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王莉[1]2003年在《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文中认为东亚的多数国家和地区是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APEC)的成员,但其中的中国、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目前还没有参与任何多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而东盟这一东亚唯一的多边区域性组织自成立以来缺乏可观的经济成就。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使东盟各国认识到加强区域内外合作的重要性,2001年末率先与中国达成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协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惟恐被边缘化,也开始积极推进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 然而,东亚国家在社会体制、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经济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通过测算国家间贸易互补性系数(OBC)发现,中国的贸易结构与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存在互补性,但与其余东亚国家和地区呈现竞争关系。日本、韩国等对农业部门长期实行高水平的保护。可以预期,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将面临较大的困难,农业的开放程度将成为一个的焦点问题。 作为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制定参与区域自由贸易组织的重大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对农业部门的影响。本论文采用一般均衡世界贸易模型,模拟计算了五种自由贸易区构建的政策方案产生的影响。这五种方案是:(1)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2)中日东盟自由贸易区;(3)中日澳东盟自由贸易区;(4)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5)在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下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本研究重点分析在不同方案下中国各种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的变化,从中得出有关的政策含义。 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的部分农产品将受到冲击,但程度较小,适当的进口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中国的需求。日本开放农业部门对中国最为有利,稻米、猪禽肉和蔬菜水果有望获得较大的贸易赢余,但是日本势必面临较大的国内阻力。中国等国可以放宽日本开放稻米市场的要求,推动谈判的进程。美国可能将通过世贸新一轮谈判削弱东亚区域自由贸易的效果,此举很可能得到澳新和其他APEC国家的支持。在此局面下,中国仍可以凭借地理位置优势和部分农产品的竞争力优势,在日本等周边市场上获利,同时从其他国家开放的劳动密集型商品市场上获得好处,增加国家的整体福利,因此也应积极参与新一轮谈判。

孙林[2]2005年在《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竞争与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并不能取得像其工业品贸易那样迅猛的增长速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农业的发展,而这主要是由种类繁多、数额巨大的农产品贸易及非贸易壁垒所导致的。农产品贸易壁垒是致使发展中国家农村发展缓慢、减少贫困计划成效甚微的主要原因~1。如何通过扩大农产品贸易,刺激农产品出口需求从而拉动农村经济增长,成为发展中国家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通过建立各种优惠的经贸安排,寻求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也已成为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政策选择。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要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就必须团结起来,实现南南合作。 中国与东盟近年来加快了区域经济合作步伐。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决定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而在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就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进程正式启动,两大区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经济利益上的冲突集中体现在农产品上~2。农业和农产品问题,一直是东亚经济体自由贸易区谈判中过不去的坎。但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下,双方都把农业确定为五大重点合作的领域之一,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始终是中国与东盟开展合作的重点。 中国与东盟同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和层次,因而双边贸易关系可能以竞争性为主。但是,对于农业和农产品来说,其生产和贸易结构受气候影响比较大,中国的国土主要处于温带,而东盟国家基本上处于热带,这一农业气候差异导致双方在资源禀赋方面的差异,从而出现了农产品结构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本文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验证了上述的假说,并且列出了中国与东盟现阶段处于竞争、互补贸易关系农产品的种类。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产品相似性小于市场相似性,出口产品的差异造成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以互补性为主。另外,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小于各自的总体水平,说明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形式是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为主,两者之间的贸易主要是互通有无、互补余缺为主的贸易。

