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与近代中国特殊教育_特殊教育教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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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残障人的特殊教育(注:特殊教育包括残障人教育和具特殊才能的资质优异者教育两个方面,本文主要论说前一方面。),是世界进入近世以后,伴随着人性尊严意识和人类平等理念的凸显而出现的。它改变了古人把残障人群归入另类,加以歧视的不人道观念,人类的文明形态因之而进了一大步。16世纪末叶,西班牙传教士乐翁(Pedro Ponce de Leo'n)成功地以小班级的方式教会聋童说、读、写,这是一个划时代的突破,它更正了此前人们所认为的聋人不可能接受教育的看法。1760年,教士莱披(Abbe de I'Epee)在巴黎开办聋校;1784年,胡威(ValentinHauy)在同座城市设立盲校。两校的设立标识着世界上正规聋、盲教育的创立。应该承认,在早期残障人教育中,教会人士扮演了重要角色[1]。也许并不偶然,中国近代的特殊教育,也首先是由基督新教教会涉足先河。

(一)

1835年9月30日,传教士郭士立(Gutzlaff)夫妇在印度与东方女子教育促进会(The Ladies' Association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India and the East)赞助下,设澳门女塾(附带招收男生),这是教会在华创办的第一所具近代范式的学校[2]。1839年,中英关系因鸦片问题而骤形紧张,广东当局下令驱逐英人离华(包括澳门),郭夫人系英人,在澳门难以立足。曾在塾中就读的容闳有记载:“其后此塾因故停办,予等遂亦星散。古(郭)夫人携盲女三人赴美,此三女乃经予教以凸字读书之法”[3]。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教会在华授教盲人的最早记录,反映了新教在华办学之初,就已经向残障人群打开了教育大门。不过,容闳关于盲女赴美的记录略有偏差,据考,郭夫人离澳后走避处不是美国,而是马尼拉[4],三位盲女后来的经历也不再知晓。澳门女塾不是专门盲校,盲女在其中也只是附读。所以,这还不能算特殊教育机构已在华兴办。

中国专门的残障人学校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后。1874年,苏格兰长老会(United Free Church of Scotland Mission)牧师穆恩(W.Moon)在北京东城甘雨胡同创办瞽叟通文馆,为中国第一所盲校,招收社会盲童学习文化和劳动技能,传播宗教,开设的课程有读书、算术、音乐等。学校在中国较早引介了“布莱叶盲文体系”,并加以中文认读系统的改造,创立了中国盲文数字符号和盲点字系统,称“瞽目通文”,又称“康熙盲字”(意会《康熙字典》收罗字词很多而来),它是中国盲点字的开端,为中国盲人打开了认知未见世界的门径。到1919年,通文馆的毕业生已超过200人。1920年,学校在京郊八里庄购地建新校舍,改名启明瞽目院。后几经演变,成为现在的北京盲童学校。

1887年,又由美国北长老会(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North)教士梅理士(A.T.Mills)夫妇在山东登州(蓬莱)创办了中国第一所聋校——启喑学馆,最初新生只招到一名木匠的聋儿,后逐渐增加到十几人。梅夫人亲任教师。该馆曾出版以“贝利”字母编辑的《启喑初阶读本》,为无语人开启了有声世界的大门。[5]1895年,因梅理士去世和长老会停止资金援助,学校被迫停办,梅夫人四处求援,终于感动美国罗彻斯特聋校,获其资助,于1897年复校,翌年迁往烟台,气魄更大,突破地区界限,面向全中国招生,同时为中国各省区培养聋哑学校师资。这所学校就是今天烟台市聋哑小学的前身。[6]

教会在华设办的规模较大的残障教育机构是广州明心瞽目学校。1889年,教会博济医院的美籍女教士马西收养瞽女4人,送医院附设的女塾读书,后人数续增,乃于1892年在广州仁济街租房设瞽目女塾,聘巴陵会(Berliner Missionary Society)育婴院的瞽女出任教员。1912年设校董会呈请立案,得广州市教育局批准注册,并拨经费资助。初办时,只收女童,后陆续分出成年男性、男童、女童三部。因经费缘故,也为了毕业生有起码的维持生计能力,学校实行亦工亦读,学生兼习皮毛、竹编、纺织等制作。该校1919年报告对毕业生情况有如下简介:“学生离校以后参加了若干种职业。男女青年过去曾经、现在仍然在医院里做很好的工作……其他毕业生在两个省份里的盲人学校中任教。有几个毕业生曾经在普通学校里当助理,教音乐课。他们也曾充当新来的宣教师的华语教师。许多人在乡村地方当女布道员。”“最新的盲人职业是作记录员。“布莱叶点字法”写起来比汉字快得多”。[7]据不完全统计,1908年至1934年间,该校共毕业学生114人,其中任小学教员的8人,盲校教员16人,医务工作者2人,手工艺者23人,传教士16人。[8]在那个年代,残疾人能达到这样的就业率已经是很高了。一般而言,在各类残障人中,盲人就业较困难,所以,其所达到的低限水平,亦可由点及面反映出经残障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的就业水准。

