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儿童用药和临床试验的思考论文_吕晓霞

对儿童用药和临床试验的思考论文_吕晓霞

姓名:吕晓霞 单位:武威市人民医院 科室:儿科 邮编:733000

摘要:近年来,多达79%的儿科药物被使用,没有明确的鉴定或没有额外的儿童许可。数据显示,中国患病儿童约占疾病总数的20%,但80%以上的药品没有儿童使用的迹象,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本文从儿童用药现状及临床试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笔者的想法,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儿童用药问题,关注儿童药临床试验问题。

关键词:儿童用药;临床试验

一、儿童用药现状及面临的风险

(一)药物的儿童临床试验开展困难。

药物的儿童临床试验困难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伦理学———保护儿童不受试验带来的伤害,临床试验一般把儿童排除在外,除非认为他们会从中受益;二是家长一般都有保护孩子的本能,对于不良反应未知的新药,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冒险接受临床试验;三是药物的儿童临床研究成本高,而预期收益不客观,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对企业的经济驱动力小,导致企业不乐意开展药品的儿童临床试验研究;四是儿童心理认知发育还不完善,对知情同意理解困难,参与临床试验配合度不高等。因此,导致儿科用药2/3以上未进行临床试验研究,给儿童用药安全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很多家长为了孩子尽快恢复健康,医生经常被要求使用良好的药物和儿童的新药。这些所谓的良药和新药可能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临床应用时间短,缺乏充分的、儿童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可能有潜在的毒性反应。

(二)缺乏儿童专用药。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审批程序复杂,临床试验难度大,生产儿童专用药的厂家不多,CHI专用药品种、规格和规格也不多。干燥剂相对简单,导致临床用药困难。医生经常使用药物来指导儿童用药,包括不适当的剂型、不适当的使用和不准确的剂量,给儿童用药的安全带来隐患。例如,由于儿童缺乏特定的药物,家长往往会将药物断开给孩子,因为缓释控释制剂会破坏制剂的具体结构,引起药物释放功能,药物释放过快导致高血药浓度和毒素。胃液中的肠溶片可能是不活动的或胃肠道产生刺激性的;甚至是普通的片剂,其剂量也不好控制,容易造成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

(三)食物药物相互作用。

为了达到儿童服药的目的,对于不愿意吃口服药的儿童,父母经常在食物中混合药物,让他们的孩子一起服用,如牛奶、饮料、汤和其他液体。一些食品可以改变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从而影响疗效甚至不良反应。如食物可以改变胃肠道的物理和化学变化,这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速率和程度。食物也可直接与药物反应,影响其吸收,如茶水中的单宁,并可与铁和生物碱药物反应产生不溶性化合物并影响吸收。

(四)药物滥用。

有些家长遵循"病治、无病、强身"、"长病就医"的观念,不遵照医嘱,擅自给儿童服用。最突出的是滥用抗生素。据调查,我国1993~2005年间抗菌药物的平均利用率高达84.5%。其中很大一部分抗菌药物是预防性用药。由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的儿童,使用抗菌药物明显是不适宜的。即使在需要使用抗生素的情况下,由于各种抗生素的抗菌机制和抗菌谱不同,抗菌药物在未知病原体中的使用也会延缓疾病的发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某些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有较强的耳毒性,可引起听力损失甚至耳聋,有的抗菌药物有肝、肾、心脏毒性,严重威胁儿童的健康。

二、儿童临床试验的风险与利益

(1)风险:在儿童临床试验过程中,根据《赫尔辛基宣言》,一般来说,在医学临床研究中,对照组的干预是最好的治疗,而试验组的干预措施优于或等同于最佳治疗。因此,标准临床医学研究是在《赫尔辛基宣言》的指导下,为当时的儿童提供最好的治疗。研究结果表明,进行相关试验的医生倾向于将现有的临床试验证据与临床治疗相结合,为儿童提供最佳治疗方案,并将两种治疗方法与患者进行比较。未纳入临床试验、病死率及既往主要病症发生率。疾病的发病率较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儿科临床试验的儿童面临着不可预见的风险。例如,治疗方案和治疗可能对儿童的健康无效或有害,这将导致儿童的延迟治疗,一些药物的潜在毒性可能对儿童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并影响儿童的生长和发育。此外,儿童的临床试验也受到不良情绪的影响。在审判过程中,儿童可能会害怕心理反应,比如哭或哭,这会影响学习,增加孩子的痛苦。

(二)利益:相关数据表明,约25%的发达国家要求儿童或家庭从临床试验中获得经济补偿。虽然儿童临床试验组应该对受试儿童给予经济补偿,但这种补偿的性质是难以区分的。受试者经常受到经济补偿的影响,决定参加审判。在贫困家庭中,这类群体的人口更为贫困,试验儿童可以在法定监护人的信息下参与审判。许多欧洲国家禁止这样的经济补偿,而美国的政策则更为宽松。美国的食品和药品监督当局认为,经济补偿不属于对受试者施加压力的手段,但考虑到主体的直接和间接成本,需要认真考虑赔偿数额。美国儿科学会认为,儿童的经济补偿不能超过"感谢"的程度,经济补偿应在受试者与受试者讨论后给予,伦理委员会应审查赔偿数额。

三、国内鼓励研发儿童用药的举措及现状

与欧洲和美国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儿童用药的研究和开发相对较晚,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儿童用药问题的重视,许多与发展和生产有关的政策和措施。介绍了儿童用药的情况。在政策方面,国务院201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1—2020)》讨论了儿童特殊药物的开发和生产,扩大了全国儿童用药品种和形式的范围。ASIC药品目录,完善儿童药品目录。2012,国家药品安全第十二年度"五年计划"也提出鼓励发展适合儿童用药的剂型。20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进一步鼓励创新,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开发仿制药的具体规范和形式。儿童的具体规格和剂型的申请应根据陆地试验数据支持的完整登记申请进行加速审查。结合有关部门,研究综合性措施,鼓励儿童在招标、定价、医疗保险等方面开展药品研发工作。2014,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儿童用药保护的若干意见》,对保护儿童药品、鼓励研发、加快申报审查、保障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质量监督,促进合理用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综合能力。

结束语

目前,世界各国都考虑到儿童药物发展的特殊性、市场的相对狭窄性和临床用药的缺乏性,对研发政策给予不同程度的重视,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鼓励发展和研究儿童用药。中国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应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探讨儿童安全的困难和热点,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摸索出科学的方法。完善中国儿童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保障中国儿童健康。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21]杨志敏,张培培.国外儿童药物审评审批管理现状及特点分析[J].中国药学杂志,2012,47(1):745一748.

论文作者:吕晓霞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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