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价格形成与运行机制分析_供求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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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主要是从质的方面强调政府和市场在粮食价格形成中的作用程度;那么,粮食价格运行机制则更多地是在量的方面反映粮食价格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对此,文章结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1.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两种类型: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

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是指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粮食价格形成的内在机理。根据粮食价格形成的主体不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可分为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类型。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粮食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主要取决于政府行为,企业和个人只是粮食价格信息的传递者和执行者;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粮食价格水平的决定和变化取决于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种市场主体的选择行为,政府则从粮食价格的决定主体转变为粮食价格的调控者和监督者。具体说,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区别在于:

(1)价格形成的经济和体制背景不同。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存在于粮食供给短缺,国家需要在农村转移大量农业剩余作为工业化积累的经济背景和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由于粮食供给短缺,必然面临着粮食价格上涨并由此导致物价总水平不断上升的可能,要实现工业化战略,唯一的选择就是政府低价强制收购粮食,然后低价出售或分配给城镇居民和工业企业,以降低企业工资和原料成本,稳定物价总水平,使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朝着有利于工业化的方向变化,并在较长时期内维持这种不均衡的经济格局;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存在于国家工业化体系基本建成且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工业化中期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粮食供求矛盾极大缓解,供求总量相对平衡的经济和体制背景下,通过粮食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平衡供求关系,协调产业发展,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2)影响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因素不同。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政府财政负担水平、消费者承受能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中国之所以首先形成了统购统销的粮食价格政府主导型机制,根本原因就在于选择了以推进工业化特别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而政府又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能力。与工业化战略相适应,政府也就必然会将粮食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置于比生产者更加重要的地位。但是,为了使农业和粮食生产不致过分萎缩,以保证农业剩余转移的长期性,在特殊情况下,政府也要适当提高粮食价格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市场结构、国际价格等。价值规律的作用可以认为是生产者标准或成本标准,粮食的生产成本是决定粮食价格水平的最基本依据。当然,如果我们在更为广泛的角度考察成本标准,机会成本也是一个重要范畴,尤其是在资源配置处于不均衡状态时,机会成本的作用就更显著。供求关系是影响粮食市场价格水平变化的又一重要因素。通过市场上粮食供求而形成的均衡价格是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与消费者现实购买力的综合体现,是粮食价值在市场中的表现,是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三位一体”的统一。市场结构对粮食市场价格水平也有重要影响。自由竞争市场与垄断市场结构下所形成的粮食价格水平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而生产者之间的完全竞争与经营者的垄断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价格水平向不利于生产者的方向倾斜。最后,国际市场上的粮食价格水平会成为国内市场上粮食价格水平的参照,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市场上粮食的供求和价格将会越来越大地影响中国的粮食供求和价格。

(3)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信息传递方式不同。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价格信息呈纵向传递方式,中央政府制定一个统一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然后发布到国营粮食企业,最后由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接收;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价格信息和其它经济信息主要是在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横向传递。

(4)价格的作用效果不同。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价格表现为交换和分配双重职能,分配寓于交换之中,与政府定价相联系的统购实质上具有税收转移的性质,而统销不过是一种消费补贴。由于政府定价具有低价性、稳定性、强制性、负担均分等特点,这既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因地制宜、专业化生产的发展,致使农业落后于其它部门的发展,同时又人为地刺激了消费需求增长,加剧了粮食供求矛盾;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下价格主要发挥其交换功能,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水平和比价关系可以有效引导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上的分析是从理论角度出发的。实际上,尽管在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上确曾有过极端的政府主导型,并可能出现完全的市场主导型,但在大多数时期,政府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并不排斥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市场价格的存在;而市场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政府因素的影响。相反,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还需要政府发挥必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因此,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两种价格并存的情况,但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最终要向市场化转化。

