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区建设的优化构想_规划条件论文

我国开发区建设的优化构想_规划条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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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现状及其特点

1.开发区分布、区位特征。我国开发区的形成发展过程与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为高度的一致性。开发区建设与发展体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早期特区试验性创办到向沿海城市推广开发区的作法以及向内陆城市增设各种开发区的历程,都与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从试验性探索到沿海14个城市开放再拓展到内陆、沿边全方位开放的历程相吻合。这一特征的重要性在于它指明了我国开发区今后的发展必须从改革开放的发展态势中寻求依据。这是开发区发展的动态特征。我国开发区的静态特征,即分布、区位特征则具有沿海倾向性和经济中心趋近性。从大的区位来考察,其分布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据统计,全国县级以上开发区有2000多个,其中80%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约占15%;沿边地区约占5%。这与80 %的外资投入于沿海地区是相一致的。从小的区位来讲,几乎所有的开发区都集中在交通便捷、靠近经济中心、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中心,如南京市仅市区就有8 个开发区,分别位于具有不同区位优势的市区边缘上。开发区集中于沿海并依托于区域经济中心的特征,表明今后开发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推进和宏观经济水平的稳步上升;其次,开发区的再发展必须与所在地区经济中心的经济实力及潜力相适应。现在一些地方开发区在发展中遇到阻力,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愈益明显。

2.开发区的性质与类型特征。现在,我国开发区的性质级别基本上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不同级别开发区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对开发区的支持上。政府对开发区的支持主要是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我国目前2000多个开发区中,国家级开发区约占10%近200个, 省级约占20%,其余均为市县级开发区。这些不同级别的开发区彼此差异很大,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为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实施的需要而设置的,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中央政府的长期倾斜,中央一般采取资金与政策交互支持的办法,即政策上不单纯下放优惠政策,还包括政策性资金扶持,比如税金返还、政策性牵引项目等,同时,长期固定比例(或数量)的资金又体现了政策的引导性,比如资金使用方向(投向)要符合既定的产业发育要求,诱使开发区良性发展。国家级开发区一般使完整的规划得以循序推进并具有良好的远景。而省市县级开发区,由于地方政府经济实力、权力弹性有限,因而,地方政府对开发区发展建设的推动力则较小(不过其内部情况差异也很大)。因此,我国目前开发区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地方级开发区上。

开发区类型的广泛性,是我国开发区的重要特征,也是开发区内容创新的体现。从开发区的功能形式上,我国开发区可分为单一型和综合型,前者如保税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后者如浦东新区、洋浦开发区、苏州工业园等;从开发区的性质来看,可分为服务性质、生产性质、贸易性质、城市化性质等类型;从管理体制上可分为松散型(由政府多职能部门组合管理)和严密型(由管委会和开发公司专门经营管理)。开发区类型纷繁的特征将使开发区的开发建设难以形成统一的策略。

3.开发区规模、风险及效益特征。通过考察一些不同级别类型的开发区,我们发现开发区在规模设置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超前性质的特征。当然从规模经济和规划发展来看,适当超前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是绝大多数开发区在规模设置上都首先侧重于圈地,然后几通一平,而未能足够地将开发区规模与近、远期的开发实力相结合,致使大量土地资本处于闲置状态。从微观上分析,则使开发区开发成本升高,耗费不必要的资金投入,或使投入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大,致使资金收益率很低;从宏观上分析,大量土地荒废,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使投资后劲不足,影响宏观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开发区这种超规模高成本的特征是很普遍的。从财务管理角度来讲,高成本必致低风险,风险与成本是此消彼长的负相关关系,而在我国的开发区建设中却存在着高成本高风险并存状况。我国开发区高风险特征主要体现于过多开发区的竞争。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过多开发区的竞争必然使有限资金资源过分分散。这样,对每个开发区来说都是增大了风险,加上这几年国内资金一直不足,外商在中国,尤其在沿海一带,开发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同时,周边国家和地区也正向外商提供更多的低开发成本机会,所以开发区缺乏开发资金,项目风险日益增大。这种高成本高风险的特征又引致了低效运转的结果。低效益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高成本高风险相扭曲的结果。当然,这还与开发区管理体制相关。

