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历史观看“历史”理论的解释与价值_哲学论文

从马克思历史观看“历史”理论的解释与价值_哲学论文

论马克思历史观视野中的“历史”生成论诠释及其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历史观论文,视野论文,价值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什么是哲学?换句更明确具体的话语追问,哲学的功能与使命是什么?在哲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与阐释确有不同:有人作出知识论的阐释,将哲学视之为一一种对各种知识进行反思的学问;也有人作出智慧论的阐释,将哲学视之为一种激发人们对智慧的热爱、帮助人们寻找知识的技巧;但在更多的哲学家们的视野里,哲学则是被视之为一种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其功能与使命是对存在的世界及其本质进行正确的把握与解释。哲学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野中就是被视之为世界观的;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是一种“新唯物主义”世界观,这对于熟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们来说是确定无疑的。

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当然应是存在的世界及其本质。但哲学研究所指向的世界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它是否一个与整个宇宙能划等号的世界?人们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有关世界观即是宇宙观的说法中,似乎完全可以得到一个极为肯定的确认:哲学思考的世界即是整个宇宙。然而,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误解。从哲学发展的历史看,唯物主义哲学也好,唯心主义哲学也好,它们所关注的根本问题其实是相同的,即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二者的分歧在于: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精神世界不过是物质世界的派生物;唯心主义哲学则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物质世界不过是精神世界的异化、外化或对象化的结果。正是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相互关系的不同把握与阐释,才造成了二者在哲学路线上的对立与分野。然而,从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有关世界的本质的争论与分歧中,人们不难体会到,哲学史上人们所讲的物质世界并不是一种宇宙论意义上的宇宙世界,而是人们面对的“感性世界”,这种感性世界即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指出的“对象、现实、感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页)之所以说哲学家们所指向的物质世界是人的“感性世界”,即“对象、现实、感性”,而不是那种先于人或在人之外存在的世界,乃是因为人们在思考与把握世界的本质问题时,并不是将自己视作世界的异在者与旁观者,而是处在与世界的现实联系与关系之中。实际上,哲学家们对世界本质的思考,与物理学家、化学家们对世界本质的思考具有不同的性质:他关注的并不是世界的物理或化学的成份与结构,而是现实世界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以及现实世界相对于人的价值与意义。那些在人之前或在人之外的纯粹的宇宙论意义上的世界,虽然是人类产生与存在的基础与前提,始终保持着相对于人来说的“优先地位”,但由于它们并未与现实的人的存在发生现实性的关系,具体地说不发生价值与意义的关系,因而它们在本质上相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无”。所谓“无”不是说它不存在,而是说它对人的现实生活“无”现实的价值与意义。哲学世界观视野中的“世界”之所以不能视之为一种“宇宙论”视野中的“世界”,其理由还在于,在哲学发展的历史上,哲学家们从没有对诸如在人类产生之前地球存不存在以及在人们的视野之外有没有我们还不知道的天体存在这类问题产生过重大分歧与争论;哲学家们也没有就宇宙论意义上的世界究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问题产生过重大分歧与争论,因为精神现象是专属于人类所拥有的现象,没有人类的诞生与存在也就不会有人类精神世界的存在。哲学家们所能够与真实发生重大分歧与争论的始终是“感性世界”即“对象、现实、感性”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在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的视野里,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感性世界”或“对象、现实、感性”,与那种在人之前或之外的“天然世界”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同属于宇宙世界的一部分。而在唯心主义哲学家们的视野里,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感性世界”与自然天成的“天然世界”则有着本质性的相异,它们或是在精神、思想、目的等引导下被人们创造出来的世界,或是被人的精神所把握的世界;在本质上它们是人类的主观精神或客观精神的“对象化”、“外化”、“异化”或现实化,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唯心主义哲学家们认为感性世界不过是人类精神的派生物。

如上所述,在哲学世界观的视野里,哲学家们所关注的“世界”即是人们所面对的“感性世界”,而这种“感性世界”也即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象、现实、感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感性世界”与“对象、现实、感性”之间经常是互为替换、互相解释的概念。“感性世界”之所以是感性的,深刻的原因在于它与人的存在之间发生着一种对象性的而非分离的、现实性的而非抽象的、感性的而非虚幻的关系。

