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_农民论文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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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16 (2007)01 —0028—05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指出,要把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200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和转移动因,进一步指出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改善农民转移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农村内、外部增收空间。2004年中央1号文件, 着重强调了农民增收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首次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论断。这些重大决策和措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政策上的支持。

一、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迫切性

(一)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已有两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其中通过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3亿人,通过城镇化和工业化, 劳动力跨区域流动转移就业的有0.96亿人,但目前仍有一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农业部课题组运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计算种植业所需劳动力数量,其结论是现阶段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约为1.52亿人。如果考虑技术进步和信息化速度加快使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等因素,农业剩余劳动力将有1.8亿人左右[1]。 而且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联合国规定超过5000万人口就是大国,当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比三个大国的人口还多。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成为困扰“三农”问题的首要问题。

(二)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转移培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

世界工业化的历史已经证明,城市化与工业化是相互伴生的,都是现代大工业发展的产物,没有工业化的城市和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都不可能持久。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未能遵循工业化的一般规律,通过城乡分割、严格的户籍管理等二元制度,走上了一条“工业城市化,人口农村化”的道路,致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没能随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而转移,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滞后10多个百分点。1957—1978年,21年间中国的城市化率仅提高了2.5个百分点,每年只有零点一个百分点多,几乎是停滞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才有了明显的提高,2004年达到了41.76%。据统计,1990~2001年的11年间,我国平均每年新增城镇800多个,每年转移农村人口约1000万人,11年超过1亿人。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要求看,在未来5~10年内,每年需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转移1500~2000万农村人口,10年内转出的总规模需要达到1.5~2亿人。一些研究表明,到202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会推进到55%左右,相应地,到2020年将有约2.2~2.3亿人口要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转移过程[2]。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正逐渐向“世界工厂”迈进,对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尤其是对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巨大。各地劳动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十五”期间,广东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缺口约120万人;未来3年,上海市每年需补充10万名技术工人和1.8万人高级技工;甚至在有“技能人才大本营”之称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也闹起了技工荒。2003年2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对全国24个大中城市2624家企业调查的用工评估,预测全国有超过六成的企业需要招收新民工,但对新民工的岗位提出了文化要求,其中90%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0%以上的岗位需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能水平方面,60%的岗位需要达到初级工以上水平,其中17%的岗位需要具备中级工的职业资格[3]。

二、政府应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一)多年来,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居民人均收入仅58元,折合15美元,排名于世界各国之末;积累率5%,相当于低收入国家平均积累率的1/3; 以现代工业方式生产的产品产量还不到总产量的10%;90%的劳动力依赖传统技术。新中国工业化就是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开始的。实现工业化起步的原始积累历史地就落到了广大的农村和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身上。据统计,1952~1989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和税收,从农村中吸取资金7000多亿元,约占农业新创造价值的1/5,超过了当时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990~1998年间,国家通过财政税收、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银行储蓄等三个渠道,又从农村吸取资金19222.5亿元。从新中国诞生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提供资金积累(即农村资金净流出)达两万多亿元,大约相当于同期我国社会资本存量的2/3[4]。此外,近20年来,国家在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1亿亩土地的运作中,利用垄断一级土地市场,通过土地价格“剪刀差”(市场价格与征用土地补偿费之差额),从农民手里拿走土地资产收益2万亿元,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加速城市化进程而汲取农业资金的一种新形式。

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等于剥夺了农村的发展机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形成农村落后、农民贫困、农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加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和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使许多农民不能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效地转移到工业领域工作,进入城市社会生活,分享工业文明,而是滞留在农业领域,忍受着失业和半失业的痛苦。可见,“三农”的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国家应在农民转移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坚决贯彻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工业和其他现代部门应积极参与农民工的培训。

