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电影中想到了什么?_电影论文

从电视电影中想到了什么?_电影论文

由电视电影所想到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电视论文,电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报道,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决定投资5000万,在1999年内拍摄100部电视电影。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举措,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可是,对于什么是电视电影,乃至电视电影对于中国电影发展的意义,尚未见到深入探讨。本文意在通过对电视电影的界定,来探讨电影形式的多姿多彩及未来前景。

人们一般认为,所谓电视电影,是指为电视而拍的电影。也就是英语的“Movie made for TV”。这个表述相当含糊。首先, 怎么拍才算是电影(究竟是用摄影机拍摄呢,还是用摄像机拍摄),这一点是不明确的。其次,观众所看到的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究竟是电影呢,还是电视呢),也不明确?你说看的是电影吧,它又确实不是在电影院里看到的,你说看的是电视吧,它其实是以电视方式播出的电影,又确实不同于一般的电视节目(甚至包括电视剧)。在电视里看电影,在英语里可能频有点儿麻烦。英语里有一种说法,叫“go to cinema”,一般都被译成“看电影”。这句话如果译成“到电影院去”,倒反而别扭。可是,如果我们现在看的是电视里面播放的电影,虽然我们也是在“看电影”,但用原来的“go to cinema”就有问题了。看来,英语的“go tocinema”只反映了“看电影”的历史状况。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电影不一定非在电影院里面看了,在家里也可以看,虽然看的效果不如在电影院。有人认为,在电视里看电影取代不了在电影院里看电影。但问题在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当然不是绝对地取代)。据国内一项统计,中国观众看电影的方式,首选电视(占46.5%), 其次才是VCD和影院电影。

讨论电视电影,涉及一些具体的问题,辨析起来比较麻烦。例如在电视电影这个说法里,既是电影又是电视,那它到底是电影还是电视?这里好像有一个重心落在何处的问题,即是落在“电影”上还是落在“电视”上?如果落在电视上,电视电影就是电视节目,即把电影作为一种电视节目。落在电影上,一切电视节目其实都是电影。这一点只要考虑一下电影的定义(配有声音效果的活动影像)就可以了。这里出现了两个表述:“把电影作为电视节目”和“一切电视节目都是电影”。尽管这两个表述中都出现了“电影”这个词,但是,它们的含义是不同的。前者是特殊含义的电影,后者是一般含义的电影。

很显然,“电视电影”这个说法中的“电影”的含义是特殊的。也就是说,一般含义的电影又被作了进一步的界定,而且我们看到,还是双重的界定,一重是单指故事片,一重是指在电视中播放。经过了这样的双重界定,就有了电影的特殊含义。在有些人看来,只有用“胶片拍摄”才能保证电影(故事片)的这种特殊性。即,只有“胶片拍摄”才能保证这种电视节目的“电影”水准。按照这种逻辑,电影的存在与发展只能以电影的胶片拍摄方式的存在为条件,否则就意味着电影的灭亡。我们知道,这显然不符合电影的发展趋势。电影的“胶片拍摄方式”将来一定会被取代,这一点几乎没有人怀疑了。至于究竟如何被取代,何时被取代,这要取决于电影数字技术的发展。也就是说,由于数字技术的出现,在决定电影的制作与生产上,“拍摄方式”已不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了。在这种情况下,在决定电视“电影”的特殊性的因素中,“拍摄方式”已不再重要,重要的倒是它的“传播方式”与“艺术规范”(即故事片样式的基本要求)如何。按照这样一种理解,所谓电视电影,就是按照电影故事片的“艺术规范”制作的电视节目。在这里数字技术的出现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样一种界定把电影故事片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历史性成果肯定了下来(电影已经成为一种最重要的电视节目)。事实上,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投拍的电视电影就是用摄像机拍摄的。据说电视电影《要想甜加点盐》采用了DVCPRO—50全数码录音、录像系统(使用了专业的电影照明器材)。由此看来,把“电视电影”理解为按照电影规范制作通过电视播放的电影(即电视节目)是最合理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界定并不排除用胶片拍摄供电视播放的电影。

这样一来,电影(严格地说应当是故事电影或故事片)的分布格局也就看得比较清楚了。原来的电影真正变成了“经典电影”。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不仅可以有“影院电影”,还可以有电视电影,乃至“网络电影”。但应该指出的是,电视电影不同于电视剧,网络电影不同于“网络剧”,这些恐怕都好理解(由于艺术规范不同)。至于电视剧如何不同于网络剧,理解起来也不难。我们来看两则报道。

据报道,去年因与酒井法子合演舞台剧而被看好的日本演员吉野纱香,即将成为网络剧(Internet Drama)的女主角。日本一家公司,近日制作了一个惊险悬念网络剧,从今年10月1日起,每日1集,每集1 分钟,播放1年,共365集。

