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的解构_哲学论文

论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的解构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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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2;B8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3)10-0001-07

网络文化既是一种语境,又是一种话语方式,它直接关涉人们对世界的思考和言说。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及其学生沃尔夫在关于语言、文化的民族差异之研究中发现,语言和文化彼此相连,一种语言决定了一种文化感知世界的方式。沃尔夫还进一步认为,语言本身就是思想的创造者和规制力量,是人类个体理性活动的纲领与指南。从语言制约人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这样一种“话说人”的角度出发,我们会发现,网络文化作为一种言说方式,它对人的思维的作用,以及造成的感知模式、思维模式,会在一定意义上给哲学理性以逻辑的消释。

一、网络言说图式拆解哲学思维的逻辑

哲学有极度抽象、反思深刻、逻辑严密的思维和理性,以及她生存于书面文化中的现实,而作为书面文化挑战者的网络文化尤其是里面的图像文化,总是以哲学理性颠覆者的力量发生作用。美国音乐学家马利翁说,“声音是听得见的色彩,色彩是看得见的声音”。[1]视听形象的高度统一与深度互渗,使网络声像、电视一类电子文化总是音形同至、声情并茂的,故它们可以统称为图像文化。这种文化对哲学理性的颠覆,直接表现为图像文化的另类逻辑对哲学思维的逻辑解构。关于它们的逻辑消释作用,笔者以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言说的多重变数,冲击哲学叙事释义的语式

研究表明,网络及其电子图像文化的生成,实际上由三套语言系统构成。它们分别是声响语言、构图语言和摄编语言,且相互之间具有一种互动、涵变关系。声响语言包括音乐中的音强、音量、音调、音色、音质、节奏、速度、力度、和声、旋律、曲式,以及对特定情境下自然声响的录入和模拟,解说话语、人物话语的插入等,其选择和编配,使声响的语言自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能指系统。它们的组合方式不同,形成特定的语汇、语义和指谓,自变机制十分复杂。构图语言系统,包括视觉形象中的点线面与形色态,作为一个能指符号系统,也会因其特殊的构式、语汇、语义和意谓,有复杂的自变关系。而摄编系统的各种技艺,亦有自身的指意功能。它们不仅使声响、形象构成语系,而且还使它们在不同的编辑、匹配中发生变调、变相、变义的情况,彼此改变或加强着对方的语义,形成新的指谓。此外,在摄影机前,各种形象因素会因摄影者的不同视角、不同操作而形成不同的指意符号,形成不同的语义、语境。另外,声像因素的匹配方式、语义要求不同,也会反过来影响摄编语言的运用。电子图像文化语言中的这三个子系统被彼此构造的情况表明,图像文化的语义演绎是多线条、立体式和多相变意的,难以像书面文化那样线性推进。这就决定了影视、图像一类作品之思维的多向性、复义性、非线性和意会性,不容许只适应书面文化的那种稳定、明确、单义的线性思维存在于其中。它从文化的语义逻辑及其言说图式方面消释着哲学思维的传统理式。

(二)网络文化创作的情境随机性,否定哲学思维的逻辑预设

网络图像文化作品的生产,既有脚本的预成,又有声像语符及其匹配关系的偶成;既有空间的视域、视角切换,又有时间上谋篇布局的变异;既有编剧、导演的总揽,又有演员、摄影、录音和编辑的个性化、情绪化的创造和临场性应变。其中,大量意外发现、意外联想、意外际遇及其关系的处理方式,都让人们在脚本中言之难预、始料不及,需要用许多应景的、情境性的发散思维、非线性动态思维去应对和处理这些充满或然性的事项。这样创造出来的声像作品,其思想方式与哲学思维中那种由稳定因果关系、“能、所”关系等因素所确认的线性逻辑思维秩序是不相容的。