当作为世界观的哲学从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维度去把握世界,将自己的目光聚焦在“感性世界”或“对象、现实、感性”上时,人类社会与人类社会的历史便会进入到哲学的视野之内,成为哲学家们审视与把握世界时不可或缺的对象。其深刻的原因在于,所谓的“感性世界”或“对象、现实、感性”本质上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生成的世界,它不仅包括着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感性的自然界,也包括着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的社会与社会的历史。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作为人类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它在人面前同样具有“对象、现实、感性”的性质。因此,在人与世界的全面性关系中既包括着人与感性的自然界的关系,也包括着人与具有感性性质的社会及其历史的关系。实际上,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思维理路中,人同自然界的现实关系与人同社会、历史之间的现实关系是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与社会、历史之间关系的非常深刻的基础,没有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便不可能有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另一方面,人与社会、历史之间的现实关系则是人与自然之间现实关系生成的条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本身就具有社会、历史的性质。因此,笔者不同意理论界在20世纪曾经广为流传的一个观点:认为社会、历史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而不属于哲学研究的对象,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新世界观,它是关于“感性世界”或“对象、现实、感性”的一种全面、完整的根本观点,是新的自然观与新的社会历史观的完整统一。因此,任何试图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从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剥离出去、使之成为一种所谓社会学性质的理论的观点,在理论和逻辑上都是不可接受的。

作为世界观的哲学包含着社会历史观,社会历史观构成哲学世界观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而哲学历史观研究的对象无疑是历史,哲学家们在这一点上并无争议。然而,什么是历史、历史的本质是什么?在面对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时,人们应循着怎样的思路与运用怎样的方法才能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把握到社会历史运行与演进的客观规律?这却是所有的哲学历史观必须首先思考与回答的两个问题。一般来讲,前一个问题属于历史观中的本体论问题,后一个问题属于历史观中的方法论问题。从哲学历史观性质的维度看,历史观中的本体论问题较之方法论问题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其深刻的原因在于,对本体论问题的思考与回答从根本上决定着对方法论问题的思考与回答。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中,人们虽然也强调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方法论,但在实际上人们通常是将马克思的历史观视作一种研究与把握社会历史的方法论,而对马克思历史观中的本体论问题,即什么是历史或历史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与具体阐述。应该说,这是我们过去的马克思历史观研究中的一种重大缺憾。

在马克思主义“新唯物主义”哲学诞生前,哲学中长期存在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在社会历史观的领域中完全消失了:无论是唯物主义哲学家还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在面对历史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时,其回答似乎达到了高度的一致,都认为人类社会历史在其本质上是人类精神的产物;如果说有什么分歧的话,也只是表现为唯心主义哲学内部的分歧,即有人将所谓的人类精神视之为一种主观性的精神,有人则将其视之为一种客观化了的精神。

毫无疑问,上述对立的消失是以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的理论退却而实现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退却呢:是旧唯物主义哲学误入了迷途,还是其自身的困境使然?笔者认为答案应是后者。当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以一种纯客体的、直观的思维方式对待感性的自然界时,之所以能坚持其唯物主义立场,是因为感性的自然界即在人们历史实践中生成的自然界,与那种在人之前或游离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天然自然界之间,其物理或化学的性质存在着同质性联系。但是当旧唯物主义哲学家面对社会历史这种特殊的“对象、现实、感性”时,它的纯客体的直观的思维方式便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障碍,从而迫使其放弃了唯物主义哲学立场,而陷入到唯心主义哲学之中。因为不仅所有的社会历史现象都是在人的活动中生成的,而人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精神或目的的引导下进行的,而且社会历史中生成的“对象、现实、感性”与自然界的物质之间具有不同的性质。

