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欲望的二重奏--论高明“琵琶记”创作的双重意图_琵琶记论文

道德与情欲的双重奏——试论高明创作《琵琶记》的双层意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琵琶论文,情欲论文,试论论文,意向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文学艺术的创作活动不单是一种社会现象,同时也是一种心理现象,不单是创作者的心理社会意识活动,同时也是制约着心理社会意识的潜层意识的原能冲动。因此,只有从高明创作的双层意向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抓住其对功业、情爱欲望的肯定和对自尊的渴望这个情感的基本点去理解《琵琶记》,方能做出深层的接近实际的阐释。

关键词 道德 情欲 双层意向 《琵琶记》

文学艺术的创作活动不单是一种社会现象,同时也是一种心理现象,不单是创作者的心理社会意识活动,同时也是制约着心理社会意识的潜层意识的原能冲动。因此,对文本的研究在关注作家创作的心理社会意向的同时,还必须将注视点伸向创作主体的潜在心理意向,特别是对那些思想复杂易引起纷争的作品,尤应如此。用如是的思维方式观照高明的《琵琶记》,便会发现作者在教忠教孝、维持风化的创作动机背后所隐藏着的内心情欲的躁动。这躁动的情欲虽主要以隐避的形式(有时也溜出来表演一番),潜伏于整个创作过程中,却最终遥控着作者的情感意向和创作行为。它不单是《琵琶记》创作动机萌发的根源、剧情设构完成的推动力,而且是剧中主人公蔡伯喈个人与社会、思想与行为时常处于矛盾两难境况的根因和导致剧本思想矛盾令后人解释不清的症结所在。因此,对高明创作《琵琶记》的双层意向及其相互作用这一尚未被人注意的重要问题做些论绎,想必对于原生态地把定、阐释剧意是必要而有益的。

本文所言高明创作《琵琶记》的心理双层意向,指作者的心理社会意向(对剧作社会功用的创作思考)与作者心理潜层意向(活跃于潜意识层中的欲求、情感倾向)。关于前者,由于作者在剧中一再用意标榜,故而一读即知。剧本第一出“副末开场”中有一〔水调歌头〕词,便阐明了编此剧的目的。词中说:“……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少甚佳人才子,也有神仙幽怪,琐碎不堪观,正是不关风化体,纵好也枉然。……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作者就是要歌颂“子孝共妻贤”,高杨忠、孝、节、义等儒家的人伦美德,以达到维系风化的目的。为了体现这一创作意向,高明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地构想增设了“三辞不从”、京中认妻、“一夫二妇”、合美结局等情节,并于剧末“一门旌奖”一出中,将皇帝诏谕做为全剧点睛之笔。作者教忠教孝的创作意向贯穿全剧始末,对此,历代评论者已言甚多,本文限于篇幅,不复赘述。

至于高明创作此剧的潜在心理意向,则是以往研究者尚未留意的,也是本文要着重探讨的。此意向萌发于作者为蔡邕雪耻的创作冲动,体现于重新构设的关目中,显露于剧的结尾。

众所周知,《琵琶记》是依据早期南戏《赵贞女蔡二郎》改编的,原剧中的蔡二郎(即蔡邕)“弃亲背妇,为暴雷震死”(徐渭《南词叙录》),是位不忠不孝的、忘恩负义的小人。高明的《琵琶记》在基本保留原剧情节概貌的基础上,将不忠不孝的蔡伯喈重塑为“全忠全孝”的蔡伯喈,作者显然有意为原剧翻案,替蔡伯喈雪耻。

高明为什么这样做,他的创作动机是什么?这是个极重要又很有趣味的问题,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决非道德的原因,即作者创作欲望的冲动不会源于道德。因为,为一个不忠不孝、忘恩负义的小人翻案,将“恶人”硬说成“善人”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道德不会驱使人这样做,一个封建道德观念强烈的人只会憎恶“弃亲背妇”的蔡二郎,为其遭“暴雷震死”而畅意称快,岂能为其写雪耻文章?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高明萌生为蔡邕翻案的动机呢?西方有的心理学家将创作动机发生的原因归结为“缺乏性动机”与“丰富性动机”两类。前者指动机来自创作者机体因缺少某种因素(如温饱、性爱等)而产生的需求。后者指创作动机并非生发于人的物质需求而源出于人的精神需求(如对事业、成就、自尊的渴望等)。

