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选择与运行偏差&宝鸡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研究_股份合作制论文

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选择与运行偏差&宝鸡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研究_股份合作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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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经济的出现,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股份合作制犹如一块变幻无穷的“魔方”,正在乡镇企业中逐渐复制和扩散开来成为当前最时髦的农村经济组织制度和企业组织形式。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类型多种多样,特征各异。选择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水平的股份合作模式,分析实施操作过程中的难点和偏向,对促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益的。本文结合宝鸡市实际,对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模式选择及操作偏向,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模式类型及组织特征

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产生,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宝鸡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其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高潮,第一个高潮是1985年至1987年,市委、市政府在推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的过程中,把乡镇企业改组股份制作为一项战略措施来抓,组建了一大批股份合作制企业。但由于传统思想束缚和以政府为主导的运动式的改组,这批股份合作制企业只有少数坚持下来。经过一段低潮后,1992年至今,出现了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第二次高潮。这次高潮来势迅猛,波及范围大,对社会各阶层都产生了不小的振动。同第一次高潮不同的是,市场经济所导致的利益驱动产生和启动了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内在动因,宏观调控失控所造成的投入拮据激发和诱导了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外在动因。据统计,全市已有473户乡村集体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占乡村企业总数的9.5%,筹措资金1.3亿元。宝鸡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类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

个人入股经营型。指由农民个人入股并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的股份合作企业,这类企业占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总数的32%。这种股份合作制有五个特征:一是企业投资以个人入股为主,总投资额较小;二是股权设置单一,只有个人股,股额不等;三是入股形式灵活,可以资金货币形式入股,也可以场地、设备、技术、劳力入股;四是股东直接参与经营,一人一票,与合伙经营有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按股份额进行分红;五是合作风险较大,盈利全分,亏损全赔。这种股份合作制大多为小型集体企业、联合企业和挂集体招牌的私营企业所亲睐。宝鸡县关中纸袋厂就是由3户农民入股创办的,经过几年发展完善,股金由0.03万元发展到31.75万元,企业年产值378万元,每年按股分红20多万元。

法人持股联营型。指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法人之间通过参股形式联 合经营的企业。这类企业占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总数的32%。这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有四个特征:一是企业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二是股权设置单一,只有企业法人股;三是决策实行一企一票,委托其中一方经营;四是利润分配除留一定企业积累外按股额比例分红,有的则按事先约定比例分红,经营一方适当多分。这种股份合作制形式大多为横向联合企业所采用。宝鸡市三力钢塔联营公司就是由宝鸡钢塔厂、秦源公司、渭滨区桑园铺村三方联办的股份制企业,总投资400万元,年产量3000吨,产值2000万元,利润平均分配。

企业折股合营型。指对原有乡镇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折股后,吸收新股所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这类企业占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16%。其特征:一是以原有乡镇企业财产折股为主,吸收新股为辅;二是股权设置复杂,一般设国家股、乡村集体股、企业股、职工个人股等,股额相等,股数明确,由集体股代表行使经营管理权;四是利润分配实行严格的按股分红。这种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原有乡镇企业改制的好形式。凤翔县纸坊福利金属结构厂是在乡农机站站属企业基础上改制形成的,在原企业亏损0.8万元的情况下,1987年进行改制,以每股500元界定产权,农机站投资折63股,占55.7%,企业积累折42股,占37.3%,个人投资8股,占7%,当年扭亏为盈,实现产值14万元,创利税1.7万元,每股分红利110元。1992年企业固定资产比改制前增长1.2倍,实现利润10.1万元,每个职工年平均创产值1.1万元,创利税1300元,每股累计分红810元。

中外合股经营型。指乡镇企业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经营所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这类企业占8%,其特征:一是企业主体一方为外商或经济特区的企业法人,投资以资金股为主;二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任命或聘任厂长、经理,外方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经营;三是利润分配实行按股分红或按比例分配。这类股份合作制形式大多为新办的一些高起点、新产品企业所采用。渭滨区高家村乡秦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港商合办的玉鸡市康伦眼镜有限公司,双方投资180万元,合股经营,利益共享。石坝河乡相家庄村、宝鸡市民政局与香港永成木业公司三方合股兴建的秦永木业有限公司,总投资46万美元,建成后年产值可达1600万元。

