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新政:聚焦扩大供给聚焦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论文

养老服务新政:聚焦扩大供给 聚焦特困人员兜底保障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孙玉琴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党的十九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事关”和“三个应对”的重要论断—— “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

BI Ke, CHEN Hong-wei, ZHU Hui-ming, ZENG Xiao-fan, YUAN Jing, WANG Yin

养老服务业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不断破除养老服务准入门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各类社会主体踊跃参与养老服务,推动了养老服务在新时代的大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满足人们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基本建成。民政部等部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效扩大多元服务供给,养老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兜底保障特殊困难群众服务的作用明显增大,广大老年人和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养老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已步入法治建设的快速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出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2个;以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政策文件、规划、标准为重要支撑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养老服务消费作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近日再迎一揽子新政—— 《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17条措施扩大供给、促进消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阶段,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两个文件,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提升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

新政一:让每一位老年人生活得更安心更舒心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17条措施,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

慢性荨麻疹通过临床的精心护理,通过辩证措护,确定相应的护理方法,对护理的效果进行临床检验,根据荨麻疹的不同类型,安排不同的护理措施,因人、因时、因地进行护理。实践结果表明,通过穴位埋线方法治疗慢性荨麻疹加上中医护理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可以有效地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减少患者复发。

⊙新闻报道

扩大供给 促进消费 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事关亿万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共17条措施。

一是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等4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另外,应辅助以大直径钻孔等卸压方式实施巷道迎头超前和工作面两帮的立体式卸压,提前释放部分积聚能量,从根源上减少较大压力的突然释放,减轻冲击波对围岩的破坏程度(图8)。

二是繁荣老年用品市场。主要包括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等2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鼓励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到2022年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四是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主要包括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等2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五是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主要包括发挥商业保险保障作用,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切实降低养老服务成本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体系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问题三: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提出要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请问《实施意见》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的做法和考虑是什么?

《意见》和《通知》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分别作出具体部署,引起有关方面关注。近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研究全部数据采用SPSS21.0软件进行分析。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两组被试的心流体验和持续使用意愿显著不同,同步沟通情境下的被试对心流体验的评估显著高于异步沟通情境下的被试(M同步=5.67 > M异步=4.71,df=67, t=3.660,p<0.01),假设1得到验证。

2016年及2017年不同处理下各生育期水稻日均ETc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两个水稻季的日均ETc均为先增后减的单峰曲线。

⊙新政解读

民政部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这次民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养老领域在内的社会服务消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适应服务消费增速加快、比重提升新趋势,要求加快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发展社会服务、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重点增强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的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其他供养服务设施可增加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设备,设置照护型床位,增强基本照护能力。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可以集中到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机构集中供养。《通知》明确要求供养服务机构制定涵盖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丧葬办理等内容的基本服务目录,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通过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配备应用康复辅助器具设备,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实施意见》针对要解决的问题更加集中,相关措施要求更具体,更加聚焦在如何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加聚焦在如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养老服务消费面临的优质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供给总体不足、质量不高,老年人消费能力偏弱,市场环境有待更加公平开放等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特别是针对养老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针对老年用品供给不足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研发,丰富产品用品数量供给,提升质量水平;针对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增加养老护理员数量;针对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不强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建立符合国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多渠道增加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针对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清除影响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限制,通过建设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等,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答:《实施意见》印发后,民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

一是带头落实好牵头任务。《实施意见》中,60%以上的工作任务第一牵头部门是民政部,我们将按照要求,形成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到处,落实到人,一项项地抓好落实,力争尽快见到实效。

二是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将积极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纳入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予以推进,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研究细化《实施意见》中涉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及时形成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清晰的分工方案和今年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实施意见》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在《实施意见》中,多处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切实把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特别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让政策真正惠及到每一位老人。

六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主要包括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

答: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顺应了90%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健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障民生、激发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新消费、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校企合作的办学体制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特色,当前校企合作模式尚未完全形成,处于经验摸索阶段,从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角度出发,深化改革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是职业院校的必由之路。深化校企合作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履行社会服务职能,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便利渠道。同时对于企业而言,深化校企合作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促进产业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在多处强调要进一步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具体而言,《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就近可及、买得到、买得起”等方面作文章。

妈一边喜笑颜开地给李倩倩舀汤,一边安慰她,说:“不要你开口,我去跟你奶奶说!这接下来的事咯,都交给我了!”果然,她买了好烟好酒,还有一提又一提的脑白金,准备上李倩倩家提亲去。

一是为了实现“就近可及”,《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将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实施为期三年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从规划层面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通过加强建设,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为老年人不离开社区、家庭就能获得养老服务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为了实现“买得到”,《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到2022年,力争实现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购买到更多更专业更便捷的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选择。