需要关注的是,在祖国宝岛台湾也出现了类似机构。1891年,英国长老会(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传教士甘雨霖(William Gambel)在台南创立训瞽堂(注:该校的成立时间,有著述提出是在1880年(参见李德高《特殊儿童教育》,411页,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但经考订,仍应认为是在1891年。),为台湾盲教的起步。学堂最初只收盲人,1915年增设哑生部,将聋、盲、哑教育合校,为更多类别的残障人开辟了智慧之门。

(二)

20世纪初叶,是教会在华特殊教育获长足发展的阶段。因聋哑等类教学机构的资料颇不完整,此处仅就盲校作一分析。中华续行委办会(The China Continuation Committee)曾提供了这样的一份调查表格:

这是1920年的调查表,不能说全面。如美国长老会于民国初年创办的广州心光书院等就没有被收罗在内。但这份表毕竟提供了可资初步分析的参数。据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三个印象:其一,20世纪初叶是教会特殊教育蓬勃发展的年代。表中开列新教教会设办的盲校29所,除6校成立年代不明外,其余23校中,只有5所是成立于19世纪末,其余均成立于20世纪初,说明1900年义和团运动失败后,教会特殊教育与教会势力有了同步扩展。29所盲校遍布中国12个省份,在册生784人,其中女生498人;87名全职教师中,盲人占了39名。其二,在读学生中的教徒人数并不占多数,784名学生,教徒只有269人,仅占三分之一稍强,说明教会特殊教育机构不纯面向教徒;同时证明,尽管教会在这些学校施行特大比重的宗教教育,但收效有限。其三,中国人在其中扮演着愈益重要的角色。如在87名教师中,外籍教师只有10人。经费的来源也可反映这一情况。表中所列,A代表差会款项,B代表基金,C代表外国捐款,D代表中国捐款,E代表自由捐款。29校中,有20校列出资金来源,其中有14校使用着中国捐款,占相当比重,而另有几所学校干脆就是中国教徒自行创办的。这与20世纪初叶兴起的中国教会自立运动等不无关系,也从一个微观表象上预示着略后爆发的收回教育权运动和非基督教运动的社会基础正在生成。资金来源还有一个变化足堪注意,20世纪30年代烟台启喑学校的章程规定:每个学生每年要交30元学费、40元膳费,如假期不回家,还需加收10元。所有费用在秋季开学时一次性付清。家中贫寒的,由学校查明后方可酌情减免。[9]个中情况说明,某些机构在逐步完善的同时,慈善色彩也有所淡化,特殊教育从义务阶段向权利阶段转变。

资料来源:《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1901-1920》(中),第770页。

表中也暴露出了教会特殊教育的简陋,虽经数十年发展,仍只能说还处在起步期。盲校就读生通共只有区区784人,尽管这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据教会方面估计,即便加算上遗漏的学生,也只有千人左右,这相对于中国巨大的残障人数目来说,简直不成比例。于此,教会自身也有检讨,承认“还有千千万万的人没有得到帮助。有七个省份还没有盲人学校。几个已经有了一个开端的省份,学校规模大致很小,设备很差。例如有八个学校,平均每校只有七个学生”[10]。各校缺乏统一学制,短则2年,长则11年,有的索性没有明确年限。更令人感到难堪和困惑的是,1920年的中国居然没有一部盲文印刷机,使得那时中国的所有盲文书刊都是在伦敦等地印制后再返运入华。学校经费也处在经常性的困窘中,即或一些“条件较好”的学校的校舍设备也不能适应需要。来自长沙盲校的报告称:“我们极需增加一所校舍,因为女孩子们一个跟着一个患肺病死了。我们觉得必须赶快想法预防肺病在女孩子们中间的传染”[11]。相对于正常人来说,残障学校所要求具备的宽敞校舍、教室和运动场等远更重要,因为他们的身体状况每每在正常人之下。但是,在上述29所学校中,只有上海盲童、福建灵光、广州明心、沈阳女子习艺四校报告它们有一些简单的体育用具,其中后两校的体育用具也不过是哑铃、秋千、跳绳、木球、滑板之类。[12]对于残障学生来说很重要的体育课的开展在如此条件下便是很难想象的了。