2.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变化的线索

(1)中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是以政府主导型为开端的。虽然50 年代初曾有过短暂的自由购销制度,但真正具有意义的是从1953年起建立的统购统销制度。政府以低价强制收购粮食,再通过商业部门低价出售或分配给城镇居民及工业企业,无论是生产者价格还是消费者价格均由政府决定。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在当时的背景下,对于稳定物价总水平,为工业化创造一个相对有利的经济环境和为工业化初始启动提供必要的积累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跨越了建国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半历程。从1953年到1984年,都可以认为是完全政府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虽然这一时期内保证政府定价实行的具体制度并不完全相同。1982年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种不完全定量的政府定价统购制度,国家没有制定强制性的统购计划,只是到1982~1994年,才开始实行比较彻底的规定统购数量且政府定价的统购制度。此期内具有典型意义的政府定价形式除了平价统购外,超购加价是另一种基本形式。粮食的超购加价从1963年已开始执行,这是政府对统购价格偏低的一种“经济上”的承认。从1963~1978年,超购加价只存在于定量收购中,对不定量的统购一直没有实行。而且,在不同时期,政府收购中的超购加价比重也不同,政府按超购价格收购的粮食比重从1979 年的39 %增加到1984年71%。虽然这一时期实行了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但粮食的市场定价却从来没有完全取消。除1958年和1959年等少数年份外,在政府定价的官方购销之外,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的各种粮食集市贸易一直合法或不合法地存在着。

(3)1985 年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是对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一次不小的冲击。新的政策用对粮食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的“双轨制”取代了原有的统购,粮食合同定购价格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合同定购内的粮食30%按原统购价收购,70%在原统购价基础上再加价50%收购)。这次改革与以前时期在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框架下所进行的做法不同,其本身的变革意义在于对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内容上的触动。然而,由于这种改革本身只是从生产者价格一个方面进行的,且“比例价格”比原超购价要低,特别是改革引起了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基本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各种预料之中和预料之外的因素使这次具有本质性意义的改革效果大打折扣。

废止粮食统购,建立合同定购制在1984年农民卖粮难、希望政府多购的背景下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其关键是市场粮价逐步下跌以至大范围低于政府收购价格。当财政补贴减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以及农民投入下降等多种因素导致政府收购的边际价格降低和市场上粮食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时,农民则不再愿意订立合同,收购的保证程度极大地恶化,而粮食销售在价格和数量上都缺乏弹性。于是政府只好宣布合同定购属指令性计划。由此,改革并未能实现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从政府主导型向“双轨制”(并非政府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而是在划定的范围内,政府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并存)的转变。

(4)1985年底,政府提出了“逐步缩小合同定购, 扩大市场议购”的改革方针,即“稳住一块,搞活一块”。换言之,在一个范围内,让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作用,在另一范围内,让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作用。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双轨制”再次提上议事日程。政府先后于1986年和1987年两次大幅度调减了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扩大议购比重。到1988年, 议购已占到平议价收购总量的1/3左右。

(5)1988年, 由于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比例失调和通货膨胀等问题,使政府原本想放开价格(包括粮价)闯过价格关的设想受到了约束,特别是年底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抢购风潮,迫使政府改弦易辙,致力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上虽允许“双轨制”继续存在,但政府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已占了绝对比重。

(6)从1989年开始,中国粮食供求总量一直处于基本平衡状态。 自1990年开始,随着经济环境的相对宽松,政府开始加大了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力度。1990年秋,政府宣布对粮食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并且开始建立粮食专项储备体系。在1989~1990年逐步压缩平价粮销售数量的基础上,1991年提高了长期未动的粮食统销价格,部分地区进行了“一步到位,全面放开粮价”的改革试点。到1991年底,全国有1/4的县放开了粮食价格。 粮食收购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开始改变了极度缺乏弹性的粮食销售价格的状况,而这又为进一步实现粮食收购价格形成机制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7)1992年起,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开始向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转换。1992年4 月政府对城镇居民定量供应的口粮销价在1991年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再次提高, 一举实现了购销同价。 近50%的地区还放开了粮食的国家定购和专项储备收购价格,分别实行按国家指导价格、保护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收购,到1993年底,全国已有98%的县放开了粮食价格,粮食购销价格基本由市场决定,政府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开始向市场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转换。

