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土地征收工作探讨论文_费波,程炜

新形势下土地征收工作探讨论文_费波,程炜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东港分局 山东 日照 276800

【摘 要】土地征收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又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本文从剖析当前征地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入手,联系实际,提出了破解征地过程中的各类难题、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健康良性发展的一些方法,以期达到实现和谐征地的目的。

【关键词】新形势;土地征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标志着征地制度改革已纳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议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在一次讲话中曾这样一针见血的指出:改革完善征地制度,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迫任务,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社会管理的大文章。征地做得好,是改善农村社会治理结构、撬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支点;征地做得不好,将是阻碍经济发展、引爆社会矛盾的“导火索”。那么,如何才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土地征收工作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番初步探讨。

一、浅析当前征地过程中的各类难题

当前征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急需规范和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补偿安置方式较为单一,多数仍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且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失地农民安置途径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征地补偿款拨付时间较长。按照征地工作程序,地上附着物和土地补偿款要求在土地征收批复后再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但由于土地征收批复时间较长,造成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补偿不到位,不符合农民“签好协议就见钱”的习惯做法;三是对征地补偿款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够。一般仅局限于将征地补偿款拨付到被征地村,对村里是否合理支配缺乏有效监督;四是土地征收难度较大。被征地群众突击盖房、栽种现象严重,基层政权组织(村镇)软弱无力甚至采取纵容态度,许多项目只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致使履职风险增大。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缺乏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及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导致征地双方在补偿费意见不一致时,不仅难以推进土地征收工作,还为以后的供地环节埋下了隐患。同时,随着土地延包政策的日益临近,关于土地补偿问题的矛盾进一步显现,被征地农民对延包到期后能否再分配到土地存有疑虑,未被征地农民对延包到期后,土地再平均分配也心存不甘,导致了土地征收难度的加大;五是因土地征收引起的拆迁补偿上访案件日益增多,而且存在时间跨度长、信访人要求高、协调难度大、牵扯精力多的特点。

二、破解征地过程中的各类难题,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健康良性发展。

针对上述难题,可以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思路,采取农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留地安置、招工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探索土地流转征用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户和自愿被征用土地的承包户进行互换,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还可以借鉴一些地区的成功做法,发展股份合作制项目,鼓励、吸引农民将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以股金的方式投入到农贸市场、对外公寓和其他各类集体企业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

其次是坚持从严把关,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征地补偿款拨付程序,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再就是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由监察、审计、国土、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监督检查,使之保持常态化、规范化。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截留、挪用现象,确保征地补偿款足额到位、及时到户。

另外要严格项目用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征收工作虽然具有强制性,但必须建立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正当、规范的征收程序不仅能够充分约束政府公权力、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的财产权益,还能增进政府与人民间的互信,客观上促进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的征地程序还具有保证征收权力正确行使、遏制权力滥用和预防腐败的功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征地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把产业政策、规划计划、安置补偿、节约集约、占补平衡等建设用地报批要素,认真履行报批前、审批、批后实施以及征地争议裁决等征地程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征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和谐征地。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征地过程中,必须认真细致的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政策宣传和思想解释工作,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和谐征地,避免激化矛盾,坚决杜绝暴力征地。而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是重中之重。补偿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要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到不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再就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失地农民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调地安置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工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还要严格执行“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不开展土地征收”的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因政策落实原因受到侵害。可以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资金纳入集体经济财务核算,在坚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支配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确保征地补偿款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人始终是贯穿整个征地工作中的主线,征地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做细群众工作,认真听取被征地群众的想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赢得群众真心支持。对极个别的钉子户,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找出并分析其动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全力将一碗水端平,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在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压力的基础上,再寻求在法律层面予以合理解决。

此外,还要加大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力度,提高供地门槛,优化资源配置,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通过政府增加的收益,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保体系,投资修建更多的公益项目,反哺失地农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他们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增值带来的红利分配。

论文作者:费波,程炜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8月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1

标签:;  ;  ;  ;  ;  ;  ;  ;  

新形势下土地征收工作探讨论文_费波,程炜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