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三标准——林语堂先生的“忠实、通顺、美”论文_杨曼

翻译的三标准——林语堂先生的“忠实、通顺、美”论文_杨曼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摘 要:林语堂先生提出“忠实标准,通顺标准,美”三条标准,既是对译作的要求,也是对译者的要求。其标准较严复先生对译作的要求而言,更具现实性,更为丰富,更具全面性。

关键词:翻译标准 林语堂 严复 译者要求

一、林语堂先生的“忠实、通顺、美”

林语堂(1895—1976),原名和乐,笔名语堂。他曾参加“语丝社”,并在1930年代曾创办、主编《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等刊物,成为“论语派”的主要代表。林语堂先生一生中写过的涉及翻译理论的文章不少,但他最系统、最有名的论述,是长篇论文《论翻译》(作于1932年初)。这是他为吴曙天编选的《翻译论》一书(1933年1月光华书局出版)所作的论序(后又收入林语堂的《语言学论丛》一书中)。

林语堂先生将翻译作为一种艺术看待。他认为翻译艺术所依赖的有三条:第一是译者对于原文文字及内容上透彻的了解;第二是译者有相当的国文程度,能写清顺畅达的中文;第三是译事上的训练,译者对于翻译标准及手术上的问题有正当的见解。”林语堂先生在《论翻译》中提出了对译者的这三条要求,既要求对原文的透彻理解,还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以及对一定的翻译技巧、标准的掌握。

林语堂先生的这篇论文,从翻译的实际出发,毫不玄虚,说理朴质。他认为以前论述翻译问题的文章大多或泛论译法或单论译名,“都是直接出于经验的话,未尝根据问题上的事实做学理的剖析”。而他提出“讨论翻译需研究其文字及心理问题”,换言之,即“翻译问题,就可以说是语言文字及心理问题”。他认为:“倘是我们要于此问题得到比较客观的解决,自当以语言文字心理的剖析为立论根基。必先明语言文字及行文心理的事实,然后可以做译者标准应如何、态度应如何的结论。”林语堂先生是在中国译学史上第一个最明确地将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作为翻译理论的“学理剖析”的基础的。

正是在这两大基础上,他继承前人译论的精华,提出了翻译的三条标准:第一是忠实标准,第二是通顺标准,第三是美的标准。他承认他说的这三重标准“与严氏的“译事三难”大体上是正相比符的。忠实就是“信”,通顺就是“达”,至于翻译与艺术文(诗文戏曲)的关系,当然不是从“雅”字所能包括,但为叫起来方便起见,就以极典雅的“信,达、雅”。不过他又从另一角度将这三条说成是译者的三种责任:“第一是译者对原著者的责任,第二是译者对中国读者的责任,第三是译者对艺术的责任。三样的责任心备,然后可以谓具有真正译家的资格。”

关于翻译的“忠实标准”,林语堂先生详细解释为四个方面:第一,非字译。他在文章中写到:“译者对于原文有字字了解而无字字译出之责任。译者所忠实的,不是原文的零字,乃零字所组者的语意。”“字义了解的确是句义了解的根基,但是所谓字义,不能看做死的、固定的、分立的,须当做活的、有连贯的、不可强为分裂的东西。”第二,须传神。“译者不但需求达意,并且须以传神为目的。”这是与鲁迅、茅盾、郭沫若诸人完全一致的看法。第三,非绝对。“译者所能谋达到之忠实,即比较的忠实之谓,非绝对的忠实之谓。”绝对的忠实是不可能的,因为“凡文字有声音之美,有意义之美,有传神之美,有文气文体形式之美”,绝对不可能将这些同时译出,“译者所能求的只是比较的非绝对的成功”。第四,须通顺。林语堂先生将他提出的翻译的第二个标准“通顺”又算作第一个标准“忠实”的“第四义”。这样的分类,并不是表明他的疏忽或缺乏逻辑思维,而恰恰表明了他的辩证思维,表明了他对“信”与“达”的关系的正确认识。

此外,他认为要达到“通顺”的标准需做到两点:第一,须以本句为本位。“译者必将原文全句意义详细准确地体会出来,吸收心中,然后将此全句意义依中文语法译出。”第二,须完全根据中文心理。“译者心中非先将此原文思想译成有意义之中国话,则据字直译,似中国话实非中国话,似通而不同,决不能达到通顺的结果。”