另据报道,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钱钰首次提出了“网剧”概念。所谓“网剧”是通过因特网传送,由上网电脑接收,实时、互动地进行戏剧演出的新的戏剧形式。具体过程是,演员的表演由数码摄像机摄录,网络服务器进行舞美合成,通过因特网传送给网上的终端机。这种方式与电视播放的不同是,观众有可能参与剧情,发表意见。

我们看到,考虑到“故事电影”的历史发展,这一用语已经具有了多重的含义。从一般所谓“本体的意义”上来看,影院电影(姑且这么说)、电视电影、网络电影、电视剧、网络剧,都是“电影”发展的不同的历史形式。电视剧是电影故事片的衍生品种。按照电影高技术的条件,将来很有可能出现一种电影,我想把它称之为“电影剧”。如果说电视剧和网络剧,虽然都被称之为“剧”,但其实并不怎么像“剧”,那么只有这里所说的“电影剧”才有理由说“更像是剧”。我们在美国影片《星球大战》中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情景:R2D2把莉亚公主的影像投射在地面上,这个影像与一般“电影”影像的不同在于,这种影像在原则上是从任何角度都能看得见的。这种技术被称之为“白光全息技术”(White light holography)。据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斯蒂芬本顿花了20多年的时间借助于上百万美元的超级计算机运用了几乎是无价的特殊光学仪器,再加上几十位博士生的孜孜不倦的努力,才终于达到这样一种效果。从这种效果中,我们约略看到了未来电影的影子。

从比较狭义的“艺术规范”的意义上来看,只有影院电影、电视电影和网络电影,才是电影的不同形式。这样一种理解有助于我们正确地了解电影的多姿多彩的历史发展与灿烂的前景,有助于我们理解电视电影当前在中国出现的重大意义。我们看得很明显,传统的电影观赏的方式(即影院电影)已经或正在出现世界性的衰退迹象。这种衰退与电视电影的兴起相联系才能得到正确的估计和评价。

有一篇报道发出了“救救电影”的呼吁。该文指出,国内电影市场今年再创新低。影院的票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广州下降48%,北京下降45%,上海下降55%,全国下降53%,处于历史最低谷。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电影王国。不管人们承认与否,50%以上的票房下跌幅度,是“电影王国”日渐沦陷的证明。

这篇报道把眼光局限在国内。其实还可以把眼光再扩展一下。

不久前,陈凯歌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到,不仅内地电影现在面临生死存亡关头,香港电影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就连徐克这样曾在香港影坛翻云覆雨的人物,也已经有3年没拍电影了。有报道说, 香港电影已经陷入了低迷状态,不少电影人只能以“能屈能伸”的姿态,纷纷“回流”,拍摄电视剧。近期又传出许多大牌明星的片酬一再降低的消息。与此相应的是,制作者也纷纷“转移阵地”,制作电视剧。加上盗版影响,更使香港电影生产雪上加霜。

不仅是香港,美国电影也出现了问题。美国电影一直占据的世界电影业的龙头地位(票房收入居首位,年摄制量仅次于印度,影响力无人可比),已有动摇趋势。最近以来,出现了拍片数量缩减,失业人员增加,资金外移,收入减少等“衰退现象”。据报道,美国正在筹拍中的72部电影,已经亮起了“红灯”,其中环球公司准备将原定20部新片的年产量,缩减为12部;迪斯尼公司从30部减少为20部。由于拍片数量锐减,好莱坞的摄影师和化妆师,已有不少人处于失业状态。更为严重的是,原先慷慨投资的美国保险业许多大公司,在发现电影业收入减少的情况下,纷纷将资金撤出。有相当一部分电影由于资金压力而转移到成本较低的加拿大拍摄(比在美国便宜25%)。由是,节约之风蔓延美国电影业。比如大量使用纸板人(据说卖给好莱坞各大制片厂的纸板人多达10万个)来代替真人演员及盛大群众场面。美国演员公会和导演公会共同委托一家公司进行一项调查。该项调查指出,1990年以来,好莱坞赴国外拍片的金额增加了2倍。1998年制作的1075部影视片中有285部在国外拍制,金额高达28亿美元,包括2300多个工作岗位。提供给了美国以外的电影人。其中八成左右落入了加拿大人手中。 经济损失高达103亿美元。

从经济运作的角度来看,如果电影生产不断地持续下滑,不仅发行放映队伍难以为继,创作队伍也难以为继。但最重要的问题在于,电影业的衰退迹象,并不意味着广大观众对于电影没有需求。观众对于电影的需求是从电影诞生以来100余年中培育起来的。

