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三农”推广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_三农论文

中国特色“三农”推广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_三农论文

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农”结合推广模式及其运行机制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农论文,中国论文,运行机制论文,特色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农”结合模式是指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业推广三方面的互相协作,进一步密切结合,合作推广的模式。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有一个“三农”结合的问题,由于各国情况不同,“三农”结合的模式不尽相同,其各自所起的作用也有差别。我国在“三农”结合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体制、机制等问题,目前“三农”结合基本上还是低水平的、松散的、相当随意性的,导致各家自成体系,各自为战,削弱了“教育、科研、推广”三者相辅相成的整体功能。因此亟待进一步研究“三农”结合制度,统一规划,加强综合管理,形成有合力的运行机制。“三农”结合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否则将严重影响到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世界上“三农”结合模式和我国“三农”结合现状

当前世界上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的结合模式,按“三农”部门在结合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科研主导的结合模式。例如,原苏联和东欧等国家。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国家设有专门的农业推广机构和专职推广人员,负责推广工作的是政府农业行政部门的宣传机构。各地区建立的农业试验站,针对本地区的农业问题开展试验研究,集体农庄内建立农庄实验室、培训室和示范基地,组织培训班、报告会等进行推广工作。其优点是用于科研的人、财、物比较集中,容易出科研成果,缺点是推广力量薄弱、缺乏较强的推广网络、科研单位多、相互交流比较少、组织和协调系统的科技活动比较困难。二是教育主导的结合模式。例如,美国、西欧等国家。这种模式的特点是:①在多元分散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的基础上,通过州立大学农学院这一中间环节,把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和推广服务有机地结合。②这种结合模式是通过国会立法来实现的。③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结合形式多种多样。如农学院设立董事会(聘请州政府官员、农业企业经理、企业专家及其他代表参加)、州建立农试站(由农学院管理,教师参加推广工作,试验站专业人员也兼任教学任务)、县建立合作推广服务体系(设有农业推广办公室),农学院把教育、科研、推广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④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上,能物化的一般都由私人企业从事研究和经营,不能物化的一般由政府资助、由专职人员推广。其优点:①农业教育能针对生产上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教育计划,培养需要的人才,克服了人才培养上的盲目性。②把推广工作作为对农民的教育、正规教育、短期培训、继续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③教育、科研、推广工作的结合形式灵活多样,成效显著。不足之处是缺乏一个对农业科技发展行使宏观管理的权威性机构,科研力量比较松散。三是行政主导的结合模式。例如,日本、泰国、菲律宾等国家。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三农”都属农业行政部门管理,推广部门设立在各级行政部门内,国营的科研和教育单位统归行政机构管理。②以协调会议形式开展协作工作。科研和推广之间的联系靠各级技术联络会议进行。没有县农业技术联络会议的批准,任何技术都不能在本县普及推广。③对科研和推广实行了比较统一的管理、计划、政策等。其优点:①以推广为中心的农业行政主导的结合模式有利于加强科研、教育和生产的结合;②有利于发挥推广在生产上的作用,使科研、教学更好地联系生产,发挥行政机构的职能作用。

我国目前“三农”结合的现状及其管理体制,总的来说,是“两头统、中间分”,即中央的“三农”虽然业务分别隶属不同的单位管理,但基本上都归农业行政部门(农业部)领导之下;省、市级多数地方的“三农”分属于科委、教委和农业行政部门三个体系。以协商形式进行联合开展工作,我们称为协商形式的结合模式;县级以推广为中枢,将试验、示范、培训、教育、推广都集中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并在县农业行政部门的领导之下,也有探索科研、教学、推广一体化的典型,但甚少。中央和县一级的“三农”结合模式已定,只是完善和加强的问题,值得研究和探索的是如何强化省、市级的“三农”结合,而这一级又是最重要的环节。

由于我国省、市级“三农”机构分设,各成系统,无协调机构和相应政策,制度不健全,因此,这种协商形式的“三农”结合现状有三个特点:①结合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四种:一是联合开发科技项目;二是联合进行课题攻关;三是联合推广新成果、新技术;四是联合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②结合状态松散,大多以项目课题为粘合剂。但因多渠道申请立项,存在项目确定缺乏总体构想,力量上缺乏总体组织,整体状况松散,紧密性不够。③专业之间不平衡性和协作不稳固性较大。由于目前对“三农”结合认识不够一致,加之成果奖励、职称晋升等制度不配套,在协作中往往存在着分歧与矛盾,协作工作的成效,往往决定于牵头单位、牵头人和协作组内的人际关系,不是靠制度的协作,而是靠人际的协作,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专业之间的较大不平衡性和协作工作的不稳固性。

二、中国特色的“三农”结合模式构思

“三农”结合模式作为农业科技生产关系的范畴,其形成和发展是一定的社会、经济、科技和自然环境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也就有其相适应的模式,生搬硬套是不行的,只能借鉴这些国家的长处。

鉴于目前我国“三农”已经形成的管理体制,要回到过去那种“三位一体”的状况,归属农业行政部门一体化管理,困难较大,也不现实。从本质上来说,加强“三农”结合是要解决一种能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并不完全是领导体制的问题。因此,“三农”结合和协作应强调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形成优势、发挥所长、相互依存、加强协作的原则。在现行体制下,成立“三农”协作的原则。在现行体制下,成立“三农”协作机构,挂靠农业行政部门,强化综合管理职能,形成有合力的运行机制。这种分散体制强化综合职能,形成有合力运行机制的“三农”结合模式比较适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称这种模式为“协调机构形式的结合模式”。