4.开发区管理体制特征。开发区在管理体制上都属于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下的一块实行某些特殊政策的开放区域。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是指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目前已形成比较典型的管理体制模式有以下几种:

(1)纵向协调型的管理体制。 这一管理模式多在一些较大的开发区中被采用,其组织结构是:由所在城市的政府全面领导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并设置开发区管委会或开发区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不设常设机构,管委会成员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开发区各类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日常管理由原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管委会只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而不直接参与开发区的日常建设和经营管理。(2 )集中管理型管理体制。这种管理模式的特征是要接受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制约和指导,不能脱离所在城市而片面发展。因此,多为一些综合性开发区所采用。集中管理型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形成过程是由所在城市政府授权组建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自行设置规划、土地、项目审批、财政、税务等部门,并享受所在城市的市级各管理部门的权限。(3 )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体制。这种体制是完全用经济组织方法管理开发区的一种模式,这种管理体制目前在县、乡、镇级开发区建设中使用较多。其组织结构形成过程是:县、乡政府划出一片区域设立开发区,并授权成立一个带有部分行政职能的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企业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环保管理等事务。开发区不设管委会,只设总公司,总公司直接对县、乡、镇政府负责。

二、我国开发区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布局问题。开发区的布局严重失衡,即主要偏集于东部沿海,而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有严重影响的。实际上,这些年来,我国经济中心过快地由西向东、由北向南转移,这使南北之间和东西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政策的倾斜。如我国的5 个经济特区有4个在原广东省。因此,若这一状况再不调整, 那“诸侯经济”的发展势态难以阻止,其结果是各地各自为战,地方保护主义加剧,宏观区域分工将呈无序。还有,政策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若再导致社会问题和民族问题,这是很难收拾的。

2.规划问题。开发区规划问题在宏观上和微观上同时并存。在宏观上,国家原旨在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区位上按计划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数量有限、类型适宜的开发区(即体现为现存的国家级各类开发区),但是1992年的开发区热使地方从省级到县级甚至乡镇政府都拥有设置开发区的权力,这样中央的原旨受到了破坏,开发区建设首先从宏观规划管理上走向失控。数量滥多的开发区圈占了面积庞大的土地则是这一问题的最严重后果。原本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宏观规划在开发中失去了意义。1993年上半年开始的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则是解决这一宏观规划问题的初步行动。然而,真正要解决宏观规划问题远非就此而止。清理整顿的结果只是达到刹住开发区热。清理后的开发区数量(900 个)和建设规模仍然超越国力承受能力。开发区总体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问题仍然不能把开发区的宏观规划引入健康的轨道。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国家的清理力度不够和手段过死,同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变通办法。

在微观规划上,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开发区一般都制订了总体规划和相应的详细(建设性)规划。总体规划是开发全过程的纲要性指导思想;而具体规划则是具体开发建设阶段性的实施规范,它牵涉到具体项目的厂址设定、行业布局、道路等基础设施规划以及用地功能与规模的限制等内容。但从现在各地开发区具体建设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开发区并没有把总体规划设在指导思想的高度上予以重视。比如一些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受到周边竞争压力下,开始脱离仅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规划约束,不断引入一些普通工业项目,甚至一些制造污染的项目。这样,总体规划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实现,不同开发区的个性日益混合,开发区类型的界定日益显得模糊、困难。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欠佳,还造成了本不应有的竞争,加剧了开发区之间日益严重的过分竞争。在实施具体规划的过程中,大量开发区存在着随机盲目安排项目的做法,结果不是项目去适应规划要求,而是让规划满足项目的选择要求,使得开发区具体规划方案反复修订,造成开发区建设无法有序地进展下去。

