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5年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5年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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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它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中国兴起的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也是我国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精神的具体体现。

上海从1981年起试点开考到逐步完善这一制度,至今已走过15个年头。15年来,在上海市委、市府领导的重视、关怀和市考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依靠各主考高等学校,经过广大从事自学考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为上海成千上万的自学者开拓了自学成才之路,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一、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建立和发展

上海是全国最早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四个试点省市(京、津、沪、辽)之一。1981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1981年1月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精神,批准了市高教局制订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同时批准成立以副市长杨恺同志为主任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同年11月,市考委公布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教育学院等五所主考学校开设的中文、英语、会计、法律以及师范类中文、英语六个专业为先行开考专业。从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上海正式建立。

1982年11月7日和14日,上海市举行了首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次考试共开考12门课程,全市有6800余人参加。应考者中,男性74.2%,女性25.8%;25岁以下的占25.3%,26~35岁的占60.2%,36~45岁的占11.4%,46岁以上的占2.6%,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73岁。考试结果,各课平均合格率为48.2%。

受到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首次考试,纪律严明,秩序良好。此后,上海的高教自学考试得到了迅速发展。其表现是:

1.报名人数迅速增加

首次考试报名人数为6850人,实考门次数为14485。到1983 年(上半年)第二次考试时,报考人数达21592人,实考门次数为32776。后来每次考试都以4000多人的幅度递增,1986年下半年第九次考试时,全市报考的人数已达到56687人,报考门次数达118988 。 1993 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的四次考试,每次考试的报名人数分别为18391人、33487人、38361人、53753人;报考门次数分别为58434、79726 、 91829 、132866。

2.开考专业不断扩大

市考委从1981年11月起陆续向社会公布了主考高等学校和开考专业。1982年7月1日,公布新增设的三个开考专业是复旦大学数学专业(本、专科)、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本、专科)、上海财经学院统计学专业(专科)。1983年3月15日公布新增设的六个开考专业是复旦大学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上海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专科)、上海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专科)、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本、专科)、复旦大学分校秘书学专业(专科)、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1983年公布新增设的三个开考专业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上海交通大学电子技术专业(本、专科)、上海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本、专科)。至1983年底,全市累计已有11所主考学校,开考18个专业。同时,开考专业更加符合社会需要。近两年又开考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宾馆管理专业”、“导游专业”、“护理学专业”等社会急需的专业,深受应考者的欢迎。

3.首届毕业生顺利毕业

至1984年下半年,经过四次开考,全市有338人取得了华东师大、上海外语学院、上海教育学院的中文和英语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经政审合格,准予毕业。首届毕业典礼于1985年3月25日在市人民政府大礼堂举行,汪道涵市长到会并颁发毕业证书,还讲话勉励毕业生要为远大的目标继续努力。

首届毕业生的产生,证明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样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方法,它标志着上海已初步形成了开考规模大、学科门类多、规格层次齐、内部制度全的完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为全国的试点工作作出了贡献。

尤为可喜的是应考对象在发生变化,考生对专业的选择已从以往重学历、补文凭转向重专业、补技能,以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应考者中已不乏专科、本科毕业生,甚至还有研究生。

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15年的实践证明,高教自学考试制度不单单是解决“十年动乱”被耽误的一代上大学的权宜之计,而是开辟一种以国家考试为导向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穷国办大教育”的新型模式。

二、上海高教自学考试的主要成绩

15年来,上海高教自学考试取得的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规模稳步发展,造就和选拔了一大批专业人才

自1982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本市开考的专业已从试办初期的6个增加到34个(其中还不包括开考过程中调整、停考的专业)。学科门类由单一的文科发展到文、理、工、医、财经、师范、政法、教育、管理、艺术等多种。每年举行两次的考试,至今已进行了26次,报考人数连年上升,1995年上半年达5万多人。开考课程也从首次的12门增加到目前的150门左右。到1995年上半年为止,全市累计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已达844207人,专科毕业生22178名,本科毕业生835名(其中500多人取得了学士学位),总计颁发单科合格证书41.36万张,目前在籍考生约24.7万人。

2.在学历层次方面,已由单一的大学专科学历层次考试,

发展到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和中等专业教育学历层次以及专业证

书的考试

这既适应了社会各方面对不同学历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要求,又为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岗位要求的应考者提供了较多的选择机会。

