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战略研究_经济转型论文

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策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方政府论文,民营企业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505(2010)03-0063-07

一、引言

自1978年至今,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30余年,这一社会变革过程就性质而言贯穿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市场化转型、现代化转型、全球化转型。转型,不仅是中国几十年来最为显著的经济社会特征,而且是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战略选择的宏观环境。与转型相伴,中国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及其对企业战略环境的影响也发生了一些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在某种程度上构成或者改变了中国企业战略选择的特殊情景,影响着企业的应对策略。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分权化的制度安排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在制度、基础设施、投资环境、资本、人才、技术、原材料以及来自于上级政府的倾斜性的地区优惠政策等方面展开了竞争。但体制转型时期的种种特征和制度上的不完善,却使得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出明显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分权化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的特点。地方政府在过渡时期往往替代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角,而企业则较多地依附于地方政府寻求发展;地方政府的区域政策和企业的战略行为大大地影响了市场对于要素和产品的空间配置和优化效率,其直接结果就是对于区域产业组织的结构和层次难以发挥有效的引导和配置作用,失去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将地方政府行为和企业战略选择纳入同一个管理情境框架中进行分析,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视角,分析了当前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存在的客观矛盾,进而立足合作的角度探究了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指出其发展可供选择的策略集合。

二、区域资源的稀缺引发的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冲突分析

回归民营企业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民营经济突飞猛进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消耗能源、牺牲环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钢铁为例,因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钢材的内需以及出口,都需要极大的能源消耗(石油和煤炭)。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限制发展行业的准入标准和项目资本金比例。因此中央制定了产业导向目录,规定了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淘汰的产业技术和相应产品;以深圳和上海为试点,地方政府也开始着手制定符合本区域发展的产业导向目录;全国其他省、市、县政府也积极效仿,通过产业政策导向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提高区域资源的利用率。

但是我们需要看到中国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可竞争的平台中,可以说几乎没有,我们没有自己像日韩的电子企业、汽车产业,更没有欧美发达国家的军工产业、造船、飞机等竞争优势,中国仅是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以及依靠廉价劳动力的加工业维持着经济增长,这些也同样是地方政府的经济支柱。因此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地方政府又要面临着巨大的革新阻力,多方利益博弈阻力是不言而喻的。令人堪忧的理由决非是凭空而来:如果想遏制国内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钢材、水泥等产业,就需要切断过热扩张的房地产业,这就引起地方政府、开发商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不满。如果允许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价格上涨,就会迫使民生恶化、工农业投资成本上升,财富从大多数阶层向少数既得利益阶层转移、造成贫富差距恶化;如果不让涨价,这些能源行业不干,区域内部资源现状的客观因素也不允许。看到这些,似乎地方政府已经到了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尴尬境地。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也面临着生存决策的困境。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勉强生存的企业,没有被竞争对手击垮,却被地方政府的产业导向判了死刑,理由就在于所采用的技术相对落后以及能耗水平过高。尽管就区域发展的角度而言,这种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必然的方向,但是就个体企业而言却是一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真实表现。短时期内强迫企业退出某个落后行业、更新技术或者投入到新兴行业中去,会使企业丧失现有的人力资本和其他要素的优势基础,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让企业步入背水一战的境地;然而,如果不进行产业转型,地方政府会通过提升要素价格,限制规模扩张,甚至采用行政手段的方式,让企业退出市场。以上海市为例,2007年上海市政府通过了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由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结合上海实际,形成本市调整、淘汰劣势企业的综合性和强制性指标体系,对强制淘汰类企业,由市产业、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会同相关区县,加强综合执法,并配合经济、市场手段,实施强制淘汰。此时企业在区域发展过程中与地方政府之间就形成了资源约束下的利益冲突。

三、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类型分析

面对未来中国发展的特殊环境,无论对于地方政府还是对民营企业而言都是极为严峻的。地方政府面对激烈的区域间竞争,而民营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双方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盟友以共同合作获取各自最大化的利益;相反,任何一方的过度自利都会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也给自身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限制。

首先,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在有限的区域资源约束以及中央政府的领导下,要实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社会稳定和谐等经济目标,就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本区域的经济进行合理规划,优化投资和服务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的财富创造职能。如果地方政府对于产品市场把持过紧,形成地方保护主义,会影响区域外企业流入,同时也使得本区域的企业过度依赖政府扶持,难以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如果地方政府对于要素市场规制过紧,对于环境排放等负外部性行为控制过于严格,本区域企业就会面临过高的要素价格而丧失成本优势,最终只得离开本区域,用脚投票。加之,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大搞形象工程而忽视对企业科技创新和公共平台的扶植和建设,甚至通过税费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掠夺等行为,都会让企业放弃与该地方政府合作而选择迁徙策略。其次,从民营企业角度来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果选择只强调自身利润而忽视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也会让自己陷入困境。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成本领先优势,企业采用压低工资、不承担社会保险、大量裁员、肆意排污等行为,尽管在短时期形成利润来源,但是由于有悖于地方政府的目标,必然要受到严厉的惩处。为了规避研发中的投入风险或迎合当前某一处局部市场,而采用陈旧技术工艺,从事“两高一低”产业,尽管市场能够提供生存的空间,但由于有悖于区域产业结构的总体规划,也会使得企业丧失在该区域生存的空间。

