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的经济思想[*]_轻工业论文

陈云的经济思想[*]_轻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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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这十年中(1956—1966)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陈云同志提出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订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平衡等重要观点。…这些观点不仅在当时,而且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①]

本文主要考察1956—1962年陈云经济思想的基本原则。作者之所以集中论述该时期陈云的经济思想,有以下原因:首先,1956年以前,陈云的经济思想几乎没有创新;从1962年下半年到1979年,看不到陈云关于经济问题的著作。其次,直到1956年,中国经济才完全成为社会主义经济。1955—1956年以前,个体工业、农业、商业仍是整个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陈云的许多早期著作是关于过渡时期经济政策的,只具有暂时的意义。到1956年,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制订者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特殊的经济管理已过渡为较稳定的体制管理。

因为“改革”、“调整”、“改组”这些词对理解陈云的政治经济思想很关键,所以该文以此来组织内容。又因为这些词的应用与目前中国的用法有所不同,所以作者首先对它们作出解释。

“改革”是指努力提高中国经济的职能与效率。从性质上讲,改革基本上针对微观经济领域。在这个实行“苏联经济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改革的主要措施有:扩大运用市场机能,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改善鼓励机制。

“调整”主要针对宏观经济问题,尤其是力求调整主要部门(如重工业)与次要部门(包托轻工业、农业、手工业和收归国有的私营工业)之间的关系。调整目的是提高次要部门的重要性,调整政策涉及经济中的“比例关系”,包括国民收入中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的投资比例和政府开支中生产项目、行政费用、国防费用的比例等等。1956—1962年(及从1979年开始)的调整还包括改变经济增长速度。经过调整,出现了较缓慢、较均衡的经济增长方式。

“改组”是指改变经济决策权的分配(或改变经济决策组织)、改变经济决策的原则。陈云之所以提倡改组,是因为他认识到中国经济计划、管理体制的特殊组织结构使改革和调整无法进行,改革和调整无法成为经济决策的主导思想。

陈云与市场、改革

毛泽东逝世以前,陈云被视为在中国提倡市场的先导。他在1956年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被看作是支持市场与改革的有力声明。然而对陈云来说,市场与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他并不主张中国仿效南斯拉夫市场倾向的社会主义模式,他的改革建议主要针对中国经济的次要部门——轻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及收归国有的私营工业,他从未要求改革重工业。在某些情况下,陈云看到市场机制会产生不好的结果,他也认识到宏观经济问题(调整)与结构问题(改组)比改革更重要。所以,虽然陈云1956年9月的讲话表明他关注改革,但后来他背离了这些主张,集中于调整和改组。不过,从1956—1962年整个时期,陈云的思想中仍有改良主义见解,包括开设农村自由市场、保留小生产组织、缩小轻工业部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等。

陈云经常呼吁开辟农副产品自由市场。他这样做有好几个原因。农业集体(后来是公社)忽视农副产品,自由市场能鼓励农民种植各种作物,有助于抵制集体忽视副产品的后果。农村自由市场还会为收购农产品的国家代理机构带来竞争。商业部门经常利用这种垄断欺骗农民,农村自由市场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制止这些弊端的作用。

陈云还经常指出,手工业和小工厂不应合并为大的、更加“社会主义”的企业。他认为小企业能比大企业提供更多种类、更多档次的商品,小企业更适应市场需求。而且小企业合并后,鼓励机制被扭曲,商品质量下降,更多的行政管理形式阻碍市场反应。所以,出现这样的合并后,他要求解散这些单位,恢复其最初的组织形式。在陈云看来,社会主义经济应容纳非社会主义成分。

最后,陈云多次提倡轻工业企业应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如自由地购买原材料、自主地分配销售产品。阻隔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各级经营管理机构也应该撤销。他认为通过这些措施,产品质量会提高,整个轻工业部门会更适应消费者需要。