3.过分竞争问题。开发区竞争现象是将开发区开发与管理推向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的必然的、正常的表现。但是如果因此诱发成过分竞争问题则是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可以设想,一个充满过分竞争的市场中,结果必然是竞争各方不同程度地受损且从总体上造成资源浪费、经营效益下降。开发区的过分竞争问题亦是如此,大量土地资源流失和有限资金被过度分割则是开发区过分竞争的直接后果。开发区过分竞争主要在地价、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这三方面进行争夺。争夺的目标当然是为取得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因此地价和优惠政策的过分竞争是项目(资金)过分竞争的派生。这两个派生竞争问题,我们将在下面问题中予以详述。开发区在(资金)项目上过分竞争的根源在于开发区规划管理欠佳和盲目自利的结合。在规划控制和实施上没有严格限定不同产业项目要求沿着不同类型开发区进行自觉分流,从而引致所有开发区对所有项目都参与抢夺的“一窝蜂”现象。在管理上,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监督管理上,不仅未能从协调中给予引入项目以合理安排,而且对这种“一窝蜂”而上的过分混乱竞争现象反而采取宽容的态度,结果进一步助长了开发区盲目自利的心理动机。因此,针对开发区的过分竞争问题,我们必须强调政府行为。尽管对每一个开发区的内部管理,开发区内有专设的管委会、开发(经营)公司或特设的职能部门,但是对开发区的整体管理,特别是对一个地区拥有多个开发区(包括不同类型的开发区)的整体管理,地方政府应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发挥适度的干预(主要是协调、组织、监督)作用,消除日益恶化的过分竞争问题。不过,过分竞争是个具有空间约束的概念。换言之,过分竞争,对于某一单独的开发区来说,它只体现于与周边毗邻开发区之间的内耗性竞争关系,而空间相对远的开发区则与之不易形成竞争对抗。当然一个级别很高、规模很大的开发区(如浦东),其竞争的半径也会加大,竞争的意义可能转化为区域经济竞争,而不能单纯地武断为过分竞争。因此,目前开发区存在的过分竞争问题,只是针对一个地区超过经济资源承受能力而滥设开发区而言的。

4.用地问题。前面我们已多处涉及到开发区用地问题的一些侧面。开发区用地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即用地规模与土地价格问题。用地规模,从国家角度考虑,正如前面所述及,开发区建设存在贪大求多,大量圈地,使得大量耕地撂荒,严重浪费国家耕地资源,造成农产品产量锐减、进口扩大、物价上扬等问题,同时,圈占耕地所引起的大量农业人口迁置,更加剧了农民就业难的问题。但是单独从开发区角度考虑,圈占一定规模的土地不仅可以为远期开发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留足后劲,而且一个开发区处于周边多个相竞争的开发区群体环境中,拥有较大规模的可开发土地,就意味着在招商引资、营造声势、争上等级、降低风险等方面居于更有利的地位。同时,获得更大规模的土地资源还意味着开发区拥有更多可供动用的物业存储资产,这等于为开发区的远期发展注入更多的资金(通过作价转移)储备力量。在我国现阶段资金缺口问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开发区用地贪大求多恰恰符合这一要求并似乎是通过这一变通办法解决资金问题。

开发区土地价格问题亦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情形。土地作为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土地价格与土地供求保持一定的弹性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但是在我国目前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存在严重问题并致使地价与土地供求相脱离的条件下,试图将土地这一稀缺要素推向市场并用地价反映土地的供求关系,必然导致土地开发利用在宏观与微观利益上的冲突。开发区的地价问题即是根源于此。在我国,对各地区来说,增加土地供应量只须动用权限而不必付出其他任何真实代价,因而土地供给量理论上可以随意放大到无限,前几年猛增的开发区使土地供给市场远远超过了有效需求,于是地价在过分竞争中不断调低,甚至出现零地价。这种价格严重失真的结果,从宏观上看,是国土资源在权限与市场的漏洞中不断地流失。从微观上看,则是为取得自身利益,适应市场经营机制而采取的一种微观合理的价格政策。因此地价问题与用地规模问题一样都是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相冲突的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要从微观上寻找出路。

5.政策与管理体制问题。开发区优惠政策的选择与制定,本义上是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创造一个更有利于吸引投资的条件。优惠政策同时表明它包含着一系列比起一般政策措施更加宽松有利的政策条件,并在比较中体现出它更有吸引力的政策价值。然而,我国开发区的过分竞争破坏了这种优惠意义。一个共同的问题是,普遍的开发区都制订了大同小异的优惠政策而事实上都因此失去了优惠的功效与本义。开发区发展至今,几乎已经没有一个开发区能把优惠政策作为一项在竞争上处于相对优势的开发支持力量而突出出来,相反,各个开发区都将其等同为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开发必要条件予以配备。即使如浦东这样的开发区,也明确地提出:“我们靠的不是优惠政策(其实已无优惠可言),而是浦东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上海作为东亚大都市的现实实力和未来潜力。”这种情况过去远非如此,几个特区和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初始发展,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得益于绝对优惠的政策条件。

