法出台后,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辖区港口码头实施监督管理。问题1,辖区80%以上的危化品企业码头是在港口法出台前存在的,原来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管是由地方安监局负责的,码头的建设规范已不符合现在的要求;问题2,现在的码头监管也是分两块的,码头前沿归港口管理部门,仓库(储罐)归安监局管,但码头和储罐其实是相通的(有管道连接),有时很难划分哪儿是谁的职责范围;问题3,企业从事危化品管理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而相对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学习班没有通常的时间安排,有时时隔几年才举办一次,企业的管理人员得不到及时的补充;问题4,企业负责人包括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企业在做事故演练时走过场,拍个视频、留个照片就完事,监管人员也是流于形式走过场,到过就行;问题5,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的管理人员相对这块业务不熟,有时在现场执法、检查时,拿不出自己意见,看不明白对方操作正确与否;问题6,企业危化品运输的动态申报和装卸作业申报没有得到实时的监管,只是采用电子技术发一下传真什么的,而在一线的海事管理人员信息滞后,码头的监控(探头)信息监管单位得不到共享。

三、解决办法和思路

1,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要明确到位,划出红线;2,“打铁还需自身硬”,要监管好,首先要把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上去,适时参加一些专业的培训,检查要做好台账,有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协助一起参与检查;3,企业码头不符合规范的,该改造的改造、该提升的提升,不能随之任之,敷衍了事;4,企业专业管理人员要及时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作业;5,第三方(培训机构)要排出固定的培训期,每隔一到两年培训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好让企业管理人员得到及时的补充;6,信息共享,对危化品运输船舶和危化品码头装卸作业实施信息共享,监管人员能及时知道其动态;7,加强执法与宣传,不能让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新建码头要从一开始就介入,从选址到峻工验收要严格把关,要对自己所有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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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物力以及航区特点的影响,

辖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偏重静态管理,动态监管薄弱.大多数船舶都是在装卸完毕才来港航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手续,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

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不完备.目前,港航管理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全程动态监管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管理惯性以及人力,物力资源不足和现有科技设备的不合理等制约因素.

船舶,码头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素质偏低.在辖区劳动的危险品船舶上的船员虽取得了"特操证",但其安全意识相当淡薄,专业素质偏低.此外,部分危险品作业码头的工作人员因变动未及时经过专业的培训,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码头装卸货过程未得到有效监管.以油船为例,卸空后的油船危险系统数远高于满载状态,而化学品船舶则更容易在装卸过程中造成污染.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港航部门对这一环节的监管力度还不够.

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管理人员安全的防范意识有待加强,而有些则需要提高业务素质,如当前进入辖区的危险品种类不断增加,一些'新"的化工产品出现,而在管理中就存在一些管理人员对"新出现”的化工产品属性以及是否性于危险品无法确定,但却在未查找资料的情况下就按照普通货物进行处理.

现有应急设备,设施不完备.管理力量薄弱,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缺少演练,给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工作造成隐患.

整合资源,加大科技监管力度

五、 加强扎口站点监管,

严格报告制度.加强扎口站点的监管,危险品船舶驶经扎口站点时,扎口站点要根据动态报告系统查询该危险品船舶是否已报告,如未报告则严禁驶入德清航区,从而严格动态报告制度的正确落实.

加强危险品装卸码头监管,港航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码头的监管,利用在各个危险品装卸码头安装的视频监控,随时监控码头危险品船舶动态以及作业情况,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整合资源,强化港口企业管理,针对目前德清航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小而散的现状,可以集中规划,通过资源整合,选择合理的航段,建造公用码头,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自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专业化的应急队伍,增加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投入,定期开展应急学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注重提高管理人员和从来人员的素质,在危险品运输监管中,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宣传,提高人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要严把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准入关,特别是船员的任职,坚决禁止未经专业培训或专业素质较低的船员从事危险品水路运输.对于港航管理人员则应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品运输的认识,通过不断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杜绝一切麻痹大意的思想和行为.

六、利用科技力量加强管理,

对现有的科技管理设备得到有效整合,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或船舶GPS(现在是AIS),实现对船舶的时时通信,全程监控,采取最迅速的应急反应.

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危险品运输船舶护航,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动态监控,对进出德清航区的危险品船舶实行全程强制护航.通过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船舶GPS来达到护航的目的.首先,必须尽量减少航道视频监控的盲区,从危险品船舶进出德清航区便开始利用视频监控装置或船舶GPS对危险品船舶的全程航行实行跟踪,直到船舶顺利到达货物装卸码头.

七、结语

港航管理部门应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动态报告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管理手段,着力构建一个完备,高效的动,静结合的安全监管体系.

论文作者:黄跃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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