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购买力平价的中外经济实力比较_购买力平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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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比较的基本方法

从世界经济统计的角度进行国家间的宏观经济总量比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先决条件:(1)各国经济总量指标的口径,包括指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具有国际可比性;(2)要求采用同一种货币单位进行统一计量。对于第一个先决条件,联合国和各国的统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使国民账户体系(SNA体系)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得到应用,目前以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的各国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已具备相当的可比性。对于第二个先决条件,即用同一种货币单位统一计量各国的主要总量指标,目前国际组织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汇率法,一是基于购买力平价法。

汇率法是目前国际比较中最常用的方法,然而,它的缺点也是明显的:(1)汇率并不单纯反映一个国家货物与服务的相对价格水平,它受到可贸易物品的相对价格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2)汇率每天都有差异,有时变化非常突然。如果GDP按汇率计算,那么一国的经济规模也会每天不同,并且会因为与本国经济无关的原因而突然变动。事实上短时间内一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量一般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一个国家不会突然变富或变穷,所以,用汇率转化GDP往往不能如实反映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差距。

购买力平价是指本国的一个货币单位在国内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按照SNA定义(联合国,1995,中译本),每个国家的商品或劳务价格都以自己的货币表示,在B国购买与1个A国货币单位在A国购买同样数量的某种货物或服务所需B国的货币单位数,这个比率通常被称为对待特定货物或服务的两种货币间的购买力平价;按照OECD定义(Castle,1999),购买力平价是排除国家间价格水平的差异、不同的货币在购买力相同时的货币转化比率,用最简单的形式表示,即不同国家的相同货物和服务按本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比率。显然购买力平价实质上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货币在购买力相等时的价格比率,用它作为国际比较的货币转换因子,从概念上说比汇率更具有可比性。

二、两种方法的应用现状

虽然从可比性角度进行国际比较,购买力平价方法比汇率法更具优势,但由于购买力平价的计算需要大量而详细的数据,需要比较国统计部门的协作,目前进行这种全面统计比较困难,所以在国际比较中,汇率法使用得更多一些,而购买力平价方法只作为国际比较中辅助汇率法的一种方法。

(一)汇率法

由于汇率的波动和其他特点,各种汇率法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保持汇率稳定性调整方法上的差异,有市场平均汇率法、图表集法和价格调整汇率方法。

1.市场平均汇率法。这是一般采用的方法,它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定期公布的各国年平均市场汇率,作为GDP国际比较的货币转换因子。包括三种形式:(1)可兑换货币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变动完全由市场决定;(2)与某一国家货币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其汇率随该国货币的变化而变化;(3)固定官方汇率制度,汇率变动由政府根据市场情况或政府需要而定。另外,非IMF成员国通常采用在官方商业往来和国际旅游结算中应用的平均业务汇率。显然,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市场汇率仅反映进入国际贸易中的那部分商品和服务的比价关系,不能够全面反映国家间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率。同时,市场汇率,特别是官方汇率受国家行政干预的影响。此外,市场汇率还受到国际贸易关系和非贸易因素的影响,如外国投资和贷款、国际间收入和汇款、资本流动、投机、债务、经济发展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2.图表集法(Atlas)(世界银行,2001)。它是世界银行从1994年开始采用的试图通过价格调整来消除各国货币与美元之间汇率变动因素,用三年平均数修匀汇率的上下频繁波动。具体做法是:每年先确定各国的转换系数,将各国当年通货膨胀率与法、德、日、英、美五国的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差别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该国的当年汇率与前两年汇率的平均值。一个国家的通货膨胀率为GDP减缩指数,五个大国的通货膨胀率用特别提款权(SDR)的减缩指数来衡量,然后用SDR对美元的国别转换系数转换成美元。简单地说,图表集转换因子是当年市场平均汇率(E[,t])与前两年价格调整后平均汇率的平均值。价格调整的方法是:第一年调整后的汇率等于该年平均汇率(E[,t-2])乘以第三年对第一年本国GDP减缩指数变动率、除以同期美国GDP减缩指数变动率,同样第二年调整后的汇率等于该年平均汇率(E[,t-1])乘以第三年对第二年本国GDP减缩指数变动率、除以同期美国GDP减缩指数变动率。当年图表集转换系数E的计算公式如下:

E={E[,t-2](P[,t]/P[,t-2])/(P[,st]/P[,st-2])+E[,t-1](P[,t]/P[,t-1])/(P[,st]/P[,st-1])+E[,t]}/3

其中,P表示本国GDP减缩指数,P[,s]表示美国GDP减缩指数。

图表集法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汇率的波动影响,但并没有消除非经济发展因素造成的货币贬值或增值,在汇率快速变化、通货膨胀率高等情况下也会出现混乱的结果。

3.价格调整汇率(price adjusted rate of exchange)方法(Ryten,1998)。目前联合国利用此方法计算成员国的收入,结果作为各国缴纳会费的依据之一。这种方法是以某一年或某一时期平均市场汇率作为基准汇率,用调整后的各国价格指数(一般是GDP减缩指数),将其外推到其他年份而取得的一种货币转换因子。其步骤为:(1)确定基准汇率,可以某年的平均市场汇率作为基准汇率,也可以某时期平均市场汇率作为基准汇率,一般选择后者。(2)用定期价格指数对基准汇率进行调整,取得价格调整后的汇率转换因子。这种方法假设基准汇率接近或真实地反映对比国之间商品和服务的比价关系,它不受各年汇率波动的影响,完全消除了一定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该方法的关键在于基准汇率的设定是否接近事实,另外基准年份的汇率外推时间不易过长。

(二)购买力平价法

利用购买力平价法进行国际比较其准确性明显优于汇率法,但它需要有一套系统而完整的统计体系。联合国自1968年开展了以PPP为中心的国际比较项目(ICP)以来,至今已30多年,期间经过6个阶段。其过程是把GDP按照支出法分为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四大类,各大类进一步分细类,每一项细类又称为基本分类,联合国ICP细类项目有150-250个,在每个细类中选出一个到十几个用于比较的代表规格品(商品或服务)。求出各项基本分类平价后,通过这些细类的基本平价把各国的支出数据换算成基准货币或者某种国际货币单位,再加以汇总计算各国综合价格比,即全部GDP的购买力平价。基本平价的汇总方法主要有GK法(注:GK法是通过所有参加国的通货的“购买力平价”与各个基本分类商品“国际平均价格”的联立方程来计算。方程的两个等式为:对每种商品而言,每个国家按照国际平均价格计算的支出总额等于全世界该商品的总量乘以国际平均价格(用PPP调整的本国价格的数量加权平均);对每个国家而言,每种商品按国际平均价格计算的支出总额等于支出总额除以该国的PPP。)和EKS法(注:EKS法是从原指数与所求可传递性指数之间的偏差最小化中派生出来的。EKS法是使每一对国家之间的比较不仅建立在二者之间的直接费雪指数基础上,而且建立在所有国家间的关系基础上,这种关系是由逐个计算它们与第三国的费霄指数时形成的逐次比率体现的。)。

由于经费不足以及成员国太松散,协调起来非常困难,联合国于1993年终止了5年一次的国际比较项目,随后的工作由世界银行承担,目前世界银行成为全球国际比较项目的组织者。它利用减缩信息法对全球6个地区120个国家进行了简化调查,确定了一揽子项目,这些项目要比ICP全部样本少得多,但在价格比较中却能有效地代表国家。这些方法能够进行最高总量水平即GDP的比较,但同时也能提供详尽的价格资料。信息缩减法包括判断样本法、回归样本法和采用已发表资料的信息缩减法。这样使缺少资源的国家也能够参加ICP,从而与众多国家进行比较。虽然这种方法费用少,但实际上与PPP计算的初衷差异很大,过程中有大量的推算,使其结果的使用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区域国际比较工作成果显著。目前由欧洲统计处(EUROSTAT)、经合组织(OECD)、奥地利统计局共同组织的欧洲比较项目(EuropeanComparison Program,ECP)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雄厚,在国际比较方面取得丰富的经验,拥有完整而科学的方法体系,它们已经把该活动纳入日常统计工作。欧盟国家每年进行一次购买力平价统计,OECD每三年进行一次,这两个组织均在各自的统计刊物中定期公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各成员国GDP数据,把国际比较的结果作为其国民核算统计资料的组成部分,并用于部分行政目的。