陈小丽[3]2005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对中国的经贸影响研究》文中提出现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己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趋势和潮流,多数国家都在双边或多边多种层次的经济合作中把握契机,寻求发展。东亚地区是目前世界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域之一,相对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其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缓慢,但潜力巨大。东亚已存在“10+3”,“10+1”等形式的合作,它们都是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形成的。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是目前东亚地区较大的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性组织。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实力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参与某种经济一体化组织以推动对外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也日显迫切和重要。 中国与东盟地理位置邻近,发展经贸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双方长期以来形成的睦邻友好的政治关系,也为发展经贸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双方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和工农业产品等方面各具特色,互补性很强,开展经贸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因此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导人举行会议,一致同意今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既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又能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符合该地区各国的共同利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在这个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形成一个拥有最多人口和最大潜力的统一市场,将是发展中国家构建的最大自由贸易区,也将为中国和东盟带来互利双赢的局面。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对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其今后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文从国际分工理论、国际相互依赖理论、关税同盟理论以及自由贸易区理论出发,研究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力图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对中国的经贸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结论与对策。 全文共分七章,现将各章主要内容归纳如下:第一章绪论,提出了所选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思路进行归纳综述。第二章着重介绍与论文主题相关的基础理论,介绍了国际分工理论、国际相互依赖理论、关税同盟理论和自由贸易区理论,为全文的展开作了理论铺垫。第叁章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建的现实基础。第四章和第五章详细研究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对中国贸易、直接投资的影响。第六章在第四章的基础上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作了实证分析。第七章从贸易与投资两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吴文杰[4]2012年在《中国与东协建立自由贸易区之经济效应分析》文中指出本论文系基于自由贸易区之相关理论,对中国-东协自由贸易区对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经济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分析,遽以得出如下之结论:第一,公元2003年前的引力模型经过实证后之结果得出如下结论,进口国和出口国的面积对“早期收获计划”之商品贸易方面具有抑制作用,但是两者都不显着;距离明显地抑制了两国之间贸易的发展;是否接壤对两国贸易存在显着的影响,如果两国具有公共边界,那么这两个国家的贸易绝对量会得到提升。进口国人数对贸易存在抑制作用,但是并未通过显着性检定。与进口国人数对贸易的影响相反,出口国人数对两国的贸易起显着地促进作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显着地促进了两国贸易的发展。第二,公元2004年后的引力模型实证结果显示,出口国面积对两国贸易存在显着性影响,而进口国面积并不显着。距离显着地抑制了两国贸易的发展。进口国人数对贸易存在促进作用,但不显着,与进口国人数对贸易的影响相反,出口国人数对两国的贸易起显着地促进作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显着地促进了两国贸易的发展。是否接壤对两国贸易存在显着的影响,如果两国具有公共边界,那么这两个国家的贸易绝对量会得到提升。第叁,“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各变量之间的系数发生较大的变化。其中进口国GDP的系数较计划实施前有所提高,这可能归因于“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使得相关产品的贸易壁垒得以大幅降低甚至消除,进而导致进口数量的增加。出口国GDP的系数较计划实施前出现了较大的降低,这可能归因于出口国经济实力以及发展速度对出口国出口的影响程度下降。两国之间的距离系数的绝对值较计划实施前出现了较大提高,导致这种改变的原因可能为“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大幅降低商品贸易的关税成本,但是它并不能降低由于距离的远近所带来的运输成本,在其他成本降低的同时,由距离远近所带来的运输成本对贸易的影响凸显出来。两国之间是否存在边界的系数较计划实施前出现了很大降低,这和运输交通发展以及推动其发展的背后原因有关。出口国人数的系数较计划实施前出现了很大提高,这和各国的要素禀赋以及总体政策有关。“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趋势项系数通过了显着性检定,而实施前未通过显着性检定。这说明由于贸易壁垒的消除,降低了贸易成本,对各国双边贸易带来持续稳定增长。“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出口国面积的系数通过了显着性检定,而实施前,进口国面积的系数通过了显着性检定,导致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如下:“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各国的分工,而国家面积越大的国家,就越容易在全国范围内安排分工,更倾向于国内市场,而国家面积越小的国家,由于分工受国土面积的限制,更倾向于利用比较优势,发展出口型产业。“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前,由于贸易壁垒的存在,尽管某国内生产某种产品不具备比较优势,但是如果国土面积大,使得其生产出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也具有竞争力。如果国土面积越小,其国土面积的限制使得它不得不依靠外部进口来解决国内某些商品的缺乏。第四,“早期收获计划”存在显着的贸易创造效应,贸易创造效应在公元2004年为30.6%,并且贸易创造效应具有持续性,推动各国贸易年均增长16.99%。第五,中国和马来西亚历年存在“早期收获计划”产品“过度贸易”现象,而中国和泰国大多数年份也存在“过度贸易”现象。历年和中国“早期收获计划”产品不存在“贸易不足”现象的国家有马来西亚,中国和越南、菲律宾大多数年份都存在“贸易不足”现象。中国和老挝、缅甸、新加坡叁国最初存在“早期收获计划”产品“过度贸易”现象,而后表现为“贸易不足”现象,其中老挝在2001年就表现为“贸易不足”,而其他两国在2004年左右表现为“贸易不足”。中国-柬埔寨在1996-1998年表现为“早期收获计划”产品“贸易不足”现象,1999至2003年表现为“过度贸易”,2004年后表现为“贸易不足”。第六,中国-东协之间的贸易和东协的GDP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东协经济每增长1%,带动中国-东协“早期收获计划”增长1.95%。中国-东协之间的贸易和中国的GDP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中国经济每增长1%,带动中国-东协“早期收获计划”增长1.43%。第七,东协经济增长既是东协的“早期收获计划”贸易增长的短期Granger原因,也是“早期收获计划”贸易增长的长期Granger原因,长期调整系数为符合方向修正机制,但修正速度较慢。东协“早期收获计划”商品贸易增长既是东协经济增长的短期Granger原因,也是经济增长的长期Granger原因,长期调整系数为符合方向修正机制,修正速度较快。中国经济增长既是东协的“早期收获计划”贸易增长的短期Granger原因,也是“早期收获计划”贸易增长的长期Granger原因,长期调整系数为符合方向修正机制,修正速度较慢。中国“早期收获计划”贸易增长既是经济增长的短期Granger原因,也是长期Granger原因,修正速度较慢。第八,从总体上看,“早期收获计划”使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对中国的农产品净进口增加,促进了农产品贸易逆差呈扩大趋势,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扩大对各行业总产出以及增加值都产生较大的影响。而对于菲律宾,“早期收获计划”在2004年至2005年促进了菲律宾对中国的净出口,但是随着其对菲律宾对中国的农产品进口效应增加,促进了农产品贸易从“早期收获计划”开始的顺差逐步转为逆差,并且逆差呈扩大趋势。“早期收获计划”使得泰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净出口增加,促进了农产品贸易顺差呈扩大趋势,农产品贸易顺差的扩大对各行业总产出以及增加值都产生较大的影响,泰国从中获益匪浅。尽管中国对东协农产品保持顺差,并且呈增长趋势,但是“早期收获计划”抑制了增长趋势,“早期收获计划”使得中国对东协的农产品净进口效应增加,“早期收获计划”所带来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呈扩大趋势,并对中国各行业总产出以及增加值都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早期收获计划”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来讲,所占比率较小,因此其对各国经济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甚微,对大多数国家的GDP以及GDP的增长的贡献的绝对值低于1%。