哲学思维,作为对具体科学理性的反思学问,作为对事物具体规律作形上之思的学问,其认知的对象是有稳定秩序并获得明确理性规范的。它的认知使命和思维理念,也在于超越那眼花缭乱的多变,揭示事变背后确定的运行轨迹;在于透过那纷繁芜杂的现象,了解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底里及其本质的联系;在于厘清事象之历时态与共时态交错的多种因果关系,在偶然的事态里面求索其必然的趋势。哲学理性因其对于世界之必然、本质、轨迹的诉求,对于普遍规律和终极意义的寻绎,其思维理式自然是务求稳定而排斥幻变,务求明确而摒弃含混,务求规范而抵拒随意,务求普遍而舍弃独特的。为了有效地进行这种思维,其理性运演的逻辑因子、程式和规则,必须在对问题的理论或对理论的问题进行解析之前就有严格的预设。许多时候,世界观的、方法论的、价值学的设定与论证,正是进行某种具体研究的理性前奏或思想前提,为此须进行大量哲学的自思。所以,任何一种成熟的、成功的哲学思考和哲学阐释,其思维理式、逻辑规律及其操作法则,都是预成的、明确而严缜的。这些,与网络文化、图像思维的那种随机性、偶成性、变异性形同冰炭。从某种意义上讲,无序就是网络文化尤其是电子图像作品的秩序。不要说在电子图像文化的创作中难以贯彻、难以精确表达哲学的思想,就是在这类作品的赏析和接受过程中,也足以让哲学思维从意识活动中隐退,甚至足以从思维活动的心理定势方面化解哲学的逻辑规范和理性自觉。

(三)网络语符能、所关系的显、隐变构,污损哲学思维的理致

网络图像文化语符中显在的物理形式为符号本身之形象,是能指;其所表征的寓意、概念、思想、观点、价值、态度、情感等,是隐性的意义与内容,为所指。这种网络图像语言之能、所关系因其出于自然现象互为表里的本来联系,或出自人们对某些现象心理体验之长久累积而至约定俗成,表征与被表征常能彰然于外。这构成语符能、所关系的显结构。它们是图像文化的基础语义。但图像文化的阐释与叙事方式不同于文字,作为视听艺术一类,它具有文学的比兴和艺术的隐喻之双重特质,其意义的陈述大量地存在于隐性的能、所关系中,即通过运用超出能指、所指显性结构关系意涵的引申语义去表情达意,形成了潜蕴于显结构背后的隐意与涵指。引申意义的符号以图像文化显在的能、所关系为意指形式,为喻体或象征标志,而引申意义自身即所指意谓的本体事物,则是对显在的能、所关系的语义延伸。由此,它们与显在的能、所关系相对,便构成了由语符的显性能、所关系与其引申的涵指意义组织起来的隐在的能、所关系。就隐在的意义而言,它们是言外之意、弦外之声、画外之像,具有象征式、风格化、隐曲性的思想蕴意,靠意会神往而不是逻辑推理去把握。而且,图像语符能、所关系的隐结构对于显结构的延伸,除了“分型”的一面外还具有一种“延异”性,即隐喻意义既承接显结构的语义又否定、改变其语义,是延伸中的变异,变异中的延伸,在肯定的视听感知中包含了否定的意义认定与理解。其间,常常运用讽喻、反喻、转喻、借喻等非对称、非因果、非线性的图像语义逻辑。它们要求主体对网络图像文化给予动态的、多义的、象征化的非线性思考和解读。正是基于声像符号的隐喻对确定的理性秩序和哲学思维的逻辑颠覆。解构主义者德里达才认为,“隐喻性是逻辑的污损或污损的逻辑”。[2]这从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说明了电子图像文化对哲学思维的逻辑解构。