实际中,购买力平价法和汇率法具有各自的优点及缺点。由于购买力平价法是各国货币在各自国内市场购买力的比较,汇率是各国货币在国际市场购买力的比价,对于经济总量的比较,购买力平价法更适合一些。Kravis的研究表明,当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比较时,汇率转化往往低估发展中国家的相对收入,当两国发展程度差异很大时,汇率转化的收入数往往是PPP转化数的1/2或1/3,PPP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这种偏差(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统计室课题组,1989)。

三、基于PPP的GDP比较

(一)多边比较应满足的统计性质

在国际比较中,需要对各种方法对应的指数表达式进行选择,选择的标准是一些优良的性质,这些性质对保证比较结果的逻辑性、科学性和标准性很重要。在多边比较中,一般满足以下性质:

1.基国不变性和因素反向检验。PPP计算的各种方法都存在选择合适的指数公式进行多边比较问题,所以必须满足指数的基本性质。尽管对于选择合适的指数至今没有一致的标准,但指数研究的鼻祖费雪(Fisher)曾提出两种检验,即时间互换检验和因子互换检验,所有指数公式都必须满足这两项检验,这是毫无异议的。如果以1作为比较期,0作为基期,P表示指数,则时间互换检验用公式表示为:

P[,01]=1/P[,10]

因子互换检验指总量的指数应该等于其因子指数的积。用公式表示为:

p[,1]q[,1]/p[,0]q[,0]=p[,1]/p[,0]·q[,1]/q[,0]

其中p指物价,q指产量。

以上的检验是针对时间差异而来的,对于PPP计算的空间差异,相应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检验:一是“基国不变性”(base-country invariance),即基准国的选择不影响各国购买力平价最终结果,也称“国家反向检验”;二是因素反向检验(factor reversal test),该检验要求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的乘积等于支出的比率,即价格比率与数量比率的乘积应该等于比较国对应的支出比率,价格比率与数量比率的计算应该独立。

2.特征性。特征性(characteristicity)是从抽样方法上考虑的,样本必须具备选择最优性。最优性由其代表性实现,它要求在构造价格或数量指数时,匹配的样本应尽可能地代表各国市场上的商品,分配给各样本的权重应反映该商品在各比较国商品整体中的相对重要性。

3.传递性。传递性(transitivity)即以I国为基准国的K国的直接双边指数,可以由以I国为基准国的J国的直接双边指数与以J国为基准国的K国的直接双边指数相乘间接求出。实际上,这个间接求出的指数是以J国作为桥梁国将I国和K国连接起来的环比指数。如果整组指数是可传递的,那么通过桥梁国可将各个国家之间的比较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这是费雪“循环检验”的推广。用公式表示即:I[,j/k]=I[,j/t]·I[,l/k]。

4.矩阵一致性。矩阵一致性(matrix consistency),也称一致相加性,指获得的数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即对任何分类单位所获得的数值在国家之间和分类单元之间是可比的。在多国比较中,各国按价值表示的各种商品的支出通常可以排成一行对应着m个商品类目和纵行对应着n个国家的矩阵形式。矩阵一致性指这样的矩阵按行是直接可比的,并且按列也是直接可比的。从横行来看,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对应的数量之比反映了这两个国家在该商品类目支出中的数量比率;从纵行来看,任何国家在各类目之间是直接可比的,把所有类目直接相加就可以得出该国的GDP。

此外,在国际比较中,一般来说还必须满足以下性质:各国平等对待、交易平等对待等。各国平等对待指在多国比较中选择的国际价格应和参与比较国的关系到尽可能不密切的程度;交易相等性指每个交易的相对重要性仅与其数量有关而与其发生国家的大小无关。

一般来说,我们无法保证比较中的方法满足以上所有的性质,但基准国不变性、要素反向检验、传递性和矩阵一致性是应该尽量满足的性质,这样就可以避免逻辑上的混乱。其他一些性质如特征性、各国平等对待等,尚没有适当的测量尺度,只能对其满足程度进行一定的描述。

(二)多边比较的经验分析

1.人民币与美元PPP推算方法。(1)本研究考虑的方法是基于购买力平价(PPP)法。由于中国尚未全面参加联合国国际比较项目,这里是利用现有的PPP数据进行估算。拟以亚太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SCAP)1993年的PPP数据和经合组织(OECD)1996年的PPP数据为基础,以价格指数(指GDP减缩指数)进行时间传递,以桥梁国家(或地区)进行空间传递,最后达到中国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间的PPP,从而再进行各国经济实力比较。