(二)农民普遍还不富裕

从总体而言,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所致,与城镇居民相比,我国农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形成了构建和谐社会中一个非常不和谐的群体。2003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3.24∶1,比1978年扩大了0.67倍,比1985年扩大了1.38倍。 如果把城市在养老、就业、医疗等方面福利性保障考虑在内,据测算,这方面的差距每年人均3000元,那么,我国城乡收入的实际差距为5倍左右,远远高于国际上城乡收入差距1.5~2∶1的比例。在储蓄方面城乡居民也存在较大差距,2002年, 我国城镇居民储蓄是农户储蓄的4.65倍。60.1%的农村居民占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17.7%,而39.1%的城镇居民却拥有82.3%的储蓄总额。农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不到城市居民的 1/10。不仅如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农村有20%的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仅为866元,20%的中等偏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为1607元。 而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943.3元,其中生存最基本的食品、衣着、居住支出共计1304.7元,加上全国农民人均承担的税费115.8元。许多农民仅能维持生存,缺乏花钱接受职业培训的能力。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存在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某个主体从事某种经济行为所支付的成本和所获取的收益与其他主体所支付的成本和获取的收益之间的关系。外部性有两种,一种是负外部性,即某个主体从事某种经济行为,其他主体虽没有收益却要为他承担成本;另一种是正外部性,即某个主体从事某种经济行为,其他主体即使不付成本也可以从中获得收益。顾名思义,劳动力转移培训就是劳动力通过培训后转移到宜(异)地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具有外部性。一般而言,在同一地区,行政级别越低,转移培训的外部性就越大,即乡镇的转移培训投资的外部性要大于省市政府;在不同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转移培训投资对落后地区的外部性很小,而落后地区的转移培训投资对发达地区产生的正外部性却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越是贫困、落后地区,对农民转移培训投资越多就越吃亏,进而影响这些地区对农民转移培训投资的积极性。斯蒂格里茨说:只要存在外部效应,资源配置就不是有效的。外部效应的后果是市场无效率。问题的解决只有将农民转移培训的投资主体上提到中央和省级政府才能有效解决农民转移培训投资的外部性。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需区域间合理分工合作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既需要调动转入地和转出地双方的积极性,又需要合理的分工和协作。对于转出地培训而言,现实中存在两大困境:一是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2004年8月在北京、青岛、广东3地所作的调查表明,只有27.4 %的农民工在进城前知道自己到城里做什么工作,只有25.2%的人在外出前受过培训[5]。这给转出地培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培训工作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二是劳动力输出地一般来说也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落后地区职业教育和培训不仅数量少、而且质量差,难以培训出发达地区企业所需要的技能水平,可能到了发达地区,企业还需要进行再培训,势必造成一种重复和浪费。

为此,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引导性培训”和“岗位培训”两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转出地培训主要是引导性培训,而转入地主要是岗位培训。引导性培训是变传统农民为现代城市公民,把传统农业社会公民转变成现代工业社会公民的培训,为进城农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旨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阻力,开展的培训大多是提高职业转换能力。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2004年河北省邯郸市劳务输出达109万人,占全省劳务输出总数的1/3。 邯郸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成功经验集中体现在劳动部门设立劳动就业服务局,开展咨询服务、印发资料,开展大型劳务洽谈会、在外设立劳务输出办事处,新闻媒体开办就业专栏,金融部门提供小额信贷,方便农民外出就业,政府注入资金完善培训机构,有针对性进行集中办班培训等。[6]

岗位培训是一种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旨在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需要具备一定的培训条件和资金保障。发达地区的教育部门、企业、行业有能力开展进城农民工培训工作,近年来部分发达地区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上海市郊区成人学校年培训进城农民工规模达到10万人次,市建委组织培训建筑行业农民工70万人次;宁波觐州每年培训进城农民工约20万人次,占进城农民工总数的66%;深圳宝安区年培训进城农民工63万人次。

四、劳务输入地区应逐渐成为农民工培训的主体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实质上是劳动力追逐资本的过程,是劳动力由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的过程。1999年到省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占转移劳动力总量的40.6%,2000年上升为46%[7]。2003年,在所有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达到了5620万人,占全国外出务工劳动力的49.9%[8]。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多。中西部地区21个省市区中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国的比例,由1998年的84%增加到2000年的89.7%[7]。而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流入地。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有69.9%就业于东部地区,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分别占14.9%和15.2%[8]。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更多地强调劳务输出地的职责。这是由于一方面在政策舆论中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看作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很少有人看到农民工对于促进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作用,事实上正如2004年中央1号文件所指出的“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农村户口劳动力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高达68.2%。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村户口劳动力比例也不少,如批发零售和餐饮服务业占52.6%,建筑业比例最高,占到79.8%[9];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具有无限性,发达地区和企业在用工上处于“垄断”地位,在对农民工用工的态度上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姿态,认为是沿海地区、企业养活着农民工,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流动性大,农民工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