3.考试机构逐步健全,建立了一支比较稳定并熟悉业务的

工作队伍

除市考办外,本市19个主考学校都成立了自学考试办公室,专职人员100多人。有的主考学校还成立了自学考试委员会,每次自学考试的命题与阅卷评分工作都有高校教师参加。

4.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

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本市已初步建立了一套包括开考专业、考试标准、命题管理、阅卷评分管理、考务管理、考籍管理以及考试经费、毕业生使用与待遇、奖励与处罚等方面的自学考试法规和规章制度。

5.考试业务日趋规范,建立了考试计划、大纲、教材的制定

和编写制度

三级命题制度也逐渐完善,已建立数十门课程的卷库。本市高教自学考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自1992年开始设计实施,经三年的运行和调试,已于1994年底通过了市高教局专家组的鉴定,实现了自学考试管理自动化。命题工作正朝着科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6.开始承接全国统考命题

1986年,上海市考委开始承接全国考委的全国统一命题工作。随着负责全国统考课程的逐渐增多,按照全国考委分大区设立命题中心的安排,市考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后,于1990年6 月向全国考委申请建立“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中心”。“中心”于1990年12月经全国考委批复同意正式成立。此外,本市还承担了人口学、海关管理专业面向全国开考的工作。

7.社会助学蓬勃发展,自学考试的多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高教自学考试以国家考试为导向,推动了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按照国家教委的部署,1987年还对部分未经批准的成人业余高校进行了抽查考试和学历认定考试,促进了成人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

8.自学考试对外影响扩大,港澳台同胞也参加考试

高教自学考试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因考试严格,质量确保,在海外赢得了信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一些高等学校,均承认中国自学考试考生的成绩;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通过各种途径到中国了解自学考试制度。本市1992年10月、1995年4月,两次分别接待了韩国教育代表团和澳大利亚教育代表团,向他们介绍了本市高教自学考试的开考情况,促进了相互的交流,扩大了影响。

为了满足港澳台同胞参加自学考试的愿望,经国家教委同意,本市从1988年10月起又在全国首次试点接受我国台湾中医药界人士参加中医专业的自学考试。至1995年上半年,本市已先后接纳了21批共523名台湾考生,并有222名台湾考生取得了专科毕业文凭。

9.提高了劳动者素质,促进了本市精神文明建设

参加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大多是结合本职工作参加自学的,学以致用,学有成效,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还为残疾人开辟了自强、自立、自学成才的发展道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吸引了上海几十万人投入业余自学的热潮,对形成求学上进、自学成才的社会风气,对上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上海高教自学考试的基本经验

1.管理体制因地制宜,依靠和发挥主考高等学校的作用

上海高教自学考试,主要是依靠和发挥主考高校的力量,区县不设置专门的自考工作机构,在市考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考办组织各主考学校具体实施自学考试工作。各主考学校除了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外,还办理报名考试、组织考场、公布成绩、颁发单科合格证书、考籍管理和毕业生初审等工作。

上海高教自学考试管理体制,实质上是考试管理机构和教育实体相结合共同办考的模式。这种做法有四大好处:其一,它适应了高教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品种多、批量小的特点。每次考试,开考课程百门以上,其中,既有上万人报考的课程,也有几十人报考的课程。许多专业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主考高校组织和把关。其二,便于考籍管理。高教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学历教育,实行学分累计制式的“零存整取”,考生每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即要为其建立考籍档案,直至毕业。对考生的管理分散在各主考学校,实行专业管理。这样,市考办和主考学校可以各司其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襄盛举。其三,增强了主考学校积极参与的意识,有利于发挥主考学校的学科优势,打名牌效应,保证考试质量。其四,密切了考生与主考学校的关系,有利于指导自学。主考学校把考生视为“不在编的本校生”,在可能条件下尽力为他们提供学习资料、实验场所和图书馆,并组织他们与全日制学生一起参加论文演讲,同台竞赛等。

2.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设置和调整开考专业,

加强实践性环节的考核

开考初期,由于缺乏经验和限于条件,开考较多的是便于自学的专业。先是开文科,并尽可能选择普通高校已经设置、学科内容没有争议、教材大纲比较成熟的专业。后又陆续开设了工科类、经济管理类及理科类等方面的专业,其中“海关”、“对外贸易”专业重点培养外向型人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乡镇企业通用机械”等专业主要面向农村,为日益兴起的乡镇企业服务。另外还开设了新闻学、中医和公安管理等专业。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及时开考了社会急需的应用专业,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宾馆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导游”、“护理学”等,受到社会的欢迎。同时,对某些不适应需要的专业及时调整并停考。

