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经济主体地位的几点看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对公共经济主体地位的几点看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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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变了传统经济下单一公有经济所有制结构,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客观要求,而且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近几年来,各种经济成份在发展中的增长幅度呈现下列状况;外资经济快于私营经济,私营经济快于个体经济,个体经济快于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快于全民经济,因此,一些同志,尤其是高校不少青年学生感到困惑,提出了“我国公有经济是否还占主体地位?能否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等疑问,为此我想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含义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含义:

1、应从公有制经济整体来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个整体不仅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包括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由国家或集体出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如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等等。这些经济虽然具有一定量的私有经济成份,是公私混合型经济,但从总体上看,在生产和经营中起支配作用的仍然是国家或集体经济,因此,从性质上看,属于公有经济。而且随着经济机制改革的深化,单纯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范围将会日益缩减,由国家和集体参股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将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经济的重要形式。这种在公有经济支配下的多种经济形式合理配置的所有制经济,没有传统体制的弊端,一开始建立就按市场机制运行,显示出充分的活力。我们在评判公有制主体地位时,切不可把这些所有制排除在外,而局限于单纯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2、应从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来理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把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局限于具体的每一个地位,经济领域和企业。我们党早在“十三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地区,各种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应当允许有所不同”。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在生产现代化水平较高,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种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型骨干企业,一般都实行国有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工业领域,公有经济也占绝对优势;在广大农村则以集体经济为主要形式;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生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至于外资经济则是国家根据对外开放的需要,在国家严格控制下发展的。公有制经济的这种分布格局,是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和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来看,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公有制与之相适应;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状况看,基本特征是社会化大生产,但不同地区和经济领域社会化程度有很大差别,由此决定公有制经济不可能平均分配于各个地区和领域。因此要求我们必须拓宽眼界,从国民经济整体的高度去认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3、应从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来理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能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保证国民经济高效,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保证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服务于公有制经济的方向发展,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作用。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习惯于采用某一数量标准来评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些数量标准包括:一是资产标准,即以公有制经济的固有资产原值或净值占社会固定资产原值或净值的60%以上为衡量标准,二是产值标准,即以公有制经济的产值占社会全部产值的70%左右为衡量标准;三是就业人数和企业数量标准。这种评判标准,虽然理论界限比较清楚,简单易行,能从某一方面反映出公有制经济的实力,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由单一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向多种形式转变,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的组织形式界限已被打破。其次,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经济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数量呈绝对增长趋势。公有经济由于经过改革前几十年的外延扩大再生产而初具规模,改革以来,重在内涵扩大再生产,走集约型增长道路,因此,企业的资产,数量及就业人数相对下降,这是很正常的。但是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导向力,不是削弱了。相反由于其明显的规模效益和先进的生产力水平而使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更为加强。所以,我们不应单纯用数量标准,而应采用综合标准来评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即既要看它在社会总资产,总产值中的比重,也要看它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发挥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导向力,而且后者是更重要的标准。

4、应联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程度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来看待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要根本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原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或经济单位,尤其是国有制企业,都将由原来作为政府附属单位转变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这一转变不是企业主体的单纯移位问题,而是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制度的根本性转变。实践表明,其改革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在其它各领域改革之首。在改革过程中,必然经过一个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即新的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形成,企业未能真正按市场经济要求运作,旧制度逐渐瓦解,企业在旧体制中所得的好处已消失,但旧体制遗留的政企不分,历史包袱等问题尚未解决。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参与市场竞争,明显力不从心。而非公有制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建立的,一开始便能按市场经济要求运作,企业经济性质明确,目标单一,成本相对降低,加之生产和经营紧扣市场需求,因而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占优势。我们不能否认上述反差,但也必须认识到,这只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经历的一个特殊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有制经济真正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以其明显的规模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和经济实力,必定能创造出比一切非公有制经济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显示其无比的优越性。因此,我们不能用改革中某个时期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来评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二、关于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必然性。