(四)网络虚拟世界颠覆哲学思维的意旨

从一般意义上讲,语符、图像都是对世界的复现和虚拟,因为它们是对世界的意义的非物理表达,是让人们通过把握世界的意义,并以主观化的逻辑把握客观规律而达到对世界的掌握。但网络电子文化对世界的虚拟,却有另外的意义。它不停留在意义的符号表达层面,而是以形象的仿真,让人进到一种身临其境但并非确实的状态。在这种虚拟世界里,又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对可能的、现实世界的图像表达。这种虚拟主要是对现实的形象和情境模写。它们虽然以图像思维诸多地消释着哲学逻辑,但其作用还没有达到极致。第二层面则是数字化的虚拟,以计算机手段制作出来的虚幻世界及其构成的网络文化作品,形成对非现实世界的现实仿真,以及对现实世界的非现实幻变,把人们的活动从以往以物质实体和能量载体为基础的平台,转移到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平台上来。它们不仅将现实世界之物理的时、空结构非物理化,通过物理幻象让人们能“有真实感”地进到一个非真实的时空域;而且还将那本来没有时空规定的虚幻事象以物理性的拟时空形式的表达,经由0和1的信息符号操作,让人进到虚幻的世界。这样,对哲学求真问是的世界观、方法论从本体性上给予的颠覆,才是最为严重的。

人们在探讨虚拟世界的本质时,曾作过这样的界说:“虚拟实在是实际上而不是事件上为真实的事实或实体。”[3]这告诉我们,虚拟手段能够把非实在的东西变成感觉世界里实在的东西。作为一种技术化的感性精神世界,电子文化的虚拟实在具有这样一些消释哲学理性秩序的认识论特征。

第一,虚拟实在具有高超的仿真性和强烈的逼真感,把某些事实上并非真实的东西变成让人感受为真实的东西,对哲学的本体论命题“存在”及其意义提出了尖锐挑战与精神嘲弄。它抹平了实在与虚在或非在的界线,让本体论中的“存在”在感觉世界里失真。在虚拟世界中,当非在、虚在变成感觉上的实在时,实际上是以对客观实在的仿真制造着真实的感觉世界。这样,在让主体以实在性的感觉真实,映现着、表象着非真实的存在或非存在时,客观实在变成了虚在的模具、形象,虚在则成为实在形态的表现内容。在幻化人的感觉的同时也幻化了那引发感觉的对象世界,实现着虚拟世界的实在化出场。进行这种虚实颠倒的同时,数字化技术还以远程方式制造着虚拟的出场,使客观实在变成“遥在”,以变换了的时空关系,让在场和出场原本统一的事物或行为发生离异,形成在场不出场,或出场不在场。如远程教学和远程遥控手术中的教师、医生那样,他们的行为是图像化地出场。但行为主体的他们并非现实地在场,或不是“此在”而是“遥在”。这就使存在的意义形成乖离,甚至使“存在即被感知”的错误命题变换为“感知即是存在”而似乎有了虚拟世界的理由。

第二,虚拟实在通过计算机、数字化、网络技术,把原本不可能的事理和世界,变成了感觉世界中可能的与现实的事物,冲击着哲学关于客观事理的逻辑建构。它们以感性幻觉的方式根本改变了可能与不可能、可能与现实之间的非同一关系,把客观上的彼此差异、分离的两重境界,变成相互融通的一体化世界。它们让哲学中可能与不可能、可能与现实之间的辩证思维在虚拟世界中“报废”,成为多余,从而颠覆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诸如必然与偶然、确然与未然、可能与现实、理想与实践、过程与结局、原因与结果等一系列哲学的逻辑关系和规律、法则。因为虚拟世界轻易地抹平了这些现象之间的差异和对立,使之感性地丧失了存在的确定性和哲学思考的理由。这能诱使人们突破逻辑的规约,将理性世界以为不可思议的事物虚拟地变成感受性的现实。

