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道德价值取向_李光耀论文

新加坡的道德价值取向_李光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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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634(2006)03-0014-(08)

新加坡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国家,它强调多元性的和谐共存,那么,它有没有自己的道德体系?或者说,它还只是有多元性的、不同性质的道德体系并存?新加坡自1959年独立以来,在近50年的发展过程中,对于自己的文化道德建设从来没有放松过。这种文化道德建设是在一种指导性的意识下进行的。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新加坡自己的道德价值认同已经形成,或者说现在的新加坡政府,正在推行的是一套具有倾向性的道德价值体系。同时,新加坡这套道德价值体系,也并不是无根之物,它与新加坡有意识、有倾向性地对传统的继承有直接关系。

一、新加坡对传统道德资源的挖掘

新加坡政府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对社会的道德建设。新加坡的道德建设,又体现在对传统道德资源的挖掘上。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并存的社会,在这样一个仅四五百万人的城市国家中,汇集了世界四大文明的传统:中华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这些文明或文化传统对于新加坡的道德建设都起了重要作用。不过,在这个城市国家中,华人占了3/4以上。而且,以李光耀为主要领导的新加坡领导层,多数都是华人。因此,新加坡政府最为重视的是对儒家伦理资源的挖掘。换言之,新加坡虽然有着多元性的伦理资源,但它最为重视的是儒家伦理资源。东西文化或文明在这里汇合,对于现代新加坡的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起了积极作用。然而,新加坡国人和政府认为,虽然新加坡原为英国殖民地,有着英国人治理社会留下的基础和文化,但其人口的主体是亚洲人,亚洲文化传统是他们文明与文化之根。尤其是在经济起飞,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后,新加坡的领导人认为,亚洲价值观或道德价值是他们能够成功的关键性道德因素。在他们看来,新加坡所取得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就,是传统的亚洲价值观发挥了作用。前总统薛尔斯曾指出,卓越的经济成就并不是美好生活的唯一条件,如果我们强化社会道德结构,才能明智地处理我们的物质遗产。

李光耀曾谈到,新加坡在那些特别困难的日子里,如1959年和1969年,之所以能够渡过难关,主要在于新加坡的大多数人都受过儒家价值观的熏陶。他说如果没有儒家价值观,“我们是无法克服那些困难和挫折的”[1]。值得指出的是,新加坡的华人,多数是移民的后代。这些移民大都很贫穷,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那他们怎么还受过儒家伦理的熏陶呢?李光耀认为,儒家伦理文化传统是一个在中国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悠久传统,这些移民虽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实行的是儒家的道德教义。他们所具有的,是从父母亲和其他亲人那里习得而来的。他们所生存的文化环境,就是这样一种道德环境。民间文化和民间风俗,都包含着从儒家、道家和佛教而来的谚语和格言。在他们看来,这些移民没有文化还有一个好处,他们没有受到“五四”运动以来否定儒家的知识运动的影响。

20世纪70至80年代,日本以及新加坡等地区“四小龙”经济成功,在他们看来,其主要原因在于儒家文化与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结合。新加坡前教育部长吴庆瑞认为,东亚“四小龙”经济成功的共同点是:都同样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接受了儒家伦理价值观的熏陶,从而培养了一批具有儒家良好行为准则的人。他们之所以取得出色的经济成果,可以直接归因于儒家关于人们要为国献身的道德规范。他们从自身成功的经验中得出结论,儒家伦理资源可以为现代所用,而且现代国家的建设需要儒家伦理资源。西方学者认为,东亚地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代表了有别于西方的另一种资本主义模式:“这种特殊类型的资本主义强调自我是各种关系的中心,义务感、自我约束、修身、取得一致意见和合作。它高度重视教育和礼仪。它注重信用社区和政府的领导。其经营的风格涉及既学习一整套实际技能又学习如何工作的一种程序和仪式。”[2] (P109)这种特殊类型的资本主义所体现的就是“儒家伦理”。换言之,这是一种有别于韦伯所称的新教精神,是儒家伦理精神的资本主义。“儒家伦理与东亚经济的发展”成为理论界的热点议题,海内外新儒家的一些代表人物试图用儒家伦理来注解东亚国家经济成功的经验。他们认为儒家注重知识与教育、注重修身、注重自我与他人维持良好人际关系、注重信用及注重家庭的传统美德,以及强调和谐和整体主义等价值观,对于东亚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们对于儒家伦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非是单一性的因果解释,而是在理解为一种动力结构,一种社会中的多数人所注重的价值以及一种特殊的经济伦理与经济行为之间的关系的前提下,论述儒家伦理与东亚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的。换言之,仅从因果模式理解可能是片面的,需要从文化整体的意义上理解儒家伦理的作用。