(8)1994 年粮食政策的基调是:政府定购的粮食全部实行“保量放价”,粮食价格放开以后,政府对粮食实行保护收购,并相应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体系。但是,该项政策出台不久,由于南方粮价暴涨并波及到了全国,不少地方出现粮食抢购现象。因此,粮食的“保量放价”政策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即被“保量定价”所取代。

3.市场化: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中国已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是一艰难的过程,“双轨”并存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但是,市场化毕竟是大势所趋。因此,中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

(1)市场经济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应该是市场主导型。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作用,粮食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不可能游离于市场经济体系之外;否则,历史上长期以来形成的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失衡和“剪刀差”以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滞后等问题是很难彻底得到解决的。固然,粮食与一般商品不同,它有其特殊性,如粮食是人们基本的生活资料,粮食的需求弹性很小等,但这些并不必然排斥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应该是市场主导型的,至于其它问题则需要政府通过外部力量加以调节和校正。

(2)“保量放价”政策需要改革。1994年5月,政府“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指出:根据近年来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粮食部门必须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即900亿公斤左右。其中500亿公斤为国家下达的任务(含农业税征实),收购价格由国家根据粮食市场的供求情况和按照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城镇居民又能承受的原则,合理确定;其余400亿公斤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价格随行就市的原则组织收购。上述政策的核心在于国家定购的粮食实行“保量放价”的制度。1992年由广东省首先开始推行的“保量放价”改革,与原有“双轨制”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相比较,无疑是一个质的飞跃。但是,这种市场取向的改革仍然通过保量的规定来限制生产者的讨价还价能力,且其本身也是一个很难操作的政策。由于“保量”,真正反映粮食供求的市场价格难以形成。根据已有的研究,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政府数量管制条件下,粮食的综合价格往往低于其本来应有的水平。这就是说,只要“保量”,就不可能“放价”;相反,如果真正实行粮食价格的放开,政府只需要利用粮食市价波动进行储备收购即可,也没有必要“保量”。“保量”应该是保总量,而不是保收购量。可见,即使“保量放价”在1994年得以执行,也只是一种不完全的市场化行为,仍需要进一步改革。至于由“保量放价”向“保量定价”的回归,只能认为是改革的一种倒退。

综上所述,在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上,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明确的,即实现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因此,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在这方面我们既要大胆探索,又要谨慎操作。

二、粮食价格运行机制

如果说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主要是从质的方面强调政府和市场在粮食价格形成中的作用程度;那么,粮食价格运行机制则更多地是在数量方面反映粮食价格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

研究粮食价格运行机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已有的粮食价格变化作出客观的分析;二是对未来粮食价格的变化作出可能的估计。

1.不同体制背景下粮食价格运行的特点

根据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及其价格变化情况,可以将我国粮食价格的运行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1953~1984年:粮食收购价格总体水平呈上升态势, 其间有三次间隔性大幅度上涨;粮食市场价格水平同属上升态势,呈现出两个不同的阶段。政府收购价格一直低于市场价格,但差幅呈缩小趋势。

1953 ~1984 年, 政府主导型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占绝对地位, 1979年虽然开始了农村的全面改革,但粮食价格水平提高只是在原有价格形成机制内部的一种量的变化和比价关系的调整。从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开始,粮食收购价格每年有小幅度的升降调整。1961年我国粮食第一次大幅度提价,6种主要粮食平均收购价格比1953年提高36.5 %,比1960年提高24.6%,以后几年基本保持稳定。1966年粮食价格第二次大幅度提高,年均收购价格提高了17.1%〔1〕。 这次大幅度提价后一直到1978年,政府统购价格一直未变。但由于超购加价的实行,粮食总体收购价格水平仍有所上升。1979年政府第三次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比1978年提高了20.72%,超购加价幅度由30%提高到50%。 1980年到1984年,粮食收购价格水平一直呈上升趋势,1984年粮食收购价格指数是1978年的1.98倍。