第三,虚拟实在具有非现实的主体性,引发关于感觉世界、实践等哲学理性的失义。运用虚拟技术,感性地让主体沉浸于幻觉世界中的主要途径有三个。一是视听触觉的全息刺激。它让人在动态的通感世界中陷入生动情境的幻觉而引发真实感,形成感官沉浸。二是感觉的隔离或裂变。如“视偏”、“听偏”现象的人为制造,让原本共时空的视听现象分别与其他感觉出现在非共时或非共域中,利用视、听现象的远离与其他感觉的贴近所形成的时空差异,生成某种感觉信息“遥在”的离异感。这是“混淆视听”的技术做作。三是高度的交互作用。主体在虚拟世界中驾车、驾飞机,进厨房取食品,去图书馆翻书阅报,处理办公室的文字垃圾,去博物馆进入参观现场等点击动作,都会引发视听信息界面的形象回馈,让人似乎身临其境,亲历其事,把人的身体动作与其所见、所听、所触而合成的感觉世界,在交互作用中高度统一起来。这使主动与受动、参与和体验、操纵同感触达到一种密切的即时互馈和平衡。它们在实质上也使主体及其实践活动被幻化了,在不真实的行为中获得了真实的感觉,或在真实的行为中得到了貌似真实的感觉。而哲学思维所依凭的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时所处的统一的物理与心理环境。当虚拟技术使主体生活在上述物理环境与心理环境分裂的或在这两个不同世界里轮流切换的境况中时,那么,它就会对主体性及其哲学的自我意识发生巨大的解构作用。它使主体自身的物理存在不再作为一种主体性的事实确证。因为自我在虚拟的幻化世界中被抛离出主体的中心化位置,在信息环境、感觉意义和信心等方面,主体性均为多变的非物理的存在秩序或非生活的意义秩序所动摇、所肢解。它改变了人们思考主体的方式,“电子文化促成了个体的不稳定身份、促成了个体多重身份形成的连续过程”,[4]人们在网络世界、虚拟世界摇摇晃晃,不断地重构自我又丢失自我,失却了哲学思维所需要的主体稳定性和意识专注性。它使主体及其实践活动、实践手段、实践对象、实践结果幻化,使主体、感知、实践等哲学理念及其逻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失效,变得陌生起来。这无疑是对认识论的巨大挑战。正像美国关于网络现象的哲学研究者迈克尔·海姆说的:“虚拟世界的造就者也许会变出从未听到过的景、声、形的混合物。在语言的语法和句法之外有意构造的信号,不服从言语和视觉信息的传统逻辑。”[5]或许,传统的哲学将由此发生一场深刻的革命,这是需要拭目以待的。

二、网络文化消释哲学思维的张力

在分析网络电子文化的哲学意谓时,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迈克尔·海姆曾这样写道:“今天,一个反玄学的时代已经开始担心从虚拟实在技术冒出来的危险幽灵,自80年代末起,哲学的电话铃声便响个不停……我不知道这种事是应让我笑呢还是哭。”[6]他的见解表明现代电子文化给哲学思维造成了难堪和窘境,需要我们从其思想机理、心理定则去深入探讨它们给哲学思维带来的严峻挑战,以寻求哲学发展新的文化路径。笔者继续从网络电子文化意识的形上分析中,并通过它们与哲学之思维特征的比较,去揭示其对传统哲学理性在逻辑张力方面的消释作用。

(一)网络的感性铺陈涣散哲学理性的致思诉求

在从哲学的方面对电子文化构成的虚拟世界进行分析时,海姆认为:“虚拟实在为转移西方参与的哲学提供了机会。从毕达哥拉斯到亚里士多德,从贝克莱到罗素,有关哲学的参与感有赖于视觉,从而把我们置于旁观者的位置。要想触动我们,就需要引入更多的感官知觉。虚拟实在可以开发出一种反馈,其中参与包括整个身体的开放性和敏感性。”[7]他对于电子文化给哲学提供的心灵境况完全异于印刷文化的情况,给予了十分准确的说明。像网络空间提供的信息界面,旨在全力开发和调动受众的感官知觉,以感觉诱因的虚拟,去实现感性实在的虚拟,使主体处于极度的感觉开放与敏感状态。它们造成了电子文化对传统哲学思维的逻辑压制。

