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农业小规模生产与农村家庭经济_农民论文

正确对待农业小规模生产与农村家庭经济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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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最有生命力的

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它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在家庭经济发展基础上的。如何正确对待家庭经济,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要重视家庭经济的发展,使每一个社会细胞——家庭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美满幸福、和睦团结。每个家庭成员素质不断提高,家庭经济不断发展,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富强的基础。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富国强”、“国泰民安”就是这个意思。另外一种态度是认为将来国家要消亡,家庭也要消亡,因而总是对家庭经济和与家庭相连的小生产持否定态度。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后一种态度是不正确的。从欧洲的乌托邦到中国的太平天国,都妄想消灭家庭,结果都失败了。从当代来看,我国在大跃进期间,农村推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按军事化组织生产,搞平均主义分配,人人吃食堂,吃“大锅饭”,企图过早使家庭消亡。结果经济大滑坡,出现了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农民患浮肿病,甚至出现非正常死亡,损失很大,不得不被迫进行调整和整顿。现在年龄稍大一些的人们回想起这一段的情况,都有切肤之痛。因此,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正确对待家庭,要重视对家庭经济的研究和发展家庭经济。

家庭具有多种职能:繁衍后代的职能;生产、积累和发展的职能;教育和提高家庭成员素质的职能;保健和安全的职能等等。家庭繁衍后代,养家糊口的职能,必然要求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合理安排家庭的经济支出,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等。所有这些,最终都要通过家庭经济活动来实现。

家庭经济主要有以下特点:

(1)适应性强,有顽强的生命力。 它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它不仅适应于优越的环境,也能适应恶劣的环境。

(2)独立性强。虽然生产单位小,但生产、分配、交换、 消费每个环节都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具有较大的自给自足能力。

(3)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家庭经济既可进行微弱的简单再生产,又能进行专业性的批量生产;有的侧重于生产,有的侧重于消费。其内容丰富多彩,既有农业,又有工业和服务业;在农业方面,既然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也有商品流通、文化教育和科技信息等。

二、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经济的发展和崛起

解放前我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十分薄弱,解放后一度得到发展。可是,后来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实行人民公社化,家庭经济受到抑制和摧残,连家庭副业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农村家庭经济被主要限制在狭窄的消费方面,家庭普遍贫困。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村家庭经济的发展和崛起。

首先,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使农村家庭成为一个基本的经济单位。这种承包制实行的是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分别由农户承包使用权,实行分户经营。这样,农民由过去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劳动者,变成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从而能够充分调动农民家庭的积极性。

其次,在分配形式上,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除完成国家的征(定)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外,剩下的产品全归农户家庭所有,由农户自由支配。这样,农民家庭就有可能出现剩余的产品和资金,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了条件。

再次,在生产方式上,这种承包制能够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便”,有利于农户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忙时,不仅整劳动力的作用能够发挥,半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的作用也可以发挥;农闲时劳动力可以从事其它家庭工副业生产;这有利于家庭成员的分工,有的从事农业,有的从事工业或其它行业,等等。

总之,家庭联产承包制能够充分发挥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功能,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为农村家庭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经久不衰的活力;不仅农户家庭经济得以发展,而且,也推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振兴。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大幅度增加,扭转了我国粮、棉、油等长期短缺的局面,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二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家庭联产承包制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三是促进了我国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四是农民生活有很大改善。农村家庭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新的生长点,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型家庭经济。

随着农村家庭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一大批重点户和专业户。在这个基础上,又出现了家庭农场、林场和其它养殖场。家庭农场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营农场兴办的职工家庭农场;一种是由农民兴办的家庭农场。有的是直接向集体承包较多的土地,有的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其它农户有偿转让过来的土地。这些家庭农场的劳动力一般都比较多,有的在农忙季节也雇请一些帮手或短工;有的机械化程度比较高,或求助于社会化服务,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些问题,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商品率一般在70%左右。

由于农户的积累不断增长,农村相继出现了一大批户办、联户办的家庭工厂和企业。家庭工厂发展到一定的水平,为了扩大生产,有的家庭工厂实行了联合,这是一种新的合作经济,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基础,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新的层次。与此同时,乡镇集体相继也办起了一些骨干龙头项目,覆盖千家万户,形成“龙型经济”,即:工厂+农户,走产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路子;有的组成集团公司,搞区域经济,实行一村一品,一乡(镇)一品或数品,形成批量,进入市场;有的以市场为龙头,有的以基地为龙头,有的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龙头,带动千家万户,走上致富的道路。在流通领域和第三产业方面,农村涌现出大量的小商、小贩和商店、饭店、旅店以及各种包销、促销、购销个体户、专业户和各种形式的联合体,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遍布全国各地,农村经济空前繁荣,农户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