海外学者对儒家伦理在东亚经济发展中作用的研究,引起了新加坡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兴趣。因为新加坡领导人既意识到了传统伦理价值观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也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进人对个人价值更为重视的发展阶段的忧虑。在他们看来,如果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体现西方价值观的享乐主义、物质主义以及个人主义盛行,就势必削弱人们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动力,甚至摧毁其经济发展的精神基础。李光耀明确地指出,“伦理道德水准若低落,我国就会日渐走下坡。而能否维持稳定保持优势在于社会道德结构而非经济发展。”[3] 李光耀所说的道德水准,即是他所理解的亚洲价值观的道德。随着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如何维持亚洲价值观念,抵御西方价值观念的入侵就成为其文化建设的重大课题。他们认为,西化倾向渐浓,如果渐次失落东方传统价值观,国家的发展就要失去道德基础。而重整体、重社会、重家庭的价值取向的儒家伦理正是医治此“病症”的一剂良药。

在新加坡,在几代移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力量,由于100多年来“欧风美雨”的侵蚀,似乎越来越弱了。加上新加坡已经实行多年的以英语为主要教学用语的教育制度,使得人们对于传统文化根基的认同感越来越淡了。因此,当人们看到新加坡美丽的花园城市清洁卫生、秩序井然、成就卓越时,人们不禁会问,新加坡文化的根基何在?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新加坡政府的高度重视。新加坡在推进现代化的同时,他们惟恐失去固有的文化和价值观,从而成为一群无根的伪西方人。新加坡本身处于这样一种困境中:他们一方面全面推行英语教育,从而导致青年一代对于母语的掌握能力迅速下降,而青年一代能够直接阅读西方文献,这既对新加坡的经济国际一体化和国际竞争力带来了显著好处,但同时也使得新加坡领导人所忧虑的西方价值观的直接影响越来越强。在他们看来,如果新加坡没有它本身的亚洲价值观与传统,即使它已经现代化或富有到什么程度,将没法在未来危机四伏的考验中生存。“没有这个支柱,社会将可能崩溃。”[4]

为了现代社会及其发展的需要,新加坡政府有意识地引导了对儒家伦理的改造。从1982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新加坡在中学系统开设了“儒家伦理”课,这也是在当代世界具有创举性的试验。对于儒家伦理,新加坡并不是把它全盘照搬到现代社会。李光耀等新加坡领导人意识到,儒家伦理是一个芜杂的体系,其中有着与当代社会不适应的内容。他们需要汲取符合时代和社会需要的,适应新加坡国情的儒家伦理内容。换言之,他们是在自己所理解的儒家伦理的意义上,强调传统文化或亚洲价值观对于他们的重要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新加坡对儒家伦理的汲取、改造并为其所用,是一种实用性的态度。儒家伦理是否就是他们所理解的亚洲价值观,则不在考问范围内。实际上,对于儒家伦理这样一种文化源头,可以挖掘或发展出多种价值观取向的问题,则从来没有讨论。

以新加坡前教育部长吴庆瑞的说法,儒家学说是以孔子的道德体系为中心思想。这套思想可分为两个部分:政治思想和与个人道德行为相关的思想。新加坡所要汲取的是儒家学说中的关于个人行为的道德思想,而不是关于政治的思想学说。这是新加坡所确立的汲取儒家思想的基本原则。而在关于儒家的个人行为方面的道德思想,他们主要汲取儒家的君子品格的价值观,并且把这贯彻在新加坡的道德教育之中。

