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调查的我国企业专利申请不执行动因实证研究_申请专利论文

基于调查的中国企业非实施专利申请动机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利申请论文,中国企业论文,动机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二十多年来专利制度运行实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专利体系中的作用逐步增强。1996年之后,我国企业专利申请占职务专利申请的比例首次超过80%,之后始终稳定在类似高水平。特别是新千年以来,创新型国家建设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效带动了经济转型升级,企业主体进行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激发,企业专利申请数量持续攀升。2012年,我国国内企业申请的三种专利总量达到109.8万件,其中发明申请31.6万件,占当年国内发明总量的59.1%。然而,在我国总体良好的市场宏观环境与专利制度运行基础上,一系列问题与讨论也逐渐凸显:专利价值的市场属性是否在现阶段得到足够重视。企业快速增长的专利是否投入生产实践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否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了不以专利实施和产业化为目的的非实施性专利情况。而此类非实施专利申请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动机是什么,具体数据表现又如何。中国的专利政策,包括专利法修改、专利资助等,对企业专利申请行为,特别是非实施专利申请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上述问题引发的研究与思考仍在继续,结论有待观察。本文正是带着这些疑问重点从我国企业非实施专利动机的构成、表现与影响因素角度出发,分析企业专利行为,进而为制定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及激励政策提供支撑。

1.1 传统动机变迁与专利申请中非实施动机的出现

对以盈利为基本目标的企业而言,进行专利申请最原始的动机即是通过自己的研发投入获利,并在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但不断有研究显示,专利并不总是企业获取创新利润的首选。在是否选择申请专利的问题上,Mansfield(1981)等利用48个产品创新案例估计出模仿成本约占创新成本的65%,而模仿时间占创新时间的70%,并且在4年内60%获得专利的创新都会被模仿。由此说明模仿具有更强的经济合理性。Levin(1987)和Cohen(2000)从企业层面对美国专利制度表现作了深入研究,印证了Mansfield对专利制度有效性的质疑。此外,1993年欧洲大型工业企业调查,1994年美国、日本制造企业调查(Cohen et al.,2002)也发现,“易被模仿”是企业不选择将技术申请专利的主要原因,约56%、54%的欧洲、日本受访企业提到此点;“维权成本高”则是另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企业拥有其他保护创新成果的选择。如Arundel(2001)利用欧洲专利局数据对2849个企业样本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对每一个企业规模等级而言,商业秘密总是比专利更重要。可见,由于专利保护制度在有效性、维权成本等方面的不足,以及企业在保护创新成果上的多重选择,使得专利在企业传统市场战略角色受到了挑战。

与之对应,近年来高收入国家在此问题上的研究表明,企业专利申请动机已发生明显变化。Cohen等(2002)对企业专利申请动机的研究具有代表性。其对美国制造业1478个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远远超出了实施专利的行为,而还包括了专利封锁、利用专利作为谈判筹码、防止侵权案件发生、作为内部研发业绩的衡量指标、提高公司声誉等。Harabi(1995)对瑞士制造企业的调查与Arundel等(1995)对意大利、英国和德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动机调查结果类似,发现专利除阻止新产品被模仿和保护许可收入等传统目的以外,它还有达到或保持与竞争对手的谈判地位、进入外国市场、防止第三方侵权诉讼、破坏竞争者研发或新产品开发以及评估研发人员绩效等战略目的。表1归纳了近年对“企业专利申请动机重要性”排序的部分研究结果。

1.2 非专利实施动机的影响因素:规模与行业

已有文献同时重点研究了企业所处行业、规模等因素与专利申请动机之间的关系。Blind(2006)在德国组织实施了一项调查,内容涉及九个行业的企业专利申请动机情况。结果显示,九大行业专利申请动机中,保护动机排位第一,之后依次为战略性防御动机、名誉考虑、取得市场交换筹码、激励员工。Arundel等(1995)的实证研究则显示计算机和电子通信行业提出谈判和阻止第三方侵权是最重要的专利申请动机。而Cohen等(2002)指出增强企业声誉动机和企业规模呈显著负相关。Blind的研究也表明,德国拥有2000名员工以上的大型企业,激励员工动机明显高于中小型规模企业;人数小于250人的小型企业,更希望申请的专利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名誉。在加入时间维度的“动态”方面,Darroch等(2005)基于对新西兰创业企业的调查发现,加入全球化因素后,企业会更为重视专利保护,并强化专利转让的动机。而2003年OECD的调查也表明,在知识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迅速发展中,企业会越发重视专利作为智力资产,其在市场竞争、商业谈判、企业融资中所发挥的显著作用。此外,Cohen(2000)研究发现,企业创新产品类型不同,其专利申请动机也存在差异。

