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中质量与数量方法的选择_定性研究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中质量与数量方法的选择_定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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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作为研究人类自身及其所构成社会的、综合性极强的科学知识领域,不仅因社会现象的异质与不可重复、社会事件的模糊与难以控制等特征决定了其研究对象远比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更为复杂多变,并且这种研究对象的复杂多变直接决定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探索、争论、发展滞后及难以统一。尽管不能否认自然科学脱胎于哲学,社会科学并逐渐成长成熟,然而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众多学科在内的社会科学及其体系一旦形成,其认知方式与研究方法。

深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并打下深刻烙印就在社会科学领域,就其研究方法自身,产生了或并列、或对立、或统一的多种方式的探索与争鸣,这一现象不只出现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且波及世界范围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一、对垒还是统一:质与量的不息争鸣

其实,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乃至于社会科学自身的研究方法,社会科学领域从未停止过争吵,却也从未获得统一的结论。如果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之初便展开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优劣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研究范式、研究方法论的派别争辩[1],那么这场论争同样不谋而合地、规律性地存在于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科学重新恢复发展的中国社会科学界。

目前,在国内社会科学研究中,无论是声名显赫的专家学者,还是初出茅庐的青年学子,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一争论。他们或坚持根本对立的立场;或用研究方法相互结合证明二者的融合与统一结合,进而掀起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社会学研究领域,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方法选择及其关系的不息争鸣。

就国际学术界来看,早在定量研究占主导地位的20世纪50年代,特罗指出,没有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应该成为对社会现象进行推论的主宰,占主导地位的量的方法在发挥自己作用的同时也应该吸收其他方法的长处[2]。

而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升与学术研究领域的拓展繁荣,尽管陈向明、风笑天、沃野等国内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的学者早已一再就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区别或关联作以陈述交代,似乎仍不足以阻止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实践及青年学者研究中,两种研究方式的理论观点的争论和科研实践中的混淆等多重趋势。

也许这是中国社会科学稳步发展的一个风向标,也是国内社会科学自引入西方理念以来,由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因此,认清社会科学的学科性质与特点,把握具体学科领域的学术重心,在系统学习基础上辨析“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本质内涵及其关系,则是指导社会科学研究实践和学科发展的基础与关键。

二、量化研究:传统继承与优势主导

在人类的认识活动中,运用数字或符号描述事物和现象的历史由来已久,而确定事物某些方面量的规定性则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步骤和基础方法之一。16~17世纪,当自然科学率先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并发展成为独立成熟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法时,便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和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社会现象的复杂、难以琢磨和自然科学的成熟发展使得社会科学研究者越来越感受到仅仅用文字、描述、归纳、总结等基本方法认识社会现象的力不从心,而对精确数字、确切符号、公式的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优势的羡慕和模仿尝试。因此,伴随着统计科学的发展,定量研究逐渐渗透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进而探索成长为指导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科学研究普适共享的研究方法,因而也使得科学—实证的研究视角在继纯粹哲学思辨后一度统领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史。

就社会科学研究史来看,社会科学中的定量研究方法也称“量的研究”、“量化研究”,既是与定性研究对比区分而言,也是在与社会现象定性研究的抗争中逐步稳定的。

从17世纪末威廉·配第(1623~1687)在其《政治算术》中把统计分析方法应用于分析英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到18世纪约翰·辛克莱(1754~1835)在运用社会统计调查基础上编写出版21卷本的《苏格兰统计报告》(1791~1799)及英国自1801年开始的为期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工作的确立,再到19世纪奥古斯特·孔德(1792~1857)以“社会静力学”、“社会动力学”的学说掀起社会学实证主义研究的典范、凯特勒(1796~1874)在把概率论引入统计学研究基础上广泛开展针对犯罪、婚姻等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统计分析和定量研究、埃米尔·迪尔凯姆(1858~1917)以其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自杀论》两本论著推崇社会学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社会科学和社会现象的定量研究在与定性研究的抗争下历经初创、实践、稳定、发展的历史进程。

而步入20世纪,定量研究方法在与定性研究的对垒争论中获得新的发展契机,比如罗纳德·费希尔(1890~1962)1928年抽样理论的创立、乔治·盖洛普(1901~1984)1935年美国舆论研究所的建立以及抽样问卷调查的推广、多变量统计分析和统计检验的普及等。定量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仅获得成熟与进步,甚至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成为一种常规的、甚至主流的研究方法。可以说,社会科学领域的定量研究是一种伴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科学研究探索逐步产生并走向成熟发展的,用以解释社会现象、分析社会问题具体方法的人类智慧结晶和思想财富,而这种方法论指导思想一旦产生并发展出其独特的研究方式和具体技术,便在社会科学界占据长期的优势主导学术地位。

从理论渊源考究,“定量研究”的方法论深受实证主义哲学、逻辑实证主义和美国实用主义的影响而成型。而正是这种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和科学研究范式的指导,定量研究就本质内涵而言往往是运用量表、问卷、结构观察等具体技术开展调查或实验,依据客观数据和统计分析进行理论检验,确立社会现象之间的各种关系的严密完整的过程。

只有当社会能够用数学语言来表示时,它的各部分之间的确切关系才能得到证实。只有当资料可以通过可信的计量工具用数量加以表示时,不同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才能直接地加以比较。没有量化,社会学就只能停留在印象主义的臆想和未经证实的见解,因而也就无法进行重复研究,确立因果关系和提供证实的通则[3]。