关于翻译的“美的标准”,林语堂认为:“翻译于用之外,还有美一方面须兼顾的,理想的翻译家应当将其工作做一种艺术。以爱艺术之心爱它,以对艺术谨慎不苟之心对它,使翻译成为美术之一种。”尤其是翻译文学作品,更“包括不注意文字之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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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林语堂先生以现代汉语学与心理学为基础,提出了“忠实、通顺、美”的三条标准,并将这三条标准从对翻译作品的要求以及对译者的要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客观严谨。

二、严复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正当的途径),亦即为译事楷模(典范,榜样),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这一段文字清楚表明了信达雅的完整含义。

信是对意的要求,达是对言意关系的要求,而雅则是对语言文字本身的要求,即言辞要有文采。严复说:“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往往抑义就词,毫厘千里。审择于斯二者之间,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岂钓奇哉?”在写作中,做到雅,能够让文章流传久远,就足够了;但是在翻译中,除了要使文章流传久远这个目的之外,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恰如其分地传达作者心意,即雅的目的是“为达”。所以严复说:“不佞此译……实则刻意求显,不过如是。”

严复以“信、达、雅”三字,概括性地总结了译文的标准,虽在有些方面有些模糊或是不完整,但的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历代翻译家也就“信、达、雅”三字对严复的翻译理论进行了分析与评价,更有甚者,以此为基础衍生出自己的理论。

郑振铎先生是“文学研究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一位杰出的翻译理论家。他对于严复“信、达、雅”的观点既肯定了“信”的第一位,又批判了“雅”常以牺牲“信”为前提,因而在翻译的过程中不应过分强调“雅”。他在1935年写的《〈世界文库〉编例》的第三条中也作了论述。他明确提出:“信”是第一条信条。对于这三者的关系,他认为:“能‘信’便没有不能‘达’的。凡不能‘达’的译文,对于原作的忠实程度便也颇可怀疑。”至于“雅”,他认为这不应当是译者首先考虑的问题。他认为:“直译的文章,只要不是‘不通’的中文,仍然是‘达’。假如将原文割裂删节以牵就译文方面的流行,虽‘雅’,却不足道矣。所以我们的译文是以‘信’为第一义,却也努力使其不至于看不懂。”

朱光潜先生是1940年代加入译学研究队伍的哲学家之一,也是中国最杰出的文学理论家和美学哲人之一。他于1944年在《华声》上发表了《谈翻译》一文,在文中指出,严复说的译事三难, 归根到底一“信”字最不容易办到。所谓“信”就是对原文忠实,恰如其分地把它的意思用中文表达出来。他认为:“绝对的‘信’只是一种理想,事实上很不容易做到:。但是我们必求尽量符合这个理想,在可能范围之内不应该疏忽苟且。”为了说明翻译信最难,他举出了很多原因,并详论了求信的办法。

这样看来,对译文的要求标准方面,严复先生在“信、达”二字上得到了大多数翻译家及翻译理论家的认同,但其“雅”字的要求却受到怀疑。而在这一点上,林语堂先生“美的标准”则更能充分客观地反映译文在这一方面的要求,并更具现实性。

林语堂先生继承了前人翻译译论的精华,提出“忠实标准,通顺标准,美”。虽与严复先生的“译事三难”大体上相符,但其在“美”字上的论述与严复先生的“雅”字相比,更为准确客观,更具操作性与现实性。

同时,他又从另一角度将这三条标准解说成是译者的三种责任,即“译者对原著者的责任,译者对中国读者的责任,译者对艺术的责任”。这是他对译者所提出的三条标准,既强调了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与传递的能力,也强调了译者对读者即对译作质量的责任,要求译者在目的语表达方面的能力,同时强调了译者需要对译作艺术价值负责,以“忠实标准,通顺标准,美”三条标准,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对译作与译者两方面的要求,内容丰富,概括性强。

参考文献

[1]陈福康《中国译学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2015重印)。

[2]朱光潜《谈翻译》[J].《华声》,1944。

[3]林以亮 《林以亮论翻译》[M].台湾,志文出版社,1974。

[4]严复 译 天演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5]蒋门马 严复《译例言》所述“信达雅”详析[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

论文作者:杨曼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7年11月总第24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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