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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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的中心点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尽快使之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活力的经营主体,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通过制度创新,增加活力,提高素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完善。

然而,企业制度的创新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们进行了艰苦的摸索和尝试,虽有成效,但不如农村经济改革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企业制度如何创新,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因为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主体,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商品经营者之日,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成之时。为此,笔者从几个侧面谈一些认识。

一、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出路是实行公司制

从实践的意义看,公司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大中型企业普遍采取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一点绝不是偶然,是人们在几百年实践中反复试验和选择的结果。既然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那么,把公司制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也是顺理成章的了。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表现形式,是推动资本集中和经济高速发展的有效手段。这些都已被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所证明。

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公司制应当作为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形式。首先,公司制有助于理顺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拥有企业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能够承担起自负盈亏的责任。其次,有助于大规模融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可能对国有企业大量投资。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大都要通过市场渠道解决。公司制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渠道融资。第三,公司制形式是世界通行的,有助于国有企业改制后按国际惯例参与国际市场的合作和竞争。

目前,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显然存在许多不足,其产权关系、组织结构和内部运作机制,都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相差甚远,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步伐和加大改制的力度。

二、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难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几年的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城市经济改革由于深层次的关键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国有企业未能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主要表现在:第一,没有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下政府直接管企业的模式。第二,改革的重点放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对产权制度改革不够,本末倒置。第三,改革配套性较差。政府机构改革滞后,金融、财税、外贸、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处于滞后状态,使企业改革困难重重,步履艰难。主要表现有以下七个方面:

1.企业法人界定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确定谁是企业法人。然而,要确定谁是企业法人难度相当大。企业集团公司认为企业法人权应属他们,因他们是改革的产物。而集团公司下属的企业认为,集团公司只是翻牌的行政性公司,不符合企业制度创新的要求,企业法人不应属于他们。企业法人不定,怎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难。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模糊,权责不清的状况未有明显改变,国有企业在还没有自己资产所有权的情况下,出现亏损是难以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的。

3.重大决策权判断难。“重大”两字标准要量化,以便企业划清重大事项的界限。企业对什么是重大把不住,就很难做到依法自主经营。

4.企业经营者选择确定难。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企业经营者应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这样的经营者才有真才实学,能驾驭市场,而目前通用的是政府任免。但目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初期,缺乏人才机制的保证,任命的经营者与市场经济不能适应者不乏其人。

5.政府只负有限责任难。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则,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负有限责任,而国有企业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政府既是出资者,又是管理者,肩负双重责任。职工又是企业主人,当企业破产时,政府难以撒手不管。

6.企业内部实行“优胜劣汰”难。社会主义制度要保证每个具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劳动的人有劳动的权利,又要“兼顾公平”消灭两级分化,保证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因而实行优胜劣汰,极易发生矛盾。

7.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难。现行的企业领导体制,突出的问题是怎样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关系。现代企业制度又出现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的关系,使问题更具复杂性。

三、企业制度创新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能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还需要结合中国实际国情进行探索。当前进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是:

1.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由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具体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出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财产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是其法人财产权主体,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依法占有、使用和支配其法人财产,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并对国有产权运行主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以股息、红利等形式向国有产权运行主体交纳资产收益。

2.企业组织制度创新。建立新的企业组织制度,使企业在一定的资产范围内负有限责任,对现有的国有企业,可区别情况与特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3.企业领导制度创新。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精干、效能的原则,企业实行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公司企业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党组织要根据新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探索新的体现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职代会民主管理的形式。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群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4.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权益的财务体现和保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当前,试点企业要确实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两则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完善企业财务管理。

5.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创新。要真正打破企业内部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分配标准和办法,按高效、精干、统一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

6.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创新。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分开原则,切断政府同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理顺政府管理职能,改变管理方式,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依法按章对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应当从只管国有企业转向对整个国有经济的管理。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应当抓住盈利为主要目标,抓住资产的保值增值。运用利率、税率等经济杠杆实施产业政策,引导企业的投资决策。

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实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行相分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监管条例》规定行使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的运行由国有产权运行主体负责。有关国有产权代表的任免、考核、收入分配及奖惩,由出资者决定。

7.应当加快和真正落实企业家职业化工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用工制度,消除不同用工形式、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职工的身份界限,使之相互间通过劳动力市场合理流动。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其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尽可能快地从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中解放出来,探索和确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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