高教自学考试主要是通过考试手段来检验考生自学是否达到规定的考核目标,这种手段对应用性、实践性强的专业较难处理,仅凭一张试卷不能解决问题。为此,有关主考学校对此作了认真探索。如工科实验,根据考核要求重新组织编排,采用提高实验难度的起点、精选内容、增加深度、减少实验次数等办法,来保证考核质量。对毕业设计也摸索出一条“三自一独”的新路子,即先由考生自选课题,自拟计划,自找导师(学校把关),由考生独立完成;再由主考学校组织专家、教授对考生的答辩进行评定。通过几年实践,证明这些考核办法是可行的。又如音乐、美术专业的声乐、舞蹈、油画成绩的评定,采取组织数名专家、教师成立评分小组,确定评分标准的办法,进行集体评分。这些,均为开考新专业打开了通道,提高了高教自学考试的功能和效益。

3.采取多种形式助学,为自学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本市高教自学考试,注意以考促进自学,以考促进办学,充分调动了广大自学考生的积极性和各主管部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为高教自学考试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社会助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本系统干部业务的培训计划,按对口专业组织自学,举办辅导班或业余大学。(2)各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3)有关学校根据每次开考的课程,面向社会举办大型辅导讲座。(4)电台、电视台、报刊配合自学考试举办各种广播、电视辅导讲座和自学园地,并利用电大分校开展助学活动。(5)试办自学考试助学小区,如闵行地区助学小区等。(6)为社会待业青年试办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或业余教学班。

4.加强管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为了质量,我们首先认真抓命题工作,掌握考试标准。历年来,本市已陆续建立不同形式的题库和卷库近50门。在比较规范化的题库建立以前,严格执行命题与辅导相分离的原则。其次,会同主考学校加强评卷管理,制订了评卷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并对统考课程和两个专业以上共同开考的课程,采用集中评卷的办法,以便统一掌握评分标准,保证评卷质量。第三,建立一支作风好,业务精的办考队伍。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均有专职管理干部,保证考务、考籍制度的健全和落实。第四,严格考风考纪。制订了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违纪作弊处理规定,以及试场和试卷管理制度等。第五,运用微机进行系统管理,尤其是对考籍的管理,逐步建立起市考办和各主考学校考办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由于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高教自学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考试质量,赢得了社会信誉。

四、改革和发展上海高教自学考试的几点意见

1.要明确并树立上海高教自学考试坚持“改革、完善、提高、发展”的方针,和主动适应、按需办考、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

2.根据上海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逐步调整专业结构。应着重发展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专业,以开考专科为主,多培养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考本科层次的专业,并选择有条件的专业试行开考在职硕士生。开考专业的知识面要拓宽,适应性需加强。对现有开考专业要进行研究、调整和改造。对某些长线已趋饱和的专业应予以控制,必要时停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人才流动性大,知识需要面广,职工换岗后急需要更新专业知识和提高技能。我们设想在现有大类专业的基础上,以专业课程为主,设置若干课程组,免考其他课程,以适应已取得专、本科学历的人员继续学习的需要,对考试合格者发给岗位证书或第二专科毕业证书。

3.依靠各主考高校,发挥学科优势,依托各主管部门结合人才培训规划,积极发展系统委托开考。在委托开考的形式中,还可以试行自学考试同各行业的资格证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统一规格要求的基础上,把资格证书考试的几门课程融入高教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考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由市考委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委托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4.在教考分离的原则下,高教自学考试应逐步与电视大学以及其他成人教育形式相沟通。要选择社会急需的,并按照“你办学我办考”的基本原则,本着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效益、保证质量的要求进行。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远距离教育的优势,并利用各电大分校基地,组织好教学和实践性环节的考核。

5.加强自学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和考试的理论研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考试工作质量。自考管理机构要增强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并加强对社会助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搞好教材发行工作;加强全国考委上海命题中心的建设,开展命题工作科学性的研究,逐步充实并完善题库,促使命题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加强自考系统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编制,并开展业务培训;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严格管理,严肃考风和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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