与优惠政策相并行的另一个问题是管理体制问题。目前开发区的管理模式,不管是松散型的还是集中型的,是经济组织形式还是行政组织形式,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开发区若撇开其各异的特殊功能和类型形式,从区域开发角度来看,它实质上是一种微型社区开发;另外,从开发区内在的经营机制和组织形式来看,它的经营管理模式应具有企业化的特征。这两者的结合,使得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应同时体现社区管理和企业化经营的要求。我国绝大多数开发区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也都在极力倡导小政府大社会的社区优化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设置开发区管委会)及推行风险、绩效、责任相约束相激励的开发经营模式(具体表现为设置开发区开发经营公司)。但从实际考察来看,只有少数几个开发区同时具有这两种管理模式,而且真正的问题在于,不管开发区形式上选择一种或两种兼具的管理模式,其实际的开发经营管理仍然严重地依附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开发区统得过死,管得太多,使得开发区未能从社区建设和企业化经营共同特征中充分树立相对独立、灵活的管理模式。这是我国开发区今后取得进一步发展所必须要打破的桎梏。

6.资金问题。通过考察反馈的信息表明,目前我国各类各级各地的开发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金问题,资金问题尤其对地方级开发区更加突出。许多开发区目前处于缓慢或停滞发展状态,资金问题是其最根本性的原因,同时资金问题还引致其他问题进一步恶化。比如由于资金紧缺,致使开发区对投资项目过于单纯地偏好,而忽略了对规划目标的追求;再如开发区为了取得暂时的资金支持,无原则地杀低地价等等问题都是出于资金方面的原因。综合来看,开发区的过分竞争现象使有限的投资资金(内资与外资)被过分地分割分散,是资金问题日益严重的外部主要原因,但是我们应该同时看到开发区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完善机制与体制问题则是资金问题的内部主要原因。这一点从开发区内部经营管理来看,其过分追求表面化的项目个数和协议投资金额而未能督促项目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开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已经使得不少开发区在营运资金上遇到麻烦。现在一些外资项目利用开发区急于招商引资的心理在玩弄空手道。典型的情况是一些外商利用开发区内优惠有利的条件只在开发区内签订项目协议,而实际生产营销却在开发区外进行。这对开发区来说,不仅见不到资金,还使一部分土地被圈占。其次,从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上来看,由于我国开发区都严重地依附于政府并实际受政府操纵,地方政府争设开发区的意图固然有着想借此为地区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的显著一面,但同时,通过考察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对设立开发区还另寄有一个隐在意图,即在地方资金比较紧缺的情况下,设置开发区可以为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快速有效的增加。正是由于这一意图的存在,使得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本应得到地方财政的支持,变成了反倒要向地方财政纳赋。这种做法,对处于早期开发建设的开发区阻碍尤其明显。开发区从土地租售中所获得的资金是其早期开发所需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自有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却要按一定比例回归财政,显然会使开发区在短期内难以形成滚动发展的推动力。因此,许多开发区为图发展,不得不转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这种财政倒吃,负债经营的资金状况,已经成为开发区中非常普遍的资金问题。

三、我国开发区建设的优化构思

1.布局调整。鉴于开发区过分偏集于东部沿海,特别是东南沿海,故今后开发区的布局应作大的调整。原则上开发区的发展应与地区经济发展相吻合,这样,在每一大的区域都有相应的增长极,各区域的发展才不会脱节。如渤海湾地区就应该培养几个强有力的增长极,因这里的发展条件极为优越,除坚实的工业基础外,就对外联系讲,它可就近接受日本、韩国等国有力的辐射。至于选址定点,大连、青岛、烟台都可考虑。还有西北、西南地区,其增长极的培育亦不可忽视。现在,一些边境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势头看好,但沿边开放度尚差,故今后应当增加开放口岸,特别是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大政策优惠,这对带动整个西北、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

