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用人不正之风--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将继续贯彻执行规定,回答记者的提问_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论文

坚决反对用人不正之风--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将继续贯彻执行规定,回答记者的提问_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论文

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中组部负责人就继续贯彻《条例》答本报记者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组部论文,不正之风论文,人就论文,记者问论文,用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发表两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条例》发布两年来贯彻落实的情况如何?

答:两年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条例》的贯彻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狠抓了《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地方专门举办了“一把手”学习培训班,有的地方开展了“学《条例》、讲正气”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各地各部门普遍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增强了按照《条例》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了配套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根据《条例》精神,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及配套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选拔了一大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查处了违反《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各地各部门注意把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加大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监督的力度。在检查监督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揭露和处理了在干部工作中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从而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维护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对于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贯彻《条例》走过场,甚至明显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虽然有所遏制,但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问题虽属个别现象,但危害极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问:中组部对进一步贯彻《条例》有何措施?

答: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结合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广泛宣传《条例》,认真学习《条例》;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把领导干部带头与组织部门把关结合起来,确保《条例》的落实;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问:组织部门应如何严格按照《条例》办事,把好用人关?

答:组织部门是党委管理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条例》,严格把好用人关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不能动摇;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必须严格掌握,不能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必须切实遵守,不能变通。另一方面,要以《条例》为武器,坚决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要有大无畏的精神,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不怕得罪人。对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要敢于抵制,敢于斗争,毫不调和,毫不妥协,毫不退缩。打铁先要自身硬。贯彻执行好《条例》,组织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

问:如何发挥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条例》中的作用?

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为政之要,在于用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深化对贯彻执行好《条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按《条例》办事的自觉性。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学习《条例》,深入钻研,切实掌握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工作程序;带头执行《条例》,不折不扣地按规定办事,不搞个人说了算;带头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敢抓敢管,绝不姑息迁就;带头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把自己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方面的言行,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各级党委领导同志要关心组织部门的工作,支持组织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今后,要把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问:应当如何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答: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的力度。一要搞好自查自纠;二要抓好上对下的检查监督;三要加强群众监督;四要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这是中央为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所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再次表明了中央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好这个有力武器,坚决查处违反《条例》的人和事,切实解决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问题。同时,要对违反《条例》的一些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今年下半年,部分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要进行换届选举;明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也要换届。做好换届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按《条例》规定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自觉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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