陈国华[5]2017年在《构建中日韩自贸区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多边贸易组织发展缓慢,以双边或多边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开始出现并持续壮大,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的趋势。与世界其他区域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快速发展不同,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相对缓慢。中国、日本和韩国地处东亚,近年来,叁国经贸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中日韩作为全球重要的贸易国家,叁国的经济结构具有明显的互补性,日本是本区域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较为雄厚工业基础和先进的技术优势;韩国作为区域内新生的工业化国家,相对于目前中国来说具有资金和技术的相对优势;而中国和日韩两国相比,在资源、劳动力以及市场等领域有着巨大的优势。叁国间的经济结构为中日韩开展经贸合作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同时有利于叁国的货物贸易和技术投资。因此,推动和促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不仅对叁国具有重要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东亚经济一体化也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自2012年叁国正式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以来,叁国围绕自贸区谈判的进程却异常缓慢。究其原因,中日韩FTA的谈判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障碍,同时也要考虑非经济层面的成本—收益。为了能够尽快建成中日韩自贸区,本文对影响中日韩FTA谈判的因素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法,以便能够早日完成中日韩FTA的谈判。

李建鹏[6]2007年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而与此同时,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却相对落后,随着东亚叁个主要经济大国——中国、日本、韩国间的经济贸易关系日益密切,加快区域内制度性合作的呼声不断出现。在此背景下,2002年11月4日,中国前总理朱镕基在金边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会晤中向日韩两国提出了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的构想。事实表明,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必将给中日韩叁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首先回顾了中日韩FTA构想的提出及其进展情况,然后简要叙述了自由贸易理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及其对中日韩建设FTA的启迪。在分析了建立中日韩FTA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预期效应之后,本文重点论述了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所面临的各种制约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敏感产业开放、美国态度制约及自贸区的主导权等。然后本文认真讨论了中日韩FTA的合作模式、途径的选择以及所要遵循的原则。最后,针对阻碍中日韩FTA建设的各种因素,本文提出了消除障碍、促进FTA建设的各种措施。而且本文得出结论,尽管中日韩FTA的建立需要经历一个长期、复杂而又充满挑战的过程,但是,只要中日韩叁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叁国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妥善处理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完善政府间对话、协调等机制性合作,朝着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共同努力、不断迈进,相信惠及叁国及整个东亚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一定会尽早建成的。