三是为了实现“买得起”,《实施意见》提出要努力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对于绝大多数老年人而言,消费支付能力是获得多样化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基础。《实施意见》一方面在“开源”上发力,通过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老年人的收入,综合提升消费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在“节流”上发力,通过有效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等,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通过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让老年人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的钱更加“值钱”。另外,通过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制,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照护需求,有效缓解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导致养老费用增加的后顾之忧。

问题四:有机构测算我国约有4000多万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高达600多万,但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员才30万人。请问《实施意见》对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满足养老护理需求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首先,大学生对所修专业的理解与认同因素。大学生选错专业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是由于大学生在选择学校与专业时,对所报专业没有认真理解和研究,未结合自己的兴趣与学习能力来评价专业与自己的适应性,从而导致选择的专业与自身能力不符合,进入大学后没兴趣或不具备学习专业知识的基本知识水平,从而使得学业问题频发。

答:养老护理员是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队伍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既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关键措施,也是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某种意义上看,养老护理员是替子女们为老人尽孝,是具备专业技能的“孝子孝女”,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工作。2018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努力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为了落实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主要有以下具体举措:

一是组织编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为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当前,我们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组织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前已经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10月份就能正式印发并实施。

二是加强养老护理员教育培养。《实施意见》提出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三是大规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修订出台《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契机,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护理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医护人员应合理选择服药依从性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如发放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开展护患交流会、利用医院壁报栏宣传等。同时应注意不同病人应采取不同健康教育方式进行药物作用及服药依从性重要性讲解: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病人,可开展健康教育沙龙[16];对出院病人,可借助网络、电话等定期随访;对年轻病人,可通过微信平台跟踪提醒;对年龄较大或记忆力减退病人,可上门随访。

问题五:《实施意见》在标题中特别点出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请问这次新出台的文件对于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实现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大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既能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消费的梯次升级,同时对形成强大的国内老年市场,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消费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年人“不愿消费”情况普遍,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老年人为自己消费,年轻人为老年人消费的意识尚未形成;老年人“不能消费”现象存在,我国养老服务企业在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方面不够,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的品牌化意识不强,质量尚待提升;老年人“不敢消费”问题突出,老年人消费上当受骗的新闻频现,安全可靠放心的消费环境亟待构建。针对这些问题,为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有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实施意见》主要从一个“优化”和一个“完善”入手,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在供给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通过切实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养老服务中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消费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通过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的惩治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使得老年人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题六: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时隔半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出台了《实施意见》,请问《实施意见》与国办发的文件主要不同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养老服务发展。3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针对当前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作出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具体安排。现在,经国务院同意,以民政部名义出台了《实施意见》,从扩大供给,促进消费的角度,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整体发展。从政策效用上看,《实施意见》经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发文形式上看,这份文件有所创新,以民政部一家名义印发,没有采取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方式,是简化发文方式,突出政策实效的体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实施意见》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都是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亿万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问题二:《实施意见》印发后,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实?

新政二:让特困人员有更多获得感和安全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全国共有1.8万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承担着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重要功能。为解决一些机构存在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做出“硬件”提升和“软件”改善的新部署。

⊙新闻报道

四部门发文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

为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83号,以下简称《通知》)。

《意见》明确自2019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采取开办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等形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通知》针对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不高的问题,提出各地要积极协调提出落实法人登记的解决办法,暂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机构可作为分院,由具备法人身份的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针对照护人员短缺问题,提出要逐步提高通过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的养老护理员比例,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积极培育养老志愿者队伍;针对经费保障不足问题,提出要保障供养经费落实到位,合理设置属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购买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增强资金保障能力;针对运营管理滞后问题,提出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培育一批“接地气”的品牌运营主体等措施,健全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加快供养服务设施规范化发展。

⊙新政解读

二是配齐工作人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工作人员与生活自理供养对象、失能供养对象的配备比例,护理人员接受基本照护专业科目的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逐步提高通过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的养老护理员比例。

《实施意见》强调,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系统解决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逐项抓好政策分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各地区要把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特别是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问: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阶段,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两个文件,其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近期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这些都为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民政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8万家,床位187.8万张,承担着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重要功能,发挥着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是农村地区的重要民政服务设施。同时,一些机构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兜底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党组在连续三年开展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蹲点调研中作为重点内容加以研究,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统筹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深刻检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地方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民政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整改的思路措施,形成了这两份文件。文件直面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为地方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民政部门反映,这两份文件很接地气,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措施,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