高明萌生创作《琵琶记》动机的原因不属于“缺乏性”的。他是元至正五年的进士,又做了几任官,他超人的才干,深得上司们的赏识,因此,官做得还算顺利,正声也颇佳,在元末的文人中也算得上较为得意的。高明是位对事业成就很热心的人。早年想通过科举大干一番事业,曾感叹道:“人不明一经取第,虽博奚为!”(《西浙名贤录》)尽管长辈们曾苦苦劝阻,他只当耳旁风。即使后来辞官,也因为对元朝心怀异志的方国珍“强留置幕下,力辞不从”,才“即日解官”的。他并非不愿做官,而是不愿在方国珍手下做官。他的“解官”是忠于元朝的表现,也有避祸保身的意思。至晚年渐渐功名淡泊。不过高明是位自尊心极强,性子很耿硬的人。任江浙行省丞相掾时,尽管上司杨廉夫对他的才干业绩很满意,关系也很密切,但只要“意所不可,辄上政事堂慷慨求去”(见赵汸《东山存稿》卷二、《送高则诚归永嘉序》)。任浙东阃幕都事时,统帅达识贴陆尔“一见明欢然”,十分喜欢他,“以论不合”,高明便“避不治文书”,以怠工表示反抗(同上)。高明的耿介、自尊或许是恃才傲物,但更大的可能乃是与元蒙统治者推行的民族歧视政策以及汉人官吏普遍受歧视排挤的官场风气不无关系。他的自尊既是维护自己的尊严,又是对社会环境的精神反射。对于高明这位对事业、成就很热心又极自尊的名公才士来说,他看到同是热心科举功名、事业的才士蔡伯喈,在南戏中却受到恶惩并传为民间的恶谈,不仅委屈了历史上的文豪蔡邕,而且伤害了包括他在内的元代知识分子的自尊,因此他决意要彻底改变蔡邕的形象将其重塑为既忠且孝的人物。因为在他看来读“四书”“五经”圣贤书的汉族儒士最懂得忠孝,只有他们才真正配称得上“忠”“孝”二字,才能成为“仪型斯人,垂范将来”的人伦楷模。所以,他要翻案,他要为文士雪耻。明代黄溥言《闲中今古录》中记载高明“因刘后村(实为陆游)‘有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之句,因编《琵琶记》,用雪伯喈之耻”。可见明代文人能体味到他编此剧的苦心。

高明产生创作《琵琶记》动机的原因,不单单源于对自尊的渴望。他所以为蔡邕翻案的最深层的原因,是他与蔡伯喈在情感上有呼应和共鸣——对事业成就的渴望。他或许从自身的生活体验和志向出发,对读书人十年寒窗、郡中荐试、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这一系列对于元代知识分子来说如意的人生快事有共欲同求。至于在成就、事业方面有“得”,而在照顾家庭方面有“失”,也能理解,何况戏中蔡邕不能对父母进孝、对妻子不能守情义是民间艺人硬强加在历史的蔡邕头上的呢?明代的徐渭也称原南戏《赵贞女蔡二郎》是“民间妄作”,想必高明对此也有同样看法。对于民间艺人不理解文人苦衷的一味污陷讦责感到厌恶,故而要翻案、要辩解、雪耻。对事业成就和自尊的渴望,是高明创作《琵琶记》动机生发的潜意识根源。明人蒋仲舒的《尧山堂外记》中有相关的一段记载:“东嘉此记,……其初以蔡中郎为不忠不孝,记成,梦伯喈谓之曰:‘子能置我于善行,当有以报汝’。觉而有感,以全忠全孝易之”。这尽管为无稽之谈,却反映出明代人也看出高明所以为蔡伯喈翻案,必在思想情感上与之有交流共鸣的地方。