三、正确对待农业小生产和农村家庭经济

农村改革以来,有一种现象很值得注意,即:每当粮食和其它农产品出现偏紧的时候,往往就有一种说法,说这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意思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小,不能适应大市场的要求,因而要扩大规模;但是每当粮食和其它农产品多起来的时候,这种论调就消声匿迹了,出现拒收、限购农民的农产品,压级压价,甚至国家收购农产品向农民“打白条”的怪现象。这种现象已经反复几次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业连续6年大丰收。我国的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6095亿斤, 增到1-984年的8146亿斤,6年共增2051亿斤,年均增长342亿斤。 我国农村第一次出现“卖粮难”、“卖棉难”、“卖猪难”的现象。1985年农村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作物面积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因而粮食产量曾出现过几年徘徊。曾有人认为家庭承包的土地规模太小,主张把土地重新合起来,仍然搞人民公社那一套。后来粮食产量又上来了,结束了徘徊,以上的说法又不见了。1992—1993年农村又出现“卖粮难”,粮价下降,甚至出现大面积地向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农民意见很大。这个问题最后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亲自过问此事,才基本上解决了“打白条”的现象。1-994年粮食又出现偏紧的现象,“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的说法又出现了。1994年是大灾之年,全国受灾面积8.6亿亩,成灾面积4.46亿亩,绝收1亿多亩,损失1700多亿元。粮食产量有所下降,这本是正常的,决不是由于小生产造成的。我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总是波浪式的,农业为什么就不能出现一点波动呢?对农业问题应当多从政策方面去找原因,要特别注意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这才是农业发展的经久不衰的动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是因为我们过去受前苏联的一条理论,即:小生产像汪洋大海一样包围着我们,“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理论的影响,对家庭经济、对小生产总是持否定的态度。在战争年代我们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进行的是农民战争,农民是最可靠的同盟军。在夺取全国政权以后,我们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农民依然是最可靠的同盟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农民看成是异己力量,把小生产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在农村不断开展批判斗争;把“三自一包”、包产到户等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在农村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限制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甚至农民在自留地上种点西瓜、生姜、大蒜,多养几只鸡、鸭等,也当成资本主义来批判,因而导致了农村的长期贫困。

其实,社会大生产同小生产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规模的大小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任何事物都有大、中、小之分,并不是越大越好。我国的农业要适当扩大规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谁也不会反对,问题是搞什么样的规模经营。如果仍然像过去那样,把土地合起来,农村劳动力仍然那么多,生产工具仍然很落后,干活大呼隆,搞平均主义,农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历史已经证明,我们过去实行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应当说是大生产,可是在人民公社的20年内(1958—1978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由4000亿斤增加到6095亿斤,20年共增长2095亿斤,年平均增长105亿斤;1978年农村改革开始, 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所谓小生产,我国的粮食总产量由6095亿斤增长到1993年的9129亿斤,15年共增长3034亿斤,平均每年增长202亿斤,比人民公社大生产时期每年多增长97亿斤。这里应当指出,在这一时期,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的粮食播种面积,由人民公社时期的18.0881亿亩,下降到16.56亿亩,减少了1.5281亿亩。事实胜于雄辩,不管是大生产还是小生产,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要搞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它是经济自然发展的产物,不可能采用行政手段强迫推行。首先,必须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剩下少数人种地,这样才能扩大规模。这要有大量的投入才能办到,起码要有两笔投入:第一笔是创办乡镇企业,发展二、三产业,把富余的劳动力安置好,这是要花大钱的;第二笔投入是由少数人种地就必须实现机械化,这也是要花大钱的。目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和工矿郊区的经济实力较强,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转移,这些地区有可能逐步实现规模经济;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现在根本不具备这种条件,在这些地区实行规模经营将是一个较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更何况中国由于受土地资源的限制,人均只有1亩2分耕地,即使90%的人从事非农产业,剩下10%的人种地,人均也只有12亩地,有什么规模可言(西部和少数边疆地区除外)?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小生产的作用将较长期存在下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农业就不需要注意规模效益,就不需要现代化了。我认为,我国农村的发展道路,或者说下一步深入改革的主要内容,不能简单地归纳为规模经营,而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经济的主导产业按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要求,走产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路子,带动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这样既有利于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又可以达到提高规模效益的目的,容易为农民所接受。我认为,这种提法比单纯提规模经营更科学,更符合中国国情,可以避免农民不必要的误解。怎样实现产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呢?现在许多地方出现的“龙形经济”等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此外还可以大搞开发农业,开发荒山、荒坡、荒水和滩涂等,进行专业化生产,实行产业化经营;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建立各种类型的农场,如家庭农场和联户农场,等等。

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农业小生产和农村家庭经济,不要动辄就埋怨和指责小生产,埋怨和指责是无济于事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小生产和家庭经济是依附于社会主义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基本政策,稳定、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注意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正如朱镕基同志讲的那样,政策一定要稳定,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刮风,不要再搞新花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副产品的稳定增长,有利于控制物价上涨,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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