新加坡对于儒家的君子品格的价值观的理解,与杜维明等新儒家学者对于儒学的阐发是分不开的。在他们看来,儒家的“君子”,是具有仁爱的美德、坦荡的情怀、文质彬彬的气质、言行一致的作风、善恶分明的良知、反求诸己的自律;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节操。能以忠恕之道待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儒家的自我是各种人际和社会关系的中心,它不是静止的,而是能动的、发展的中心,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从自我扩展到家庭、邻里、社区、国家和世界乃至宇宙。个人的成长或发展就是这样一系列的突破自我局限而发展的同心圆。在这个扩充过程中,自我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而开发出他的内在资源,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关怀他人、有责任感、目光远大的人。这个过程与个人的道德修养过程是同一的。

他们认为,儒家伦理的核心是“忠孝仁爱礼义廉耻”。他们结合新加坡的具体国情,赋予这一核心以新的内涵。“忠”就是忠于国家,效忠新加坡,要有国民意识。即把新加坡看作是自己的国家,有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孝”就是孝顺父母,尊老敬贤,形成尊敬老人、关怀老人和孝顺老人的社会风气。“仁爱”就是要有怜悯同情之心和友爱精神,尊重关心他人。在处理种族、宗教、劳资关系以及新老两代人的关系上,都应坚持“和谐至上”的人际关系准则。“礼义”就是待人接物不仅要以礼相待,而且要坦诚守信,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廉耻”就是要秉公守法,清正廉洁,杜绝贪污受贿和裙带风。这是新加坡政治稳定、国家兴旺的关键所在。经过改造充实的儒家“八德目”,已成为新加坡的“治国之纲”和社会道德标准。

更为重要的是,新加坡把他们理解的重整体、重义务、重责任的儒家伦理进行现代转化,而提出了作为他们国家意识形态的共同价值观。当然,他们认为共同价值观不仅有儒家资源,还有其他文化资源。新加坡认为,亚洲伦理文化具有共同性。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和印度文化,都可从中找到他们所提倡的共同价值观的源泉因素。如新加坡人认识到,马来人的家庭价值观是与儒家的家庭价值观一致的。

二、国家主义取向的共同价值观

新加坡的道德重建主要体现在对共同价值观的确立上。新加坡人认为,亚洲社会所提倡的伦理有着基本的精神和观念,这就是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在新加坡政府看来,这就是儒家伦理或亚洲价值观的核心所在,有这样一种价值观,才使新加坡变成凝聚力很强的社会。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新加坡政府提出了“共同价值观”。

1989年1月,时任总统的黄金辉在国会发表演讲,正式提出共同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国家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四点构成了共同价值观的基本框架。后经国会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讨论,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正式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并对原先四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提出了五点内容作为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① 后来,在国会议员孟建南的建议下,将“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改为“社会关怀,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改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在孟建南看来,“关怀扶持,同舟共济”,只是很简单地提及关心个人,但改为“尊重个人”,却包括了对个人的关怀、爱护与照顾的意义,使得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自己在新加坡有一席之地。另一方面,对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这个价值观,他认为真正的含义应是当大家在提出不同意见与交流意见时,仍然为共同的目标团结在一起。因此,即使是不能取得共识,也应尊重相反意见。换言之,我们不应该在取得共识的过程中,反目成仇。因此,他建议改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以便能够真正表达这条价值观的含义。这两个修改动议都为新加坡国会所接受。

1.“国家至上,社会为先”。这里的国家至上,就是把国家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社会为先,是指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永远高于个人,国家整体利益是社会利益的总代表,个人服从社会的利益,也就是服从国家的利益。并且,国家高于社会,高于一切。白皮书指出,把社会和国家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一直是新加坡成功的主要因素。它使新加坡能克服许多艰难的挑战。1988年,时任总理的吴作栋正式提出“国家意识”的建议,并把这种“国家意识”称为各族和所有新加坡人都赞同并赖以生存的共同价值观,它可协助新加坡发展一种认同,把各种族团结起来,并决定新加坡的未来。李显龙说,这种国家意识是一种国民独特的气质和精神,是一个视其有而又与他人和其他国家不同的核心价值观,它是一种巩固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念。因此,这一条也就是最集中地体现国家主义的原则。它作为新加坡的根本政治原则和新加坡的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必然成为共同价值观的核心。