1、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客观规律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公有制与之相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大生产,这是我们确定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客观依据,也是公有制经济能发挥其主导作用的物质基础,但除了社会化大生产外,我国还存在大量的小生产,半自然经济。据此,必须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一直保持良好的高速增长趋势。表明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是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合理性。那么,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能否取代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呢?回答是否定的。第一,非公有制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生产力不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代表,而是落后的生产力。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利于促进这部分生产力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促进落后地区和经济领域生产商品化程度的提高,结果只能使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物质条件更为成熟,而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合理因素进一步消失;第二,由于公有制经济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占绝对优势,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公有制经济为其提供必要的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对它们的发展具有绝对的控制力和导向力;第三,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利用生产力规律,并以有利于公有制经济集中力量于现代化技术型发展为前提的。国家还要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对其生产和经营的内容,范围和规模加以限定。使它们的发展起到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作用。

2、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还有其他经济成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2页)。如果放弃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制度就要瓦解,人民就要遭殃。前苏联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已作了这样失败的尝试,我们切不可忘记当代共产主义运动史上这一沉痛的教训,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3、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文明是以集体主义思想道德为核心的,可以说集体主义思想是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共产主义道德的始发点。如何培养集体主义道德呢?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意识是经济关系的反映。集体主义道德意识的形成并转化为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的行为。除了教育灌输之外,最终必须存在现实的集体性质的经济关系。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3页)。因为,公有制经济根据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劳动中的竞争与协作相统一的关系等等。使劳动者在其中感受到作为集体或国家主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形成向往集体,维护集体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只有这样一种意识行为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导向性意识,才能有效限制以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为特征的资产阶级道德意识的滋生和泛滥。使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得到发扬光大。

综上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状况的客观必然,而且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能否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成败,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

三、如何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

1、解放思想,坚定信念,在任何状况下都不能动摇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信心。解放思想,就是克服传统观念的束缚,正确认识传统体制下单一公有制经济结构的历史功绩和弊端,认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条件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认识公有制经济只有在不断改革中才能不断完善,发挥其优越性,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改革中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某些问题或困难所困惑。因为,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在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其发展确实存在很大的困难。解决这些困难的根本途径是深化体制改革,关键是我们要有信心,投身改革。天津福津木业有限公司大福方代表杨吴琪女士一针见血,说“当前困扰国有企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首先是信心不足,缺乏斗志,一种厌战和失败主义情绪在弥漫。”搞改革,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困难,攻克难关。为此需要我们有一种知难而进,有一种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2、加快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及其他混合形所有制中的公有经济成份,但国有经济是主导,不仅对集体经济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起主导作用。现阶段,作为国有经济主要承担者的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效率低下问题确实较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体制原因,即旧体制造成的企业成为自主经营,成为政府的附属,压抑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企业目标多元,包袱过重,不能集中力量于生产和经营;旧体制劳动用人制度尚未改变使企业冗员无法解决,严重影响企业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二是管理方面的原因,即旧体制下企业政企不分导致企业管理行政化,管理手段落后,管理目标模糊,管理组织机构不合理等使管理成本过高,产品竞争力不强等。三是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就整个社会而言,是改革的失利者,企业干部和职工中,思想涣散,积极性不高较为普遍。综上表明,国有企业存在的困难,并非公有制经济本身造成,而是我国在组织和管理国有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没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把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中型骨干国有企业,建成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那些生产力水平不高,长期亏损或面临倒闭的中小国有企业,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的形式,使其成为集体或私有经济,使公有经济与其他经济成份在竞争中处于同一起点。那么,国有经济形成明显的规模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及经济实力,就一定能在市场经济这个战场上叱咤风云,显示其无比的优越性。

3、继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长期以来,集体经济作为公有经济的组成部分无论在改革前还是在改革后,都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得力助手。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承担着全国农业经济发展重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改革以来,农村集体经济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形式,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经济形式,由于不能使用机械化,现代化生产技术,难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影响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因此,必须在继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实现形式,如逐渐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经济,使农业经济向专业化,集约型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

总之,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关系到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成功,社会主义江山变不变色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信念,勇于改革,探索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客观形式,促使公有制经济优势性的进一步发挥。绝不能持埋怨,观望态度,更不能动摇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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