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神:定义、规范与文化管理_城市文化论文

城市精神:定义、规范与文化管理_城市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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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神的定义

城市精神即城市文化精神或城市人文精神,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可定义为深刻影响市民共同行为方式的城市核心价值观。

城市精神具有历时性与现实性的双重特征。历时性即传统性,指历史积淀而成的城市核心传统,或城市传统的核心价值观。城市的核心传统,即贯穿于城市文脉之中、反映市民传统行为方式的核心价值观。一座城市在跌宕起伏的历史长河中所堆积的理想与追求、教训与坎坷、光荣与屈辱,特别是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独特生命气息、标志文化气质的个性符号,均以城市的核心传统来集中体现(除非是没有历史根基的新兴城市)。城市精神若不具有历时性,不以城市核心传统作为提炼和概括基础,就会失却历史根基与文化凭据,就显得可疑,充其量只是徒具文本色彩的城市精神。

现实性即时代性,指涌动于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核心的时代精神,或核心的城市现代价值观。时代性相对于传统性而言,时代精神即城市精神中对应于城市传统的另一价值观层面。具体就城市化进程而言,城市精神的时代性即其现代性成分,以市民现实的共同行为方式为载体。一座城市在纷纭繁复的时代环境中所蕴含的欲望、冲动、心志和梦想,以及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独特生命活力和求新、求变的发展后劲,均以城市的核心时代精神来集中诉求。从动态的角度看,任何城市精神中,都无一例外地包含着现实性的时代精神要素。尤其处在社会和文明转型的现代化进程中,时代精神更其明显。

历时性(或传统性)与现实性(即时代性),同时也显示城市精神的双重结构。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精神,必须兼融核心的城市传统与时代精神。如果说,城市的核心传统深刻地标示出一座城市的历史坐标;那么,城市的核心时代精神则活泼地倾诉出一座城市的现实方位及其未来的价值目标。不具有城市传统的城市精神,既缺乏历史根基与人文底蕴,也缺乏个性魅力和发展潜力;不体现时代内涵的城市精神,既模糊城市前行的方向和目标,又不足以呈显城市的活力与后劲。时代精神取得城市价值观与行为方式的主导地位之后,一般都会随着社会与环境的相对稳定而趋于保守,并通常经过三代人的代际影响而演变为新的城市传统。一旦城市环境发生大的变动,这种新的城市传统又将被新的时代精神所冲击,而不得不面临要么进行艰难的现代性转换,要么遭受压抑、甚至被淘汰的命运。

城市精神的语码沟通

既然把城市精神定义为深刻影响市民共同行为方式的城市核心价值观,它必然集中地体现城市的共同价值观,并通过渗透市民的共同行为方式而浸润于城市文化的方方面面,故可称为城市文化的核心;作为城市文化的核心,自然地展示出基本的城市性格、揭橥城市的内在气质;而城市性格或气质的内在冲动,又会鲜明地体现出城市文化的特色,故可称为城市个性的标志,同时亦显现为城市形象的文化符号。另外,就城市精神内在的传统性与时代性双重结构而言,由于贯通着城市文脉的走向,作为核心文化传统而揭示出城市的既往价值与品位,又可称之为城市之根;由于集聚了城市发展或转型的动力,作为城市现代精神的焦点而标示出城市所追求的现实价值与未来理想,还可称为城市之魂。

即便从文化哲学的倾向看,作为城市的核心价值观,城市精神在文化心理和文化观念层面与民族精神相互融通、相互映衬,成为民族精神差异化、地域化的体现,故可称其为城市哲学;同时,由于潜移默化地支配着城市的生活方式,城市精神又在价值与行为层面凸显出一座城市独特的生活趣味和品味,从而在区域文化内外显著区别于其它的城市精神及本地域的地方精神,故亦可称其为城市的生活哲学。

由此产生一种设想,是否可以从人文学与管理学交叉的途径,将城市精神具象化为支撑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城市理念?可否借鉴“城市哲学”、“城市生活哲学”的提法,从城市生存或生活理念与城市管理或经营理念两个层面来阐释城市精神之于城市管理的实践功能?如果酝酿城市精神的过程,能够充分顾及、斟酌城市的独特传统、市情实态和民意民心,以生活哲学或生存理念为基础来建构管理哲学或经营理念,那么,城市精神的提炼、概括,必将更为贴切、更具张力、更显个性与魅力。如此,城市精神的实践意义,当不至于停留在文本和宣传意义上。

城市精神与城市经营

城市经营的深入、健康发展,必然要求耐心、细致地打理城市的文化生态、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进而以充沛、厚实的城市文化力来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正是在城市经营实践开始趋于深化的背景下,城市精神才日渐成为一个紧迫的实践课题。城市文化经营本质上从属于城市经营,并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起着充实、完善城市经营的作用。相对于经营硬件层面上的城市资源、资产、资金等“有形资本”而言,文化经营的对象则集中于软件层面上的城市文化环境、传统、现代观念、生活方式,以及蕴涵其中的文化力等城市的“无形资本”。显然,倡导、推行(或弘扬与培育、塑造与传播)城市精神,客观上已属于城市文化经营的范畴。若能进一步从主观上具备自觉的文化经营理论与方法,相信将帮助城市首脑们从行为根源上抑止城市精神的虚热现象,以符合人文理性的方式促进城市精神的酝酿、提炼及塑造、传播进程,并最终使城市经营获得城市精神的有力支撑。

以文化经营的方式打理城市精神,就必须遵从人文化育的渐进规律,循序而行。文化的积极作用,无论基于西语的culture,还是基于汉语传统的“文治教化”,都只能通过教育培养、环境熏陶等后天性习得过程使人获得身心的成长。“精神”之于城市的作用也是如此:要想支撑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就必须首先从价值观到行为方式上改变、提升市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这种“移风易俗”的方式与过程,只能是缓慢而循序渐进的,急躁不得,激进的文化运动,总是容易招致巨大的社会消极后果。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城市政府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城市文化经营的决策、管理是一个排除市民参与的封闭过程,而是在充分汲纳民意和民间智慧的开放基础上,强调城市政府应根据城市文化的实态,发挥其积极、自主的决策、管理主导作用。具体以城市精神的经营为例,政府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媒体积极倡导;调动专家学者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分析、讨论、评议,发动市民献议建言、舆论交流,最终通过市人大会议立案、立法。这样,既可保证所提炼的城市精神能够准确地体现城市的核心价值观,又便于在代表广泛民意的合法性基础上,使新的城市精神潜移默化地渗透广大市民的行为方式。如果新的城市精神足以内化为城市的生活哲学、政府的城市经营哲学,外化为市民的共同行为方式、政府的决策管理方式,那就能吻合城市的文化实态、揭示城市的内在气质、张扬城市的个性形象,就能提供城市定位的人文基调,就能坚实地支撑城市经营及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并最终体现为政府经营城市精神的显著成功标志。

原文标题:“城市精神热”冷思,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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