新加坡所提出的这条国家主义的核心原则,有着新加坡发展历史的深厚基础。这条根本原则是新加坡在过去20多年中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它奠定了新加坡国家意识的坚实基础,增强了各种族间的凝聚力,使新加坡人能够团结一致,同舟共济,克服重重困难和危机。实际上,新加坡的成功,在于有一个好的政府机制,一个廉洁的政府,和一个有着相当威权而又有能力的核心领导人——李光耀。新加坡必须反思自己的成功能够为未来带来怎样的政治和文化上的影响,也应当看到,民主是否是未来新加坡的一种选择。李光耀明确地说到:“好政府比民主人权重要。”[5] (P563)一个好政府强过民主,或者说,宁要一个好政府而不要民主。他指出:“虽然民主与人权都是可贵的意念,但我们应该明白,真正的目标是好政府。”[5] (P571)所谓“好政府”,也就是能够带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府。这条价值观提出时就有人异议。国会议员许南山说,“只有一个公平的社会才值得人们将它置于个人之上,如果社会是腐败的,但人们仍将它置于个人之上,那将会有灾难性的后果。”[6] 这里所说的“社会”也就是掌握国家命运的政府。

2.“家庭为根,社会为本”。首先,这是一个高度重视家庭的价值观。新加坡强调,有了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结构将会更加牢固。家庭的和睦幸福,国家和社会的团结稳定才有保障。其次,虽然家庭很重要,家庭是“根”,但社会是“本”,社会比家庭更为重要。但这样并非意味着家庭不重要,不过,新加坡人看重家庭是从社会意义上看的。这从共同价值观的英文条目可以看出,英文直译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3.“社会关怀,尊重个人”。白皮书说,我们在倡导“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时,也强调个人的价值,每个人在新加坡社会中所享有的权利是不容侵犯的,是受到尊重的。其实际内容为:国家必须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平等的机会,使每一个公民在工作和生活上有良好的起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财富也应该公平和广泛地分配,社会不仅要奖励在工作和生活竞争中的优胜者,也要照顾成就较差的一群,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富有人情味的社会,但又要竭力避免使新加坡成为一个类似于西方那样的福利国家。白皮书的英文可直译为“社会考虑(重视)和支持个人”。因此,对于新加坡人所讲的个人权利,不可以西方公民理论中的权利来理解,它只是一种受到国家保护的权利。前总理吴作栋有一段话,可作为这条共同价值观的最好注释:“新加坡是一个国家,如果一个人掉了队,我们不会不管他。我们会想办法帮助他,使他重新建立起生活的信心。我们很幸运,新加坡就好像一个大家庭,一向我们社会很重视同舟共济的优良美德。”我们可用当代西方共同体主义对共同体的理解再诠释这条共同价值观,即新加坡人把社会理解为一个共同体,一个所有成员追求其共同善的共同体,人们在这种共同追求中获得自己的利益,或因参与共同善的追求而享有自己的善。麦金太尔等当代共同体主义者也许可以在新加坡发现他们的理想模式。

4.“求同存异,避免冲突”。这条共同价值观是指在处理各种关系和解决问题时,要本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原则,通过广泛讨论而达成共识。新加坡虽然实行威权政治,但一定的言路开放还是存在的。国会虽然是以长期执政的人民行动党为主体,但还是有少数的反对党存在。同时,这里的协商和避免冲突,主要是指不同种族、不同宗教和文化间的协商对话,因为这些多元种族和文化中存在着冲突的潜在可能性。

5.“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白皮书说,种族与宗教和谐是新加坡生存的基础,除非各种族与宗教和谐相处,否则无论是占人口多数的华族还是任何少数种族都无法取得繁荣和进步。白皮书还指出,继续发扬儒家文化传统与遵守五大共同价值观并无冲突。相反,华族可以通过吸取儒家伦理概念,以生动而具体的实例来理解抽象价值观中一些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东西并加以修改,以适应新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过制订共同价值观把儒家思想强加在所有新加坡人头上,强调种族和谐,也就是强调既不搞民族沙文主义,也不要狭隘的民族主义。各民族、各宗教都应彼此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能排斥异己,独我为宗。