混合参股联营型。指各种经济成份的经营主体通过相互参股而形成的混合型企业,占12%,其特征:一是企业主体多元化,既有国营企事业单位、乡村集体,又有个体联办、职工个人入股,既有企业内部股金,又有社会股金;二是股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相当一部分股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只获取红利;三是利润分配既实行按股分红,又实行按劳分配;四是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或聘任厂长、经理经营。宝鸡县贾村镇一农民跨地区与金河乡政府、乡计生办合股办起金河制衣厂,乡政府提供厂地,其余两方入股12万元,年产值可达30多万元,实现利税7万多元,岐山县麦禾营村12个集体企业,吸收19个入股资金50多万元,形成了混合型股份合作制企业,村上对承包企业实行定额利润包干,其余利润按股分红。

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及操作偏向

从宝鸡市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看,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股份合作经济还只是初级形态的。尽管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尚处在发展阶段,但其作用却十分引人注目,其优越性十分明显。

——股份合作制能够迅速积聚各种分散的生产要素,形成新的生产力。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资金逆向不合理流动,使乡镇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用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分散在农民手中的资金、设备、技术等生产要素聚集起来,是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有效途径。

——股份合作制拓宽了横向联合和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了乡镇企业的投入,有利于突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实现经济联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营,开辟了大范围内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的新路子。

——股份合作制明确了产权关系,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经营机制。在股份合作制企中,职工一般都以劳带资或以资带劳,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劳动者;既是企业的主人,又是企业的工人;既是盈利的的受益者,又是风险的承担者。股份合作制既体现了集体成员对集体经济人人有份的原则,又通过定期凭股分红,使农民真正感到自己成了集体经济的主人,进一步强化了股东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了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

——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与合作制优势于一身,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统一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引导农民走合作经济的道路。股份合作制一方面适应了农村现实生产力水平和广大农民的觉悟程度,以及农民要求生产合作的愿望,另一方面又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以及资金所有者投资获益的要求,是一种兼股份制与合作制因素为一体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股份合作制促进了乡镇企业经营体制的转换,逐步完善了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股份制,有效地规范了乡村行政组织的管理行为,落实了企业自主权,使乡村企业真正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轨道。

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发展的历史还相当短暂,人们对它还不完全了解或了解不深不透,思想理论界对股份制忽左忽右的舆论导向,更使人无所适从,加之我们对股份合作制理论研究的滞后和乡镇企业经营组织的多样化,大大增加了股份合作制的操作难度。乡镇企业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在认识上和实践上都产生了一些偏向。

偏向之一,集资功能片面强化。股份合作制从其原意来说,是由社会各种经济成份的入股参股,从而改变乡镇企业附属于农村行政组织的状况,使乡镇企业产权明晰化、社会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份合作制首先是一种企业经营组织形式,从表面看,股份合作制的首道工序就是入股,虽然入股与集资有本质的区别,但表现都是货币资金的积聚。所以,一些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兴趣并不在产权上,而是筹集社会零散资金。事实上,集资功能只是股份合作制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少乡镇企业资金短缺,从银行贷款贷不来,且利息支出很大,实行股份合作制可以筹集到一大笔资金,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其集资功能便被大大强化了,股份合作制便成了缓解资金困难的权宜之计。其突出表现是,个人入股资金量少,普遍实行保息分红或高息集资,名义上是入股,实际上是集资,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是由股东来承担,而是由国家和集体承担大部分企业风险;利益分配的随意性很大,既不体现股权平等、按股分红的原则,又不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概而言之,就是只要股份合作制之名,不要股份合作制之实;只要集资功能,不要经营机制。这一偏向,实际上已偏离了股份合作制的正确方向。

偏向之二,产权界定缺乏规范。产权界定是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产权界定不清,就不可能实现产权明晰化和社会化。产权界定就是在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根据已经选择确定的企业股份合作制模式,明确划分股份种类、数量以及发行募集方式,从而把投资者的产权关系同利益分配溶为一体。产权界定的操作偏向主要是:(1)股权绝对平均化。有的乡镇企业在改建股份合作制对原有资产折股时,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一律按社区内户籍人口数量绝对平均,人人有份,结果使股权分散、股额细小,又形成了新的“人人所有、人人没有”的状况。(2)股权设置单一化。在法人持股经营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设置职工个人股,也就从股权上没有把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效益紧密联系起来,难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个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原有企业改制的,不设企业股,没有划清乡村集体资产与企业自有资产的界限,降低了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联度。(3)股份发售区域化,由于受种种条件限制,内地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被圈定在狭小的社区范围内,大多数企业没有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售股,使中西部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只能处在小打小闹的境地。(4)股权形式简单化。股权的物质表现形式或书面证明就是股票或股份证。一些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既没有向投资者发放股票或股份证,又没有股权登记、变动的清册,仅凭一纸合同进行股额分红,一旦发生股权纠纷很难处理。