究竟什么是历史,或者说历史的本质是什么,这对于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来说也是一个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如前所述,对历史本身之本质的把握与阐释的正确与否,从根本上决定着对历史中其它现象的把握与阐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不仅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新在何处?在人们通常的认知与阐释中,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历史观新在它将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为人们理解与把握复杂纷乱的历史现象寻求到了一种全新的科学方法,开辟了一条帮助人们走出历史迷宫的光明通道。上述认知不无道理,但远未达到深刻与全面的程度。笔者认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所实现的革命性的变革与创新,并不仅仅在于为人们研究与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认识论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在于对历史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给予了一种全新的理解,从而为人们把握与理解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里,作为历史观研究对象的历史指向的是社会的历史:社会与历史是两个联系紧密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同表达。社会是历史的横断面,历史是社会的纵线条;历史在静态中的每一个点上表现为社会,社会在动态的时间延续中则表现为历史。二者都是以人的存在为基础与前提的: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历史;人既是社会的主体,自然也就是历史的主体。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的含义当然并不仅仅意味着社会是由人的集合而成的,它还意味着人是社会历史的“剧作者”,社会、历史表现为人的作品。那么,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依靠怎样的方式创造自己的社会与历史的呢?唯心主义认为,人是依照自己的思想、精神创造出自己的社会与历史,社会与历史不过是人的观念的对象化、外化、异化或现实化的东西。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人类的精神、观念还有一个来源问题需要进一步追问与解释。人的存在的基础与前提是人的劳动、实践:人的劳动、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是人作为人的诞生方式,也是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人的社会正是适应人的劳动、实践这种生命活动的需要,并通过人的劳动、实践而生成的。人正是以劳动、实践的方式,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过程中,产生出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诸多关系,并在这些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结构。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在人们社会生活基础上生成的社会的本质自然是实践的,而从社会的实践本质中便可引申出社会历史的实践本质。

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里,“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更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同上,第88页)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所谓“历史”不过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旧的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与新的社会环境的生成。历史在本质上是由人的需要以及为满足人的需要而形成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物质联系在时间延续中的链接:“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同上,第81页)这里需要指出与强调的是,历史的概念通常与时间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但时间只是历史存在的形式。这种形式对历史确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为时间的延续使历史的积淀成为可能,但时间不构成历史的本质,构成历史本质的东西是历史的内容,历史内容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并表现为实践的结果。关于时间流逝、历史内容与历史之间的真实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一段令人深思的话:“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但是,这样的历史在德国是写不出来的,这也是很明显的,因为对于德国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不仅缺乏理解能力和材料,而且还缺乏‘感性确定性’;而在莱茵河彼岸之所以不可能有关于这类事情的任何经验,是因为那里再没有什么历史”。(同上,第80-81页)德国的历史家们为什么写不出真正的历史?除了“缺乏理解能力与材料”之外,更加深刻的原因在于“工业与交换”落后的德国缺乏“感性确定性”;在于德国本身没有“什么历史”。说德国本身“没有什么历史”,不是说18—19世纪的德国生活在时间的停滞之中,而是指它缺乏构成历史内容的“感性确定性”,亦即缺乏作为“感性确定性”生成基础的“工业与交换”的历史实践。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另一种景象:“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同上,第277页)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野里,决定历史面貌与本质的不是时间的流逝,而是人们的实践以及作为人们实践活动结果的“感性确定性”内容。

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从而人类的社会生活的历史在本质上也应是实践的。因此,我们在把握社会及其历史时,既不能诉诸一种纯客体的、直观的方式,也不能诉诸一种纯主体的、抽象的方式,而应诉诸一种感性实践活动的方式。社会及其历史以什么样的方式生成与存在,我们就应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把握与理解它们。

对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生成诉诸劳动实践的把握与理解,赋予劳动实践以社会及其历史的本体性质的地位,对于我们科学地把握与阐释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与前提性的意义。

首先,将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本质视作是实践的,将深化我们对社会历史的存在及其现象的认识。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里,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历史,人的存在是历史存在的前提,因此,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时,必须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前提条件和出发点。什么是现实的个人?所谓“现实的个人”是指“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1-72页)当人们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即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物质条件出发,去把握人们的能动的生活过程时,“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同上,第73页)人类社会历史中的一切存在与现象,既不是人们的自由想象或自由意志活动的结果,也不是自然因素的自然延伸与简单移植,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自然界向着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这种生成过程既是一种合规律的过程,也是一种合目的性的过程,因而社会历史过程中生成的一切存在与现象都具有主客观相统一的性质。