具体流程图为:

图1 人民币与各国货币间PPP计算流程图

(2)从上面的思路可见,本研究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利用多边比较“搭桥”的方法。按照购买力平价理论,任何国家间的货币购买力应该是相等的,由此推算购买力平价的变动应该等于各国价格指数的变动。因此,对于购买力平价的计算,使用的方法是利用物价指数外推,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上式的左边分子表示h国和j国t[,1]期购买力平价,分母表示h国和j国t[,0]期购买力平价;上式的右边分子表示j国t[,0]期到t[,1]期物价指数,分母表示h国t[,0]期到t[,1]期物价指数。

从国际比较方法上看,引入时间维后,应该把传递性和基国不变性扩大进入时间(传递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传递)。根据王成歧(1994)分析,以上利用指数外推基准年平价方法符合多国比较的基本性质。

需要指出的是,比较中“桥”的使用会产生一些问题。在1993年ICP调查中,中国是以广东省同香港特区作双边比较,香港特区与日本、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多边比较,结果以GK法汇总。而OECD在1993基准年调查中使用GK法和EKS法两种方法,在1996基准年调查中只公布EKS法结果。从双边比较的结果过渡到多边比较,不具有传递性,这些区域比较方法的差异也使比较中“桥”的使用会产生一些误差。但是这种方法有它的优势,各自比较比全面比较的结果会更贴近实际。所以目前欧洲比较项目也使用“桥”的方法,把调查国家分为三组,在各组中使用桥梁国家达成总体的比较,如把澳大利亚既放在第一组与加拿大、日本等国进行比较,同时又放在第二组与罗马尼亚等国进行比较(OECD,1998)。

另外,在对人民币购买力考察时,广东在中国并不具备代表性,因为它属于比较发达的地区,其消费习惯、支出结构与全国差异很大,仅仅使用广东与全国物价差异来推算购买力平价会产生一定的误差。在目前还没有一个公正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与国际可比的权威数据情况下,本研究也只是在现有资料范围内的估算。

2.中外PPP经验分析。首先计算广东和全国价格水平差异。考虑的方法是假定中国改革开放前(1978年前)广东和全国没有价格差异(注:本研究认为,物价差异主要由收入差异导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广东省统计年鉴》的数据,1978年广东平均工资和全国工资均为615元,所以这里假定广东和全国1978年价格水平相同。),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的数据,全国1993年GDP平减指数为239.64(1978=100),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2000)》,广东1993年GDP平减指数为249.17(1978=100),利用两项GDP平减指数,计算广东和全国RMB购买力之比为1.0398:1,即全国平均1元钱相当于广东的1.0398元钱。

中国广东参加了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的亚太区1993年购买力平价的调查,根据该组织公报,广东和香港特区的1993年货币购买力平价为0.470。这样以广东为桥梁可推算1993年人民币与港元购买力平价为0.452,即1港元相当于人民币0.452元。当时日元与港元的购买力平价为24.68(United Nations,1993)。所以在1993年人民币与日元的购买力平价为0.0183。根据当年日元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181.249,计算1993年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3.32。根据中国与美国1993-1996年GDP减缩指数,1996年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4.81。

此外,根据中国和日本1993-1996年GDP平减指数,推算1996年人民币与日元的购买力平价为0.0298。利用以上得出的中日1996年购买力平价资料,根据OECD公布的1996基准年购买力平价数据(见表1),以日元为桥梁计算人民币和美元间的购买力平价为4.74。

以上两个购买力平价的差异为1.5%,如果以1996年的购买力平价为基准,则倾向于后者,认为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4.74,即 1美元相当于4.74元人民币。以此为根据可以推算1997-1999年人民币与美元的PPP分别为4.76、4.63和4.57。

3.对中国经济实力的评估。(1)基本评判。根据上面获得的各年人民币和美元PPP数据,可以对中国真实GDP进行重新估算,利用各年中国、美国通货膨胀率(IMF,2000),外推1993-1998年各年购买力平价,推得基于PPP的各年以美元计算的各年GDP(见表2)。