2.规划管理。宏观规划管理,即中央政府对我国当前各级各类开发区实行全盘的指导性规划管理,是当前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国家应针对目前清理后的900多个开发区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 旨在进一步具体地监控这些开发区的发展动态状况。专门管理机构通过建立规划方案存档、动态开发信息数据库、整体效益评价及具体优惠政策和管理体制实施状况等一整套科学办法,及时跟踪每一个开发区的进展情况并做好监督协调工作。通过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严格监控开发区的用地规模、规划执行、政策设置等内容,对一部分滥占土地,无力开发的开发区,要求将土地还农,或兼设农业开发总公司办法予以变通。对那些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开发区,要重新确定开发规模与目标方向;对绝大部分市县级以下的开发区,都应该调整为乡镇企业开发区,以此作为契机,改变乡镇企业分散发展的局面。总之,通过宏观规划管理,可以显著提高我国开发区的整体效益,极大地消除过分竞争、滥用耕地、乱设政策等问题。

从微观上看,严格、科学地进行规划管理,是开发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和不断增强整体开发潜能的必要保证。很显然,那种让规划去适应随机项目而不断随意修改规划方案的办法,必然导致开发区在功能、用地和管理上的紊乱,并最终使开发区很快消尽边际效益。因此,建议在微观规划管理上做好以下工作:

(1)开发区在执行规划方案时,尤其是先期开发的初始阶段, 有必要结合开发实际,对整个规划方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反馈审核,如确实需要,可以重新进行一次性修订。这主要是因为地方对设置开发区的初衷过高,对形势的评估过于乐观而与开发实际情况(难度)很不相符所造成的。

(2)对一经确定的规划方案,建议由当地规划部门予以监控, 跟踪监督规划的具体落实情况,并予以严格约束。实际情况是,规划部门只管制订规划,而规划对许多开发区事实上是个软约束。让规划部门兼行监控,能有效地起到对口管理作用。

(3)对一个地区拥有多个开发区的情形, 建议首先在规划上予以明确的功能分工和规模限制。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实际开发中的过分竞争、功能紊乱及割散资金问题。考察表明,能在规划中及早注意问题,可以为实际开发带来不少整体效益。

3.开发速度。衡量一个开发区的成功与否,开发速度是个关键的指标。今天,开发速度对一个充满竞争的开发区群体环境,则更具有现实的策略意义。开发速度之所以在今天成为需要认真研究的策略问题,其原因有三:

(1)任何一个开发区都处在同众多其他开发区的激烈竞争中, 像早先那样个别开发区垄断的局面已难再现。(2 )现在我国各地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沿海省份。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会给开发区带来种种发展机会。而在发展机会的获取上,发展相对较快的开发区显然占有比较优势。(3 )开发速度反映于开发程度上本身具有正向的累积循环效应。一个发展较慢的开发区不仅会面临着因其他开发区发展较快速而使其在竞争中处于越来越不利地位的风险,而且还可能面临着政策及其他方面(如被清理)的风险。因此,任何一个开发区的开发机构和支持开发的地方政府都必须将开发速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策略加以研究。

应该指出,开发区的实际开发速度还受区位条件、政府支持力、招商策略、土地价格策略及管理体制与政策效能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设定开发速度时,还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并作适当的技术性调整。

4.政策与管理体制。我国的开发区实际上都是政策优惠区。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税收(特别是所得税)和土地使用费上。虽然从表面上看优惠程度会因开发区的等级而异,但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地方级开发区的政策设置上拥有非常大的自由度。比如通过财政返还,制定同等减免条件及灵活地实施地价政策足可以拉平与国家级开发区的优惠差距,甚至可以形成更优惠的政策。因此任何开发区企图通过设置税收、土地优惠政策的办法来形成开发优势已不现实。新的开发政策应该倾向于开辟新的政策空间:

鼓励财政返还;把优惠政策的对象由外资企业转移到特定的产业上来;拟订地方政府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计划或具体投资比例;制订反过分竞争法规;开发区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权及开发区设置权严格控制在中央和省级两级权限之中;全国和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要求把对开发区的投资作为单项设立;允许开发区参与地区经济开发的决策过程。