1956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陈云会同商业部副部长姚依林提出了以上措施。9月,陈云又在党的八大会议上陈述了其他改革问题,基本论题是计划性生产与分配是主要的,市场在引导经济方面起补充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刚刚完成,许多中共干部想取消市场。陈云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应保留市场,为充分论述和最终扩大市场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在八大上,陈云强调按产品质量制定浮动价格和固定价格,并含蓄地指出利润动机有助于指导优质产品、新产品、小土产三个领域的生产活动。他估计,如果他在八大会议上倡议的改革全部实施,只有四分之一多一点的全国商品零售总额会受到影响;他强调占国内贸易四分之三的农产品和消费品仍由国家收购和销售。这样,全国的物价仍然可以保持稳定。显然,陈云的市场、利润倾向改革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陈云在八大上提出的两个建议对中国经济发展进程具有深远影响。一个是关于对外贸易的建议。他要求对外贸易部改善进口商店与合作社的工作,“召集一部分原在外籍商人洋行中经营各色各样进口商品的专业人员,来参加这些进口商店的工作。必须改变目前几个国营进口公司统揽全部进口商品,分工不细,业务不精,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的现象。”[②]这不仅暗示了民族资产阶级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而且指出了曾遭受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指责的买办资产阶级的作用。

有趣的是为什么陈云首先提出对外贸易问题?既然中国大部分进口以物物交换的形式来自苏联与东欧,那么为什么进口商店的技术水平会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讨论?陈云及其他领导人指出,如果中国对外贸易方向发生变化,那么这可能就是一个问题。如果增加进口或增加从资本主义国家的进口,那么拥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进口工作人员是很重要的。早在1956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交通部部长章伯钧建议发展广东湛江港,扩大与东南亚海外华人的贸易,就提出了转变对外贸易方向的可能性。为了充分利用中国少量的外贸储备获取最大的效益,进口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很关键的。另外,要增加从西方国家的进口。就意味着要扩大对西方国家的出口。陈云对外贸问题简短、含蓄的评论虽然带有推测性,但含有批评中苏贸易关系和苏联发展模式的意味。

陈云另一个关于轻工业的建议贬低了计划经济的合理性。他指出大部分轻工业计划是根据推测、估计制定的。因为轻工业生产应反映市场需求,而其计划却大多基于估算,所以大部分轻工业不需要严格的计划,“我们不应该再浪费财力、人力去搜集已证明是无益的统计资料”。

陈云说,因为统计资料要么不可用,要么不可靠,所以不可能为所有(甚至大部分)消费品的产销作计划。计划只适用于最普遍、需求最多的商品,如布匹。重工业部门的计划状况好些吗?如果答案是好不了多少(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在八大上指出,轻工业计划的缺陷同样存在于重工业计划),那么计划的基本前提就成问题了。陈云还暗示,苏联模式的许多计划制定程序不适合中国,所以必须运用其他方法,包括市场和价格计划,来替代或补充物资平衡计划。

虽然陈云在八大会议上极力呼吁改革,但实际上这些改革要求难以实现,因而陈云很快放弃了较激进的批评和建议。例如,1957年7月全国蔬菜工作会议上,陈云不再提市场倾向改革。相反,他要求大大加强党在该领域的领导,把种蔬菜、建工厂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号召各城市和市党委组织郊区种蔬菜,满足市场需求,这就是提倡同时运用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在其他场合,陈云还强调在其以前要求充分运用市场的领域里,发挥党的作用。

再如,1957年11月陈云负责起草了三项分散经营法规。[③]如果他强烈提倡市场,并负责设计工业、商业、财政改革,我们就会看到强调市场的法规草案。事实并非如此。1957年的工、商、财政改革只强调地域性分散经营,而不是市场倾向改革。

在“大跃进”以后的经济衰退期间,陈云极其谨慎地运用市场缓和食物短缺的状况。他虽然同意恢复农民的一些集市贸易,但又担心市场会导致通货膨胀,提高农民的厌币情绪。此外,当时的投机活动十分猖獗,他担心在这种困难形势下,自由市场会被投机商控制。

