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国和美国文化中的生命哲学论文_骆丹

浅谈法国和美国文化中的生命哲学论文_骆丹

骆丹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 辽宁 沈阳 110030

摘 要:在哲学中,“我是谁”作为人生三大问题之一,成为了千古追问。本文以“我是谁”为命题,简单比较法国和美国文化中生命哲学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 法国文化;美国文化;生命哲学;我是谁

从古希腊神话中的斯芬克斯之谜被解开,“认识你自己”深深地镌刻在希腊圣阿波罗神庙的碑铭上,也成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内在要求和志高无上的思考命题。

溯源人性,追问自我,先验的理性哲学告诉我们“自我”是先天赋予的,是理性的存在,如奥古斯丁的“认识你自己”;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理性为自然立法”,都坚持这种先验和理性的自我。后来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性是“非理性生产”,如叔本华唯意志论认为“世界是自我的表象”,主张“世界是我的意志”;尼采的“强力意志”与“超人哲学”,代替了理性重建人的主体性;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用生命存在的精神性本质和心理绵延的分析证明了主体性的非理性存在和生成。存在主义代表萨特以存在先于本质的理念,弘扬自为的、非理性的自我。

一、法国文化中的生命哲学

法国人有清晰的头脑,他们善于生活,最了解人性的需要。他们爱说话,爱吃酒,喜欢交朋友,也非常勇敢……富兰克林说:“法国是最善于生活的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哲学相比较,法国哲学更注重对人和社会的研究。

首先,法国文化最使人注意的是他们的社会性。存在主义哲学说,人是由自己造就的,就是个人要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形象。法国人讲究礼貌的原因不只是出于教养,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件艺术品,言行举止都是不断雕琢自己的表现。他们也看重外形,香水是维持人与人之间和谐不可或缺的一件“利器”,这才使得香水文化大行其道。福耶说:“我们不能孤独地思想,也不能孤独地生活。”在法国,是不允许社会上有孤僻与奇突的现象,从拉伯雷小说中哄堂大笑攻击社会,经莫里哀戏剧的刻画,一直到法朗士轻松的讥刺,无处不与反社会性者作战。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观点认为,人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要自主选择自己的行为,是自由—选择—责任的过程。我们从法国大革命留下的成果看到,“自由平等”不意味着个人主义,而是以自由反抗集体规律者,仍然是社会的。例如,法国的罢工文化,法国人认为权利要靠自己维护,于是在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经常性开展罢工,是一种个性解放的自我体现。

其次,法国文化中的另一种特点,是逻辑的精神,崇尚理性的精神。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也因为这里是启蒙思想的起点和高潮迭起的地方,所以,敢向传统、权威挑战的怀疑精神,怀疑现代性和现代化的成果等精神,在法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这种精神也经常运用到日常生活的实际当中,法国人事事要推理,将之普遍和抽象化,我们在法文语句的构造上就可看出不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是一种较真的思维方式,更是要弄清楚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的哲学态度。

第三,法国文化的特点,端在心理分析,解割人心,并使之美化。罗曼罗兰说:“我爱,故我在。”在表现他人生的理想时,他认为爱的价值远在真的以上,体现了博爱的思想。戴高乐执政期间,大力推行“非殖民化”,同时接受大批殖民地的移民,确实体现了平等博爱的现代文化精神。可是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萨科齐政府坚持遣返在法国非法定居的吉普赛人,由此看来,这种观念似乎在动摇。

二、美国文化中的生命哲学

美国既是一个物质主义国家,是一个宗教国家,也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讲求独立以及追求金钱的民族。自我和物质主义是美国文化中两个不可或缺的成分。但在工业革命后,人类转而变成了欲望和金钱的奴隶,人的自由被扼杀,尊严被损害,个性发展受到阻碍。

首先,具有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美国人特别强调个人主义,认为自主的自我是独立存在的,这大大影响了美国人的思想与行为的道德准则。个人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取代了个人对社会及家庭的责任。所以,在美国不易发现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孝顺”,或朋友之间存在“义气”,或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忠诚”。

其次,美国民族总体而言是一个灵活多变的民族,对待未来和变革保持着乐观精神,他们期待并始终致力于创新,而且常将“自我”置于变化的中心位置。对他们来说,命运是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的。可是,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人作为个体完全被物质世界所支配,无法找到自身的生存价值,还得面对外界压力带来的烦恼、恐惧、绝望以及无能为力,曾经根植于血脉的文化特点与现实社会产生爆发式的碰撞,从而使他们陷入严重的精神危机。代表人物是奥尼尔的《毛猿》中那个主人公杨克。

第三,美国文化认为,人与自然是分离的,人是一切的主宰。他们坚信,人是无与伦比的,自然和物质世界应该受制于人类并为之服务,他们甚至沉迷于物质享受。然而,二战后,美国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反而增加了人们精神的空虚,很多对腐化堕落的主流文化强烈不满的年轻人抛弃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被誉为“垮掉的一代”之王的杰克·克鲁阿克在小说《在路上》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到处漂泊,要求个性的解放,为反抗美国社会的传统规范对人性发展的束缚,采取了一种充斥着性、毒品、爵士乐等的非主流方式彰显自己的翻盘,抛弃一切社会规范,逃避社会责任。在这当中,人是恶与善的混合体。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崇尚金钱,工业革命之后的发展使传统人际关系遭到了颠覆,变成淡漠、无情和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内心深处没有信任。如辛格《邻居》中的男女主人公得出的共同结论就是,人的本性是罪恶而黑暗的。在尤金·奥尼尔的《榆树下的欲望》中,爱情本身的美好被扭曲而变形最后成为博取金钱的手段和工具。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人类陷入迷失自我的境地的现象就越严重,尽管如此,人类依然努力在自我认知的崎岖道路上艰难前行,一次次地发出对生命的叩问,一次次在叩问中得到答案,握着答案对自我进行审视,或坚守,或改进,从而促使个人和民族精神的成长。

参考文献:

[1]赵劲鹰.永恒的追问:“我是谁?”——透视西方文学作品中的“异化”主题[J].芒种.2012(9).

[2]阎宗临.《欧洲文化史论》[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张丽.《法国文化与现代化》[M].辽海出版社.1999.

[4]熊伟编.《大国文化心态(美国卷)》[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

论文作者:骆丹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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