偏向之三,经营机制断层缺位。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关键是引入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经营机制。现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乡镇企业,许多企业的经营机制形成缺位和断层,直接影响着新企业机制的发挥。一是控股权不明确。按照股份制原理,投资超过51%的股东拥有控股权,对企业享有最大的经营管理权。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比较分散,难以形成实力雄厚的控股股东,这就决定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可能从最大的股东中产生。二是企业风险与经营管理者脱钩。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后,同乡村行政组织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集体企业聘用的企业经营者,往往没有规定其必须拥有的股额,企业的经营风险没有同经营管理者的股权挂钩,难以杜绝“穷庙富和尚”的现象。三是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厂长经理的职责不明确,许多企业董事会有名无实,还是厂长一人说了算,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难以适当分离,从而降低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活力。

偏向之四,社会环境不够宽松。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操作需要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最大的操作偏向是理论准备的滞后。股份合作制作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其操作却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法制规范跟不上去,理论上的窘迫导致实践上的尴尬。一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缓慢,对待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或推诿拖沓,或乱收乱摊,给企业找岔子,出难题,干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正式组建或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手续繁琐,而且要交纳资产评估、注册等费用,影响着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积极性。

三、乡镇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制的操作重点及主要对策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对各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要积极引导,使其不断完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这个精神和当前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实际,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出发点,选择适合企业经营状况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实行股份合作制切不可套用一个模式,硬拉乱套。要从乡镇企业的实际出发,以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标准,由企业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股份合作制类型及组织形式。在操作上,也不能要求过严,过于统一,而应当分类提出不同的要求,使之平稳过渡。原有乡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可采取吸收职工个人入股,再将企业原有资产折股的办法实现初级形式的股份合作,等运行一段过程后,再逐步将企业资产股份明晰化,向规范化股份合作制过渡。新办的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要一步到位,逐步规范。不论实行何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都要遵循批准论证——资产评估——设置股权——建立组织——收益分配的工作程序,分步实施,注意分类指导,因厂制宜,纠正误区和偏向,促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健康发展。

2、以明晰产权为目标,搞好资产评估和股权设置。产权界定是股份合作制操作的重点,又是一大难点。产权明晰化既是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前提,也是股份合作制操作最起码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资产评估处理办法和股权设置实施办法。规范化工作应从产权界定上入手,抓住资产评估和股权设置两个中心环节。资产评估是股权设置的基础。要通过资产评估,把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原值、资产现值搞清楚,既要计算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也要评估计算企业的商标、信誉、技术、位置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资本总额合理确定股额和设置股权,一般应设国家股、集体股、企业股、个人股四种股份。笔者认为,不论哪个类型的股份合作制形式,都应当重视企业股和职工个人股的设置,应当使这两种股份占到企业股总额的30-60%,只有达到这一比例,才能起到“联股联心”的作用。经营状况比较好的老企业,折股后不要将股权平均划分到个人,鼓励农村个人用现金购买,股额不限,以利于相对集中股权,便于经营管理。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公开向社会发行部分股票,适当扩大资金募集区域范围,以筹集更多资金,支持一批高起点、高科技型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乡镇企业股权明确后,企业应当印制标准统一的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股票或股金证,直接发给股东作为股权凭证,并建立健全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

3、以利益分配为中心,逐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利益分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实质和核心,其要领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股东既凭股权分取红利,又按股额承担经营风险。要通过股份合作制,把职工、企业以及经营者的利益捆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应当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控股权,注意培植新的控股核心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是控股核心层的实力人物,必须在企业中拥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横向联合企业也要尽可能形成法人控股核心,一般不要平均投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股份合作企业的权力决策机构,企业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厂长经理不能凌驾于董事会之上,超越权限进行决策。要强化股东的参与意识,吸收股东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一步增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活力。

4、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优化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要大力宣传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目的、意义及操作方法,普及股份合作制方面的知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乡镇企业职工、农民群众对股份合作制的认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转变职能上下功夫,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精减机构和人员,下放部分权力,减少直接行政干预,给乡镇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积极支持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创办法律咨询、资产评估、资信担保、会计审计、经济仲裁等中介组织,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提供各项优质服务,要加强股份合作制的理论研究和成果提炼,及时制定股份合作制的法律规范,推动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达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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