在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背景下,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粮食的市场价格。1953~1984年,粮食市场价格的变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53~1965年为第一阶段,由于粮食的消费需求和生产需求迅速增加,尽管粮食人均占有量年均增长约1.5%, 粮食市场价格上升速度仍较快,年均涨幅8%左右;1966~1984为第二阶段, 随着粮食人均占有量的进一步提高,粮食市场价格总体水平虽然保持上升但速度明显下降,而且出现了连续数年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

这一时期,政府粮食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呈不规则变化。 1953 ~1956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刚开始实行,没有明确规定收购任务,统购近于余粮收购,粮食牌市差价很小;1957~1962年,由于粮食产量极度下降, 统购任务不断追加, 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粮价差距显著增大; 1963~1970年,粮食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市场粮价保持稳定,约高出政府收购价格1~2倍;1970~1978年,粮食的政府收购价格未作过调整,而从1970年开始,市场粮价逐渐上升,到1976年达到高峰,超过政府收购价格3倍以上;1979年,粮食产量增长较快,市场价格下跌,同时, 政府大幅度提高了收购价格,市场价格比牌价高出1 倍左右; 1979 ~1984年,市场价格在超购价上下波动。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在波动中不断趋于缩小的事实说明,政府收购价格逐步趋于合理化,这为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2)1985~1989年:粮食收购价格上升, 市场粮食价格开始上涨,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逐步拉大。

与1984年粮食大丰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85年出现了改革以来最严重的粮食减产,粮食产量比1984年减少564亿斤,并一直徘徊了4年。由于粮食生产徘徊, 粮食收购的保证程度大大下降。 政府从1986 ~1989年连续几年有计划地提高了粮食定购价格,1985~1989年期间,粮食合同收购价格年均递增5%。而1985年底市场价格在1984 年大幅下跌的基础上开始回升,特别是受1988年开始的通货膨胀影响,市场粮价更是大幅度上涨,1988年和1989年,粮价涨幅分别为14.1%和21.3%。因此,牌市差价重新拉大,牌市差价率由1985年的28%扩大到1989 年110%。

(3)1990~1992年: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市场价格呈下跌状态, 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粮价的差距再次缩小。

1989 年粮食产量大幅增加, 超过了历史上最高年份的1984 年, 1990~1991年人均粮食产量与1983~1984年大致持平,政府降低了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市场价格也出现大幅回落和卖粮难。1992年底,市场粮价跌至198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这一时期,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粮价的差距再次缩小,政府收购价实质上成了保护价。

(4)1993~1995 年:粮食收购价格和市场粮食价格均呈大幅度上涨态势,政府收购价格与市场粮价的差距重新拉大。

1992年,在粮食市场价格大幅回落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大都放开了粮食的销售价格,由于此前的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放开后市场价格出现了周期性的回升。在整个经济处于通货膨胀的背景下,粮食尤其是水稻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使得1993年底以来粮食市场价格更是大幅度上涨。

政府放开了粮食销售价格却未完全放开粮食的合同定购价格,而且从1990到1993年连续几年粮食收购价格没有提高,从而使得收购价与销售价之间,定购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距拉大。为了完成粮食收购任务,政府不得不在1994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比1993年提高30 %)。 但由于1994年下半年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市场粮价本来已经很高,定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越拉越大。1994年,主要品种的粮食牌市差价一般达60%,不少地方政府只好在原收购价的基础上再实行加价收购。最后,出现了政府收购价与市场粮价大幅上涨的状况。另外,粮食价格上涨与生产成本的上涨是一致的。1994年整个粮食收购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正好持平,市场粮食价格从1989年至1994年增加42%,而农资价格也上涨了42%。1995年,市场粮食价格继续上升,但升幅减小。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粮食价格的运行机制是由粮食价格的形成机制所决定的。