这五大价值观被称为国家意识形态,是新加坡强化自己价值观的重要表现。这五条共同价值观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它的核心精神是通过家庭、种族、宗教之间的和谐以及稳定关系来维系和巩固国家的安定团结和和谐发展。它是集体性取向的,尤其是以国家为最高取向的价值观。李显龙说:“这五大价值观强调社会在个人之上,即以社会为本。”他又说:“在我们强调社会为先的同时,我们也鼓吹国家至上,国家利益不只是在个人之上,它也在任何社群利益之上。”[7] 李光耀的理解更说明问题。他在分析东西方的不同时谈到,美国人以为社会是为了个人利益,所以让每一个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给他更多自由,而新加坡则强调集体利益,政府须保护的是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它是一种国家主义的价值观体系。提出这样一整套价值观,从直接动因看,是出于对抗西方价值观对青年一代的影响,从长远动因看,是由于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权利意识的增长,这种增长可能会导致提出激进的民主要求。以国家白皮书的形式提出一个国家的价值观或价值观体系,这在当代世界还是第一例。在这个越来越多元的价值观时代,新加坡给了我们一个一元价值观的范例。

三、家庭价值观

在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后,新加坡继而提出家庭价值观。应当看到,家庭价值观同样是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新加坡领导人强调,之所以提出家庭价值观,是为了更有效地将社会五大共同价值观付之实行。而为了保障家庭价值观的实行,新加坡还颁布了《赡养父母法案》。

1993年,在新加坡卫生部长姚照东的倡议下,由新加坡大学社会工作与心理学系高级讲师来世良博士等13人成立家庭委员会,负责收集民意,拟定家庭价值观。接着举行全国各族讨论会,对家庭价值观做最后修改,这种家庭价值观共有五个方面,即:亲爱关怀、互尊互敬、孝顺尊长、忠诚承诺、和谐沟通。该委员会把这五项家庭价值观归纳为:爱、敬、孝、忠、和,简称为“五德”。前面五个方面与“五德”是紧密联系的。亲爱关怀,重点是爱,家庭成员之间的爱,它使得家庭成员相互珍爱,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怀能够使得家庭成员之间和济共处。互敬互重,其重点是在“敬”,互敬是对家庭成员的体谅和尊重,它意味着承认、接受和宽容他人与自己的不同之处。它涉及到给予和接受的态度以及对人的宽恕。一个受到家庭其他成员尊重的人,也应学着尊重他人。孝顺尊长的重点在“孝”,孝意味着尊敬和支持双亲和老人,当他们步入晚年时,对他们的生活给予支持。忠诚承诺的重点在“忠”,承诺是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支持的意愿。它涉及到个人自愿的牺牲。家庭是一个团队,家庭的兴旺取决于分担共同的责任。家庭成员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为家庭的幸福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家庭价值观强调,“家和万事兴”,家庭内的夫妇、双亲与子女、长辈与幼辈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和谐,是家庭价值观的重心。很显然,这种强调有着继承儒家伦理的背景。

家庭价值观把共同价值观中关于家庭那条价值观具体化。新加坡之所以重视家庭价值观,是因为,在新加坡政府看来,家庭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同时,家庭价值观是亚洲传统价值观的核心。家庭价值观强调家庭成员彼此的合作、忠诚与责任。在家中如果能够做到这一切,那么,在社会上,他也就能够效忠国家和对社会负起责任。这完全是儒家伦理的思路。并且,新加坡认为,家庭凝聚力是社会凝聚力的基础,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强化家庭价值观,1994年,新加坡政府国会通过了《赡养父母法案》。新加坡领导人考虑,如果国家出现孩子忽略年老父母或没有好好照顾父母的趋势,就有必要像台湾或以色列那样,通过法律来确保子女奉养年老父母。因此,这一法案具有防患于未然的特点,同时,也是针对极少数不尽孝道的子女而设。这个法案提供了一个架构,一方面使得那些不幸和无法享受亲情的父母获得了一些保障,另一方面也给那些不愿负起道德责任的子女一定的约束。有了这样一个法案,也让那些不愿赡养年老父母的人意识到,不愿赡养父母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违法行为。《赡养父母法案》从法律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新加坡政府维护传统的家庭伦理价值观的决心。在《赡养父母法案》中,政府还提出了具体的家庭守则:子女对父母要用亲切称呼;父母讲话时,子女不要插嘴;父母或长辈呼唤子女要随叫随到。另外,在分配或购买政府组屋时,对三代同堂家庭或子女就近于父母购房者实行优惠政策。