《琵琶记》创作的心理潜层意向,不仅表现于创作动机萌发之初,更具体而充分地显露于创作的运行过程之中,特别是重改新增的关目、唱词里。这些关目主要是:辞试不从、辞官不从、辞婚不从、相府认妻、回乡祭坟等。每一关目无不显示出作者的双层意向:一方面意在突出蔡伯喈的某种道德美,为其弃亲背妇辩饰;一方面在情节的叙述中又流露出作者的人生欲求,从而使得种种辩饰漏洞百出,缺乏说服力。

先看“辞试不从”。朝廷下黄榜招贤,陈留郡郡守举荐,蔡邕“力以亲老为辞”。此情节的社会心理意向,在于表现蔡邕淡泊功名,“力行孝道”。但由于蔡公不从,蔡邕只得进京应试,并一举状元及第。这个结局最终又回到作者创作的潜层心理意向——对科举、功名欲求的肯定向往上来。有人说:“文场选士”一出,表明了作者对科举考试制度的否定和讽刺。事实上,此出戏文是明代人填补进去的,非高明原剧所有,故不能成立。高明并未批判科举,相反,他早年是位科举狂,即便是陈与时在他赴举时写诗讽喻:“我怀老退居江左,尔爱飞腾近日边”也无济于事。前辈们劝他:“士子抱腹笥,起乡里、达朝廷,取爵位如拾地芥,其荣至矣;孰知为忧患之始乎”!他却反感,认为此话很可卑(以上见赵汸《东山存稿》卷二,《送高则诚归永嘉序》)。即使后来年老对官场黑暗看得清了,也无否定科举意思。正因为作者对应举中试是赞赏的,所以,他笔下的蔡邕虽然口口声声说了一大堆因父母年老不愿赴试的话,那不过说给父母、乡邻听罢了,并非其本心。打他心里是愿意去的,只是因无人侍奉爹妈,不好意思说,一旦当邻居赵广才答应为他“应承”老人时,他便欣然而往。作者在此出末尾诗中写道:“急办行装赴试闱,父亲严命怎生违。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此诗描绘出蔡伯喈迫不及待、心花怒放的心情。至于“父亲严命怎生违”云云,只是对这种得意心情的遮饰。而他这种喜不可支的心理状态在《杏园春宴》一出中表现愈烈。再看“辞官不从”一出,蔡邕为婚姻事拒绝牛丞相,一来担忧皇帝下旨赐婚,二来觉得仕途将更艰难,遂上书皇帝要辞官回乡,侍奉双亲。此段情节的社会意向意在表明蔡邕一心孝敬父母,无心做官享受富贵。但因皇帝不准其请求,只得继续做官,这个结局最终又回到作者赞同为官理民的创作心理潜意识上。有人说,高明是厌恶做官的,至少辞官后是如此。首先应肯定,高明是位有远大志向的人,他若打心底厌恶做官就不会有十年的官涯生活。这十年间,他做官做得很努力,政声卓著,官爵也呈上升势头。他感到政治黑暗,官场险恶,将会危及自身利益时,方辞官的。辞官乃是官场不得意的一种消极反抗形式,与不做官意识并非一回事,对此问题,上章已做辩述。若将“辞官不从”只理解为蔡邕敬孝父母是讲不通的。他若果有孝心,中状元后,派人为父母捎封书信,以解双亲悬悬之想,或送些银两,也不至于使双亲冻饿而死。在长达三年时间里,连谴一仆人送信的事都做不到,说他肯向皇帝上书辞官就更难以令人信服。更何况他本身是位热心功名,喜爱富贵的人,且功名富贵又来得那么不易,他怎肯轻易舍得辞掉。他的确因沉溺功名富贵而弃掷父母了,诚如作者所言:“利绾名牵竟不归”。其次,他的辞官奏章破绽层出缺乏说服力,也可看出他辞官并非出自本心。进京应试本为了“一举首登龙虎榜”成就功名富贵,而奏辞却言“事父母、乐田里,初心愿如此”。若如此,何必千里迢迢进京应试,显然是言不由衷的虚辞假意。难怪奏事官疑惑不解地问:“你不是嫌官小吧?”辞官本因辞婚而起,奏文中提及辞婚却对“家中有妻”这个最有力的理由一字不提,既然“听得,家乡里遭水旱,遇荒饥”。为何不向皇帝请旨,前去赈济灾民解父母之危并救众多百姓,如此忠孝两全的事竟不去做。再者,不准辞官并不影响接济父母,明知家乡遭灾,却置之不顾,孝在哪里!