(2)在统购统销体制下, 政府制定的粮食收购价格总体上低于其价值,但价格水平变动表现出价格不断向上调整、比价关系不断合理化的趋势,政府定价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小。

(3)在取消统购统销和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 市场价格对政府定价的影响程度不断增强,二者之间的差距主要取决于市场价格的变化。

(4)决定粮食市场价格水平变动的主要因素是供求关系, 在供求关系影响下粮食价格围绕生产成本波动。粮食供求的波动周期与市场价格的变化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性。但是,在体制转轨的背景下,粮食市场价格的变动也要受政府的粮食购销政策、通货膨胀、农民对价格的心理预期、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2.中国粮食供求及价格的趋势性预测

如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粮食价格变化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粮食的供给和需求。从当前的供求情况看,总量供求关系基本平衡,近年来我国粮食的需求量基本稳定在45000万吨, 生产量也保持在相同的水平上。但是, 粮食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1994年,粮食的社会消费量比1991年增加2621万吨, 平均每年增加870万吨,而同期的生产量仅增加921万吨,平均每年增加307万吨。按1995年粮食产量46000万吨计算,要维持现有消费水平,今后5年平均每年要增加粮食130亿斤以上,而1984年以来年平均增长仅75亿斤。

我们认为,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粮食的供求形势不容乐观。若无重大举措,粮食总量平衡的态势随时面临着被打破的可能。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

(1)耕地面积日趋减少,而且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逆转。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中国的耕地资源总量虽然不小,但人均耕地面积却十分有限。1994年人均占有耕地0.08公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 问题在于,本来已极为稀缺的耕地资源却因为各种因素逐年减少,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种“热”浪的冲击下,耕地的非农化趋势愈日为甚。据统计,1978~1994年,全国平均每年减少耕地29万公顷,照此速度,到2030年还将再减少耕地1033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将因此而下降为0.03公顷。耕地面积的减少,直接导致了粮食播种面积的相应减少。

(2)粮食单产的提高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首先, 尽管改革以来中国粮食单产提高速度很快(由1978年的169公斤提高到1994年300公斤),这一方面表明在政策支持和投入增加的情况下中国粮食单产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同时也表明粮食单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只能建立在较高的基础上。中国粮食单产已经居世界前列,1990年,中国粮食单产高出世界平均水平54%,在粮食作物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的水稻,单产已非常接近世界最高水平;其次,在技术水平缺乏重大突破的情况下,粮食单产提高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现象。70年代以来,粮食单产提高的主要动力是肥料的广泛使用,特别是从1982年开始大量施用化肥到现在,全国粮食单产提高了约40%,化肥施用量也因此从1978年800 万吨猛增到1994年3100万吨,增长将近4倍。化肥的投入产出比已由1公斤化肥增产8~10公斤粮食下降到90年代的2~4公斤。这意味着, 今后粮食生产中大量依靠增加化肥等物质要素投入提高单产的速度会大大降低。况且,化肥施用量的增加还会因粮食品质的原因导致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再次,从建国以来几十年的情况看,中国粮食产量的阶梯性上升,除政策因素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几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较大规模的开展,都伴随着粮食产量的较快增长。中国2/3 的粮食靠农田灌溉,到2000年仍将如此。因此,在现有农业生产经营格局下能否有效地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持续进行,直接决定着中国以后的粮食单产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3)与粮食供给增加面临多种制约因素的事实相比较, 中国的粮食需求却有着极强的刚性,且需求量增加很快。近年来,人均占有粮食在380公斤上下波动,不仅低于发达国家650公斤的水平,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414公斤的水平。从今后看, 影响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有:第一, 在相当长时期内, 人口将持续增长。 建国以来, 中国粮食产量从1000多亿公斤增加到1994年的4500亿公斤,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然而,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粮食占有量却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了1984年以来的下降态势。目前,全国平均每年要净增1400万人口,据测算,要满足新增人口的直接需求,仅粮食每年就必须要增加50~60亿公斤;第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对粮食需求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而且,与人口增加的需求相比,后一种需求的预测也更难以把握。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的间接消费数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并且超过直接消费增长的幅度。从1980年到1989年,中国粮食直接消费增长15%左右,间接消费增长1.4倍。 直接粮食消费与间接粮食消费的比例从1980年的1:0.2提高到1:0.4。在可预见的将来,间接消费的比重仍会继续提高。据测算,1992年全国粮食的总需求量为43478万吨, 人均需求量371公斤〔2〕。如果到2000年达到《90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消费标准,人均粮食需求量应达到400公斤以上, 粮食总需求量应为51600万吨以上,需求量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16%。 而现有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距5000亿公斤的目标尚有相当大的差距。

