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捍卫消费的“知情权”?_知情权论文

谁将捍卫消费的“知情权”?_知情权论文

谁来捍卫消费“知情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情权论文,谁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增强公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固然重要;更立竿见影的,是有关职能部门和权威机构如何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真心诚意地为消费者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氛围

借助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东风,日常生活一些“毋庸置疑”的“权威认证”、“世界名牌”,最近受到公众的质疑。最具轰动效应的,一是京沪两地消费者起诉“全国牙防组”,对一起“权威认证”提出质疑;一是全国媒体围剿自称“百年品牌”的地板,媒体和执法部门调查的结果发现,这种每平方米售价高达2000多元的地板,实际上只是国内一厂家生产、实际成本不过五六百元的“国货”。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认证的有无、产品是进口还是国货,其实并不重要。因为许多没有贴“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的牙膏,只要是货真价实,市场上一样卖得红火。同样,有些并非舶来的“国货”,因价廉物美,销售情况甚至比进口的还好。如今,消费者和媒体对拿权威与洋货当虎皮的产品穷追猛打,完全是出于对其暗箱操作甚至恶意欺诈的愤慨。

由于经销商与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知晓程度上的信息不对等,在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争议上,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没有相对公开、透明、对等的信息披露,消费者就无从分辨、无从选择,权益保护更是空话一句。

正是出于这样的理念,《广告法》将“真实、合法、健康、明白,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作为一切广告行为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但是,欺诈消费者的事情远没有绝迹,有巧舌如簧、街头行骗的,更有店大欺客、浑水摸鱼者。无论是电信运营商的“短信陷阱”,还是不法商家假借所谓的“权威”、“名牌”招摇撞骗,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消费欺诈屡禁不止,根子不在法规的欠缺上,而是市场监管的漏洞太多。

这样的监管漏洞,根源何在?一方面是职能部门“不作为”所致——从产品说明书制作、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听任企业,不管不问;另一方面,是一些貌似中立、权威的部门“乱作为”所致,“全国牙防组”认证案就是典型事例。当然,从报道看,“全国牙防组”在促进全民爱牙、护牙方面的工作功不可没,笔者要说的是,“全国牙防组”为形形色色的牙膏、“有独特疗效”的健齿食品提供“权威认证”时,是否也告知一声“该企业为本牙防组提供了多少万元的赞助”,就像现在所有香烟的外包装上都醒目标注“吸烟有害健康”一样。这样一来,既不妨碍牙防组利用“权威”的“生财之道”,也兼顾了公众的知情权。否则,无论怎么解释,也难以消除公众“一手收钱,一手颁证”的疑问。

谁来捍卫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每个消费者对《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烂熟于心并都像起诉“全国牙防组”的两位律师一样对簿公堂,不现实。更不可能要求每个消费者都具备“火眼金睛”,能识别自己消费或使用所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真伪。通过一年一度的“3·15”提醒并增强公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固然重要,恐怕更重要且更立竿见影的是,有关职能部门和权威机构积极主动地履行本职,真心诚意地为消费者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氛围。

标签:;  

谁将捍卫消费的“知情权”?_知情权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