尽管教会特殊教育呈惨淡经营,但教会方面仍付出了很大心力来推进此项事业。一位19世纪后半期长期在华生活的教士明恩溥(A.H.Smith)根据其观察所得写道:在中国“依照普遍的信念,跛子、瞎子,尤其是那些独眼龙、聋子、秃头、斗鸡眼,所有这些人,都是应该避免接触的。人们常这么推断,一个人既然身体方面有缺陷,品德也必定同样如此”[13]。所以,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在观念上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传统看法,改变社会对残障人的歧视心态。教中人士从舆论入手,对此多有鼓吹。在中国政、学两界影响很大的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J.Allen)曾在报端撰文:“救贫济困,为人生当尽之责份。故凡有贫苦疾病衰老残废者,当又公众调恤之,无使失所。……故为国者,当扩充公学之制度,务使国人无一不能就学以储才”[14]。

教学上注意契合中国国情和受教者的实际是早期特殊教育另一值得推许之处。盲文的传授与中国化改造就是典型的例子。1829年,法国教育家布莱叶(Braille)发明用凸出点符号供盲人书写与摸读的现代点字法,盲人终于可以放弃从17世纪50年代沿袭下来的笨拙的“型板法”(frame),盲教育因之发生革命性变化。教会在华早期引介的盲文传授也建立在“布莱叶点字法”的基础上,其主要方法有:“默里号码法”(The Murray Numeral System),主要在北京等地区采用,用布莱叶符号将北京官话的发音各给予一个号码,学生读时只需将号码转变成字即可。“字母法”,华南地区多用此法,用布莱叶符号代表拉丁字母,字以拼音方式出现。“声母韵母法”,此法是由在汉口负责盲教的大卫·希尔(David Hill)牧师所改创,用布莱叶符号代表汉口方言音形的声、韵母,使每个字只需由声母和韵母两个符号组成,比需要全部拼出每个字母的“字母法”大大简化了认读和书写难度。(注:除上面列举的三种盲文方法外,传教士们还在北京、宁波等地的盲人妇女中推广过“穆恩法”(Moon System),但此法仅在个别地区短时间使用。)大卫·希尔法在简约和适应中国地方语方面是一极大的进步,为盲文的中国化作出了贡献。大卫·希尔法也一度成为近代中国流行最广的盲文授读法,并成为其后中国盲文改造的参照基础。1904年,在“声母韵母法”的基础上,汉口方言被改用于中国使用人群最广的北方语系。因该法首先在甘肃秦州创用,名曰“秦州法”。此法采取了两项改进,一是制定了具体详尽的发音表,二是基于简约原则,规定将点数较少的符号用于最常用的音。“声母韵母法”在中国南方也迅速普及,华南地区原先采用的“字母法”被扬弃,而出现将“声母韵母法”结合各地方言的改进法。经多年磨合,中国的盲文已逐渐表现出由分散混乱向趋同划一演变的取向,同时,一种标准化的在全中国都能适用的盲文体系的建立也成为盲教育在中国进一步推广的紧迫需要。1913年,大英圣书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和美国圣经会(American Bible Society)邀请有关方面召开会议,商讨汉语盲文的规范问题。会议决定,以“秦州法”的发音表为基础,参考“罗马字母注音法”的缀音表,将汉字按发音分类,从而创建了“和合布莱叶法”。之后,中国绝大部分的官话地区均采用这一方法。据说,这个方法简单到“甚至没有必要专门去学习它。几乎随便什么人,只要用十到十五分钟的时间去细读布莱叶初学课本上的短篇导言,就可以掌握这个方法的原则”[15]。为尽快推广“和合法”,1914年,教会方面成立了官话布莱叶点字法委员会(Mandarin BrailleLiterature Committee)。1919年,该委员会和中华续行委办会的有关机构合作,组成中华盲人事业委员会,意图在盲文书刊的出版、盲人家庭教学的推进、发行《布莱叶点字法通讯季刊》、进行盲人事业的调查、印发中英文通报以期引起更多的中外人士对盲人事业的支持等方面做工作,并致力于与医院、学校和基督教青年会的合作,以更多的人力投入更广泛地向社会各界提供有关防盲治盲的普及宣传。

(三)

