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的计算与误差_国民生产总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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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以下简记为GNP 平减指数)是衡量一国物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被广为使用。近来,我国学者也开始运用这一指标,作为通货膨胀的测量标准来研究宏观经济问题。由于GNP 平减指数并未像其他价格指数如消费者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等那样在统计年鉴中直接列出,而需要经转换计算后才能获得,但从笔者接触的材料来看,许多文章在使用这一指标时,无论是测算方法还是测算结果,都存在失误乃至错误,进而影响了分析的准确性,本文拟对它的测算方法加以探讨。

GNP 平减指数是指一国某年名义国民生产总值与当年真实国民生产总值之比,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GNP[pt][,t]、GNP[pt0][,t]分别为第t期(报告期)按第t 期价格计算的名义GNP和按基期(t[,0])价格计算的真实GNP,P[,t]、Q[,t]分别为第t期商品价格和商品数量,P[,t0]为基期价格。显然,如果给出以第(t-1)期价格计算的第t期GNP,记为GNP[pt-1][,t], 则平减指数可以直接通过式(1)获得。那么,如何得到不变价格GNP呢?在实践中,不变价格GNP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生产法, 又称生产价格平减法;另一种是支出法,又称支出价格平减法。下面分别讨论。

1.生产法

从生产角度看,GNP等于全社会各部门增加值之总和。 由于各部门的增加值是用总产出扣减中间消耗后的差额,其本身并不对应实质性的现实产品,直接将现价增加值换算成不变价格增加值又存在很大的难度,因此还需进行间接换算,具体地又分为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减缩法。减缩法有单减缩法和双减缩法之分。双减缩法是分别用产出价格指数和中间消耗价格指数平减报告期的现价产出和现价中间投入,求得报告期不变价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投入,再求两者之差即得到报告期不变价增加值。单减缩法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用产出价格指数缩减报告期的现价增加值,求得报告期的不变价增加值;另一种方法是用中间投入价格指数缩减报告期现价增加值,求得报告期的不变价增加值。这两种单减缩方法都是假定产出的价格变化与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化基本上一致。在我国,产出价格指数与投入价格指数之间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使用单减缩法时应加以调整。双减缩法的计算过程如下:

现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出-现价中间投入=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出/产出价格指数-现价中间投入/中间投入价格指数=

式中,P[,1]、P[,0]、Q[,1]、Q[,0]分别表示产出在报告期和基期的价格和数量,p[,1]、p[,0]、q[,1]、q[,0]分别表示中间投入产品在报告期和基期的价格和数量。

减缩法一般适用于能够明确地计算出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各个部门的不变价格增加值之和即是不变价国民生产总值。

第二种方法,外推法。在实际计算中,如果缺少中间投入的价格指数,而仅有产出的价格指数,或者说只能通过某些方法(如不变价格目录法)计算不变价格总产出时,可以利用产出的物量指数对基期价增加值进行“外推”,以计算报告期不变价格增加值,用公式可表示为:

其中:V[,0]/

可理解为基期每单位产出所创造的增加值,或基期增加值占基期总产出的比重。

根据式(5 )可以用基期现价增加值乘以产出物量指数来推算报告期不变价格的增加值。这种方法的假定是:报告期和基期每单位产出所提供的增加值是相同的。可以认为,在短期内由于技术装备、技术水平和其它生产条件不会有多大变化,这样的假定是可以成立的。

Ⅱ.支出法

从支出角度对国民生产总值进行不变价格核算,最常用的方法是价格指数减缩法,即根据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式:国民生产总值=总消费+总投资+净出口+国外净要素收入,用消费价格指数、投资价格指数和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分别对总消费、总投资和进出口进行平减,然后将换算后的不变价格构成项相加,即得到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

其中,对于消费额不变价格的计算,既可以直接利用价格指数对总额进行换算,也可以利用有关价格指数对消费额中的消费和服务项目分别换算后再求和;对于出口净额的换算,可以分别根据进口商品价格指数和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对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换算成不变价格数据,然后由不变价格出口总额减不变价格进口总额,其差额就是不变价进出口差额;对于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可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价格换算;而对库存增加额应根据库存结构,分别采用农产品价格指数、工业品价格指数和零售价格指数进行不变价格调整。

显然,对一般的研究人员(非统计系统)而言,上述方法也许过于繁琐,我们可以考虑走第三条道路,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名义GNP和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NP增长率来进行间接换算。

令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NP增长率(定基增长率)为GNP['][,t], 可比价格基期确定为t[,0],则有:

GNP['][,t]=GNP[pt0][,t]/GNP[pt0][,t0]=∑P[,to]Q[,t]/ ∑P[to]Q[,t0]

(6)

令t-1=t[,0],同时将式(1)乘以式(6)得:

GNPI[t][,t0]=GNP[pt][,t]/(GNP[pt0][,t0]/GNp['][,t] (7)

式(7)中,GNP[pt][,t]、GNP[pt0][,t0]和GNP['][,t]均已知,可以求出GNPI[t][,t0]值,但这一平减指数序列是第t期对基期(t[,0])的平减指数,而非第t期对第(t-1)期的平减指数序列, 还需进一步推导:

据上式,可以计算GNP平减指数。

从上式亦可看出我们一些学者在使用该指标的两种错误之处:一是将GNP平减指数与真实GNP增长率混为一谈,属概念含糊,指标误用;二是计算方法存在疏漏,只简单地给出了某一年GNP 平减指数的计算方法,而没有考虑多年平减指数序列的计算问题。本文提出的前两种方法可供统计系统使用,进行较为精确的测算,第三种方法适用于一般的研究人员作粗略的测算,当然,如果统计年鉴中能够直接列示各年的不变价格GNP或者直接给出GNP平减指数的具体数值,是最方便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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