综上所述,(与其他发言人相比)陈云在党的八大会议上确实极力提倡市场,同时也对市场运用范围作了限制。但会议之后,他要求运用市场的意愿减弱,因为在他看来,市场的运用受许多因素制约,如哪个经济部门进入市场、消费品产量、货币流通量等等。总之,陈云赞成在某些领域运用市场与改革,但当时中国的总形势,如消费品短缺等情况限制了市场的运用范围。因而陈云认为,市场机制在中国只能发挥有限作用。

消费品的长期短缺反映了中国主要的宏观经济问题。如果调整重工业与轻工业的关系,有了更多的消费品,那么市场作用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只有通过调整,才能消除限制市场的因素。所以,在真正实施市场改革前,必须进行有效的调整。

陈云与调整

陈云的调整思想,充分体现在1957年1月“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讲话中。该讲话是陈云最重要的著作。在探讨陈云的调整思想前,有必要先澄清陈云想调整什么——调整苏联斯大林经济发展模式。

众所周知,苏联斯大林经济模式有如下特点:一切生产工具归国家所有;中央计划体制基于物资平衡;投资集中于重工业,尤其是冶金业和机器制造业;计划性价格;农业集体化,并以损害农民利益的贸易条件把农业资源用于资助工业化;“大推进”——动员一切力量迅速改变重工业落后状态。这种经济体制导致了二元经济——资源皆集中于重工业;轻工业与农业被忽视,并遭到严重剥削。

陈云调整思想的核心是向以前被忽视的部门投入更多的资源,重新统一整个经济。他认为这不仅能使经济重新一体化,形成较稳定、较均衡的增长方式,而且能消除种种“大推进”造成的不平衡。

1957年1月,为了克服1956年“小跃进”导致的经济过热和建立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固基础,陈云提出了一系列原则与政策。最主要的是,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一致。如果建设规模超过了国家财力、物力,就会出现经济混乱;建设规模超得越大,经济混乱越严重。根据该原则,陈云提出了确保建设规模与中国国力相一致的五项方法。第一,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节余。第二,物资要合理分配,排队使用。应该先保证生活必需品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保证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部分用于基本建设。这是一种与以前完全不同的分配原则。第三,消费物资的供应必须与社会购买力相适应。这与陈云1954年的观点是不同的。第四,基本建设规模与财力、物力之间的平衡,不单要看当年,而且必须瞻前顾后。当年基本建设计划必须基于上一年的计划,还必须留有足够的储备金以保证下一年计划贯彻完成。换句话说,计划必须摆平。最后,陈云指出农业发展速度必须放慢一段时间。因为农业供应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还为轻工业提供原材料,重工业技术进口也依靠农业出口抵补,所以农业发展速度必须放慢。

陈云以上观点已被归纳为“三大平衡”,即财政收支平衡、银行信贷平衡、物资平衡(最近又加上外汇平衡)。以前,制订计划后再确定财政指标,这里陈云提出了相反意见,即财政决定计划。陈云还要求较低的增长率和投资率,因为作为资金主要来源的农业还不能快速发展。此外,资源分配中必须首先保证最低的生活消费需要,也就是说要多重视轻工业和非生产性项目,如住房建设。总之,假如预算平衡,那么增加消费业、轻工业的投资就意味着减少重工业投资,这是陈云最重要的观点。

当时,在优先调整项目和计划制订方法上存在政治分歧。陈云倡议的调整威胁了计划机关和重工业单位的优越地位。他通过同等看待财政平衡、信贷平衡和物资平衡的重要性,提高了财政部在计划制订中的地位,使财政部在决定停止何种经济分配、为避免失衡采取何种举措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总而言之,要贯彻陈云的调整思想,就要改变中国经济决策的基本特征。考察陈云改组经济决策体制的思想是下一个论题。