李众敏, 唐忠[7]2006年在《东亚区域合作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同时,中国与日本、韩国,日本、韩国与东盟也在积极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本文针对东亚地区可能形成的各种不同区域合作方案,分析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表明,从对总体经济的影响来看,中国、日本、韩国和东盟对于区域合作的模式很难形成一致的看法,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和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虽然对日本、韩国、东盟都有正面影响,但是对日本和韩国的有利程度非常有限。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则不同,将给韩国带来较大的正面影响,因此,韩国将更愿意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而不是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而中国的利益在于,争取在中国、日本、韩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而防止东盟与日本、韩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

陈祥新[8]2018年在《TPP协议对我国农业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2008年美国参与TPSEP,将其演变为TPP,积极推动TPP成员扩张。此后,美国对TPP立场发生转向,从支持变为反对。在短暂的受挫之后,其他11个国家就TPP达成共识,于2018年3月8日正式签署协议。TPP的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可能对我国农业贸易产生影响。我国最主要的出口农产品——蔬菜、畜产品和水果等,曾对日韩和东南亚国家大量出口,将面临TPP成员国农产品的挑战。因此,分析我国农业贸易开放现状与趋势,准确把握TPP对国内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综合应对的有效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6个方面开展研究:第一,在回顾谈判进程和分析文本内容基础上,总结出TPP主要特征和特别之处。第二,通过贸易发展分析,重点关注中国与TP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壁垒、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以及农产品双边贸易金额和结构变化情况。第叁,选取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和贸易结合度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来分析中国与TPP成员国农产品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第四,选取交易费用视角,探讨TPP相关条款对传统成本和非传统成本的调整,进而分析TPP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可能影响。第五,采用GTAP模型,对美国退出、美国重新加入、美国退出后中国加入等方案下,TPP对我国农业的影响进行模拟分析。第六,通过比较分析,研究不同方案下TPP对中国农业影响模拟结果的异同点。研究结果显示:第一,TPP谈判经历波折,TPP能否正式生效有待观察。第二,综合考虑贸易保护水平、自由贸易区建设情况、农产品市场的重要程度以及贸易关系,TPP减免关税可能给中国农产品贸易带来一定程度的转移效应。第叁,TPP倡导的新规则理论上会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产生影响。农产品贸易零关税会减少中国农产品在TPP地区的市场份额,但影响不是很明显;TPP可以降低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的交易费用,中国农产品可能面临TPP成员国农产品激烈竞争的形势。第四,不同模拟方案下TPP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存在异同。一方面,农业部门价格、进口和出口变动趋势不一致,TPP对中国农业贸易余额的影响存在部门差异;另一方面,农业部门出现生产减少和贸易转移,农业部门产出、价格和贸易余额变动具有相关性。第五,中国是否加入TPP需要权衡利弊得失。本文提出了5大政策建议:对TPP持客观和开放态度;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农产品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的多元化和分散化;加强对重点农业部门的合理保护及预警机制;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左艳葵[9]2013年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效应研究》文中指出作为东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体,中国、日本、韩国叁国处于特色鲜明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为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典型的发达国家和典型的准发达国家,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存在经济互补特征,同时叁国地域相近,都奉守儒家文化,在文化上具有同质性,这是叁国进行合作交流的基础。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东亚各国更加注重区域内合作的重要性,并积极付诸实施,如2001年东盟率先与中国达成在十年内建立自贸区的协定,并与2010年正式建成自贸区,并取得一系列成就。对此,日韩两国惟恐被边缘化,出于自身经济政治考虑,也纷纷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化进程,由此,自1999年便被提出的中日韩自贸区开始受到更多关注,并被提上日程。农产品贸易一直是各国重要而敏感的领域,因其具有的基础性地位而受到各国的较高保护,日韩两国对本国农产品的保护态度尤甚,使得中日叁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受到较多障碍。通过RTA指数、OBC指数、TII指数的测算,可知中日韩叁国农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其中中日互补性最强,中韩次之,日韩最差,即相互开放农产品市场有利于叁国农产品的贸易。但基于日韩对本国农业高水平的保护,可以预期,农业开放是自由贸易区建立最为棘手的问题。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比重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参加自贸区谈判时,必须充分考虑对我国农业的影响。本文采用GTAP模型,为着重研究中日韩叁国自贸区建立之后可能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特将模型数据库中的地区分成9大类别,产业分成11个类别,来进行模拟分析。模拟结果显示,自贸区的建立均能促进叁国农产品的贸易,但各国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产品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中日韩自贸区建立之后,中国部分农产品会受到冲击,但程度较小,适当进口能更好地满足本国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对于重要而敏感的受冲击产品可适度扶持其发展,此外,中国大部分农产品的贸易都能得到促进。同时日韩农产品可能受冲击程度较大,开放农产品市场面临较大的国内阻力,中国可放宽日韩两国某些领域的开放标准,推动谈判进程。