网络电子文化作为印刷文化、书面字符文化形式的替代品或否定者,首先是它的能指——符号载体发生了根本变化。印刷文化多是以线性字符为信息载体的。这种书面化的字符,尤其是西方的拼音文字,当它呈现在读者眼前时,不仅舍弃了所指事物的具象、情境,而且还舍弃了字符的读音,去掉了口语文化的情绪记录和身势表情的信息能指因素。因而,它是极度抽象的。正是这种极度抽象,人们在阅读印刷文化时,必须依靠精神自我的高度关注和极度自觉投入,才能进入文本,把握、理解文本的思想内容。哲学作为极度抽象的意识形式,作为用逻辑、范畴、概念反思性地把握事物的意识方式,它与印刷文化的那种抽象性是高度一致、相互融合的。哲学在以理念的方式把握、阐释和陈述事物时,如同书面语言的极度抽象一样,对事物的外观形态、繁复现象、个别特征、瞬间情景都给予舍弃,而着力抓住那些内在、单一、普遍、稳定的本质方面或规律性的内容,着力从事物的内在联系去反映和说明事物。哲学思维的这个意识特质,决定性地要求用严谨的逻辑、准确的概念、适用的范畴、精密的原理等只能以字符这种书面语言才能清晰、稳定地表达出来的思维元素,去实施它对事物一般规律、普遍联系的思考、求索和陈述。哲学思维的反思性,更多的是对思想的思想,而不是对感性对象、经验事物的直观和思考。任何思想本身都是观念的、抽象的,作为对思想实施反思的哲学只能比一般的思想更抽象。这使得哲学的思维活动、思维过程、思维方式和思维结果,难以用非书面语言的媒介去实施或展现。哲学思维最有效的实现与交流工具是书面语言,是抽象的书面语言支持和实现着哲学思维的超验、反思和逻辑特质。

哲学思维与印刷文化具有逻辑的同态性,还在于书面文本为哲学思维的演绎和反思提供了表达的有效方式。在书面文化中,“句子的线性排列、页面上的文字的稳定性、白纸黑字系统有序的间隔,出版物的这种空间物质性使读者能够远离作者。出版物的这些特征促进了具有批判意识的个体的意识形态,这种个体站在政治、宗教相关因素的网络之外独立阅读独立思考”。[8]书面文化不仅以其结构的有序性、语义的规范性、逻辑的严缜性同构于并有效地表达哲学理性的逻辑思维;而且以其作者与读者的不在场、不共时交流,为哲学思维的独立性、反思性、深沉性提供了物理与心灵的空间。这是网络文化所不具备的。

网络图像、电子文化一类的表达和诠释方式,绝大多数是借助于非书面语言的或非逻辑推理语式的。它们是声像的、具象的形象叙事、情境叙事、景观叙事、情节叙事。为了让观众产生更多的现场感、切身感、信任感,这类电子文化只能动用更多的调动感官反应的叙事手段。它们作为感官刺激的或刺激感官的符号系统,其符号释义与演绎贴近生活世界的具象,远离哲学思维的抽象。像电视图像、网络图像、电子图书的音像信息乃至应景的、另类生造的语言组合的信息界面,不要说不能有效地表达理性思维,甚至还有许多内容停留在记录或仿真第一信号系统的状态,给予媒介主体的信息是原始自然的内容。这些语符及其编码,让人处于从现象到事物个别本质的入口处或过程中,无法深入踏进以阐释世界普遍规律与终极意义为宗旨的哲学殿堂,无法由此介入哲学的思维,无法从中进行哲学的逻辑操作和理念陈述。主体长期经受这种原始而粗糙的或者浅表的信息轰炸,其理性觉悟、理性兴趣、理性演绎能力会大大降解。束缚于此类具象思维、情境思维中的主体,会在大脑活动的分工中使抽象思维、书面文本思维,最后是哲学思维发生退化。当主体放纵情性、沉湎于花样翻新的画面及其带来的感官刺激中,自然会厌弃书本阅读和穷理致知,大大降低理性活动的兴奋程度和智慧水平。