四、亚洲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的对立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加坡在将传统价值观升华为共同价值观的同时,提出了一个新概念:“亚洲价值观”。亚洲价值观的核心也就是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中的核心内容:个人服从社会与国家,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即强调社会与国家的至上性,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亚洲价值观从伦理上看,是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观;从政治上看,是一种威权主义的价值观,强调秩序与服从,强调忠诚与责任,而不重视个人权利。

在他们看来,东西方文明、东西方化、亚洲文化、西方文化、亚洲价值观、西方价值观,这些属于东西方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不同和争论,存在于人类社会、特别是近代史中已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这里的东方,是指亚洲。所谓东西方文明是指西方同亚洲的文明。西方不完全是地理概念,主要是指欧美国家。我们看到,亚洲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丰富的区域。从北部的日本、韩国到西亚的也门,从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到南亚的斯里兰卡,在这广阔的土地上,活跃着儒家、佛教、印度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宗教。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也差异极大。那么,我们怎么能够说有一种统一的亚洲价值观,或一种有共性的亚洲价值观呢?

当我们研究亚洲文明和价值观时,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每个亚洲国家的文明和价值观,另一个是亚洲国家文明和价值观中共性的东西。而新加坡所说的亚洲价值观,就是这种在不同的国家文化和文明中的具有共性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在价值意识形态方面,由于绝大多数亚洲国家在过去几十年、甚至更为久远的历史年代里遭遇的相似性而产生共同的价值观念。其中有家庭观念、社会道德、民族或某种理念等共同的观念或相似的观念,这就是亚洲价值观形成的基础和存在条件。因此,新加坡所讲的亚洲价值观并非只是儒家价值观。李光耀说,他从来也没有说他自己所说的亚洲价值观只是指儒家价值观,他所指的其实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汉语系国家如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都得到认可。

在新加坡政府看来,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是根植于三大亚洲文化传统的:中国文化的、印度文化的和伊斯兰教文化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价值观也就是亚洲价值观。而他们提出亚洲价值观的概念,又是为了对抗西方价值观。在他们看来,西方价值观的核心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坚持个人利益至上,个人第一。并且个人主义等西方的歪风邪气正在影响新加坡的青年一代。新加坡政府认为,提防亚洲价值观被腐蚀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样才可避免弱化社会支柱的长期性威胁的事情发生。“令人担心的是,如果新加坡没有它本身的亚洲价值与传统,将没法在未来的严重危机考验中生存,即使它已经现代化或富有到什么程度。没有这个支柱,社会将可能崩溃。”[4] 1989年,时任总统的黄金辉在主持国会新会期开幕时曾提到:“亚洲人的道德观、责任感以及社会概念,正逐渐由一种较西化的个人主义,以及以个人为中心的生活概念所取代。”[4] 因此,他们在强调亚洲价值观的同时,反对西方价值观,反对个人主义。新加坡人认为,他们在两个方面与西方展开斗争,一是有关价值观方面,二是有关行为方面。新加坡政府官员庄日昆对此发表言论说:“政府提倡饮水思源精神,防备个人主义思潮泛滥。”他认为:“饮水思源是中国及许多亚洲社会所崇尚的一种道德观念。国人之所以能热爱国家、尊老敬贤,就是因为我们时时不忘溯本寻源,发挥我们的优良传统文化。”[8]