陈云与改组

陈云的改组思想直接针对当时经济决策领域中的行政权力分配和经济政策制订程序。

当时,经济决策机构本身存在两条路线,其主要争端是“综合平衡”还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陈云与伙伴们(主要有财政部部长李先念、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及财政部低级官员)主张综合平衡,把三大平衡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标准,以形成较稳定、较均衡的经济增长方式。反对综合平衡的是计划机关、重工业部门的官员,如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冶金工业部部长王鹤寿、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黄敬等。他们试图按照所谓“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原则来发展经济。实际上,这是一种基于物资平衡的计划体制,由专门的计划机关制订计划,并把绝大部分投资投向重工业。

50年代中期,两条路线的斗争受到中国经济形势的制约。有时,各方都同意采取某些措施缓和某些问题的影响,各路线也一致认为主要经济障碍存在于农业,但是具体到采取何种政策、何种决策原则,就出现基本的、不可调和的分歧。

陈云和伙伴们希望改变中国经济计划的制定程序,在不反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要求多重视轻工业和农业,要求一种较均衡、较稳定的增长方式。计划——重工业联盟则坚持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资源配置方式,以使各自的管辖机构继续受益。

1957年1月,陈云在“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讲话中批评了当时正在制订的计划。他指出,国家经委预算1957年基本建设投资为126亿元,1958年投资为162亿元至181亿元,1958年的预算已大大超过了1956年的基本建设投资,而1956年的投资已经导致了通货膨胀、城市人口猛增和物资供应紧张。他告诫说,1958年的预算数字太大,是当年财政支出所不可能负担的。经委制订如此广泛的年度投资计划,不可避免会造成极大损失。他强调,必须运用三大平衡机制使计划保持稳定。

陈云还提出必须改变计划性质。他要求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工作重点从建设新项目转移到充分利用、发展已经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即中国应从粗放发展(扩大企业数量)转向集约发展(提高企业生产力)。

五年后,陈云再次批评了计划者和负责重工业的官员。他坚持认为计划机关应首先照顾过去被忽视的农业;所有的物资分配应由经委管理(经委应首先抓农业生产)。陈云暗示,计划——重工业的联盟类似于一种所有制:无休止地热衷于重工业的投资,并控制所有的重工业产品。即计划机关为重工业项目提供资金、确定目标,重工业——计划联盟又通过计划机关控制分配体制决定谁会得到他们控制的企业的产品。因为大部分重工业产品仍然流入其他重工业项目,所以这种计划——重工业体制几乎断绝与外界的联系,使其他部门得不到分流或溢出效应。总之,计划者和重工业领导者创造了一种生产、分配重工业产品的制度,并由此保持他们的优势。他们无休止的投资需求使轻工业、农业的资金日益压缩,少数强者剥削了多数弱者。

换句话说,计划制定程序是不完善的(它没有体现轻工业、农业、贸易),是由重工业部门支配的。而且,高投资偏好控制着计划体制,使过多的投资流入重工业。在这种情况下,组织与官僚利益集团联合、机构化的不断发展,致使中国陷入苏联——斯大林模式,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陈云认为,为了克服组织——官僚联盟,必须进行基本的组织、程序变革。

1962年,针对这种弊端,陈云倡议在经委、计委之上设置一个全面负责经济事务的机构。因为50年代中期他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时情况好得多,所以他要求重新设置该机构,监督所有的经济政策,并运用三大平衡机制改组经济决策体制。

然而1962年财经小组设立后,计划——重工业联盟似乎只受了一点短暂的冲击。1979年再次进行调整、改组时,财经委员会第三次设立,仍由陈云负责,却再次证明了计划——重工业联盟的牢固。1979年以前,中国政治体制内权力与利益的联盟使重工业部门和计划机关的官员一直支配着经济决策。

因而,尽管陈云正确认识到只有变革经济决策的组织、程序,才能保证长时间运用其经济思想,但他却没能进行成功的改组。

*本文编译自《陈云与中国政治体制》一书,加利福尼亚大学1985年版。作者系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副教授。

注释:

①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21页,276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

② 《陈云文选》第三卷第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

③ 指《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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