与此相联系,高度理性化的知识、文化如哲学一类,是很难在电子图像文化中获得生存与表达之可能性的。于是,电子图像文化便主要地关注着经验的形下世界,而放弃甚至抵牾哲学一类形上之思的理性生活内容。哲学思维作为一种反思、问道的学问,一种诉求经验背后、现象背后之深层底蕴、普遍规律的学问,一种探索万事万物之大本大原以及人生之真谛的学问,其思维特质是超验的,它必须超越现象、感性和一般实践经验的形下局限,才能达到它那探赜索隐、钩深致远的意境,进行真正哲学意义上的理性运思。这不仅使电子文化对哲学思维远而拒之,而且也使哲学思维对电子文化离而弃之。电子文化与哲学思维的难以通约,使那些沉入电子文化最多者,往往是距离哲学最远的群体。作为大众媒体的电子文化,因其大众化而必须面向平民生活、面向世俗世界。在以提高诸如电视、图像、热门新闻、惊爆事件、广告表演、山寨话语一类媒介文化的点击率之基本方针指导下,电子文化的生产者总是以增强文化产品的可受性、易受性、高参与性为其制作的技术理念和工艺设想,用新奇、异怪、惊世、悬搁、紧迫、逼真、娱人、激动、隐曲等方式的事件写实、语境设置、情节演绎、人物表现、形象渲染、声像铺陈、背景烘托和话语阐释,去营造电子文化强烈乃至轰动的视听效果。它们以巨大的力量诱惑、震撼受众的感知,让其注视着界面的信息转换,紧迫地追寻,焦急地等待,忘情地投入。所有这些由视听轰炸造成的感官刺激、知觉掳掠,其必然的结果只能是对主体的思想搅拌和智慧碾压。电子文化的超真实与过度感性化表现,抹杀了表征与现实的界限,使图像世界常常幻化为本体世界,引出的心理反应不是概念化的思想致知,而是戏剧性的滥情认同。第一方面社会生活经验角色化、模式化,各类明星、大腕或政要等典型个人的经验通过电子文化的传播成为新潮而进入受众的生活,领引其生活。第二方面电子文化经验形式化地反复轰炸,又变成生活习惯而趋向稳定,切入生活乃至重构生活秩序。第三方面是网络图像、电视节目的顺带观看与生活的同步化、一体化,以及网上聊天、购物一类活动的日用性、情境性,使电子文化直接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第四方面是观众以自身的情感、观念、价值准则及思维、行为方式介入网络新闻、网络社区、网上交流的场景、情节和角色,在自创的或深情投入的各类作品中投射经验自我,结合电子文化一道塑造亦幻亦真的经验世界。凡此种种,都表明生活经验在电子文化中,电子文化的经验在生活中;网络电子文化殖民上网群体,网民同时在精神与生活的结合上实行网络文化的自我殖民。以致出现了像德国学者卡尔维诺说的那样一种情况:人们失去了真实,丧失了历史、现实和未来中的自我,“我们只认为自己是电影的观众,而电影是我们生活的历史”。[9]这种高认同、高情绪、高主位立场的文化心态,其被压抑的另一面,正是哲学思维赖以生成和发展的文化之批判的、理性的、创造性的客位立场。人们成了马尔库塞说的丧失了批判理性的“单面人”。而“单面人”的意识结构,只能使人们对哲学的兴趣以及哲学思维的能力与水平,遭受无情的消解和压抑。因为人们与电子文化已融为一体,损害了自我的独立,在精神的被俘获与去势中少有怀疑、少有批判,缺失理性的剖析,无法形成反思性的否定和深究。从电子文化的轰鸣和激流中暂时脱身出来的人们,对其精神生活的顾盼,顶多只是复述、回味和某些浅表的感悟,难以对其进行哲学的追问和理性的深省。那万花筒式的图像推移生成的某些暂时性的稀薄感念,根本不可能形成人生的理论悟道。没有与客观事象之时空的物理隔离和心理间距,哲学的反思永远无法进行。人们对电子文化的这种理性消释作用也早有觉察,德国的影视文化研究者惠托克曾深刻地指出:影视文化的生命在于观众对亲和性、同时性的需求,在于观众对共鸣和交际的要求:而不在于观众对逻辑性的需要。[10]正是电子文化的此类作用,酿成了哲学思维的浅表化颓势。哲学研究中存在的那种回到事实、回到现象、回到具体中去的倾向,那种把“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命题庸俗化的倾向,那种片面求新、求异、求多而不求真、求深、求精的思想集市,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就是哲学思维受电子文化的图像景观、形象语言、感性信息之压抑,而生发出来的缺少本质的穿透力、价值的批判力和意义的建构力之病症。感性信息的高血压导致了哲学理性的贫血和缺钙。