三、质性研究:传统回归与发展困境

与定量研究不同,质性研究又称“定性研究”,在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和社会科学研究视角中从来都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甚至始终都是一种强有力的解释工具和研究方法。当17世纪用量化方法诠释社会现象的兴起,曾较长时期内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选择注入新鲜血液和提供新的视角。同时,必然激发定量这一新的研究方法与传统定性研究方法之间的优劣对比与较量,以至于定性研究的一度式微。

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就其本质内涵而言就是运用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具体方法开展实地研究,依据语言文字描述进行理论建构,进而达到深入挖掘剖析,理解社会现象的逻辑过程。定性研究虽非后起之秀,其自身发源于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和学科传统,堪称包含复杂源头与内涵特征。

当定量研究自17世纪初创立,发展至20世纪70年代达到顶峰之后,不断暴露其方法自身难以超越克服的缺陷和不足,质性研究及其讨论又重新回归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视角。就理论渊源而言,定性研究包含复杂渊源,在其发展过程中深受西方社会思潮中现象学、诠释学、批判理论、民俗方法论、符号互动论等思想和理论或直接或间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也部分来源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所以质性研究不是来自一种哲学、一个社会理论或一种研究传统,而是一个跨学科、超学科的领域,并被充分运用到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4]。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界研究方法论战中质性研究的回归与复兴,时代发展的迅速、社会现象的异质嬗变以及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进步,都从根本上决定了质性研究自身的不断提升与完善。作为对定量研究、哲学思辨等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式的一种有力挑战、补充或者提高,质性研究“扎根理论”的资料获得方式和描述、解释的分析研究方法能否保证科学研究中的价值无涉以及道德自律的高度要求?从而能否保证研究资料和成果的科学力度?这些疑难都对质性研究诠释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提出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新的发展形式和困境挑战下,质性研究也必然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后现代;从封闭到开放;从一元到多元;从事实描述到意义解释;从论证理论到建构“现实”;从追求“科学”到重视人文;从“客观性”到“主体间性”;从写语言到“写文化”;从宏大的理论到地域性知识;从价值无涉到价值有涉;从学术研究到时间行动的主要发展态势[5]。

四、对垒抑或统一: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纵观社会科学发展史,无论科学—实证方法论指导的定量研究方法的传统继承与优势主导,还是人文—解释方法论指导的定性研究方法的回归复兴与发展困境,在过去几十年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于其孰优孰劣的争论从未停止过,Gage(1989)甚至将其描述为“派别战争”,Tashakkori和Teddlie(1998)也认为,“社会科学任何学科分支都充斥着这样的派别战争”[6]。

两大阵营之间的“论战”堪称由来已久,并且无论理论探讨还是研究实践的对垒至今仍方兴未艾。然而,近年来的理论学说和研究成果却一再表明二者的论战无果而终,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互补甚至统一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这首先表现在国际学术界。1979年库克和雷查德特使用量和质的方法进行教育评估的文章被正式发表,1982年《美国行为科学家》杂志用了整整一期的篇幅刊登使用多元方法所做的研究报告。

而在国内社会科学短暂的恢复发展历史中,就理论学说层面,陈向明强调,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层面,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事物的“质”进行研究。由于指导思想和操作手段不同,它们有可能将研究的重点放在“质”的不同侧面上。定性研究是在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互动关系中,通过深入、细致、长期的体验、调查和分析对事物获得一个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定量研究则依靠对事物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计算,并对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以达到对事物的把握。因此,那种认为两种研究方法截然对立的看法是值得推敲的[7]。

借用谢宇教授的观点,定量研究从不缺少质性研究,定量研究前期工作中的本身就是一种质性的分析和归纳,量化和质性研究本身就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题中之意,定量和定性的逻辑思考是一致的,因而并不存在差别。

对于国内社会科学界而言,量化研究被推崇至极却又及其缺少量化研究,中国的计量社会学没有产生,因而一味的争论定量与定性之间的分歧是没有意义的。既然中国基本没有真正规范的定量研究,就谈不上定量与定性的竞争问题(谢宇,2005)。在实际应用领域,包智明在其研究中指出,尽管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是人类学田野调查中最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但是在人类学研究中适当引入定量方法将有利于人类学研究成果的多样化、精确化和科学化,有利于人类学的长期发展。为此他在推举默多克1949年代表作《社会结构》中运用定性方法从事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使用定量研究的方式分析蒙古族生活方式变迁的研究[8]。

而与此同时,戴斌荣在其研究中则指出,尽管定量研究方法在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科学之后的百余年时间一直处于统治地位,但是定性研究在心理学研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学界已逐渐形成共识,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乃至重大突破都需要定性与定量的巧妙结合[9]。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量化研究还是质性研究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不可避免地承继了社会科学综合性、复杂性的基本特制,二者或被视为基于截然对立的研究范式而不可结合混用,或被指出可以情境和研究实际各取所长、结合使用,或被认同可以结合,但须注重研究具体功用和方法操作[10]。

因此,由国内社会科学近30年的发展实践可以看出,把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史料中获得数据尽可能量化、数字化,进而统计分析弥补质性研究主观性的弊端,同时也尽可能在以问卷调查为主的量化研究中增加研究者深度访谈和实地观察的实践,以求避免过渡数据化的刻板和弥补量化研究过度形式化而对社会现象解释力度削弱的弊端,则是包括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在内的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方法选择和具体使用的主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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