从农民工培训的社会经济条件来看,发达地区已具有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条件。发达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地区经济实力强,如以人均GDP为例,2003年东部地区为1.62万元,中部地区为0.78万元,西部地区为0.62万元。再以河北省与浙江省县级人均GDP为例进行比较,2000年河北省平均为7098元,而浙江为13206元,比河北高出6108元,相差近一半;河北省最高的丰南县为17737元,比浙江最高的萧山县低2263元,河北省最低的张家口尚义县,仅为1943元,而浙江省最低的景宁县为4567元 [10]。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经济实力强。1998年东部地区的大型企业数为4442个,占全国大型企业总数的61.7%;中西部地区为2757个,只占38.8%。东部地区大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1.6%,中型企业占3.8%,小型企业占94.6%;中西部地区大型企业占其企业数的0.1%,中型企业占2.4%,小型企业占97.5%。在强劲的经济增长拉动下,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和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较多,以2002年平均每万农村人口拥有的职业高中在校生数进行比较,东部地区35.07人,中部地区23.49人,西部地区21.14人。发达地区有能力搞好农民工的培训。

从受益的角度来看,对农民工培训,发达地区可充分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劳动力,缓解“技工荒”、“民工荒”,增加企业盈利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消费,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等,可以说是受益最大的一方。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经济发达地区今天的富有,除了国家的政策倾斜和当地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与不懈努力外,不发达地区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流入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也有不发达地区人民的贡献。因此,作为发达地区也有责任在农民转移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

五、农民工转移培训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2003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出台《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这种大规模、高强度的农民转移培训是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既表明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无疑也是立党为民、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但这一工程仅仅是大规模转移培训农民工作的开始,因为转移培训是为了促进农民就业,而农民非农化就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欧洲农业就业份额从50%下降到25%用了70年的时间,我国恐怕也要四五十年的时间。同时,就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取决于多种因素,从宏观来讲受经济增长速度、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国家就业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一些研究表明,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就业可增加0.2%。微观上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农民就业观念、劳动报酬、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企业采用的技术类型、城镇用工制度、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等。从目前我国现实来看,无论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还是就业市场的完善性、农民工就业环境等,都还存在大规模转移的一些障碍因素,短期内大规模促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因此《规划》提出:2003~2005年,开展引导型培训1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2006~2010年引导性培训5000万人,开展技能培训3000万人。如果这些规划能够有效实现,从引导性培训来看,仅占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1.5~2亿的1/3,从职业技能培训来看,仅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1/5。因此,六部委出台的这一政策,只能说是大规模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来完成。

六、农民工培训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农业部等六部委制定的《规划》时间是8年,8年的时间虽不可能完全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全部转移,但通过8年的实践我们完全可以探讨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效途径,建立起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机制。许多国家通过实施一些就业培训工程制度,最后建立起一种长效的机制。如日本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技术革新和配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制定了一个职业训练长期计划,对二百余万技术工人进行了职业技术培训。职业训练通常是在企业内设立的职业训练校中进行的。同时许多工厂企业兴办高中程度的职业训练学校和修业1~2年的短期大学。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短期培训学校。并从1962年开始实行企业内的职业训练机构与社会上的定时制高中合作共同培训技术工人的制度。合作的办法是工人在企业内的训练被承认为高中课程的一部分而获高中毕业学分的1/3。这样,工人在企业内的训练时间缩短,用一部分时间到定时制高中学习文化课,既可以得到高中毕业资格,又能掌握切实的职业技术。从1976年开始,又确立了专修学校制度,以培养从事某种职业或生活所需要的能力,提高文化素养为目的,可以使学生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内学到一门专门的技术。到1978年5月,这类学校已发展到2253所,学生已经达到40余万人 [11]。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为庞大,如果不能建立一种有效的长效机制,仅仅依靠一些工程是很难奏效的,以往的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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