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试图对粮食价格的走势作一轮廊性描述:

今后较长时期内粮食价格的总体水平仍会保持相对稳定和上升的趋势,但上升幅度有限,而且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调整。支持这一判断的主要论据是对中国粮食供求格局所作的分析,除此之外,以下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1)粮食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改革以来, 中国的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1984~1990年,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物耗实际增长速度要快于农资价格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的增长。近年来中国粮食的生产成本以年均超过10%的速度递增,而影响成本增加的因素尚不可能得到有效控制。人地矛盾是中国农业发展中一个永恒的主题,随着耕地的日趋减少,耕地资源稀缺的状况会越来越严重。在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耕地的价格会不断趋于上升。就劳动力成本而言,也许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刘易斯所谓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即劳动力机会成本为零,然而更为普遍的情况是,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使从事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劳动力机会成本正在逐步提高。另外,从今后一段时期的情况看,为保证粮食总产量目标的实现,不断追加其它物质要素的投入是必然的,这样,尽管总产量可能会增加,但单位要素投入的边际收益却会下降,从而形成一种以牺牲长期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为代价求得短期产出目标的局面。因此,无论是从人力资源还是物质资源的配置讲,粮食的生产成本都会进一步提高。

(2)现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阻碍了粮食生产经营中规模效益的获得和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强化了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的趋势。中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在全世界近乎是最小的,平均每个农户的耕地面积不足0.45公顷,加上绝大多数农民家庭兼营多种土特产品和工商业,因此,农业经营规模更为狭小。考虑到目前有1 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存在和大多数农民收入来源于农业经营的事实,在全国范围内,不分时间、地点及内外部环境条件全面推行规模经营,仍是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狭小的经营规模决定了土地与其它要素之间不可能得到充分有效的配置,不可能通过规模化节约生产要素的投入。

(3)粮价问题的根本解决, 有赖于通过建立一个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的机制而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的上升。粮食产量的增长和粮食生产效益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但从现状看,中国农业增长中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大大低于一些发达国家。据测算,“七五”期间,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率仅30.4%,远低于国外60%以上的水平。这虽反映了中国粮食生产中科技作用的潜力还很大,但同时也说明了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育种科技的创新是中国粮食总产量和效益提高的关键,而人所共知的事实是,一个品种的选育需要花费数年时间,再加上试验、推广周期,时间会更长。因此,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农业技术进步控制生产成本上升会受到较大的约束。

(4)消费者收入的增长会对粮食价格上升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据有关部门对1978年以来的数据测算,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对农产品价格的弹性系数为0.32,即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多的情况下(5 %),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大体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0.32个百分点。 而今后若干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至少会达到6~7%。

当然,粮食价格上升趋势并不是完全线性的,它也会受到相关因素的制约,如一定时期人们消费结构的变化及国际市场上粮食的价格水平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粮食价格的上升,从而可能造成粮食价格短时期内的徘徊甚至下降。

以上的分析只是从一般意义上进行的,市场经济下粮食实际的价格水平是经常变化的,它取决于很多因素,由于篇幅所限,对此,将不作进一步讨论。

注释:

〔1〕高小蒙等著:《中国粮食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1988 年版。

〔2〕黄守宏:“论市场经济下农业的基础地位”, 《经济研究》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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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价格形成与运行机制分析_供求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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