出现以上诸多漏洞不能令人信服的根本原因,就是作者一方面要写蔡伯喈的孝,一方面又不愿让他辞官的两种创作意向相矛盾的结果。

高明在剧中增设的第三个情节是“辞婚不从”。这一情节的创作心理的社会意向是歌颂蔡邕富贵不忘糟糠之妻的夫妻情义。然而,由于牛相恃势强婚,他最终还是做了丞相府的乘龙快婿,流露出了作者对读书人状元及第后随即又洞房花烛这一人生美事的赞羡情绪。

“辞婚”果真出于蔡邕的本意,还是着眼于社会影响做道德的考虑后的故弄姿态?恐怕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在写“辞婚”的戏中,作者笔下的这位状元是位凌然不可犯的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他讲了许多拒绝做丞相女婿的大道理,但剧情发展到“强鸾就凤”一出,这位新郎官的态度突然翻了个儿,一副喜从天降的得意神态。可见“洞房花烛”同“榜上题名”一样,正是这位书生神往已久的了。刚中状元,他便幻想“未许嫦娥爱少年”,此时竟“攀桂步蟾宫”变为现实了。瞬间闪现的以往的忧郁,很快被小姐“如玉”的美貌摇荡殆尽。陈眉公读至此,惊诧地批道:“曲已得意了,不似!不似!”新郎的原本意识正是在这“不似”中露出了真消息。

高明创作此出时的心态如何?〔鲍老催〕之后的几支合唱曲辞透露出了作者对蔡邕状元及第之后招赘牛府、洞房花烛的赞羡心理。

京中认妻是高明在剧中改增的又一重要情节。重婚牛府后的蔡伯喈有了新、旧两个妻子,但他并未忘却前妻,故而常常神不守舍,若有所思。《琴诉荷池》一出巧妙地表现出蔡伯喈在新妻旧妻之间左顾右盼的两难心境:因有了新妻而暗自撇了旧妻,思念旧妻又恋着新妻。不要旧妻良心受到谴责,撇下新妻感情上不能割舍!怎么办?最好的选择是旧妻新妻都要,这样既能使良心受到安慰,又能满足情爱的需要,实现道德与情欲的心理平衡。这与其说是蔡伯喈的心理选择,倒不如说是作者的创作心理选择,于是全剧以“一夫二妇”大团圆收场。这种“一夫二妇”的婚爱观正是《琵琶记》不同于《赵贞女蔡二郎》等其它主张科举新贵只能在新、旧妻之间选择一个的早期南戏的地方。“一夫一妻”与“一夫二妇”反映出对“富贵易妻”这一社会问题的不同价值取向。自唐代实行科举制度以来,有了进身之阶的下层知识分子,一旦中了进士便前途无量,朝中的公卿往往喜欢在新科进士中选婿。据王定保的《唐摭言》载:“曲江之宴,行市罗列,长安几于半空。公卿之家率以其日拣选东床”。公卿们这样做,即显得自己重视人才,又便于扩充自己的政治势力。新科进士一旦介入官场,也需借助公卿的力量,方可能飞黄腾达,如果执意守着家中的黄脸糟糠妇不惜得罪豪门巨室,便难以出人头地。正是鉴于这种官场利害的考虑,不少新进士“丢车保帅”弃旧趋新。对此现象,南戏的作者(多为下层文人)站在民间百姓立场,用一夫一妻的婚姻观鞭笞那些新进士趋炎附势、忘恩负义的丑恶灵魂,为被遗弃的女子鸣不平。高明则站在文人士大夫的立场,从官场利害得失做想,表现出对那些不得已入赘豪门的士大夫的理解,同时又不赞成遗弃前妻,于是他找出了解决问题的中和方案:一夫二妇。对于当世的新进士来说,“一夫二妇”比“一夫一妻”完美多了,百姓对此也能接受,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即新妻贤惠,《琵琶记》正是表明了作者这一解决两难的婚爱观。