其次,将人的劳动与实践视作是人类社会、历史生成的基础,有助于深化我们对马克思历史观之方法论的把握。人们知道,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一种新的历史研究的方法论,在研究复杂纷繁的社会、历史现象时,其基本的思维理路是:将人们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归结为人们的物质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的基础归结为生产力;不是从人们的意识出发去解释人们的存在,而是从人们的存在出发去解释人们的意识。那么,这种方法论思路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在我们过去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人们对马克思历史观中的方法论的阐释通常仅限于一种“是什么”的陈述,而几乎没有去作更进一步的“为什么是”的深究,从而多少给人一种无根与武断的感觉。笔者认为,上述方法论思路的理论基础在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是在人的劳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因而它们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活动是物质生产活动与物质交往活动,因为它们产生于人类维持肉体生存的的需要。而社会的物质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关系,不过是物质生产活动与物质交往活动的对象化凝结。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看重工业史与商业史对于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价值与意义,曾强调:“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同上,第80页),其原因在于“工业与交换”的活动作为人类维持其肉体生存所需的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其它活动赖以产生的前提与基础。因此,在把握人类社会复杂纷繁的现象时,我们应从作为工业活动与商业活动对象化结果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出发。那么,在研究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时,为何不能从人们的意识出发?原因在于:“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同上,第72页)人们的社会存在即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而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的本质是实践的。总之,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历史本体论与历史方法论的统一,历史本体论是历史方法论的基础。所以,离开了马克思历史观对社会历史本质的理解与阐释,对马克思历史观方法论的把握就不可能是深刻与彻底的。

第三,将人类的劳动、实践视作社会、历史生成的基础,视作社会、历史的本质,对于我们深化马克思历史观中的历史规律观与社会进步观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一则,社会、历史的发展与演进是有规律的,但社会、历史中为什么会存在着规律?社会历史规律的特点是什么?反思我们过去的有关研究,总的来说是经验性的事实描述多于理论上的逻辑分析。然而实际上,如果我们循着马克思“实践的唯物主义”思路,对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从人类的劳动、实践方面去进行把握,我们就不仅能对社会历史规律之所以会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特点的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而且能对社会历史为什么会存在规律性的问题给予科学性的说明。对社会历史规律的存在这一经验性的事实,我们既不能作宿命论式的理解,也不能视其为自然界规律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自然延伸,而只能诉诸对人的感性实践活动的理解。人的劳动、实践既是一种含目的性的活动,更是一种含规律性的活动,即既是一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也是一种按照对象本身的固有规律去改造对象的活动。人的劳动、实践所具有的这种既含目的性又含规律性的特点,决定了社会历史的运动与演进具有必然性与规律性;这种必然性与规律性和自然界中的必然性与规律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同时,人的劳动、实践的目的性特征又使得社会、历史的必然性或规律性在表现形态上呈现出与自然界的必然性或规律性不同的特点。

二则,社会、历史这种有规律的运动的总趋势是向上的,即进步的。社会历史的进步特性既表现在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不断进展上,也表现在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依次演进。在哲学发展史上,除极少数历史循环论者之外,绝大多数哲学家对社会历史的进步性是不存怀疑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历史的进步性更是高度重视。然而,我们以往对社会历史的进步性的阐述仅限于指出社会历史是进步的这一点,通常诉诸的也只是经验事实举例的论证路径。不可否认,客观的经验事实的证明是必要的,因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但诉诸经验事实的举例充其量只能证明社会历史的总趋势是不断进步的,却不能说明社会历史的总趋势为什么是不断进步的,以及社会历史进步的推动力是什么。而根据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我们不仅可以说明人类社会历史在总趋势上是不断进步的,即使是在被历史学家们称之为黑暗的中世纪,文明进展的脚步也没有完全停止;而且可以说明,人类的社会历史之所以能沿着上升的轨道不断进步,最深刻的原因在于:人类社会历史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生成的,而人类实践无论是在广度上与深度上都是一个不断发展与积累的过程。正是在人类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与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社会历史才表现为不断进步的。至于社会进步的动力,过去的哲学教科书通常将其解释为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样的解释虽然没有错,但远不是深刻的。因为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看,社会基本矛盾生成的最深刻的基础还是存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因此,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最终动力来自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没有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既没有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也不会有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与进步。

总之,马克思主义是从人类的劳动、实践的历史去理解与把握人类社会的历史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野里,人类的劳动、实践是人类的社会历史生成的深刻基础,人类的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我们只有循着这样的思维理路,才有可能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原理作出科学的把握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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