(二)网络的认知格局侵蚀哲学理性的智慧真蕴

对此,海姆有过极为严峻的预言:“从布局结构来看,网络蔓延开的架构间接表明没有任何绝对的哲学或宗教。”[11]他指出了三个方面的理由:一是网络文化世界缺失规则,亦无中心,人们在高度的随机互动关系中撞大运,抓机遇,或然性地对待一切;二是网络文化的信息缺少稳定、正式而可靠的选择渠道与验证过程,大量虚假信息会使人们求真问是的哲学精神和理性兴趣受到损害;三是铺天盖地的信息轰炸,多边同时交流的言说,主体角色模糊,语意飘忽不定,让人们的辨识能力和专注精神大大降低,种种花里胡哨的活泼和脆弱不堪的时尚挤掉内容的厚重,深入持久的理性执著和关注让位于快节奏的体验与态度转换。[12]

网络文化的这种特质,足以消解哲学思维之意识场域。哲学作为一种探求大本大原、至善至美与终极意义的形上之思,它追问着事物普遍存在的主导力量及其运行的普遍法则。因此,承认并揭示事物的必然性,承认并揭示事物是以其本质力量为中心而展开它的各个生动侧面的辩证机理,正是哲学思维赖以存在的前提及其认识论之意义所在。与此同时,哲学也只有与被说明的对象事物保持一定的时空距离,才能形成对事物极度抽象的概念化、逻辑性的反映与阐释,才能经由对具体科学的深刻反思而揭示事物的普遍规律,使哲学思想经得起微观事变的考验,在较大限度内,对事物的宽幅运动和长时段发展作出宏大叙事的有效说明。而网络文化之技术运演的机理及其对介入主体造成的文化感知,是极度随机的互动或极度互动的随机,充满了去中心、去必然、去范式、去稳定性的狡狯,与以往的哲学思维范式背道而驰。网络文化使网民活动在这种高度边缘化、机缘化、随意化的“赛博空间”里,必然严重消释人们对事物作哲学分析的动机和意义,消释哲学得以生存的主体意识。