事实上,经过30年的经济转型发展,在政企职能有效分离的今天,一个区域经济的生态系统中,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必然是一种自发形成的合作关系,这是一个既定的事实,但是这种合作并非是一种最优的合作关系,由于企业与地方政府并非完全的共同利益群体,因此必然会形成一系列的冲突,冲突不能有效缓解甚至最终恶化而产生的结果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一种损失。因此,未来一段时期,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理想的关系必然是一种高效能的合作关系,并且在合作过程中有冲突规避和冲突解决机制。

简言之,未来中国企业响应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就是“促成合作,解决冲突”,围绕这一基本原则,本研究借鉴了非完全共同利益群体合作管理的相关模型,探讨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机理。

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有一个共同的属性,都是充满巨大的力量和能量的社会工具,他们存在的意义在于提供一个场所或框架,组织行为参与者用自身的诱使因素与组织的贡献相互交换的场所,因此当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这两个场所或框架为了某些目标产生了交汇的时候,合作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和行为假设的不同,直接决定了企业和地方政府合作类型的差异。图1说明了现实生活中突出反映的三种合作模式:拥有不同资源组织间的合作多属于串联式;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一活动的规模经营合作属于并联式;若在串联合作链中又渗有并联式合作则称为混合式合作。对于不同模式的合作需要不同的联盟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

图1 合作模式

就传统意义的政府而言,政府作为市场的补充,其作用在于对“看不见的手”的补充,地方政府的职责在于制定并执行一种让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安排集合。这种制度安排集合包含了正式的制度安排,如法律、法规、政策等,也包含了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如道德规范、文明规章、地方习俗等,最终的目的在于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而企业作为财富创造的特殊组织,其主要产品是社会财富,包含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他们是生产要素的加工者,是“看不见的手”的微观基础。由于二者的产出完全不同,二者的合作是典型的“串联合作”。

但是随着市场失灵逐渐被人们所认知,地方政府开始协调经济运行,通过采用财政和税收等宏观调控工具来干预经济,减少企业由于信息滞后而导致的自发盲目生产,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运作效率。政府干预经济的一个有效方式就是建立国有企业,以政府出资投入对国民经济有战略意义的特殊产业,维护宏观经济四驾马车。此时,由于存在国有资本介入到具体的产业领域,无论这一领域是否被国有资本完全垄断,但是就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组织性质而言,二者存在了交叉,都成为经济的直接参与体,因此二者之间就存在了复杂的关系,无论是多层委托代理关系还是投资收益关系,但从合作的角度而言,“并联合作”特征已经凸显。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同时还兼顾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提供制度产品的原有职能,因此,一个较为准确的描述是“混合合作”模式。

当充分认识到地方政府政治行为背后的个人理性时,对于地方政府认识就上升到“掠夺之手”的层次,此时地方政府不一定采用直接干预市场经济的方式,例如投资到具体的企业中,而更多的是通过对环境要素的调控来影响企业的决策,通过经济政策和产业导向作为“要挟”企业行为的砝码,最终追求自身政治效用的最大化。出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和企业之间也需要存在一个和谐的氛围,达成双赢的合作。此时,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就又回到一种纯粹的“串联合作”模式。

综上所述,在经济生活中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是多样化的,而且在不同产业、不同时期以及不同区域都有不同的表现,这取决于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程度以及自身的目标,本研究中对地方政府的认识是基于“掠夺之手”的理性假设,因此我们立足于“串联合作”模式分析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机理。

四、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目标分析

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渊源。当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多种类型的企业,部分是解除产权规制后,政企分开的产物,部分来源于政府主体出资或控股的国有企业,还有是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温床下发育的民营企业,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难以割舍的关系,二者合作的基础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合作的目标却需要细致的思考。

我们拟合企业的目标集合:

由于只有互相影响的目标才是公共目标,因此我们分析两个组织之间的共同目标:

企业是区域财富创造的主体,企业产出最大以及企业持续竞争能力提升,能够让企业的获益能力提升,必然提高地区的经济增量,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绩就会凸显;另一个角度而言,地方政府为了提升自己对于经济建设的政绩,也会积极采用招商引资的策略,为了提升区域企业的竞争优势,通过采用创新扶持、地方市场垄断等方式进行辅助。因此,上述目标之间是正相关的,记为(1,1)。