1.3 影响非实施专利申请动机的中国观点

我国学者结合中国特点,也针对企业申请的部分非实施动机影响因素开展了相关研究。樊耀峰等(2011)提出在企业外部环境影响下,少数企业为获得高技术企业认定或为获取地方政府资助而申请专利。刘林青、谭力文(2006)指出企业申请专利动机包括构建排他权组合、增加交易砝码、以更优惠的条款获得外部技术等。舒成利(2008)认为,专利申请行为是企业技术竞争中的重要战略决策,主要受到传统因素、专利制度因素、创新障碍、创新战略、企业战略导向等5方面影响。李伟(2011)通过对宁波、杭州进行的问卷调查,构建了企业专利申请影响因素模型,得出了人力资源配置、企业家素质、规模、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影响企业专利申请行为的结论。在对中国特殊政策环境研究基础上,徐明华(2008)通过对浙江企业实证调查的分析指出,专利保护的加强也在显著影响我国企业专利申请活动。任声策(2007)认为,企业内部决策机制与模式也对企业申请动因存在影响。

1.4 问题的提出

通过上面的文献综述我们发现,已有研究发达国家重点关注专利战略、竞争优势、市场力量、技术机会等专利申请的市场化动机与战略动机。而中国学者则对于专利申请的政策环境及企业内部结构影响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但现有研究成果尚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在专利申请动机研究中,缺少对非实施动机的细化分类及实际情况描述;二是由于缺少规模数据样本,已有研究更多局限在特定领域,尚无国家层面的分析结论,研究代表性不足。综上,本文将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调查项目,使用大规模数据样本,设计关于我国企业专利非实施动机构成等相关问题,进而重点关注企业非专利实施动机的实际情况,并探究其影响因素。

2 中国企业专利申请的非实施性动机调查

2.1 调查数据与内容设计

本文分析使用数据源于中国专利调查。该调查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每年抽取样本总量在4万件以上。最近一期的2012年调查样本框为2011年中国国内申请人所获得的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含国内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个人四类专利权人。发放问卷44850份,回收38885份,样本回收率86.7%。其中,涉及企业13744家、专利30759件。在问卷方面,2012年问卷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企业专利权人调查以及企业专利管理调查三部分,相关内容能够完全覆盖企业专利申请非实施性动机研究关注的内容。

2.2 总体结论

2012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度62.4%的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本企业技术被模仿套用,60.8%的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利用专利抢占和拓展市场。另外,选择进行技术储备、塑造产品形象,形成宣传效用,和建立自己的产品标准的企业分别占总数的49.9%、48.6%和36.0%。除此以外,利用专利形成交换资本或谈判筹码(12.4%)、对竞争对手形成抑制或封锁(17.6%)也是企业申请专利的重要目的。而用于满足行政的硬性要求比例为8.7%。由此可见,目前中国企业专利申请最主要的基本性动机依然是市场类动机,主要包括防止技术被模仿,获得垄断收益、抢占市场等。但与此同时,更多复杂的非实施性动机成为我国创新主体申请和运用专利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宣传与塑造形象、建立标准与专利池、交叉许可获取谈判筹码、封锁竞争对手、满足行政要求等。

2.3 具体表现

首先是专利进入专利池与标准。中国企业非实施性专利申请动机的具体表现之一为建立企业专利池以及通过专利与标准结合增强市场竞争地位。

在专利纳入专利池方面,26866件企业回收样本中,3116件企业授权专利纳入相关专利池,占调查企业授权专利的11.6%。具体技术领域主要集中在机械工程、化工、电气工程,其分别占比为33.3%,23.8%和21.9%。

在专利纳入标准方面,有效回收样本中,6474件专利被纳入有关标准,占调查企业授权比例的24.1%。其中,机械工程领域专利标准比例最高,达到32.6%,化工领域次之,比例为24.7%。就不同标准级别而言,各级别标准纳入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企业标准(50.1%)、行业标准(24.9%)、国家标准(23.7%)、国际标准(4.3%)、地方标准(2.3%)。其中,纳入国际标准的授权专利数量约为260件,主要集中在通讯与电子领域。