以中国为例,自从中央电视台开播电影频道以来,迅速地吸引了全国广大电视观众。据报道,到1998年为止,全国能够收看到电影频道的观众约达4.3亿人,占全部电视家庭的40%以上。白天平均有1900 百万人、晚间有4600百万人收看电影频道。为了满足广大观众的需求,电影频道仅在1995年底到1996年底的时间里,就购买了建国后拍摄的3600部国产影片总量的61%。电影频道开播以来估计播出了国产影响3000多部,有的影片重复播放了数遍。虽然各电影制片厂作每年均有不少佳片新作,仍不能满足电影频道每天10余个小时的播出量。

由此看来,一般所说的电视对电影的冲击,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而事情的另一个方面却是,观众对于电影的迫切需求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加强了。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开播三年多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就是有力的证明。据调查,电影频道的收视率在中央台的八个频道中位居第二,观众通过电视看电影的兴趣位居于除了新闻之外的所有其他类型的节目之前。这一情况表明,“电影”在制作精细、视听考究等方面确有其优势,是电视剧所无法替代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观众重新大规模地回到电影院里去。电视电影恰逢此时在中国出现并形成一定规模,其意义在于,它已经成为中国电影行业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1998年电影频道支付给国内制片单位的影片播映权费达到1亿6千万元),而且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从通过“在电视中播放电影”,到大规模投资拍摄(影院)电影(1998年投资1700万)与“电视电影”,就是很好的证明。电视电影有一个特点,很有意义。这就是有比较多的影片可以反复播放。张艺谋在80年代有过一个观点,说电影是“一次过”的艺术,看完就拉倒。“录像机电影”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电视电影的出现更加证明来这个观点的错误。电视电影比影院电影被重复观看的可能性更大。

报报道,电影频道电视电影部成立两个多月,就接到500 多个剧本!每天来电来信询问合作事宜的络绎不绝。这也表明,电视电影的出现,将有可能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闲置了的电影生产力,又重新有了用武之地。这一点对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考虑到数字技术的发展可能在电影销售方式和传播方式上引起革命,提到我们面前的两个特别紧迫问题就是,现行影院播放系统的改造和电视电影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其中包括收费问题)。我们知道,初始阶段的数字电影先以胶卷拍摄,然后再转化为数字形式,而完全的数字电影则最终实现用数字摄像机直接拍摄。在这种条件下,制片厂将不再需要制作许多拷贝,把它们装在沉重的片盒里,运到各地销售。电影不仅可以像电视那样以卫星方式传送,而且可以通过光缆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中传输。据说,国外已经开始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著作权方面的研究。研究的最终目标是,电视或电脑中的电影,虽然可以进行选择,但必须经过许可(收费)才能看到,而且还是“可看”而“不可摸”的,也就是说,是不可以复制的。不久前,美国电影协会主席杰克瓦伦蒂在戛纳电影节期间,与许多电影界重要人士探讨了网络对电影业的影响问题。他强调指出,电影业必须有自己的管理方式,以使版权不受侵害。为此,应当成立一个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与众多网络技术公司在这一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的电影数字技术还很不成熟。在不久前的一个展示会上,人们同时放映了一部一般的电影和一部数字电影。结果发现了很多不尽人意之处。诸如颜色有些失真,人物的皮肤色调不够自然等等。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认为,数字电影的到来将势不可挡。未来的电影将是数字电影的天下。而且可以想见数字化技术对电影业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有人根据影片《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形象和《泰坦尼克号》中甲板上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由于采用了数字技术的缘故而预测,21世纪的电影明星将是数字明星。这一预言是否正确当然还需要待以时日。但可以肯定的是,“数字演员”将会在未来的电影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还有人甚至更大胆地描绘了一幅未来电影的漫画式的远景图:美国大导演斯皮尔伯格悠闲地坐在电脑旁,写电影脚本,制作灯光效果,给演员化妆,拍摄,剪辑,直到最后把片子卖出去。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描绘的局限性是相当明显的。未来的电影“拍摄”(更准确地说是制作)完全有可能由计算机来加以完成,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不会是由一个人来完成的。即使是在未来,电影的制作仍将涉及许多专业,电影的专业分工仍将存在,至于是不是被分成编、导、表、摄、录、美那倒可以研究。

目前,我国已加大了数字电视播放系统的开发投入力度,预计五六年后可进行数字电视节目的试播。在这种情况下,当前最值得研究的问题是电视电影的预定、收费问题和防止下载的问题。电影频道仅靠广告的收入是否足够,还要研究。还有一个问题,也相当重要。这就是现行影院的改造问题。应当把当前电影院的单厅式改造成为多厅式。电影院的放映厅应该小型化,多厅式观赏有一定的选择性,同时放映多部影片。每部影片一次的观众不必太多(因为也不会有那么多)。电影产业不能靠制造一个又一个轰动效应来维持其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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