泰露露(NISACHOL, THAITHONG)[10]2017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泰中产业合作研究》文中认为本文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通过对泰中产业合作的潜力分析与实证研究,利用技术内生化CD函数模型,对泰中产业合作与产业结构优化调节机制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证分析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对泰中双方产业合作和产业升级的影响。本文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背景下泰中产业合作的发展为中心展开论述,从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点与重难点及不足之处进行阐述,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背景中开展泰中产业合作进行研究。依据国际区域产业合作理论、大市场理论、价值链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基于竞争力的产业集聚理论等展开分析,奠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泰中产业合作的理论分析中,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概念和泰中产业合作概念进行精要概括,就泰中产业、产业结构、产业国际竞争力、产业互补性等内容展开论述。以探讨泰中产业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为起点,本研究总体概括了宏观经济发展的情况和泰中各产业合作的总体概况,剖析了泰国与中国经济发展、合作的现状;根据泰中第一产业合作、第二产业合作(能源领域合作、海洋领域合作取得显着成果、承包工程总量增长,“高铁外交”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及第叁产业合作(旅游业、运输业、金融业)的特点,剖析了泰中经济与产业合作的特点,并进一步地分析了中国和泰国开展产业合作的有利条件和目前现存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两国贸易不平衡问题比较严重、两国产业互补优势有待进一步提升、两国投资合作规模有待提高、两国经济贸易合作存在制度差异等现存问题。在泰中产业合作的潜力分析与实证研究中,本研究在第四章、第五章对研究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基于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第四章中主要依托国际贸易为研究对象,对泰中产业合作的潜力进行分析与实证,从泰中产业合作与产业结构优化调节机制与实证分析入手,以泰中商品贸易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实证分析和基于VAR模型的泰国产业结构与泰中贸易结构实证分析为研究内容,同时运用互补性测度分析方法,进行泰国与中国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泰国与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分析、泰国与中国的相对出口优势比较、出口增长率优势指数分析、泰国与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竞争优势分析、平均国际市场占有率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借此显示泰中产业合作的互动性是否有利于泰国产业发展和泰中经济发展。通过以上研究,得到进行泰中产业合作的必要性和有利性,而且确定了相关产业和重点合作领域。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的泰中产业合作发展对策中,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背景对泰中产业合作的影响提出针对性建议对策。第一,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背景下通过泰中产业合作定位、泰中产业合作方式和泰中产业合作业态的创新方式进行分析;第二,提出以互联互通为升级版建设实施的基础、以相关重点领域合作为示范、可建立两国地方合作的先行先试实验领域、推动形成泰中的产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政府与企业在泰中产业合作中的作用等具体措施和建议。第叁,提出泰中关于各产业合作的建议。在结论与展望中,本文对全文的主旨内容进行总结性分析,总结泰中两国产业合作的的重点和展望,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研究设想。

参考文献:

[1]. 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D]. 王莉. 中国农业大学. 2003

[2]. 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竞争与合作研究[D]. 孙林. 南京农业大学. 2005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对中国的经贸影响研究[D]. 陈小丽. 武汉理工大学. 2005

[4]. 中国与东协建立自由贸易区之经济效应分析[D]. 吴文杰. 南开大学. 2012

[5]. 构建中日韩自贸区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研究[D]. 陈国华. 南京师范大学. 2017

[6].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研究[D]. 李建鹏. 广西大学. 2007

[7]. 东亚区域合作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J]. 李众敏, 唐忠. 中国农村观察. 2006

[8]. TPP协议对我国农业贸易的影响研究[D]. 陈祥新.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8

[9].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效应研究[D]. 左艳葵. 大连海事大学. 2013

[1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背景下泰中产业合作研究[D]. 泰露露(NISACHOL, THAITHONG). 广西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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