其次是宣传与塑造形象。现阶段,我国48.6%的企业认同专利申请的主要目的是出于塑造产品形象、形成宣传效用。这一动机在所有专利申请目的中排名靠前。与2010年调查的历史数据比较来看,认同专利宣传效用企业的比例增长了10%,专利在塑造企业形象角度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此外,在企业对专利作用评价的问题上,依然有21.3%的企业肯定了专利在企业形象宣传、资格认定方面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名誉性申请动机在专利非实施性申请动机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进一步变量相关性分析后我们发现,“企业规模”与“企业是否具有高新技术资质”两个变量均与“宣传与塑造形象”这一动机呈0.05水平下的显著负相关。表明规模较小企业以及不具有高技术资质认证企业更有可能出于宣传性的非实施动机申请专利。

第三是专利交叉许可。另一类非实施动机表现为专利交叉许可。数据显示,中国企业通过许可方式实施的2043件专利中,普通许可占一半。此外,利用专利与其它企业形成交叉许可的商业战略,在中国企业的市场实践中也正在发挥效用。交叉许可占全部企业专利许可比重为14.5%。而在中国的专利许可市场中,2011年授权专利交叉许可占比也已经超过1成。从历史数据角度看,在通过许可方式实施的授权专利中,一半左右通过普通许可方式向市场转移。交叉许可所占比例总体呈现出上升趋势。如图1。

图1 许可方式历年状况(单位:%)

就不同性质企业交叉许可情况而言:大型企业占据了专利交叉许可的57.4%;中小微企业在交叉许可领域处于弱势,但小微企业进行交叉许可的比重比中型企业更高。中央企业进行交叉许可的比重也明显高于其占企业总数的百分比。高新技术资质企业进行交叉许可的比例小于其总数比例。在交叉许可的技术类型上,电气工程类交叉许可专利119件,占据首位,其中又以数字通信小类57件占比最高。具体数据见表3。

第四是满足行政要求。根据2012年专利调查,我国获得专利权的企业中8.7%受到满足行政要求的影响。调研发现,这类企业非实施性动机的具体表现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为完成与专利有关的量化考核。近年来,中国国家层面从引导专利数量与质量角度出发,设定“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引导性指标;部分地方政府也在省内开展“企业贯标”、“专利清零”工程,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国有工业企业的专利申请。很大程度上使得部分企业认识并重视了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专利申请。二是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10%的税收差额成为科技型企业申请专利的重要推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规定,申报企业必须在中国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在世界范围拥有至少五年专利独占许可权。评审中,获得六项实用新型专利或一项发明专利可以在满分100分中得到24-30分。这种情况下,部分企业拥有专利主要为了获得税收优惠。三是为取得科技项目资助。中国与国家科技计划中存在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而专利质量和数量是新项目评审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3 专利申请非实施动机影响因素分析

在中国专利调查问卷及数据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寻找问卷具体问题的数据表现,通过有关变量的计量学分析,进而研究中国企业非实施专利动机的影响因素,以求发现中国企业专利行为的具体特点。

3.1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

国际经验表明在越成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体系下,企业非实施性申请动机将越显著。本部分基于中国专利调查大样本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与假设验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考察我国企业专利非实施申请动机的发展情况。在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方面,我们选取了企业类型、企业研发能力、企业专利管理成熟度、外部环境四个维度,共8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企业非实施性动机强度。具体计量模型变量选择与关系预测情况见表4。

基于上文理论分析及表4,建立如下多元线性计量模型:

其中,i为企业样本数。均为回归系数向量,分别对应上表企业特征变量和环境特征变量;相应地,N、M为上表中两大类特征所含的变量数。δ为残差项,C为常数项。

3.2 实证结果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见表5)。

从表5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看出,样本企业的非实施性动机提及的平均比例在50%以上。而结合前文,单一非实施性动机占比在50%以下,可推断我国企业目前非实施性动机体现出总体显著、种类多样,但单项动机并不突出的特点。

进一步对模型4进行回归分析。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使用怀特修正后的OLS方法进行分步回归,结果汇总如表6。