回乡祭坟、“一门旌奖”的欢喜收场彻底改变了原剧马践雷劈的悲剧结局,这是个理想化的收场。作者创作的主观意图也表露得极为清楚。蔡邕留在皇帝身边做官,按照皇帝的旨意入赘牛府,享受荣华富贵,这只能算作“忠”,尽管他有时心里也思念父母双亲,但毕竟未做一点孝事,以致父母冻饿而死,这无论如何算不得“孝”。于是作者让他回乡祭扫、居丧,并借皇帝圣谕说他“富贵不足以解忧,甘旨常关于想念”、“委职居丧”、“笃于教行”、“厥声尤著”,如此便既有孝心又有孝行了,最终是位“全忠全孝”的人。说忠说孝的创作意图至此便完满实现了。同时,作者又使皇帝封他为“中郎将”,两位妻子也皆封为“郡夫人”,父亲被赠十六勋,母亲也被赠为天水郡夫人。功名、美女、官场、家庭无不美满。至此,作者创作的潜层心理意向也得以充分的展现,两种创作心理意向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进一步把握作者创作《琵琶记》双层意向的表现形态,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对于阐释文本的种种矛盾现象,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经过改增的上述剧情既是两种创作意向相互作用的结果,又影现出两种时常处于矛盾状态的作者心理活动。犹如两种光源同射一体,被光物体又倒映出两个影子一样,这种两光一体二影正是作者两种创作心理的表现形态。

现将这种表现形态在创作动机萌生和创作运行过程的具体内涵图示如下:

上图从横向看,展示了两种意向的具体内涵和各自启动、运行、完满结束的过程。图的纵向着重展示出两种创作心理意向与增改剧情的关系以及两种意向相互间关系。

首先,心理潜层意向是心理社会意向产生的本因,并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起遥控作用。正是作者内心深处的功名权势欲、情爱欲、自尊意识作崇,才与蔡邕类同的追求行为在情感上产生呼应、共鸣,并决意为之雪耻,将其重塑为既忠且孝的人物,显示维系风化的创作意向。图中的虚线头标示这一关系。

另一方面,作者的潜层心理又总是打着道德的招牌特别是借“忠”的幌子显露的,图中的应试夺魁、洞房花烛、朝内做官等皆属于“忠”的范畴。它又与文人的功业欲、权势欲、情爱欲同向一致。这样,蔡邕辞亲应试、状元及第、入赘牛府、“利绾名牵终不回”在忠君招牌的遮饰下,不但变得合情合理,而且崇高辉煌,耀人眼目。高明一方面高扬儒家的人伦美德,一方面在道德的覆盖下,又显示出创作个体情欲的躁动。

但是,道德与情欲毕竟一善一恶,泾渭分明。情欲可以借道德加以掩饰,却不是道德,道德可以对情欲进行社会现实的调梳,也同样不是情欲本身。特别在以提倡“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为统治思想的元末的人们的观念里,这种善与恶的分判,犹如水火不相合融。正是这种矛盾,这种由作者创作的双层意向引起的矛盾,在作者改增的主要情节里表现得极为突出。作者一方面要歌颂蔡邕的忠孝,一方面又赞同他对科举、功业、情爱的追求,这种矛盾情态,在图中用实线箭头标示着。它是形成文本中诸多矛盾令后人纠缠不清的根源。高明为蔡邕曲护辩饰的种种理由是成功的创作,还是败笔?《琵琶记》是部好戏,还是坏戏?如何理解在名与利、孝与忠、新、旧妻之间无可奈何的蔡邕形象等,这些问题归根结缔都是由于作者两种创作心理意向的矛盾造成的。因此,只有从高明创作的双层意向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抓住其对功业、情爱欲望的肯定和对自尊的渴望这个情感的基本点去理解剧本,方能做出深层的接近实际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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