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其主体内容是优化开发区管理模式和开发经营的内部管理体制。从前述几种管理模式及其在实际中运行情况来看,同时设置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经营公司,配备两套领导班子的管理模式符合开发区实际运作要求。但必须明确管委会与开发公司的职能边界。管委会的职能是发挥开发区作为社区开发管理中的小政府作用。它既负责对开发区内进行事务性管理,又代表开发区,与地方职能部门和周边开发区进行协调。开发公司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并真正体现企业化管理特征。这要求地方政府和管委会把开发责权最大程度地下放给开发公司自主承担,并拆除过于僵硬的统管行政手段,代之以灵活的经济和法规手段。

在开发区内部经营管理方面,建议加强风险管理、财务评价、项目评估监督及市场研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责任与激励机制,以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内部运营效益。

5.价格政策。土地价格反映的是单位土地上的开发成本和预期利润之和。真实的土地价格可以按照影子价格予以发现,即可以通过一定土地资源用于开发建设而放弃其他可选择用途的机会成本予以确定、土地价格优化的结果应该是与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均衡价格相一致。但对开发区来说,这种均衡价格在目前尚不具备完善的市场交换机制情况下是难以形成的。这样土地价格的优化策略可以考虑建立起微观上的预算硬约束来迫使每个开发区作出价格调整。国家在宏观上不能直接规定合理的地价,但是可以运用影子价格和市场测算办法来确定出每一开发区投入开发的土地的资产存量,并将其纳入开发区资产负责的预算体系。这样国家对土地价格的管理可以转变为通过预算硬约束的办法予以管理。只要建立起预算硬约束,每个开发区就不得不在单个价格上作以调整,不管单个开发区选择的价格策略是低价竞争还是高价竞争,它们同时都有了约束压力。显然,低价竞争是通过付出土地资产流失为代价来诱取投资项目和资金,这种策略只在短期内有意义。因此,这种策略的风险在于:如果在预期时间内,开发区未能从低价竞争中获得足够的优势(比如形成了一定的开发速度或积累了一定的开发规模等),则极有可能沦为负债经营而面临着被清理的风险。同样,高价竞争也将面临风险。因为高价竞争的前提条件是高成本投入,在竞争者的制约下,高价格策略一旦不能收到预期收益,其经营的风险性将会更大。因此,只要重视土地资产管理并引进相应预算硬约束,开发区地价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因为在预算硬约束和风险机制的共轭作用下,土地价格不可能长期失真。开发区通过一段时间对自身地价的调整,必然会使其与影子价格(即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均衡价格)标定的真实地价愈益趋同,而且优化后的土地价格将对消除过分竞争现象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

6.招商战略。开发区发展的成功与否最终要看它是否能够吸引众多的投资者,因而招商战略之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理想的招商状况是:在开发的同时完成招商,即所谓的“引鸟筑巢”。此种情况在垄断格局中比较容易出现,但在今天每个开发区都遇到强烈竞争的情况下,开发区先将生地通过几通一平开发成熟地后,并建设标准厂房,再开始招商,已成为一种程式化的做法,尽管这会使开发区背上较重的财务负担,但毕竟已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招商手段,因此,在今后的开发建设中依然值得效仿。这里我们还要讨论的招商战略与其说是方法,不如说是战略思想。

众所周知,绝大多数开发区都把吸引外资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然而许多成功的开发区的经验显示,来自中国国内的投资,其作用并不亚于外资。在上海浦东开发区,来自中央部属企业和其他省市的企业比三资企业还要多,投资总额也和外资不相上下,因此面向国内的招商也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当前各地区经济迅猛发展,存在三个有利的机会:一是随着老城区和老企业的改造,将要搬迁大量的老企业和服务设施;二是人口的增长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要求在现有的建成区外建立大量的新居住区;三是部分致富的农民和日益发展的乡镇企业需要有新的发展空间。开发区的招商战略若能很好地与上述三方面机会结合起来,把面向国内招商与面向国际招商置于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则完全能够把开发局面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此外,正如企业注重树立自己的产品形象一样,开发区应该把树立自身形象作为一种战略思想。广泛宣传、推销自己是今天开发区招商策略中远未施展的一环。通过各种媒介的广告手段,在国际国内进行组团、委托代理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自己良好的投资形象带给更多的潜在投资者,让他们都能熟悉开发区的规模状况、规划设想、各种优越条件及远景潜力。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明,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成功的招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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