从表6可以看出,所有模型均具有显著的总体解释能力。而在各分步模型的估计下,各变量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只有小幅波动,说明回归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根据回归结果,对企业非实施性动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的变量有企业规模和专利支持政策,两者在5%显著性水平下成立;同时,“企业专利管理人员投入”变量的P值在0.06左右波动,也相当显著。另一方面,具有负方向影响的变量有“知识资产组合能力”、“专利实施评价”、“知识产权工作成熟度”、“企业遭受专利侵权行为”。经回归发现不具显著性的变量为“企业资质”和“企业研发强度”。

3.3 非实施专利申请动机影响因素总结

综合计量模型回归结果,本文发现中国企业专利申请非实施动机的影响因素主要特征如下:

从企业类型看,大企业专利申请更会从非实施角度出发,企业资质作用不显著。在各分步回归模型中,企业规模变量均对因变量表现出显著的正向作用,表明企业规模越大,以非实施性动机申请专利的可能越大。这一发现与国外已有研究相吻合。具体而言,市场地位、技术储备、公司形象等因素在大型企业的战略决策中扮演着更重要的作用,这种影响也反映到了企业的专利申请行为上。而一项中国特色因素,是否具有高新技术资质对企业专利申请动机的影响不显著。

从企业能力角度看,只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应用能力对申请动机具有显著作用。我们引入的第一项企业能力变量,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始终不具有显著影响,这表明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与其为何申请专利没有统计上可靠的关系。而第二项企业能力变量,以是否持有商标来表征的知识产权应用能力,则对非实施性申请动机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同时拥有专利和商标的企业会更多出于实施目的而申请专利。

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成熟度看,企业专利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专利的多样化运用。但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成熟度的相关变量对企业专利申请动机的影响较为复杂。首先,“专利的竞争力评价”对非实施性申请动机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企业认为专利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产品竞争力时,其出于实施而申请专利的可能性增加,这一结论较为直观。而“专利管理人员投入”变量则对被解释变量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更为细化管理专利的企业,其非实施性申请动机就越高,对专利的运用也更为多样化,这与知识产权管理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经验相符。但另一方面,企业自评“知识产权工作成熟度”较高的,其非实施专利申请动机反而越低,这与经验预期产生了背离。对此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我国企业仍总体处于以专利实施为主的专利运用阶段,即便是知识产权工作相对成熟的企业,仍然以实施为主要申请策略,知识产权工作仍重点围绕专利实施展开,因此对非实施动机起负面影响;而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企业对于自身战略成熟度的自评价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无论何种解释,均较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专利战略与运用中的与发达国家成熟企业尚存在差距。

从外部环境因素看,专利政策对企业专利申请动机存在显著影响。模型中,专利政策变量度量了企业对重要支持政策的认知。从回归结果可见,这种认知对其企业的非实施性专利申请动机具有显著的正面作用。具体而言,政策认知促进了企业出于获取政策支持或满足政策需要而申请专利的行为。

4 主要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发现中国企业虽然总体处于以实施为主的阶段,但非实施动机正在逐步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在非实施动机的市场表现方面,中国企业的实施行为开始呈现多样化特征。2011年度,62.4%的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本企业技术被模仿套用,60.8%的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利用专利抢占和拓展市场。而非实施性申请动机,如进行技术储备、塑造产品形象和建立自己的产品标准等占申请动机比例的30%至40%。此外,利用专利形成交换资本或谈判筹码(12.4%)、对竞争对手形成抑制或封锁(17.6%)也是企业申请专利的重要目的。

在非实施动机的影响因素方面,中国企业专利申请非实施性动机与国际基本接轨。企业特征和外部环境等国外已有研究指出的影响因素在中国全国性样本中仍然大部分成立。具体而言,中国的大企业申请专利更注重非实施性动机,企业专利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对多样化的申请动机具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知识产权的组合应用能力、企业对专利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评价则对实施性动机具有积极影响。值得注意的还有,政策因素促进了企业出于获取政策支持或满足政策需要而申请专利的行为。

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启发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长与创新能力的增强,中国市场主体将更加关注专利实施质量与市场效益。与此同时,专利在中国企业战略中的作用日趋多元化,特别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更加超越传统动机,在利用专利形成交换资本或谈判筹码、对竞争对手形成抑制或封锁、进行技术储备等战略性非实施动机上表现更为积极。对此,应充分认可并加强引导,鼓励企业发挥专利的综合作用以赢得国际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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