影视心理学者在研究观众感受电视一类图像信息的文化意蕴时,发现主体的感知具有多个级别:第一是在耗散结构级别上起作用的物理刺激,形成清晰意识未至的机体性感受,其信息在认知上还根本谈不到被加工和编码。第二是“细胞器”级别上的感知。是以视觉为主的刺激感应,引起的是传输神经系统紧张或安静之类的心理反应。第三是机体级别上的感知,所接受的是语言、情境、情节等方面的信息刺激,情绪化反应由此产生。第四是反射级别上的信息感知,影视作品的内容结构、形态结构、图式结构以及故事线索得到一定程度的破译,主体进入情节,并按自己的经验、习惯、知识模式理解作品内容,参与甚至一定程度地改变作品的叙述。第五是在反思级别上出现的心理认证感知,受众以自己的行为经验与方式去看自己所看的即所投射的对象,又在对象上复现、反观自身。第六是在符号级别上的感知,这是从审美方面对影视作品在象征、符号、隐喻方面的解读。[13]德国学者舒里安的上述研究告诉我们,影视包括电子网络文化中的图像作品给予受众的刺激以及主体对其信息的感知,有诸多的层次和级别。由低层次感知到高层次感知的推进,不仅意味着主体意识活动之复杂性、自觉性的提升,因而对作品内容了解的加深,而且还意味着感知—认识活动有一个物理—心理时空的推移过程。主体对电子文化内容初步的接触只能形成较低层次的感知,多次反复的接触才能形成较高层次的感知。同时,对作品内容的感知还与主体自身的知识结构、文化素养、理性品质相关,越到高层次的感知,越要求高水平、高品位的认知能力和精神境界。并且,人们对影视、图像文化越是高层次的感知活动,便越需要主体凭借一定的心理时空去调动其解释能力和文化知识,对作品作深层次的内容解读及审美观照。这也就是说,网络图像、影视作品、感性文字叙述转换的过程越快,展示的内容越多,留给主体作深度解读、领悟的机会越少,越不能形成较高层次的理性与审美观照。倏忽闪过的电子文化信息,相对于网络主体的感知过程、感知结构而言,是根本无法进到哲学反思水平的。正好相反的是,这样的文化环境及其信息传递方式,容易造成主体的理性麻木甚至感受疲劳,生成妨害哲学思维的许多不良心理因素,诸如浮躁厌倦、不求甚解、记忆衰退、注意力分散、反应迟滞、理解力下降、抽象思维减弱以及思绪混沌、逻辑紊乱等不良心理病症。它们严重障碍理性意识的成长,消释哲学思维的意识域,使主体对事物的认识难以进到哲学思维层面,难以形成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揭示和高度概括,因而消解人们对世界作哲学理性方式之掌握的内在动机和思维张力。

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意识基础的消解,还表现在其时空价值取向上。网络文化技术方式的本质特征,是便捷、流畅和迅速转换。它们以通俗易懂、贴近生活、追逐事变、抓住最广泛的受众为其技术宗旨和文化理念。它们重在反映而不是阐释,重在表征而不是诉求,重在回应而不是建树,重在浏览而不是构造,重在形式翻新而不是内容创新,重在时尚追逐而不是意义持久。它们对空间价值的追求大大超乎时间价值之上。急剧地产生,迅速地流播,瞬间地引爆,片刻地转换,倏忽地淘汰,匆促地湮灭,以其数量、速度、空间上的幅度价值填充其质量、稳定、时间上的持久之价值不足。这使网络文化中变换的速度与遗忘的速度彼此竞赛,有形式上时新的东西还未长成它就已经陈旧。由于网络文化是按照现代主义的基调即新奇、轰动、同步、冲击、齐一来组织社会观念和审美观照方面的反应,因而它既不尊重传统,也不尊重创造。其中,时间的纬线每时每刻都在断裂,世代的轨迹随时随地可被抹去。这种文化语境,让人们处于外在力量强加的浏览速度下,面对汹涌而至的电子信息湍流,无法求得黑格尔说的理性思维所需要的那种“精神停顿”,让深沉的哲学反思有从容、宽松的时空。同时,网络文化自发地快速生产和迅即抛却,以及它齐一、平面的多元性,必定极大地动摇着深邃,动摇着凝练,动摇着精粹,动摇着恒定,以其空间绝对和时间相对的文化价值取向,消释哲学理性在社会文化中的核心地位和长久价值,甚至从根本上否认有文化的灵魂及其长久价值。因而,它多方面地取消了哲学思维的文化权力和时代精神之精华的地位、价值。网络电子文化这些信息狂泻的特征对哲理智慧的负面作用,正如海姆指出的:“信息狂阻碍而不是促进智慧”。[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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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的解构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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