由表2可见,1993-1998年,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美元GDP要高出按照现价汇率计算的美元GDP的82.4%,后者为前者的55%,这说明按照汇率计算的中国经济总体水平是低估的。另外,无论按照汇率,还是按照购买力平价,经济增长的水平都低于本币表示的不变价GDP经济增长水平。1993-1998年间,按照不变价,中国GDP年平均增长率为9.5%,而按照汇率和购买力平价方法,中国GDP的年增长速度只有2.6%和8.5%,分别比不变价增速少6.9和1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经济增长率的确有高估的情况;从汇率法和购买力平价法较大差异的结果也可以看出,基于PPP的结果与实际更为接近,而汇率法作为国际比较的货币转换因子具有不可克服的弱点。

表1 部分国家1996年PPP及GDP数据

表2中的比值可以看出

美国日本 加拿大英国

法国 俄罗斯

澳大利亚

PPPs 1165.6151.185

0.644

6.5722190.931.299

资料来源:OECD Secretariat(1998)。

表2 1993-1998年中国GDP总额 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3 部分国家1998年GDP总额 10亿美元

说明:汇率法以当年价和年平均汇率折算成美元,括号内数字为排名。

资料来源:PPP计算根据IMF(2000):《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2月资料和以上PPP的结果计算而得;IMD《世界竞争力年鉴(2000)》;世界银行(2000):《世界发展指标》。

(2)中国经济实力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按照以上基于PPP的估算,中国1998年实际GDP总量为17055亿美元,在参加评比的七个国家中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是它们GDP的20%和56%,位于世界第三位。与瑞士洛桑国际管理研究院(IMD)和世界银行的PPP估算结果相比,低于它们的评价结果,约为后者的44%。IMD和世界银行均计算中国GDP已经超过日本的30%;而按照汇率法,中国的GDP明显降低,无论根据年平均汇率或根据图表集法,中国的GDP都排在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的后面,只占到美国GDP的11-13%。从变动方向上看,根据购买力平价的结果,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差距比汇率法的结果要小。

需要指出的是,有众多的学者对中国的实际GDP利用购买力平价法进行测算。任若恩(2001)用两种方法对人民币与美元购买力平价进行了双边比较。一是利用联合国国际比较项目(ICP)的支出法,对中美两国各类代表品购买力平价进行了实际计算和汇总;二是利用荷兰格林根大学产出和生产率国际比较项目(ICOP)开发的单位值比率法(注:产品的单位值一般由产品的出厂销售价与其对应数量的比值而得。),从生产方进行购买力平价的测算。其结论是:1986年按照ICP方法的估计,中国GDP是1.08万亿美元,按照ICOP的估计是0.745万亿美元,分别是按照当年汇率折算的GDP(美元计)的3.71和3.24倍(Ren,1997)。另外,郭熙保(1998)也利用联合国ICP的方法以美国为比较对象,以1994年为比较年份对中国GDP的美元数进行了估计。其结论是:1994年,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是2.26。按此计算,中国1994年的GDP总量为2.06万亿美元,是按照当年汇率计算的美元数的3.8倍。

上述研究均是利用国际上通用的方法对人民币与美元购买力平价进行大量详细的测算,其结论具有重要价值,特别是ICOP的经验分析对解析中国行业劳动生产率具有一定的意义。另外,两个研究都对中国的外贸发展有了新认识,都认为中国外贸依存度实际被高估了。本研究则充分利用官方购买力平价调查数据,以1993年中国部分地区参加联合国亚太地区购买力平价的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逐步推导,从源头控制了计算的误差,但同时出现双边比较不能满足传递性要求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探讨中国的经济实力,对于目前购买力平价数据无法得到,同时弥补汇率法换算美元GDP的不足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四、结论

根据购买力平价实际调查结果,利用时间和空间“搭桥”的方法估算,1996年,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4.74,中国实际GDP值在汇率法和世界银行购买力平价法估算的结果之间。1993-1998年,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美元GDP要高出现价汇率计算的美元GDP的82.4%,中国GDP的实际年平均增长速度比人民币不变价GDP增长率少1个百分点;按照购买力平价,1998年中国实际GDP总量为17055亿美元,已经超过了英国、法国等国家,但次于美国和日本,分别是它们GDP的20%和56%,与汇率法计算的结果相比,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

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使用汇率法的误差会相应加大,应该进一步完善国民核算体系,逐步参加到联合国国际比较的活动中去,从而能够获得准确的资料来计算中国的真实GDP。

截稿: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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