就“亚洲价值观”这一提法而言,并非是所有新加坡人都认为很合理。有人发文说,当我们说到“亚洲”时,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亚洲”国家定了调,或定了型,认为我们所谈论的国家一定是在这种价值观范围内的。他们指出,日本仍是居于美国之后的第二经济大国,那时的伊拉克仍念念不忘对邻国发动战争,当时的伊朗原教旨主义革命正在势头上,而俄罗斯(它有3/4的领土在亚洲)则处于冷战结束后的经济衰退中,等等。亚洲的经济文化以及价值观体现并不是单一的。而他们所说的亚洲价值观的“亚洲”,实际上仅限于东亚国家和地区,因此,后来人们又将他们所提倡的这种价值观称为东亚价值观。不过,新加坡政府仍沿用亚洲价值观的说法。

新加坡把现代青年中的不良习气以及不良社会风气归因为受西方个人主义影响的结果,激起了一些西方人士的不满和反驳,他们在新加坡的报刊发表文章,认为“现在是应该停止把西方人指为不良影响的时候了”。西方人士说,他们也有东方人所相信的孝道、诚实、关怀与礼貌的行为。我们也知道,一般西方人士的道德水准并不是普遍比东方人低。新加坡人说,这是西方人为西方的价值观“平反”。李光耀则指出,尽管一些西方人认为他们的文化价值观比较优越,不过不足以构成由西方的自由主义文明取代具有几千年历史、而且根深蒂固的中国和印度文明的理由。他说:“西方人如果认为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是更优越的,他们就必须拿出更好的成绩来证明这一点。”[9] 在李光耀看来,西方经济在走下坡路,而东亚的经济则在蒸蒸日上。而这个结果将使得亚洲价值观重新获得肯定。”[10]

然而,随着讨论的深入,不少人感到一味强调亚洲价值观的优越,具有一种文化偏执性。因而也有人为西方文化鸣不平。在一篇题为《我们可从西方文明中学些什么?》的文章中,作者指出,我们可以学习西方的科学精神和守时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西方人的讲礼貌和公德心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文章最后说:“简单地总结一句:我们应抱着开放的心胸,选择和吸收西方文明里优良的部分,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更优雅。”[11]

个人主义是新加坡政府所认为的最应防范的道德上的大敌。而什么是个人主义?新加坡的理解似乎是不确切的。有人发表文章指出,有一个习惯上的模糊概念需要澄清,即个人主义不等于自私自利。他们指出,在中国,习惯上将自私自利的行为称为“个人主义”,与政府所提倡的集体主义精神相悖。同时,这也与长期以来个人利益被忽略有关。在新加坡由于华人居多数,受中国影响也把个人主义与自私自利相混淆。实际上,在西方社会,个人主义与自私自利是两个概念而且并不混淆。自私自利不仅指过分关心、看重自身利益、不关心他人、不顾及他人利益,而且意味着可能损害他人利益。这在美国这样的个人主义社会也是要遭到谴责的。[12] 在美国,大体上讲以民为主宰,个体上讲以我为核心,这是个人主义的温床。个人主义的观念和理论,在美国是指:(1)国家存在的意义纯粹是为了个人,个人利益至上是天经地义的;(2)价值、权利和责任源于个人;(3)个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具有独立性,个人行为、利益和首创精神不受他人制约;(4)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和发展自己。从正面看,个人主义理论在美国无可非议。因为它的确以其合理合法保障个人发展。其消极意义在于,当个人利益与别人或群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以个人利益为重,先为自己考虑,后为他人或群体考虑。因而易于导致自私自利的行为。也就是说,个人主义不仅有负面的因素,同时也有积极的因素,新加坡不能一概否定之。个人主义肯定个人的成就意识、竞争意识、自我实现意识,这些都是保持新加坡的竞争力所必需的。而把群体主义的价值观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势必导致竞争力下降。在新加坡,处理好群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对应关系,竞争力无疑还会加强。还有人认为,新加坡一贯强调种族和睦、团结互助、互相依存,使新加坡成为东亚的明珠,在此前提下,如果更为注重个人成就将不会是件坏事,因为这与群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是相辅相成的。

注释:

①正式发表的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是英文文本,其内容为:Nation before community and society above self.Family as the basic unit of society.Regard and community support for the individual.Consensus instead of contention.Racial and religious har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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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道德价值取向_李光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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