问: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意见》和《通知》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分别从设施设备的“硬件”提升和管理服务的“软件”改善作出部署,两端发力,力争利用3年时间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以设施设备提升为着力点,提出自今年开始,启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实施这一工程,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照护功能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全部清除。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通知》以优化管理服务为着力点,针对法人登记率不高、运营管理滞后、照护人员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从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是:协调落实供养机构法人登记,切实维护供养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供养机构负责人、照护人员的能力建设,逐步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照护能力强、富有为民服务情怀的管理服务队伍;加强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资金、照料护理资金和机构运转经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进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积极培育能够承担特困供养服务任务的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运营主体;健全完善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推动集中供养和照护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推动实现机构的消防、食品、财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问:社会普遍关心的是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照护问题,他们的要求更现实,也更迫切,文件对此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是“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是兜底保障的重点对象。由于受设施设备、服务能力、服务经费等方面的限制,一些地方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照护服务能力与这部分群体的现实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满足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照护需求,重点从照护设施设备建设、专业照护人员配备、照护技能培训三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民政部会商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直面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和消费端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优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够,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缺口较大,养老服务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以及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体系有待健全,服务标准、信用体系、监管制度亟须加快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6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问:《通知》对于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的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有哪些具体要求?

Other reported risk factors include aberrant DNA methylation,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 aberrant expression of miRNAs, CD44v9 expression by tumor cells, and microscopic foci of intramucosal neoplasia elsewhere in the stomach.

答:长期以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为推动解决这一问题,《通知》着眼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照护能力强、富有为民服务情怀的管理服务队伍。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配强院长。要求通过选派选拔等方式,将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党性原则,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熟悉机构管理的人员配备到机构负责人岗位。省级民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供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轮训,2022年前实现全覆盖,之后每三年轮训不少于一次,基本实现供养服务机构负责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三是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鼓励通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等方式,建立与岗位绩效、职业技能水平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是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鼓励供养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积极培育养老志愿者队伍。

问:《通知》把“协调落实法人登记”放在重要位置,是出于什么考虑?提出了哪些具体办法?

答: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办理法人登记,是依法保障供养对象权益、保障机构自身权益、保障相关民政政策落实的最基础性工作。落实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关键,抓住了这个关键,就牵住了这项工作的“牛鼻子”。

针对地方推进法人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求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要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时向编制部门提出法人登记申请,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暂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机构可作为分院,由具备法人身份的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问: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中,对于设施改造标准有哪些统一要求?

Bruker ARX-300 MHz型核磁共振仪(CDCl3为溶剂),醋酸钯(分析纯),Cu(OAc)2等其它试剂均为分析纯.

答:在研究部署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时,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话语(4)尽管在结构上是完整的,但是,即使我们搞清楚了指示词this的所指,仍不能确定这种钢材对做什么来说是不够结实的。(4a)只表达了一个弱命题或命题基,不是(4)的确切隐意。要想弄清该句的准确隐意,必须根据语境补充完善特定信息来实现话语的真值条件,从而得出该句的隐意(4b)。这个过程不仅受语义限定,也受语用制约。

在推进工程进度方面,《意见》明确了总体时间安排和年度重点。整个工程要三年内完成,2020年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要求各地立足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方案,对工程进度进行细化安排,分阶段推进实施。要求各省(区、市)民政部门每半年一次向民政部报送进展情况,确保工程实施按照预定时间进度推进。

在统一实施标准方面,依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等标准规范,明确了改造提升基础指标,涵盖房屋建筑、设施设备、院区场地、用房功能、适老化改造、照护型床位、消防安全等7大类22项指标,为工程实施划出了标准底线,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底线要求。

(2)网络环境下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特征还体现在管理对象所发生的变化上。网络环境下企业收到经济以及供应商因素的影响愈来愈大,各方因素信息对企业运营所起到的作用也愈来愈大,财务管理对象已经向着信息管理的方向发生转变,这是提高资金管理的重要方式。

问:有关方面将如何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顺利开展?将采取什么监督和评估措施?

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的明确要求,是各级政府履行特困人员兜底供养服务的重要职责,民政、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将通力合作,发挥部门合力,共同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具体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改造提升工程,并持续列入支持方向。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的“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并研究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和本级基建投资要予以支持。其中,对于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任务艰巨的地区,留成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本级彩票公益金可重点用于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

二是开展绩效评价。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各省(区、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考核评价成绩好的省份,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起到示范效应;工作不力的省份,将进行工作约谈、扣减次年相关资金分配额度,还要通报相关情况。

三是明确职责任务。明确了中央、省、县三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相关激励和督促措施,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对于进展慢的地区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把改造提升工程做成廉洁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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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新政:聚焦扩大供给聚焦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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