中国近代的教会特殊教育,呈现出一些显而易见的特点。

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是教会收揽人心、传播福音、扩张教势的借助手段。与一般学校相比,面向正常人的教会学校就已经具有很强烈的宗教功能,宗教课程在教会学校的课程中占了很大比重;对特殊学校而言,这一点就更为突出。容闳在回忆他所授读的澳门女塾的盲童时称:“及予辍教时,彼等已自能诵习《圣经》及《天路历程》二书矣”[16],说明宗教类的书籍与课程可能是当时盲教育的唯一内容。这是19世纪30年代的情况,那时盲教育刚刚引介中国,缺乏教材不足为奇。但在时代演进近一个世纪后,我们仍惊人地发现,这方面的情况居然并无多少改变。1922年,新教教会向中国的盲教育工作者及学生开列了它们所能提供的全部教材清单,包括:《初学课本》、《天路指南选》、《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行传》、《罗马人书》至《哥林多人书》、《加拉大人书》至《希伯来书》、《雅各书》至《启示录》、《诗篇》、《旧约历史》、《圣诗二百首》。[17]这些教材差不多都是取材于《圣经》和宗教典籍,而世俗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内容基本阙如。不是说,教会特殊学校绝无这些方面的课程,只是各校自行其事罢了,没有像宗教类课程那样具有统一的教材,反映出教中人士对非宗教类课程的漠视。教会特殊教育的发展与教会在华势力的地区扩张也呈一致趋向,愈是教会势力昌盛的地区,其特殊教育的机构也就愈多。广东、福建、湖北等是中国近代基督新教势力最为活跃的地区,同样地,这些地区也是近代中国设办教会残障教育机构最多的省区。20世纪20年代后,教会特殊教育又出现了两个趋势:一是中国化,这在收回教育权运动后更形突出,绝大部分的教会残障学校都向中国当局注册,相当部分的学校交由中国人办理,使教会特殊教育发生某些质变。再是教会特殊教育更为普及,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省区获得奠基性发展,如云南省,1922年出现了由内地会系统创办的第一所残障人学校——滇光振聩瞽目学校[18]。其他如内蒙等地情况亦复相似。

中国近代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但从专业角度看,其发展路数与欧美趋同。欧美残障教育是首先从视觉和听觉障碍开始。1620年,博纳(J.Bonet)发展出“指拼法”(finger spelling)以教导聋生;其后,泼爱拉(J.Pereira)发明了“读唇法”(lipreading);18世纪末,海尼克(S.Heinicke)又在此基础上创造了“口语教学法”。如前所述,在这期间,视觉障碍教育体系也开始构建。但其他类别的残障教育开始得略晚,例如,直到1799年,伊达(J.M.G.Itard)才试验性地采用个别化系统化的感官训练方法教育一名弱智的来自“阿维农的野孩子”(The Wild Boy of Aveyron)——维多(Victor),正规弱智教育的历史自此才翻开了第一页。而直到1837年,西昆(E.Sequin)才在巴黎创办了世界上首间弱智人学校。中国的特殊教育因从西方引介,其进程步骤亦相仿佛,教学对象先从视听障碍者开始,逐步扩展到智能不足、行为异常、肢障等类别。至于对资赋优异者开展的另类特殊教育,因与教会救助弱势群体的慈善性质相去较远,所以没有开展。

残障人教育是一种对从事者回报很少甚至没有回报,却对社会和人类有大回报的事业。尽管传教士们从事于此与借机扩张教势不无关系,但其作为的结果是值得正面评价的。旧时中国缺乏对这批人的专门教育机关,而中国又是世界上残障人最多的国度,对其进行教育,不仅对残疾者本人,而且对其家庭、后代生活质量的提高都有重要作用,并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向包罗无遗的人类所有群体打开受教育的通途,让教育机会人人平等共享,这正是近代教育与中古教育的根本不同点。联系到直到1916年,才有张謇在江苏南通创设了国人经办的第一所盲哑学校,而到1927年才有中国第一所公立残障学校——南京市立盲聋学校出现的事实,教会向中国的残障人首开教育大门,其创始性的范式意义当不可低估,堪称近代中国残障教育的先导与示范。1886年7月10日,教会刊物发表《中国宜创恤瞽院议》的专文,痛切指陈:“有目不能见,为人生最不幸事”。社会若要挽救此一弱势群体,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模仿西人,设立瞽院,“一处创之,他处仿之,由近及远,仿布通邦,岂非盲人之福与国家之福欤”[19]。语调虽浸润宗教慈悲的关怀,却是在中国最早鼓吹特殊教育的文论,有首倡启蒙的意义。但与近代其他教会学校一样,早期的教会特殊教育机构多为外人自行在华设办和操控,因而构成对中国教育主权的侵损,这又与近代列强对华侵略的大背景相连,故而,收回教育权运动后,这些外人在华设办的特殊教育机构也多由中国人收回自办,此乃民族觉醒的时代进步主题中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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