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改革中的几个误区分析_文书档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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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国各级档案部门都先后进行了档案工作改革,其范围之广,幅度之大,成果之丰,都是前所未有的。广大档案工作者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观念不断更新,竞争意识、参与意识逐步增强,“以改革求生存,以竞争促发展”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档案管理体制逐渐理顺,管理手段明显增多,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已被越来越多的档案部门所采用,目标管理、定额管理、岗位责任制使档案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具体;档案管理方法也较前有了很大的改变,电子计算机技术、缩微复印技术等现代科技正在档案部门普及推广,档案工作效率和质量大为提高,一些企业档案室还对档案、图书、情报的一体化管理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些令人欣喜的成绩背后也隐藏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拟就档案工作改革业已出现的几个主要误区进行评析。

误区之一:改革就是兴办第三产业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来,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纷纷响应,一时间公司林立,商潮汹涌。煞是热闹。素以“默默无闻”著称的兰台人也不甘寂寞,群起而效之。大家普遍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广辟财源,仅靠国家财政拨款,要加快发展档案事业是没有保障的。只有克服长期养成的“等、靠、要”思想,积极兴办经济实体,才能为档案事业发展积累资金,为解决档案干部福利创造条件。基于这种认识,不少档案馆都抽出一定的人力专门负责创收,或成立档案用品销售服务部,或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或代人整理档案。有些档案馆实行“三三制”(1/3的人搞档案工作,1/3的人在岗培训,1/3的人兴办经济实体);[1]有些档案馆利用地理优势出租门面; 有些档案馆甚至提出“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创收,两手都要硬”,档案库成了加工厂,业务指导人员成了产品推销员;极少数档案馆一下子办了七、八个公司,办公室成了公司的门市部,档案事业成了副业。[2]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档案馆是科学文化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兴办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但必须掌握一个“度”,严格控制经营范围,正确处理创收与发展档案事业的关系。要立足本职,扬长避短,积极创办与档案业务有关的服务性实体,为档案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不能离开档案业务盲目经营其他项目,否则就会失去自己的优势,以至钱没赚到,业务也荒废了。这方面的例子不在少数,教训也很深刻,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档案部门的根本任务在于狠抓档案业务建设,最大限度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这是档案工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不管社会怎么发展,这一点是永远都不会改革的,必须常抓不懈,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

档案部门大都缺编,人手与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有些档案馆应付日常的档案管理和接待利用工作也感力不从心,难度较大而又费时费力的著录标引、史料编研更是无暇顾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再抽出一部分人力去办公司,跑供销,岂不连最起码的“看摊守户”也难以完成?至于少数档案馆出租办公用房(甚至库房)给别人经商,就更应该慎之又慎了。且不说许多档案馆库房紧张,该接收的档案没有接收,单从档案的安全这个角来考虑,此事也应三思而行。档案是社会实践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其中大多数为孤本,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目前整个社会的档案意识还比较淡薄,不少人不懂得如何保护档案,且不说极个别人出于各种目的伺机盗窃、破坏档案,租出档案馆门面即为其作案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此,档案馆在这一问题上一定要思考周全,切不可为了一点小利而给档案的安全保管留下隐患。

笔者无意否定档案馆发展第三产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是大势所趋,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想表述的是,档案部门搞创收应以不影响档案业务为前提,不能主次颠倒,更不能舍本逐末。

误区之二:改革就是“有偿服务”

一段时间以来,档案界就档案是否商品,利用档案可不可以收费,档案馆有偿服务的理论依据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向利用者实行收费的理论基础是坚实的,“档案服务的商品性和档案产品的商品性就是档案馆有偿服务的理论支撑点”[3]。其积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促进了档案馆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第二,提高了档案馆职工的生活水平;第三,解决了档案馆职工家属就业难问题;第四,促进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有人则认为,档案不具备商品性,利用档案收费是缺乏理论基础的政策上的“权宜之计”[4]。争论双方各持己见,分歧相当大。不过, 这种分歧毕竟只是理论上的不同意见,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档案有偿服务却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不少档案馆。有的档案馆认为“实行有偿服务”“是档案工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档案部门走出困境的重要措施”[5],并为此成立了技术咨询组织,举办技术培训,编印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咨询,有偿使用档案,出具档案证明等。有的档案馆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提成。有的地方规定在农转非、招工、招干、晋升专业职务、确定工龄等工作中,没有档案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以保证档案有偿服务的有效运行。少数档案馆把档案有偿服务当作生财之道,收费项目一加再加,诸如登记费、咨询费、调卷费、查阅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一涨再涨,动辄十几元,几十元,甚至几百元。还有少数档案馆要求档案室带资移交档案,并对移交档案的单位利用本单位档案也实行有偿服务。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国家拨给档案部门的事业费相对有限,因此在档案利用工作中收取适当的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关键是既要取之有道又要合情合理,不能唯利是图,因小失大。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档案馆正在吞咽自己酿制的这种苦洒。带资移交影响今后的档案收集工作,造成档案的大量复印;收费项目过多,收费标准过高,导致一些用户望而却步,影响档案的利用率。特别是有些地方领导误以为档案馆财源滚滚,因而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减少对档案事业的拨款数额,真是得不偿失。此外,基层档案部门对于上级业务机关举办的各类档案培训班也颇有微辞,认为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借培训之名来消除“财政赤字”,“增加腰中铜板”,并“使一些正当培训也背上了黑锅,遭受不白之冤”[6]。 由此可见,档案有偿服务并非档案工作改革的方向,它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的权宜之计。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投入的不断增加,档案有偿服务一定会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档案免费利用,因为档案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档案(可以开放的)为用户服务是档案部门应尽的职责。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当前,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确立适当的收费标准,界定合理的收费项目(主要为工本费和少量的服务费),实行内外有别的原则,做出该收的则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有偿服务的良性发展。