企业成本降低会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企业的成本最小的成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直接决定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由地方政府垄断的特殊要素决定的成本,此外是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消耗。我们将第一种成本和第三种成本并入企业的竞争优势中,不再考虑,主要关注与地方政府之间密切相关的第二部分成本,特别资本、土地、劳动力形成的企业成本。由于这部分要素由地方政府掌控,是地方政府调控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导向的重要筹码,因此不会轻易向企业方面倾斜,甚至二者之间在特殊要素价格上,存在一个零和博弈的状态,因此冲突在所难免,记为(1,-1)。

企业为了能够保持良好的社会声誉,就需要尽量降低自己负外部性带来的影响,通过社会资本投资和遵守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尽管因此企业会承担成本上升,甚至丧失竞争优势的危险。对于具体的行为,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塑造和商誉的维护降低对消费者的不良影响;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污染排放,服务社区等方式,降低对社区的不良影响;企业通过增加雇员、提供劳动福利来降低对地方政府的外部影响;企业可以通过慈善义举等方式提升企业对社会其他组织的外部效应。政府在企业负外部最小的情况下获益,也会推动和监督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承担等活动,同时企业会推动和扶持企业获得各种社会荣誉,在产业导向上有限扶持这些对地区贡献大的企业,给企业家以政治荣誉,参与政府决策等,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记为(1,1)。

上述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共同目标是区域的产出最大化以及区域负外部性最小化,这恰恰就是要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的区域经济生态系统,上述分析又恰恰对转型的阶段划分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佐证。

五、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策略分析

面对共同的目标,如何有效合作就是一个非常发人思考的问题。群体形成的必要条件是合作一定会给各成员带来大于不合作时所能获得的利益,并且任何破坏合作的行为都会导致其收益下降,也即只有真诚地与所有合作者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也就是说,理性机制是群体合作得以形成的基础。

理性机制的微观基础在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契约设计,也就是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中的制度保证。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够通过制度安排保证企业和政府在相关合作过程中,能够产生正的预期收益,这种正的预期收益可能是在合作过程中的直接获益,也可能是在合作后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对利益进行转移。

由于地方政府在制度建设上具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地方政府首先要在合作过程前期让企业看到参与到该地区经济体系的正的预期收益。这种正的预期收益包括竞争优势保留、成本控制、外部性规制强度等方面,概括而言就是自身发展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匹配程度。

此外,由于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理性的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存在利益分歧。为了减少企业负外部的产生,企业会加强对于污染的治理投入,尽管这些都不能给企业直接带来效益;企业为了能够缓解区域的技术瓶颈,可能会主动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区域的品牌竞争力;企业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尽可能提高雇员的待遇水平,加大劳动保护和培训力度,这些投入都会给地方政府带来直接的收益,但对于企业而言确是正外部性极强的活动,自身的收益低于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此时地方政府就必须有效地将自身效用进行适当转移,提升企业的效用。

一个良好的合作系统,必须存在有效的协商机制,这种协商机制能够应对突发的破坏合作的情况。这种协商机制非常关键,不仅仅是企业向政府提出制度诉求,也是政府政策能够有效沟通的渠道,这种协商机制要通过组织、制度、环境多方面进行保证才能有效的存在。对于企业而言,要发现或建立这种沟通机制,行业协会、政治协商会议、人大代表会议都是主动参与沟通的现有机构,企业要通过合理的身份和途径进行有效的政治行为,或者在法律和政治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政治游说,争取更多的合作收益。

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根据组织合作的冲突类型,我们以表格的方式来概括企业在地方政府和企业冲突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采取缓解机制,如表2所示。

六、简短的结论

目前中国的经济转型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平缓发展期,转型进一步发展要依赖政府对要素市场的完全市场化改革,这一改革的基础在于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和民主体制建设,同时还要依赖于良好而稳定的国内外经济发展态势。随着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后危机时代的特殊背景让我们认识到这些条件尚不成熟。而在区域经济中凸显出越来越大作用的民营企业就需要对未来发展寻找一个更为可行的道路,而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寻求与地方政府合作就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发展模式,也是应对环境剧烈变化,寻求政策支持的有力举措。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民营企业响应地方政府的合作博弈是围绕区域净产出最大化为共同目标的,因此企业的策略选择是围绕区域现代化发展的特殊空间特征为核心的,这已经不同于传统企业战略管理围绕产业优化为导向的分析范式,而是一个新的空间区位角度的策略思考。因此,企业最终确立策略选择集合时首先要符合区域现代化发展的微观机理,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作出策略判断,这也是未来民营企业发展研究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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