这一模式与国内目前“三农”之间以协商形式的结合模式有较大区别,主要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区别,前者以协调机构形式对“三农”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具有合力的运行机制开展工作,后者以项目或课题为粘合剂,通过协商形式联合开展工作,缺乏具有合力的运行机制。与世界上行政主导的结合模式不完全类同,主要是领导体制上的不同,前者“三农”领导体制未统一,各自仍属原部门的领导,后者“三农”归属农业行政部门统一领导。

这种协调机构形式的“三农”结合模式特点是:①省、市级“三农”分散多元体制,通过“三农”协调机构的统一管理,形成了“三农”的有机结合,互相协作开展工作。②结合状态较紧密。其优点:由于“三农”协调机构的统一管理,增强了综合管理职能,“三农”之间已形成了有合力的运行机制,有利于科研、教育、推广三者加强协作、形成优势、发挥各自所长,较好地克服了目前国内协商形式的“三农”结合模式存在的缺点。不足之处是“三农”结合的领导体制尚未实现统一。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条件成熟后,再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三农”紧密结合,归属农业行政部门一体化管理,形成行政主导的结合模式,也是水到渠成的。

三、形成有合力的“三农”结合运行机制

为使构思出的适合目前国情、具有中国农业推广特色的“三农”结合模式——协调机构形式的结合模式能够正常有效运转,一方面必须强化协调机构的综合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要形成有合力的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使这一模式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建立和形成有合力的运行机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 思想上要统一认识,明确结合的目的。

我们要充分认识“三农”结合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的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农业科研、教育、推广自身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我国改革的深化,经济体制已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加快“三农”结合的步伐,要有一种强烈的紧迫感、时代感。在“三农”结合中,必须把认识统一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上,明确“三农”结合的目的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具体讲,教育、科研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要树立面向生产、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项目选择、人才培养要从实际出发,从生产需要出发,多听取、征求农业推广行政部门的意见。农业推广行政部门要确立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吸收农业院校、科研部门参加,全面考虑。必须明了“三农”结合不是合并,只有结合才能使人、财、物得到合理利用,形成强大合力,取得最佳效益。“三农”只有在结合中发展,在发展中做好结合,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 组织上建立协调机构,强化综合管理职能。

“三农”结合主要是功能的结合。因此,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应充分发挥农业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在组织上组建有权威的、能组织协调和调动“三农”积极性的机构,行使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该协调机构的任务是:①考虑“三农”结合的大政方针;②研究和协调有关科教兴农的重大问题;③组织指导“三农”积极参与科教兴农的大合唱;④统一规划,审定农业重大科研和推广目标,合理安排相配套的协作项目经费和物资;⑤组织“三农”开展信息和经验交流,协调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工作。

3. 政策上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创造好的协作环境。

(1)制定促进“三农”结合的有关政策。 主要是鼓励“三农”人员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多做贡献的政策;鼓励各部门密切结合的政策;对“三农”结合依托的基地或中心增加投入的政策。制定这些政策的原则是:①有利于共同目标的实现;②有利于发挥“三农”结合和部门工作的积极性;③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④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⑤有利于农村教育状况的改善。此外,制订相关规定,为处理“三农”结合的利益分配、成果分享等问题创造条件。如,由于“三农”结合项目参加人员增加,应对“三农”联合开发的科技项目增加课题主要参加人员的名额;对面向生产、面向基层的“三农”科技人员在职称晋升、福利待遇等问题上给予优惠等等。

(2)设立“三农”结合的专项基金和物资。 对全省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关系到全省农业多方位的综合课题等,运用“三农”结合专项基金和必要的农用物资组织协作攻关和开发。如江苏省设立的农业科技发展基金就是这种性质的经费。

(3)通过立法、规章等,实现“三农”有效地结合。 我国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目前需要广泛宣传,认真落实,保证“三农”紧密结合。对“三农”结合搞得好的集体或个人应进行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约的要采取必要的制约措施等。

(4)建立“三农”互相交流信息,密切沟通联系的制度。 这是“三农”结合的重要手段,“三农”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了解、民主协调,为“三农”结合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4.工作上把握“三农”结合点,注意发挥各自优势,真正形成有机结合。

(1)把握结合点,发挥各自特长。农业科研、农业教育、 农业推广是发展农业的三大支柱,是农业科技的三支主要力量,缺一不可,三者之间既有各自的功能和优势,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不可分割,也不可替代。把“三农”各自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有利于发挥“三农”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由自给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化的进程。因此,“三农”结合一定要把握好结合点。这个结合点的重点,在近中期主要是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协作的范围包括研究制订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过程中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技人员和生产者的接受能力和应用水平,反馈推广过程中的情况和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商定新的生产攻关课题等。这样使推广有源源不断的技术来源,科研、教育可以不断了解生产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自己的研究课题和教学计划,使“三农”真正形成有机结合。

(2)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科研单位以“研”为主, 不同层次的科研任务有所侧重,都应联系生产实际,参与一定范围的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农业院校以“教”为主,培养人才,对现有科研、推广人员进行继续提高教育,根据自身条件开展一些基础理论研究,并结合教学开展必要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农技推广部门以“推”为主,并可根据推广研究成果的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一些印证性试验和适用技术的配套研究。三者有分工,也有衔接,交叉配合,既发挥了“三农”整体功能,也有利于“三农”各自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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