误区之三:改革就是只为经济建设服务

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不能离开这个中心,更不能干扰这个中心。”也就是说,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其他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活动,并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各级档案部门都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设法寻找档案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解决档案工作与经济建设脱节的问题,建立有利于为经济建设服务,发挥档案经济效益的运行机制,强化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有的档案部门在巩固已有经济部门档案工作并为其服务的同时,还帮助新开辟的经济建设区,尤其是经济特区、沿江(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境外企业建立档案工作并为其服务,做出“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服务到哪里”。有的档案部门优先开发有关本地区风土人情、矿产资源、名优特产、名胜古迹等方面的信息,以吸引外商投资,发展旅游业。有的档案部门把触角伸入到广大的乡村,为科技兴农,繁荣农村经济添砖加瓦。所有这些,都是档案部门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参与经济大合唱而推出的重大举措,也是档案工作在经济建设大潮中可以大有作为的明证。但是,也有少数档案部门在利用工作中存在着极端化倾向,即只为经济工作、经济部门服务,不愿为非经济工作、非经济部门服务;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社会效益。这是矫枉过正而产生的偏差。

整个社会是一个由许多分支系统组成的大系统,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换言之,经济工作只是国家建设的一个部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光有经济工作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多项工作,否则社会就会畸形发展,这就是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因之所在。诚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建设最为重要,在社会各项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理应作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重点发展,这是硬道理,其他一切工作都要服从这个大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各项工作都不重要,都可以等闲视之,甚至置之不理。经济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其他各项工作做好了,就会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反之,如果其他各项工作杂乱无章,水平低下,则会阻碍经济工作的正常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抓经济建设与抓其他各项工作并不矛盾,彼此并行不悖。因此,各级档案部门在重点搞好为经济建设、经济部门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党和国家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不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

误区之四:改革就是只抓科技档案工作

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社会对科技档案,科技资料的利用需求相对增多,而曾经对社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文书档案的利用率却有所下降,于是有人认为文书档案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只有科技档案才是档案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基于这种认识,一些档案部门只注意接收科技档案,忽视接收文书档案;少数档案馆甚至对基层单位刚刚形成的科技档案也强行接收,竭泽而渔。另外,对于部分档案部门而言,所谓的拓宽工作领域,其实质不过是扩大科技档案工作的范围。这与以往只重视文书档案工作而轻视科技档案工作一样,都是失之偏颇的极端做法,区别仅在于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首先,这种做法不利于馆(室)建设。库藏不丰,门类单一,结构不合理是我国档案馆(室)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共同问题,它直接制约了档案利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鉴于此,档案学界一再呼吁,要求档案馆(室)大力丰富馆(室)藏,增加档案门类。优化库藏结构,尤其要多接收与经济工作直接相关的科技档案,提高科技档案在库藏档案中的比例。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由此而拒收文书档案,那么新的档案结构不平衡将成为不可避免。

其次,“文书档案不能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其实是一种非常片面的认识。应该承认,较之于科技档案,文书档案对经济建设的服务要间接一些,利用率也较低,但这并不说明文书档案的功能和作用就不大。有人曾作过这样的调查,在某地委、行署形成的文书档案中,记录和反映经济和生产活动的案卷,分别占全部案卷的40%和50%以上,而在其所属经济机关的档案中,记录和反映经济、生产活动的案卷,则占60—70%以上[7]。 难道我们能无视这一事实而硬说文书档案与经济建设无关吗?当然不能。

再次,前文已经提到,我们不能单凭经济效益及对经济工作的作用来判定档案工作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是大还是小。档案工作的价值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如为编史修志、党政工作服务,它所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而经济效益却不明显,但这同样是社会所必需的。在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功能方面,科技档案显然要逊于文书档案。因此,只要我们承认档案工作的服务方向是全社会的各项工作,那么我们就不能只抓科技档案工作而忽视文书档案工作。这是一个十分间单的道理。

注释:

[1]《安徽档案》92.5期。

[2]刘国能:《档案工作改革问题研究》,载《档案学研究》94.1期。

[3]罗力:《档案馆有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载《四川档案》94.6期。

[4]刘智勇:《市场经济与档案工作》,载《四川档案》94.1期。

[5]《安徽档案》95.5期。

[6]魏中培:《当前档案业务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载《四川档案》95.1期。

[7]李鲜花:《文书档案“内容贫乏、结构单一”吗》, 载《山西档案》9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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